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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安全工作應急預案

學校安全工作應急預案

應急預案指面對突發事件如自然災害、重特大事故、環境公害及人為破壞的應急管理、指揮、救援計劃等。下面我們一起來看看學校安全工作應急預案,歡迎閲讀。

學校安全工作應急預案

1總則

1.1編制目的

有效防範和處置學校的安全事故,切實保障師生生命及學校財產的安全,維護學校正常教育教學秩序和校園穩定。

1.2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國務院關於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責任追究的規定》、教育部《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和《中小學幼兒園安全管理辦法》等有關規定,結合武進教育實際,制定本預案。

1.3適用範圍

本預案所指的學校包括**區行政區域內經依法批准的各級各類學校。

本預案所指的安全事故是指各級各類學校、幼兒園內或由學校組織的師生活動中發生的交通安全事故、食物中毒事故、溺水事故、觸電事故、危房倒塌事故、傷害事故、失火事故、治安刑事案件及其它涉及師生生命、學校財產安全的事件。

1.4工作原則

1.4.1以人為本原則。牢固樹立“珍愛生命,安全第一,責任重於泰山”意識,把保障廣大師生的生命和財產安全、最大程度地預防和減少安全事故災難造成的人員傷亡作為首要任務。

1.4.2預防為主原則。堅持預防與應急處置相結合,立足於防範,常抓不懈,防患於未然。建立健全學校安全隱患排查、整改機制,力爭早發現,早報告,早控制,早解決。

1.4.3及時處置原則。學校突發安全事故後,事發學校立即啟動工作預案,事故處理工作專班及時到崗,人員快速出動,及時控制局面,解決問題。

1.4.4依法處置原則。堅持從保護師生生命和財產安全出發,按照國家相關法律、行政法規和政策,綜合運用政治、法律、經濟、行政等手段和教育、協商、調解等方法處置學校突發安全事故。要嚴格區分和正確處理兩類不同性質的矛盾,引導師生和羣眾以理性合法的方式表達訴求,防止矛盾激化和事態擴大。

2組織機構及職責

2.1組織機構及主要職責

2.1.1組織機構。區教育局成立**區處置學校安全事故領導小組,區教育局局長任組長,分管副局長擔任副組長,有關處室和單位的主要負責人為成員。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掛靠區教育局辦公室。

2.1.2主要職責(1)負責學校安全事故應急處理的日常管理工作:建立和制訂預防、處置全區教育系統安全事故工作機制和工作預案,組織預案演練;督促各級各類學校建立預防和處置安全事故領導機構,完善工作制度,落實責任,加強管理,預防突發事件的發生,及時處理安全事故;負責學校日常安全檢查工作。

(2)具體組織實施學校安全事故的應急處置工作:發生重、特大突發事件時,及時報告指揮部並立即趕赴現場,根據指揮部的指令進行應急處置;及時向指揮部報告事態發展、處置情況;配合指揮部及其成員單位開展救援工作。發生一般性學校安全事故時,立即做出處理事件的決策,提出具體工作要求,並積極開展指揮和協調工作;發佈應急救援命令、信息,及時收集報送有關信息;組織指揮救援隊伍實施救援及現場安全保衞,事故區域警戒工作;指導相關單位做好險情地區師生的安全轉移工作等。

(3)負責學校安全事故的善後處理工作:排查損失情況,督促學校開展修復工作,恢復正常教育教學秩序;做好事件的調查和結案,追究責任,實施獎懲;建立學校安全事故檔案;總結經驗教訓,完善安全制度等工作。

2.2學校和所屬部門及職責

各學校要成立處置安全事故領導小組,組長由校長擔任,成員由學校相關部門負責人組成,下設聯絡、搶救、疏散、宣傳等工作小組,做到統一領導、統一指揮、統一協調,確保人員配齊、措施到位、密切配合、聯絡通暢、各司其職。

學校領導小組職責:制訂本校安全事故應急預案,並確保全校師生了解預案;強化監測與預警,堅持開展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檢查,特別是消防、食品衞生、校舍安全等方面的檢查;建立健全安全事故防治責任制,檢查、督促學校各部門各項安全事故防治措施落實情況;發生突發事件立即啟動應急預案,領導小組成員各負其責,各工作組各司其職,採取有效措施,第一時間趕赴現場,及時、有序地開展處置工作,同時向上級彙報。

學校辦公室、教導(務)處、工會、共青團部門職責:負責監測和報告安全事故;廣泛深入地開展安全事故的宣傳教育活動,普及安全事故防治知識,組織安全技能演練,提高師生員工的安全防範意識和法制觀念;組織開展多種教育宣傳活動,加強師生心理健康教育;配合做好參與安全事故人員的思想工作;做好學校治安保衞工作,發現異常情況及時向學校領導彙報;及時向當地公安部門報告校內發生的各類治安案件及危及治安情況;協助公安部門維護現場秩序、保護案發現場,控制事態發展,配合做好偵破校園案件的調查取證等工作。

學校總務後勤、衞生部門職責:負責監測和報告食品衞生類安全事故;加強學校食堂衞生安全管理,加強後勤服務設施檢查,配合做好安全事故的處置工作;開展學校健康教育,做好學校常見病和傳染病的防治;監測學校人羣的健康狀況,並根據存在問題採取有效措施或提出處理意見;及時救治學校傷病員。

學校其它部門職責:一旦發生安全事故,各有關部門要及時向學校領導報告,並採取應急措施,做好事件的前期處置工作,保護現場,穩定情緒,防止事態擴大。

3運行機制

3.1學校安全逐級報告制度

3.1.1一旦獲悉可能發生學校安全事故的信息或發生安全事故後,學校應當在1小時內向區教育局(主管部門)報告。報告的主要內容包括:事件(可能)發生的時間、地點、單位,事件的簡要過程、傷亡人數、波及範圍,經濟損失初步估計和事件發生原因的初步判斷,已採取的措施及其效果等。同時,隨着事態的發展做好續報工作。特殊時期實行24小時值班和信息報告制度。

3.1.2區教育局接到報告後,立即組織力量到現場進行復核確認,及時採取必要應急措施。情況嚴重時,區教育局(主管部門)要在2小時內向**區人民政府應急指揮部報告。

3.1.3當發生重、特大學校安全事故時,區教育局應急領導小組要立即向區應急指揮部報告,同時啟動應急預案。

3.2先期預防和處置措施

3.2.1及時判明事件性質及危害程度。事發學校要迅速判明事件的性質和危害程度,在採取相應的處置措施的'同時,立即向上級教育行政部門及其相關部門報告。

3.2.2事故基本應急處置

學校在日常管理工作中,要加強安全管理、安全檢查和安全教育,落實安全措施,及時消除不安全隱患。

(1)火災事故處理辦法

①學校突發火災事故,要立即啟動應急預案,全力組織人員疏散和自救工作,同時,要在第一時間向當地公安消防119指揮中心報警。學校有關領導和有關部門負責人要在第一時間趕到現場,組織教職員工開展救人和滅火工作,並在消防隊伍到現場後,主動提供有關信息,配合消防隊伍組織救人和滅火搶險工作。

②採取諸如切斷煤氣等緊急安全措施,避免繼發性危害。

③搶救傷病員,配合醫療機構妥善安置傷病員。

④解決好學生等受災人員的安居問題。

⑤及時採取人員疏散、封鎖現場、轉移重要財務等必要措施,確保人員、財產的安全。

(2)房屋、圍牆、廁所倒塌等建築物安全事故處理辦法

①學校發生房屋、圍牆、廁所倒塌等建築物安全事故,學校有關領導和有關部門負責人要在第一時間趕到現場,根據災情啟動應急預案,迅速開展現場處置和救援工作,立即向上級主管部門和當地政府報告;

②迅速採取諸如切斷煤氣等有效措施,並密切關注連帶建築的安全狀況,消除繼發性危險;

③在有關方面的幫助下及時組織解救受困人員,搶救傷病人員。

(3)校園水面冰面溺水事故處理辦法

①有湖面水面(含游泳池)的學校,要事先落實救援部門,配備專用救援設備;

②學校發生校園水面冰面溺水事故,救援部門要立即組織人員進行現場救援,並立即向醫療急救部門報告求救;

③學校有關領導和有關部門負責同志,要在第一時間趕到現場,根據災情啟動應急預案,組織人員對溺水者進行人工呼吸和進行落水人員防凍傷等應急搶救處置;

④對於冰面溺水事故,要科學處理,有組織地救助,避免因冰面大面積塌陷造成繼發性傷亡。

(4)樓梯間擁擠處理辦法

①各級各類學校特別是中小學校要加強對學生的教育和管理,及時排查擁擠事故隱患;

②學校樓梯間發生擁擠,事發學校要迅速開展疏導和救護工作,並立即向醫療急救部門報告求援,向上級主管部門報告;

③學校有關領導和有關部門負責同志,要在第一時間趕到現場指揮,根據災情啟動應急預案,控制局勢,制止擁擠,做好人員疏導疏散工作,組織人員對受傷者進行人工呼吸、止血等應急搶救處置,儘快將傷病人員送往醫院搶救,妥善安置傷病員,必要時請求當地政府支援幫助;

④迅速通知受傷人員親屬,及時向師生和親屬通報有關情況,確保師生和親屬情緒穩定。

(5)校園爆炸事故處理辦法

①學校發生爆炸事故後,學校領導和有關部門負責同志要在第一時間趕到現場,組織搶救,在向上級主管部門報告同時,立即向公安消防部門報告;

②學校要在爆炸現場及時設置隔離帶,封鎖和保護現場,疏散人員,控制好現場的治安事態,迅速採取有效措施檢查並消除繼發性危險,防止次生事故發生,切實保護好師生的人身財產安全;

③如果發現肇事者或直接責任者,應立即採取有效控制措施,並迅速報告公安機關;

④認真配合公安消防部門做好搜尋物證、排除險情,防止繼發性爆炸等工作。

(6)校園惡性交通事故處理辦法

①學校校園發生惡性交通事故,遇有學生、教工死亡、受傷等情況,學校領導和有關部門負責同志要在第一時間趕到現場組織搶救,立即向醫療急救部門求救,向公安交管部門報告,並向上級主管部門報告;

②保護好事故現場,有效控制肇事人,尋找證人;

③學校有關部門協助公安交管部門及時查明事故情況;涉及外籍師生的,要儘快按規定報告外事部門。

(7)大型羣體活動的公共安全事故處理辦法

①學校舉辦的各類大型文體活動,必須按有關規定做好專項安全保衞方案,落實安全保衞措施;

②發生重大安全事故,應立即啟動相關應急預案,遇有學生、教工死亡、受傷等情況,立即求助醫院進行傷病員搶救工作;

③活動組織者和安全工作負責人要穩定現場秩序,根據室內、室外不同情況組織師生有序疏散逃生,擔負起保護學生生命安全的責任,盡力避免繼發性災害;

④學校有關領導和有關部門負責同志,要在第一時間趕到現場指揮,組織疏導、搶救傷病員,要在第一時間向當地公安機關和政府其他有關部門報告,積極爭取當地黨委、政府和有關部門的支援幫助,並向上級主管部門報告。

(8)外出組織學習、參觀、考察等活動安全事故處理辦法

①建立健全安全工作領導組織體系和應急預案,配備必要的應急工具和設施;與實習接收單位明確安全責任,落實相關措施;

②完善通訊體系,做好定期通訊聯絡工作,定期清點人員,及時溝通信息;

③事件發生時,及時向有關領導和部門報告,同時積極開展必要的救助和自救工作;

④學校領導要高度重視,首先判斷事件的性質,權衡事件的輕重,統一認識,統一指揮,協調好學校和事故一線兩部分工作,積極開展救助;

⑤積極爭取事故發生地當地黨委、政府和有關部門的支援幫助。

(9)突發後勤安全保障事件的處理辦法

①學校後勤各部門要做好食堂、學生宿舍、教學樓等重點場所突發事件防範工作,配合地方相關部門做好供水、供電、供暖和通訊保障。對重點場所和關鍵部位要加強檢查,嚴格落實各項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確保各種服務設施的安全運行,保障師生員工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

②發生斷電、燃氣泄漏等重大事故的緊急情況時,學校有關領導和有關方面負責同志要立即趕到現場,組織員工迅速採取應急措施,並進行搶修和搶救,控制事態,同時請求當地有關專業部門支持,力爭在最短的時間內恢復正常;

③食堂、餐廳等飲食供應部門以及蓄水池、供應水塔等二次供水部位必須有完備的安全保護設施,一旦發生污染事件要立即停止使用,做好現場保護,並聯系地方政府衞生防疫部門進行檢疫、化驗和排污處理。

3.3應急保障機制

各學校平時應根據要求配備消防器材以及消、殺、滅藥品等救災所需物資,組織和訓練出一支預防和處置學校突發公共事件的應急隊伍。發生突發公共事件後,相關部門要及時、充分做好後勤保障工作,保證物資能源供應充足、醫療衞生服務到位。學校隨在地政府要確保突發公共事件應急準備和救援工作所需資金,保證交通運輸通暢,做好治安維護,提供通暢信息的氣象、新聞發佈、政策與法制等保障工作。

3.4後期處置措施

3.4.1排查事件,恢復工作。區教育局(主管部門)要迅速查清上報學校的受損情況(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一方面督促學校立即組織力量,開展修復工作,儘快使學校恢復正常教育教學秩序;另一方面積極採取相應的補救措施,妥善做好善後工作,儘量把損失降到最低限度。

3.4.2結果報送,建立檔案。按照逐級報告制度,突發事件過後,分事發單位報送、教育局(主管部門)報送兩級,向上報告相關情況。報送內容包括事發單位、時間、地點;事故經過、傷亡人數、直接損失;事故原因、性質的初步判斷;已採取的措施、需有關部門協助解決的問題;事故報告單位等。區教育局(主管部門)和學校均應對突發公共事件的相關資料整理歸檔,建立學校突發公共事件檔案。

3.4.3總結經驗,完善制度。區教育局(主管部門)、學校要認真總結經驗教訓,針對存在的問題和薄弱環節,完善制度,不斷提高對突發事件的處置水平,積極探索穩妥、快速、高效做好學校突發性公共事件處置工作的新途徑。

3.4.4追究責任,實施獎懲。根據現場調查掌握的證據,對在突發公共事件的預防、報告、調查、控制和處置過程中有玩忽職守、失職、瀆職等行為,或遲報、瞞報、漏報重要情況的有關責任人,依照有關法律、法規,給予行政處分,直至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對參加突發公共事件應急處置工作並做出突出貢獻的集體和個人,給予表彰和獎勵。

4.宣傳教育、培訓和演練

4.1宣傳教育

區教育局和學校要加強師生的安全教育和應急知識教育。認真開展以提高廣大師生自護、自救、防災、逃生能力為主要內容的教育活動,增強教師和學生的防範意識和能力,掌握基本的自護、自救、逃生和報警求助的方法。

4.2管理與培訓

區教育局加強應急反應機制的日常性管理,在實踐中不斷運用和完善應急處置預案。加強對學校領導及應急處置工作隊伍培訓,開展經常性的演練活動,不斷提高學校領導和廣大教師應對突發安全事故的指揮能力、組織能力和實戰能力。

4.3演練

區教育局和學校要定期組織廣大師生應對突發安全事故的演習。應急演習包括準備、實施和總結三個階段。通過應急演習,培訓應急隊伍、落實崗位責任、熟悉應急工作的指揮機制、決策、協調和處置程序,識別資源需求、評價應急準備狀態、檢驗預案的可行性和改進應急預案。

各級各類學校要重點進行火災、地震發生時的人員疏散演習。使學生熟悉緊急情況下逃生的路線,瞭解緊急情況發生時聽從指揮、遵守紀律的重要性。

5附則

5.1各級各類學校要根據本地、本校實際情況和本預案要求,制定具體工作預案和演練計劃並付諸實施,要通過演練,發現應急工作體系和工作機制存在的問題,不斷完善應急預案,提高對安全事故的應急處置能力。要建立穩定的預防和處置學校安全事故的隊伍,落實各項工作措施和經費,確保預防處置學校安全事故工作的順利進行。

5.2本預案自發布之日開始實施。

標籤: 學校 預案 應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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