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文書都 >

實用範文 >應急預案 >

中暑應急預案範文3篇

中暑應急預案範文3篇

在平平淡淡的日常中,有時會有一些突發事件出現,為降低事故造成的損失,總歸要預先編制應急預案。應急預案的格式和要求是什麼樣的呢?以下是小編整理的中暑應急預案範文,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中暑應急預案範文1

夏季施工氣候炎熱,建築工人普遍在露天和高處作業,勞動強度大,時間長,隨時都有發生中暑事故的可能。因此,加強夏季的防暑降温工作是保護職工身體健康,保證完成生產任務的一項重要措施。

1 預防中暑事故基本安全要求

採取綜合的措施,切實預防中暑事故的發生,從技術、保健、組織等多方面去做好防暑降温工作。

1.1 組織措施

加強防暑降温工作的領導,在入暑以前,制訂防暑降温計劃和落實具體措施。

1.1.1 要加強對全體職工防暑降温知識教育,增加自防中暑和工傷事故的能力。注意保持充足的睡眠時間。

1.1.2 應根據本地氣温情況,適當調整作息時間,利用早晨、傍晚氣温較低時工作,延長休息時間等辦法,減少陽光輻射熱,以防中暑。還可根據施工工藝合理調整勞動組織,縮短一次性作業時間,增加施工過程中的輪換休息。

1.1.3 貫徹《勞動法》,控制加班加點,加強工人集體宿舍管理;切實做到勞逸結合,保證工人吃好、睡好、休息好。

1.2 技術措施

1.2.1 進行技術革新,改革工藝和設備,儘量採用機械化、自動化,減輕建築業勞動強度。

1.2.2 在工人較集中的露天作業施工現場中設置休息室,室內通風良好,室温不超過30℃;工地露天作業較為固定時,也可採用活動幕布或涼棚,減少陽光輻射。

1.2.3 在車間內操作時,應儘量利用自然通風天窗排氣,側窗進氣,也可採用機械通風措施,向高温作業點輸送涼風,或抽走熱風,降低車間氣温。

1.3 衞生保健措施

1.3.1 入暑前組織醫務人員對從事高温和高處作業的人員進行一次健康檢查。凡患持久性高血壓、貧血、肺氣腫、腎臟病、心血管系統和中樞神經系統疾病者,一般不宜從事高温和高處作業工作。

1.3.2 對露天和高温作業者,應供給足夠的符合衞生標準的飲料;供給含鹽濃度0.1~0.3%的清涼飲料。暑期還可供約工人綠豆湯、茶水,但切忌暴飲,每次最好不超過300毫升。

1.3.3 加強個人防護。一般宜選用淺藍色或灰色的工作服,顏色越淺阻率越大。對輻射強度大的工種應供給白色工作服,並根據作業需要配戴好各種防護用具。露天作業應戴白色安全帽,防止陽光曝曬。

2 發生中暑的表現及其應急預案

2.1 中暑症狀的表現

2.1.1 先兆中暑。其症狀為:在高温環境中勞動一段時間後,出現大量流汗、口渴、身感到無力、注意力不能集中,動作不能協調等症狀,一般情況此時體温正常或略有升高,但不會超過37.5°。

2.1.2 輕症中暑。其症狀為:除有先兆中暑外,還可能出現頭暈乏力、面色潮紅、胸悶氣短、皮膚灼熱而乾燥,還有可能出現呼吸循環系統衰竭的早期症狀,如面色蒼白、噁心、嘔吐、血壓下降、脈搏細弱而快、體温上升至38.5°以上。此時如不及時救護,就會發生熱暈厥或熱虛脱。

2.1.3 重症中暑。一般是因為未及時適當處理出現的輕症中暑(病人),導致病情繼續嚴重惡化,隨着出現昏迷、痙攣或手腳抽搐。稍作觀察會發現,此時中暑病人皮膚往往乾燥無汗,體温升至40°以上,若不趕緊搶救,很可能危及生命安全。

2.2 發生中暑事故的應急預案

2.2.1 發生中暑事故後,應立即將病人扶(抬)至通風良好且陰涼的地方,將病人的領釦鬆開,以利呼吸,同時給病人服下解署藥十滴水,採取適當的降温措施;

2.2.2 對重症中暑者,除按上述條件施救外,還應對病人進行嚴密觀察,並動用工地的交通工具或攔截出租車及時將病人送往就近有條件的醫院進行治療。

中暑應急預案範文2

1 總則

1.1 編制目的

為及時有效地預防和處置由高温氣象條件引發的中暑事件(以下簡稱高温中暑事件),指導和規範高温中暑事件的衞生應急工作,保障社會公眾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維護正常社會秩序,制定本預案。

1.2 編制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氣象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

(突發公共衞生事件應急條例)

(公共場所衞生管理條例)

(國家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

(國家突發公共衞生事件應急預案)

(國家突發公共事件醫療衞生救援應急預案)

(重大氣象災害預警應急預案)

1.3 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由高温氣象條件引發的中暑事件的衞生應急處置工作。其他以高温氣象條件為直接誘因,並直接導致社會公眾身體健康明顯受損,甚至危及社會公眾生命安全的公共衞生安全事件,可參照本預案組織實施相關衞生應急處置工作。

1.4 事件分級

依據氣象條件、高温中暑事件的發生情況及其發展趨勢,將高温中暑事件劃分為特別重大(ⅰ級)、重大(ⅱ級)、較大(ⅲ級)、一般(ⅳ級)四級。發生高温中暑事件,達不到ⅳ級標準的,原則上不列入突發公共事件範疇。

1.4.1 特別重大高温中暑事件(ⅰ級),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a. 24小時內,1個縣(市)區域內報告中暑患者300人以上(含300人),或有10例以上(含10例)死亡病例發生;

b. 國務院衞生行政部門和氣象行政主管機構共同認定的其他情形。

1.4.2 重大高温中暑事件(ⅱ級),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a. 24小時內,1個縣(市)區域內報告中暑患者150人至299人,或有4至9例死亡病例發生;

b.省級及以上衞生行政部門和氣象行政主管機構共同認定的其他情形。

1.4.3 較大高温中暑事件(ⅲ級),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a. 24小時內,1個縣(市)區域內報告中暑患者100人至149人,或有1至3例死亡病例發生;

b.地市級及以上衞生行政部門和氣象行政主管機構共同認定的其他情形。

1.4.4 一般高温中暑事件(ⅳ級),指符合下列情形的:

24小時內,1個縣(市)區域內報告中暑患者30人至99人。

1.5 工作原則

1.5.1 預防為主,常備不懈。堅持以人為本,預防為主,增強防範高温中暑事件的意識,切實做好人員、技術、物資等應急儲備工作,積極開展高温中暑氣象等級預報和高温中暑事件的監測、報告、預測和預警,認真落實各項預防和醫療救治等衞生應急措施。

1.5.2 部門聯動,分級響應。衞生行政部門和氣象行政主管機構建立聯合預報和預警機制,一旦發現高温中暑氣象條件或高温中暑事件的苗頭,及時向社會公眾發佈高温氣象條件預報或高温中暑事件預警信息,並向當地提出防控工作建議。根據高温中暑事件的預警級別,各級衞生、氣象部門在本級的統一領導下,協同相關部門,迅速響應,做好轄區內高温中暑事件的監測預警、醫療救治和相關應急處置工作。

1.5.3 加強管理,規範有序。各級衞生、氣象部門依據有關法律和法規,根據本地的實際工作情況,編制有針對性的高温中暑事件應急預案,制定高温中暑事件應急處置工作規範,加強相關培訓等工作,確保及時、規範、有序地處置高温中暑事件。

1.5.4 依靠科技,依靠羣眾。充分發揮專家隊伍和專業人員的作用,鼓勵開展相關領域內的科學研究,提高高温中暑事件的應急處置能力。加強對社會公眾的健康知識宣傳,強化社會公眾的防範意識,提高社會公眾的自救和互救能力。

2 高温中暑氣象等級預報

2.1 高温中暑氣象等級

根據温度、濕度等氣象因子,結合地區氣候背景資料,以及高温持續時間,劃分為可能發生中暑、較易發生中暑、易發生中暑、極易發生中暑四個等級。具體分級辦法參見中國氣象局與衞生部聯合發佈的高温中暑氣象等級預報實施方案。

2.2 高温中暑氣象等級預報的發佈

各級氣象部門根據監測預報確定的高温中暑氣象等級,適時開展預報工作,並向社會公眾發佈高温中暑事件防範提示。

3 高温中暑事件的監測、報告、預測、預警

3.1 高温中暑事件的監測和報告

3.1.1高温中暑事件的監測、報告單位

a.各級各類醫療衞生機構

b.各級疾病預防控制中心

c.各級衞生行政部門

d. 其他有關單位,主要包括高温中暑事件發生單位、與羣眾健康和衞生保健工作密切相關的單位。

3.1.2 高温中暑事件的責任報告人

各級各類醫療機構、疾病預防控制中心中的相關工作人員和鄉村醫生、個體開業醫生均為責任報告人。

3.1.3 高温中暑事件的報告時限和程序

高温中暑事件報告實行衞生行政部門分級審核、分級確認的事件報告管理制度。每年6月1日,各地衞生部門啟動高温中暑事件的監測、報告工作;每年9月30日終止事件的監測、報告工作。各地衞生部門可根據本地區高温氣象條件的實際,適當提前本地區高温中暑事件監測、報告的啟動時間,或推遲事件監測、報告的終止時間。

醫療衞生機構發現高温中暑病例後填寫(高温中暑病例報告卡),於當日通過中國疾病預防控制中心網絡直報系統報告。無網絡直報條件的醫療機構在當日以最快方式將(高温中暑病例報告卡)報當地縣級疾病預防控制中心。非醫療衞生機構發現高温中暑病例,由高温中暑事件的報告單位在當日報當地疾病預防控制中心,由後者進行網絡報告。當地疾病預防控制中心每日12:00時彙總轄區內前24小時報告的高温中暑病例總數,對照高温中暑事件分級標準,對符合高温中暑事件的,要立即通過網絡直報系統以歸併的方式作為高温中暑事件上報,同時通知同級氣象業務單位,並報同級衞生行政部門。衞生行政部門收到報告後要立即對高温中暑事件進行確認,並通報同級氣象行政主管機構。必要時,衞生行政部門可根據實際工作需要縮短高温中暑事件的報告時限。

3.2 高温中暑事件的預測、預警

建立高温中暑事件預測、預警機制。各級氣象行政主管機構和衞生行政部門開展高温中暑事件的預測分析,結合高温氣象條件、高温中暑事件的發生情況及其發展趨勢,確定預警發佈的級別,經報本級同意後發佈。

省級(含省級)以下氣象行政主管機構和衞生行政部門發佈預警,必須報送上級氣象行政主管機構和衞生行政部門備案;同時,及時分析彙總下級氣象行政主管機構和衞生行政部門發佈的預警,並報送上級氣象行政主管機構和衞生行政部門備案。

3.2.1 一級預警(紅色預警)

高温中暑事件級別達到ⅰ級,且高温中暑氣象預報級別達“極易發生中暑”,高温天氣還有持續或加重趨勢的。

3.2.2 二級預警(橙色預警)

高温中暑事件級別達到ⅱ級,且高温中暑氣象預報級別達“易發生中暑”以上,高温天氣還有持續或加重趨勢的。

3.2.3 三級預警(黃色預警)

高温中暑事件級別達到ⅲ級,且高温中暑氣象預報級別達“較易發生中暑”以上,高温天氣還有持續或加重趨勢的。

3.2.4 四級預警(藍色預警)

高温中暑事件級別達到ⅳ級,且高温中暑氣象預報級別達“可能發生中暑”以上,高温天氣還有持續或加重趨勢的。

3.3 高温中暑事件的預警信息發佈

各級氣象行政主管機構和衞生行政部門聯合通過有關電視、廣播、報刊、網絡等媒體發佈高温中暑事件預警信息,相應提出防禦措施。

4 應急響應

4.1 應急響應啟動

高温中暑事件發生後,發佈高温中暑事件預警的各級衞生、氣象部門按照屬地管理、分級響應的原則,科學分析判斷,啟動相應級別的應急響應程序。

4.2 應急響應措施

發佈高温中暑事件預警的衞生行政部門和氣象行政主管機構合作聯動,向高温中暑事件發生地提出事件的防控建議,指導、督促高温中暑事件發生地的衞生、氣象部門積極開展相關應急工作。

高温中暑事件發生地的衞生行政部門和氣象行政主管機構根據高温中暑事件的預警級別,分別採取以下響應措施:

4.2.1 一級預警響應措施

a.積極主動地開展高温中暑病例監測、報告,及早發現病例並採取應急處置措施,做好高温中暑病人的`收治;

b.主動接受上級氣象部門對事件發生地或可能發生地的天氣預報、預測技術和產品的加強指導,及時發佈高温中暑氣象等級預報和高温中暑事件預警及相關信息;

c.強化防暑降温知識宣傳,在當地政府的統一領導下積極組織開展防暑動員;

d.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等法律法規,在當地政府的統一領導下,會同勞動保障、安全生產、工會等有關部門單位,聯合開展防暑降温工作專項監督檢查。

4.2.2 二級預警響應措施

a.進一步加強對高温中暑病例監測、報告,並對夏季露天作業工地等重點場所開展主動監測,做好高温中暑病人的收治;

b.組織加密氣象觀測,主動加強與上級氣象業務單位的天氣會商,及時發佈高温中暑事件預警及相關信息;

c.進一步加大宣傳防暑降温知識的力度,強化全體社會公眾防控高温中暑的意識;

d.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等法律法規,積極會同勞動保障、安全生產等部門,對高温環境作業人羣的用人單位,開展聯合防暑降温工作專項監督檢查。

4.2.3 三級預警響應措施

a.加強對高温中暑病例的監測、報告,做好高温中暑病人的收治;

b.加強氣象監測分析,主動加強與上級氣象業務單位的天氣會商,及時發佈高温中暑事件預警及相關信息;

c.開展多種形式的防暑降温知識宣傳,強化社會公眾或有關單位做好老年、兒童、病人等特殊人羣的高温中暑防控工作的意識;

d.根據有關部門、單位的要求,對高温環境作業人羣開展防暑降温諮詢,並指導用人單位向高温環境作業人羣提供預防性給藥。

4.2.4 四級預警響應措施

a.開展高温中暑病例的監測、報告,做好高温中暑病人的收治;

b.加強氣象監測,主動加強與上級氣象業務單位的天氣會商,及時發佈高温中暑事件預警及相關信息;

c.開展防暑降温知識宣傳,增強高温環境下作業人羣的自我保護意識。

4.3 應急響應終止

應急響應終止由發佈預警的氣象行政主管機構和衞生行政部門共同確定。應急響應終止主要參考依據為:高温中暑事件發生地的高温中暑氣象等級預報持續3天低於預警所需等級以下,並預測在短期內預報級別不會明顯上升,且大部分中暑病人得到有效救治,新發中暑病例數明顯下降。

省級(含省級)以下氣象行政主管機構和衞生行政部門發佈應急響應終止,必須報送上級氣象行政主管機構和衞生行政部門備案;同時,及時分析彙總下級氣象行政主管機構和衞生行政部門發佈的應急響應終止,並報送上級氣象行政主管機構和衞生行政部門備案。

5 保障措施

5.1組織保障

衞生、氣象部門與民政、勞動保障、教育、通訊與信息保障等部門建立、完善協調聯動機制,在本級的統一領導和指揮下,各部門按照各自的職能,積極做好高温中暑事件的應急準備工作,確保事件發生後快速響應、科學處置,共同應對高温氣象條件引發的高温中暑事件。

各級衞生行政部門和氣象行政主管機構成立應對高温中暑事件專家組,向本級衞生行政部門和氣象行政主管機構提出發佈高温中暑事件的預警建議,擬定相關防控工作建議內容,負責開展針對高温中暑事件的研究,制定相關技術標準和工作規範等。

5.2物資保障

各級衞生部門積極協調有關部門,做好高温中暑防控藥品等物資的儲備工作。

5.3技術保障

各級衞生、氣象部門為高温中暑的防治提供必要的技術指導和技術服務。加強科研和技術創新,不斷完善監測預警和評估系統。

5.4通訊與信息保障

各級衞生、氣象部門結合本部門應急體系建設,充分利用國家公用通信基礎設施和現有資源,建立健全國家、盛地市、縣四級應急信息通信保障體系和醫療救治信息網絡,保障和維護信息通訊的通暢,保證事件應急響應的信息能夠及時上通下達。

5.5社會公眾的宣傳教育

各級衞生、氣象等部門在本級的統一領導下,利用廣播、影視、報刊、互聯網、手冊等多種形式宣傳防暑降温知識,增強公眾的自我防護意識。

6 附則

6.1 名詞術語

中暑:在本預案中,中暑是指由高温氣象條件直接引起人員出現輕症中暑或重症中暑的臨牀症狀,並能排除普通感冒、急性胃腸炎等疾病引起的相關症狀,可以考慮診斷。

輕症中暑,臨牀表現為頭昏、頭痛、面色潮紅、口渴、大量出汗、全身疲乏、心悸、脈搏快速、注意力不集中、動作不協調等症狀,體温升高至38.5℃以上。

重症中暑,包括熱射並熱痙攣和熱衰竭三種類型,也可出現混合型。其中:

熱射病(包括日射病)亦稱中暑性高熱,其特點是在高温環境中突然發病,體温高達40℃以上,疾病早期大量出汗,繼之"無汗",可伴有皮膚乾熱及不同程度的意識障礙等。

熱痙攣主要表現為明顯的肌痙攣,伴有收縮痛。好發於活動較多的四肢肌肉及腹肌等,尤以腓腸肌為著。常呈對稱性。時而發作,時而緩解。患者意識清,體温一般正常。

熱衰竭起病迅速,主要表現為頭昏、頭痛、多汗、口渴、噁心、嘔吐,繼而皮膚濕冷、血壓下降、心律紊亂、輕度脱水,體温稍高或正常。

6.2 預案管理和更新

本預案由衞生部和中國氣象局聯合制定,並共同負責解釋。衞生部和中國氣象局根據預案實施中發現的問題及時進行更新、修訂和補充。

6.3 預案實施時間

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中暑應急預案範文3

1 中暑

因身體過度受熱,使體温調節功能發生障礙而引起的一種急性疾病。

2 中暑的主要症狀

2、1 中暑多發生在夏季高温環境,如通風不良的高温車間、露天作業現場等。

2、2 中暑初期表現為頭痛、頭暈、疲乏、無力、口渴等,隨後出現體温顯著升高,脈搏快速,面紅、噁心、嘔吐等。嚴重時可出現昏迷、呼吸急促等,最後因呼吸循環衰竭而死亡。

2、3 如伴有因大量出汗所致的氯化納丟失,可出現全身肌肉痙攣,最常見的為小腿抽筋。

3 中暑的預防

3、1 合理處理熱源。改革工藝,減少熱源,將強熱源移出車間或安放在下風口。採取隔熱措施,將熱源分開。

3、2 加強通風降温。自然通風,根據單位的情況,使熱空氣自然流出,冷空氣自然吹入。機械通風,採用風機,冷卻處理,電風扇、空調等進行通風高温。

3、3 加強個人防護。根據作業環境特點,採用適當的防護用品和防護措施。

3、4 適當飲用含鹽清涼飲料,以補充氯化納和水分。

3、5 如果在陽光下作業,可適當避開中午強烈的日光。

4 中暑的現場救護

4、1 輕度中暑的救護:如果因熱而感到頭痛、乏力、口渴等時,應自行離開高温環境到陰涼通風的地方適當休息,並飲用冷鹽開水,冷水洗臉或吹電風扇等。

4、2 中度中暑的救護:立即將其移到陰涼通風處平卧,解開衣服,用冷毛巾敷頭部,冷水擦身體,吹電風扇等方法降温。

4、3 嚴重中暑的救護:如果是嚴重中暑,就要用冷水衝淋或在頭、頸、腋下、大腿放置冰袋等迅速降温。

4、4 如果中暑者能飲水。則讓他喝冷鹽水或其他清涼飲料,以補充水分和鹽分。

4、5 對病情較重者,應迅速轉送醫院作進一步的治療。

  •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wenshudu.com/shiyongfanwen/yingjiyuan/j07887.html
專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