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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遊記》第三回讀後感(通用5篇)

《西遊記》第三回讀後感(通用5篇)

當細細品完一本名著後,相信大家都積累了屬於自己的讀書感悟,需要寫一篇讀後感好好地作記錄了。可是讀後感怎麼寫才合適呢?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西遊記》第三回讀後感(通用5篇),歡迎大家分享。

《西遊記》第三回讀後感(通用5篇)

《西遊記》第三回讀後感 篇1

《西遊記》第三回:大鬧天宮,孫悟空拿着金箍棒回到了花果山,孩兒們看見大王回來了他們都非常高興孫悟空把金箍棒一會變山一樣高一會便繡花針一樣校最後塞進了耳朵裏。金箍棒真是太神奇了,重一萬三千五百斤的東西居然能塞進耳朵裏,真讓我佩服。

孫悟空背閻王抓去了,結果孫悟空大鬧了一場,並改寫了自己和孩兒們的生死簿。這個事讓玉皇大帝知道了。沒有辦法的情況下封孫悟空為弼馬温,孫悟空不滿意又回到了花果山。玉皇大帝又讓他管理蟠桃園,開蟠桃會沒有請孫悟空,他很生氣大鬧一常玉皇大帝白了十萬個天兵天將去捉拿孫悟空,結果沒有打過孫悟空。

孫悟空真是太厲害了,連神仙都沒有放在眼裏。

《西遊記》第三回讀後感 篇2

原着説到,孫悟空沒有一把比較好的武器。經打聽後知道東海龍王那裏有很多很好的武器。悟空立刻來到東海龍宮,給老龍王敖廣講明瞭來這兒的目的。龍王不好推辭,叫蝦兵們抬出一杆三千六百斤重的九股叉,悟空接過來玩了一陣,嫌它太輕。龍王又命令蟹將們抬出一柄七千二百斤重的方天畫戟,悟空一見,仍然嫌它太輕。龍王説:“再也沒有比這更重的兵器了。”悟空不信,和龍王吵了起來,龍婆給龍王説:“大禹治水時,測定海水深淺的神珍鐵最近總是放光,就把這給他,管他能不能用,打發他走算了。”龍王聽後告訴悟空:“這寶物太重了,你自己去取吧!”孫悟空跟龍王來到海底,龍王用手一指説“放光的就是。”悟空見神珍鐵金光四射,就走過去 用手一摸,原來是根鐵柱子,鬥一樣粗,二丈多長。孫悟空使勁用手搬了搬説“太長太長了,要是再短些,再細一些就好了。”孫悟空話還沒有説完,那個寶貝 就短了幾尺,也細了一圈。孫悟空看了看説“再細些就更好了。”那個寶貝真的又細了許多,悟空拿過來,見上面寫着“如意金箍棒、重一萬三千五百斤”順手玩了一會兒,覺得十分好用。老龍王和龍母本以為這個寶物那裏重那麼大,孫悟空肯定拿不了,可是孫悟空的力氣大得驚人,只好把寶物給了孫悟空。孫悟空很高興的離開 了東海龍宮,而龍王和龍母卻很痛苦 的説:“早知道就不和孫悟空説有這個寶物了。”

我讀了之後很受感動 ,我讀後明白瞭如果 要得到 任何一件東西,如果定下了目標 ,就要棄而不捨的去得到它。學習 也是一樣,只要你想學好它,就要努力 的去學,就算你失去了一樣東西,但是到最後,得到的比失去的還要多。

《西遊記》第三回讀後感 篇3

從小,我們就被父母師長教育成好孩子,其實這無非是一些騙人的伎倆。當我們成為好孩子之後就會被他人所忽略,而一旦作為好孩子,卻犯了錯誤,往往會受到更加嚴厲的批評。什麼都不怨,誰讓你是好孩子呢?

所以,孫悟空被設計成一個“壞孩子”。

若他是一個普通的壞孩子,也定逃不過應有的懲罰,偏他這個壞孩子本領通天,所以他越壞,就越讓他人恐懼,不僅那些飛禽走獸怕他,連海里的龍王、冥界的閻羅都對他招架不住,直逼着玉帝派太白金星對其招安。

試想,若玉帝不在早期順其發展,會為三界之神惹來這麼多麻煩麼?可見道家的無為而治,運用到玉帝這個地步,只能算是失敗的濫用了。如果早料到不加管教會使悟空學壞,那麼,抓來打幾下手掌心,想他也就改了,玉帝卻貽誤了時機,到反應過來時,只能對其招安,不能輕易懲罰了。

悟空自石卵而生,天地為其親生父母,而縱容之;玉帝為其養父而縱容之。他們一同養育了這個壞孩子,卻都在後來以不同的方式責罰他,殊不知,養不教,乃父之過也。

玉帝早期的無所作為,最終給自己引來了禍事。送他兩個字:活該!

玉帝與悟空的矛盾衝突及後續發展,讓我受益不淺。

《西遊記》第三回讀後感 篇4

世界上的人大致可以分為兩種,一種是遵守現有規則的,另一種是不遵守規則的,前者是好人但未必是天才,後者可能是天才也可能是惡棍,唐僧屬於前者,孫悟空屬於後者。《西遊記》第三回充分反映了作為天才的孫悟空的兩面特徵。

在第一回和第二回裏,孫悟空已經在靈台方寸山斜月三星洞和菩提祖師學了一身本領,會翻筋斗雲、七十二般變化。第三回首先寫他給小猴們和自己弄武器,吳承恩這樣寫道,孫悟空“忽然靜坐處,思想道:‘我等在此,恐作耍成真,或驚動人王,或有禽王、獸王認此犯頭,説我們操兵造反,興師來相殺,汝等都是竹竿木刀,如何對敵?須得鋒利劍戟方可。如今奈何?’”他的動機,簡言之就是“人若犯我,我必犯人”,這就是他為自己、也為自己的領地立下的規則,這個規則其實沒錯,而且體現了他有氣魄有膽識的一面。但他卻不知道“人不犯我,我不犯人”的道理,所以先是去傲來國街市上搶了若干武器,後是到了東海龍宮不由分説取了東海龍王的.定海神針,並且得寸進尺所要鎧甲披掛。市面上的武器本來是應該按照等價交換的原則去買的,定海神針也是龍宮的鎮海之寶,也不該在對方勉強的情況下取了來,由於他藝高人膽大,沒有人敢惹他,所以兩次搬弄武器都得了手,但卻也因此得罪了人,東海龍王記了他的仇後來去玉帝那裏告發他了,他不遵從規則,傷害了別人。

而後,冥府以陽壽已盡的法度將他拘了去,他十分惱怒,便拽出金箍棒,在幽冥界中大打出手,直到森羅殿,悟空的話説的義正言辭:“悟空道:‘汝等既登王位,乃靈顯感應之類,為何不知好歹?我老孫修仙了道,與天齊壽,超升三界之外,跳出五行之中,為何着人拘我?’”既然已經成了仙,當然就不服不合理的規則。悟空拿到生死簿,看到自己的名字,就把自己的名字勾了,這還不算,還把猴屬的名字都勾掉了,從此猴類有很多長生不老的。吳承恩的這一段文字寫得令人拍手稱快:“【悟空】捽下簿子道:“了帳!了帳!今番不伏你管了!”一路棒,打出幽冥界。”可以説,悟空在這裏也創造了一種關於生死的新規則。但細想來悟空的做法有些霸道,其他的猴子並沒有通過自己的努力成仙,卻白白得了長生不老,旁觀起來,有點不勞而獲的感覺。這種霸道的做法也得罪了閻王,閻王也把他告到了天庭。

應該説,悟空這個人是天才,他有自己的想法,有膽識有魄力,不服舊規則,想要創造新規則,其實,事情的關鍵不在於遵守規則還是創造規則,而是規則本身是否正確合理,如果舊規則是合理的,那麼就遵守,不合理就該廢除;而作為創造規則的人,如果他的規則合理,他才值得稱讚,如果不合理就不值得稱讚了。《西遊記》寫到此時,悟空尚不能明白這個道理,所以他的天才同時具有善和惡兩種特點,因此,才有了日後的西天取經的辛勞,因為,即使是天才,也需要在歷練中成長。

《西遊記》第三回讀後感 篇5

今天我看了明朝小説家吳承恩寫的《西遊記》中的第三回。 第三回寫的是悟空大鬧天宮戰褚神,如來伏手降大聖。這個故事講的是悟空當上了有名無權的齊天大聖之後天天在蟠桃園裏吃喝玩樂,一次天挺舉辦蟠桃會,然而悟空卻沒被請去,悟空把自己變成赤腳大仙去赴宴,見還沒有神仙來悟空就大吃大喝起來,悟空喝醉後搖搖擺擺走進了太上老君的煉丹房裏把所有的仙丹都吃完了,

當悟空發現自己闖了大禍,就立刻逃進了花果山,李天王帶領天兵天將來捉拿孫悟空,但被孫悟空打得落花流水,玉皇大帝請來如來佛來捉拿悟空,如來佛對悟空説:“如果你能跳出我的掌心就讓你當玉皇大帝,如果你跳不過就要被壓在五行山下。”悟空結果沒如來佛的手掌心。 這個故事告訴我們不是自己的勞動得來的東西不能吃,如果隨便拿不屬於自己的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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