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散文:這個夏天,只讀你

散文:這個夏天,只讀你

最幸福的事是,我在讀你,而你,也恰好在讀我。且都是,初見傾城,再見傾心。

散文:這個夏天,只讀你

——題記

整個下午是清涼的。

風把路邊的樹葉吹得聲聲作響,我聽着,恍惚有種已進入秋天的感覺。幾棵楊樹,並排站着,綠得很是生動,倘若有雨,就是另外一種美了,我想。

幾乎每寫一段,都會矯情,會感慨,今天,亦是如此。想把“俗”這個字,安放地恰到好處,也需要找一點情調的,也不是那麼的容易。不然,就俗不可耐了,想着,我允許自己平淡,但不可平庸。

當我捧着那本《寂寞的煙花》爬了一座山,就為讓她美美地綻放一次時,我就發現,今生的自己,真是俗得恰到好處,俗得如同煙花。

誰説煙花不俗?綻放的一瞬間,恨不得讓個星空都去注意她,去愛上她。她太美了,美的東西都短暫。短到,我們還沒有來得及看清她的樣子。

果真,沒有負她,愛的不留一絲餘地。正是因了美且短暫,才讓人深深地刻在心裏頭,永遠下去......

倘若,一輩子被你刻在心裏,那就俗吧,那就綻放吧,即使短短一瞬間。流年裏,若有一個人在我們的生命裏,煙花一般地燦爛絢麗過,縱使離散,也是一種温暖。

一本書或是一個人,倘若被關注被在乎,一定是因為喜歡ta。一本書,被讀了又讀,翻了再翻,若是有自己喜歡的心語,還會像上學時那樣,用筆給它作個記號,以表示是我特別喜歡的,以表示它太入心了,以至於有種錯覺,這分明寫的就是自己麼,瞧,多霸道的讀者。一個人,被唸了又念,想了再想,都快有點看不起這樣的自己了。

倘若,要我選擇一種方式與你纏綿,不會是見或者是不見,而是,念或者是不念。這念,是輕輕拂過臉頰的風,這念,是冬天裏捧在手心裏的一杯熱咖啡。能看,能聽,能寫,已經不錯。

午後,小睡起來感覺不在狀態,心和身體。倒一杯水,和它纏綿。

能寫出來的,定是一種意境,唯有卡在喉嚨裏出不來的,最是欲哭無淚。不不,卡在心裏的,才叫痛。

杜拉斯有寫過這樣的文字:“我知道我永遠不能把它描寫出來,不能讓你看到,永遠不能。寫出來,就碎了錯了。”如此震撼人心。寫出來,真的就碎了,如一地的玻璃碎片,去拾,手指一不小心全是血,驚心的紅,刺心的痛。

所以,藏在心裏的,流血的`就是心了,而不是手。想着,若流血,多麼希望可以選擇手指,心,怎可承擔住?儘量去寫,儘量不能讓自己的心受傷,心那麼脆,一動就碎了。

這個夏天,我暖暖地矯情,暖暖地感動,你若懂,這心,就不會碎。自認為,是個不懂佈局的人,每天的生活,是隨意的。一絲不苟,固然會累。但在閒下來,一定會習慣性地翻翻書,這大概就是我僅有的“一絲不苟”了。

它來自我的喜歡,來自我的執着,這個理由,真是妥帖温暖。

暖暖地對你説:電話和微信一響,就知道準是你。滿滿地都是懂得和歡喜。

有些感情,不遠不近,不驚不擾,像是就在住隔壁,看不見人,心卻暖暖地牽掛着。好的情感,一定是不驚不擾的,卻暖得剛剛好;好的一段文字,一定是深入到靈魂深處的,你是我,我是你;好的時光,就是這樣,一分一秒,都不忍心浪費掉,都想放在心上。

都説心最脆弱,可是忽略了,它只載的動美好。

所以,為了不要讓它破碎,就負責美麗到底吧,只為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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