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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應急預案15篇

交通事故應急預案15篇

在平平淡淡的日常中,有時會遇到無法預料的突發事故,為了可以及時作出應急響應,降低事故後果,通常會被要求事先編制應急預案。那麼大家知道應急預案怎麼寫才規範嗎?下面是小編整理的交通事故應急預案,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交通事故應急預案15篇

交通事故應急預案1

1 總則

1.1 編制目的

為加強公司對鐵路交通事故應急救援工作的管理,建立健全科學、規範、統一、高效的事故應急指揮、響應和預防控制體系,確保在發生鐵路交通事故時,能迅速、有序、有效地開展現場處置及救援工作,控制事故升級,減少職工傷亡和財產損失,制定本預案。

1.2 編制依據

本應急預案依據《鐵路交通事故應急救援和調查處理條例》、《鐵路交通事故應急救援規則》和相關的制度規定編制。

1.3 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公司範圍鐵路專用線發生事故,造成人員傷亡、財產損失、中斷行車及其他影響鐵路正常行車,需要實施應急救援的事故。

1.4 編制原則

1.4.1 應急事故救援要嚴格遵循“以人為本、逐級負責、應急有備、處置高效”的基本原則。

1.4.2 堅持信息傳遞準確,救援出動迅速,組織指揮嚴謹,責任分工明確,協調配合密切,迅速開通線路的工作原則。

2 組織機構及職責

2.1 甘肅華澳鐵路綜合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總公司)鐵路交通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以下簡稱:應急救援領導小組)

組長:總經理、黨委書記

常務副組長:主管安全副總經理

副組長:總公司其他黨政班子成員

成員:各部門負責人,安全部全員

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安全部

2.2 應急救援領導小組職責

2.2.1 負責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制定和完善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按照國家規定的權限和程序,組織、指揮、協調公司事故應急救援工作。必要時,負責協調請求有關部門給予支持幫助。

2.2.2 救援工作日常管理機構設在安全部,管理、檢查、指導各公司鐵路交通事故救援工作;協助領導對鐵路交通事故救援的組織指揮工作。

2.2.3 負責事故應急救援的人員培訓及預案演練等基礎工作。

3 應急事故通報

3.1 事故應急救援實行逐級報告制度。事故發生後,現場工作人員或者其他有關人員應當立即向總公司、本公司負責人和鄰近鐵路車站、列車調度員、公安機關報告。

3.2 遇有人員傷亡或者發生火災、爆炸、危險貨物泄漏等事故時,接到報告的各公司應當根據需要採取防護措施,並立即通知當地急救、醫療衞生、公安、消防、環境保護等部門。各公司值班室應存放當地急救、醫療衞生、公安、消防、環境保護等部門的值班電話或負責人的電話,定期檢查是否變更,確保通訊聯繫。

3.3 救援報告的主要內容:

3.3.1 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站名)、區間(線名、公里、米)、線路條件、事故相關單位和人員。

3.3.2 發生事故的列車種類、車次、機車型號、部位、牽引輛數、噸數、計長及運行速度。

3.3.3 傷亡人數、性別、年齡以及救助情況,是否涉及境外人員傷亡。

3.3.4 貨物品名、裝載情況,易燃、易爆等危險貨物情況。

3.3.5 機車車輛脱軌數量及型號、線路設備損壞程度等情況。

3.3.6 對鐵路行車的影響情況。

3.3.7 事故原因的初步判斷,事故發生後採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況。

3.3.8 事故應急救援過程中,人員傷亡、脱軌輛數、設備損壞等情況發生變化時,應及時補報。

4 救援響應

4.1 接到事故救援報告後,由總公司作出應急救援響應,啟動應急預案,並及時向上級主管部門報告。

4.2 有關負責人和專業人員應當立即趕赴現場,組織指揮應急救援工作。

5 現場救援

5.1 事故涉及中斷行車及其他影響鐵路正常行車時,各公司應當迅速組織人員,協助上級清理事故貨車及相關貨車裝載的貨物。

5.2 事故應急救援過程中,應當妥善保護事故現場以及相關證據,並及時移交事故調查組。因應急救援需要改變事故現場時,應當做出標記、繪製現場示意圖、製作現場視聽資料,並做出書面記錄。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破壞事故現場,不得偽造、隱匿或者毀滅相關證據。

5.3 事故造成鐵路設備設施損壞時,應當積極配合有關專業部門立即組織搶修。

5.4 積極配合公安機關解救和疏散遇險人員,設置現場警戒區域,阻止未經批准人員進入現場。

5.5 事故救援完畢後,協助現場指揮部對現場進行檢查清理,進一步確認無傷亡人員遺留,拆除、回收、移送救援設備設施,清除障礙物。

5.6 事故救援工作結束後,對工作積極、表現突出的職工給予表彰或獎勵;對玩忽職守、擴大事故損失,延誤救援起復工作的單位和個人,進行考核

6 善後處理

6.1 依法進行事故的善後處理,妥善安排現場遇險滯留人員食宿,進行傷亡人員親屬的通知、接待以及撫卹喪葬、經濟補償等處置工作。負責收取傷亡人員醫療檔案資料,核定救治費用。

6.2 對事故造成的傷亡人員,應當在積極組織施救的同時,負責協調落實傷亡人員的救治、喪葬等臨時費用,待事故責任認定後,由事故責任方承擔。事故當事人對損害賠償有爭議時,可以協商解決或者請求事故調查組進行調解,也可以直接提起民事訴訟。

6.3 對事故現場遺留的財物,配合公安部門應當進行清點、登記並妥善保管。

6.4 事故救援工作結束後3日內,召開分析總結會,全面總結本次救援工作的經驗和成績,查找存在的問題和不足,針對存在的問題,提出改進意見和措施。並形成書面報告,附事故應急救援有關證據材料。

7 罰則

7.1 對於不立即組織事故應急救援或者遲報、漏報、瞞報、謊報事故等延誤救援的,視事故等級和影響程度等具體情況,由總公司對責任單位處2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對責任人處20xx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罰款。

7.2 各公司安全管理人員以及其他人員違反本規則規定,未立即啟動應急預案或者遲報、漏報、瞞報、謊報事故等延誤救援的,對主管負責人和其他直接責任人依法給予行政處分。涉嫌犯罪的,依照有關規定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8 附則

8.1 管理與更新

8.1.1 各公司應根據本預案制定本單位實施細則,報總公司核備。

8.1.2 應急預案制定後,原則上定期進行修訂,遇特殊情況可隨時修訂。本預案修訂後,報有關部門備案並抄送有關部門和單位。

8.2 本應急預案由總公司負責解釋。

交通事故應急預案2

一、指導思想

近年來,隨着我市城區道路交通工程大規模的開發和擴建,機動車輛以及非機動車輛逐漸普及。但是,由於駕駛員違反交通規則、行人橫穿馬路等諸多原因,交通事故也呈發展趨勢。一旦發生城市交通事故,往往出現人員傷亡大、車輛堵塞嚴重、交通癱瘓、戰鬥車行進困難、戰鬥展開不方便、搶救難度大等弊端。為積極探索交通事故處置對策,掌握搶救交通事故的程序和方法,以便在發生事故時做到心中有數,明確職責,快速有效地處置事故,確保國家人民生命財產的安全,現結合支隊裝備器材實際,制定本預案。

二、交通事故的特點

(一)車輛事故頻率高

受路況、車況及人為因素的影響,公路交通事故隨時隨地都可能發生。

(二)人員傷亡大

在高速公路或高等級公路上發生的交通事故,往往造成數輛甚至上百輛汽車首尾相撞,直接導致駕駛員和乘客傷亡。若汽車失控後墜落江河(懸崖)等事故,羣死羣傷的可能性更大。

(三)易引發次生災害

汽車相撞所造成的交通事故,常伴隨火災事故的發生;裝載化學危險物品的車輛一旦發生交通事故,可能導致大量有毒有害物質外泄,造成更大的人員傷亡,並嚴重污染生態環境。

(四)車輛損壞嚴重,救援技術性強。

事故造成車輛嚴重毀壞變形或翻車墜入河谷、懸崖,以及可能造成爆炸燃燒、危險品泄漏等,需要採用各種技術實施救援活動。

三、災情設定

在福銀高速公路福州某路段2輛大巴車相撞,大量人員受困於車內,接着2輛小轎車追尾撞到事故大巴車上,小轎車上駕駛員被困在車內。

四、滅火救援力量組成及分工

(一)滅火救援力量組成及分工

1、滅火救援分隊:由市消防支隊轄區中隊、特勤大隊及各參戰中隊組成。

2、現場交通管制分隊:由高速公路交巡警大隊負責

3、救護分隊:由衞生局負責

4、通訊保障分隊:由電信局、市消防支隊指揮中心負責

5、勤務保障分隊:由市消防支隊後勤處和戰勤保障大隊負責

(二)消防力量調集:

按指揮中心等級方案調集,三級以上的出動啟動此預案。五、處置方法和程序

1、應急響應及力量調度

指揮中心接到報警後立即啟動交通災害事故救援預案。

1)按福州支隊四級預案調動轄區中隊、特勤大隊出警;(交通事故搶險救援車輛調派原則:應優先調度多功能搶險救援車、水罐車等車輛出動。)

2)根據現場的情況,及時通知聯動單位110、120、122、高速公路管理處等相關部門協助進行現場的交通管制、傷員的救護等搶救工作。

3)立即通知當日指揮長前住現場;

4)羣呼通知支隊領導和指揮部成員前往現場或準備相關物資;

5)根據現場態勢調集增援力量到場。

6)根據現場需要,在支隊領導授權下通知相關部門領導。如市、區政府,市、分局、交巡警支隊、醫療救護、高速公路路政等有關單位負責人及有關工程技術專家等到場,成立現場總指揮部。

2、組織指揮及職責

支隊組成現場滅火救援指揮部,由支隊領導和司令部、政治處、後勤處、防火處四個部門、轄區大隊領導組成,其職責是負責現場滅火救援組織、指揮、後勤保障等工作。現場滅火救援指揮部在總指揮部的領導下開展滅火救援工作。

1)滅火救援總指揮部

總指揮:到場職務最高的領導

副總指揮:省公安廳領導、總隊領導、高速公路路政負責人。

成員:市公安局、交巡警支隊、醫療救護、高速公路路政等有關單位負責人及有關工程技術專家等。

地點:便於觀察、指揮和轉移的地方。

職責:

(一)瞭解現場情況,組織災情偵察和分析,確定總體決策和行動方案。

(二)視情成立滅火與搶險救援指揮部,設立作戰指揮組、政治宣傳組、後勤保障組等。

(三)向參戰的下級指揮員部署作戰任務,組織參戰單位協同作戰。根據現場變化情況,及時調整力量部署。必要時劃分戰鬥區段,組織羣眾參與輔助性行動。

(四)決定使用各種水源、利用臨近建築物和有關設施。通知有關單位截斷現場區域內電力、可燃氣體和液體輸送,限制用火用電。

(五)劃定警戒區,組織疏散人員、物資,限制人員和交通工具進入,必要時下令拆除或者破拆毗鄰的建築物、構築物。

(六)調動供水、供電、供氣、通信、醫療、救護、環衞、環保、交通運輸等有關單位,並可報告政府調集駐軍、武警部隊提供協助。

(七)按照上級指示,確定新聞發佈的內容、時間和發言人。

2)現場指揮部

現場總指揮:支隊長、政委。

副總指揮:副支隊長、副政委、司令部參謀長、政治處主任、後勤處長、防火處長。

下設作戰指揮組、政治宣傳組、後勤保障組三個組。

作戰指揮組:司令部副參謀長、防火處副處長、司令部和防火處各科科長、特勤大隊長、轄區大隊長;

政治宣傳組:政治處副主任、組教科長、監督處宣傳科長;

後勤保障組:後勤副處長、裝備科長、財務科長;

地點:器材集結處

任務:制定相應的滅火救援措施,確立現場救援的主攻方向,調整和調結滅火救援力量,向上級指揮部報告現場情況。

3)前沿指揮部

指揮:副參謀長

成員:戰訓、通訊參謀、中隊指揮員、高速公路管理處人員

地點:事故現場

任務:貫徹現場指揮部的戰鬥意圖,根據現場情況調整救援力量採取機動措施有效進行救援。

3、處置方法

交通事故救援工作,必須堅持“救人第一”的指導思想,靈活運用搶險救援操作程序,加強現場秩序維護;各搶險救援小組協同配合,迅速實施救援,力爭把事故損失減小到最低程度。到達現場後,認真聽取中隊指揮員的彙報,迅速、準確部署任務。

1)、警戒、交通疏導

(1)正確劃分、設置警戒區域,將事故現場與圍觀羣眾、道路行駛車輛分離,確保救援工作安全、順利進行;封鎖事故路段,嚴禁無關車輛和人員進入事故現場。

(2)做好車輛疏通工作,維護秩序,使高速公路交通儘可能保持暢通;

2)事故救援

(1)如事故伴有火災,要用水、泡沫進行冷卻油箱、覆蓋地面流淌油,消除潛在的危險。

(2)利用破拆工具,根據實際情況進行破拆救人。

(3)利用撐頂設備對車輛撐頂救人。

(4)必要時,利用搶險車牽引、吊臂設備對事故車輛進行固定,防止車輛傾斜或翻覆。

(5)對難以很快救出的危、重傷員要讓“120”醫務人員進行現場急救處置後進行救護。

(6)在公安交警部門對事故現場進行勘查、責任認定後,協助拖移事故車輛,清理現場,恢復交通。

特別強調幾種情況下的.救助要點:

第一種,傷員擠、夾在車廂內的情況下:當車輛微小變形時,可用手將車門打開或使用無齒鋸、撬棍等破拆開門;或使用空氣式救助墊或液壓救助器具等將車門撐開;或使用無齒鋸切斷車門上的合頁(如有燃料泄漏時,注意不要引燃燃料而起火)。

第二種,當傷員夾在車廂座位內的情況下:可使用座位的調整杆,移動座位;或將座位與其它相連部位,用破拆工具破拆;進行切斷作業時,在稍微離開夾住待救者的地方,切斷容易切斷的部位。

第三種,傷員夾在車輛之間的情況下:要將車的前部或後部稍微移動;或利用高壓救援墊及液壓撐頂器材製作間隙,設定支撐點;或用車載牽引機、車載液壓吊臂等移動車輛擴大間隙。

3)供水冷卻

(1)駕駛員要選準停車位置,保持與事故車輛的適當距離,防止發生燃燒爆炸。

(2)根據交通事故的實際情況,利用開花射流對油箱等危險部位進行冷卻。

六、勤務保障

1、通信保障

執行滅火救援任務以無線通信方式為主。

2、裝備保障

(1)車輛裝備和特種器材由支隊後勤保障組及戰勤保障大隊調集備齊;在滅火救援行動中,需要緊急調用其他救援物資和裝備時,由現場總指揮統一協調。

(2)後勤保障組及戰勤保障大隊保證滅火救援行動所需的滅火劑、油料和特種救援器材配件的供應;組織技術人員及時對現場車輛、裝備進行維護保養,避免因車輛裝備故障損壞而影響滅火救援行動。

3、生活保障

後勤保障組積極與相關單位聯繫,做好現場人員食宿、醫療、服裝和防暑、防寒等保障工作。戰勤保障大隊飲食保障車同時到場提供飲食生活保障。衞生隊救護車到場進行醫療保障。

七、注意事項

(一)注意發生事故車輛的類型,尤其是油罐車等易燃易爆型車輛的檢測、警戒工作,忌救援車輛停靠過近。

(二)人員在處置過程中必須搞好個人防護。

(三)破拆時,要選擇好破拆的位置和方法,嚴防傷到被救人員。仔細觀察待救者的狀態,時常鼓勵待救者。

(四)救助行動中,注意不要給待救者造成痛苦;同時,給待救者做好適當保護時方可進行破拆,防止飛濺的火花灼傷;特別要注意撞擊或者在某部位加力時,產生反作用力等造成的危害。

(五)破拆過程中,防止金屬碰撞產生火花,引起油蒸汽爆炸。

交通事故應急預案3

1、總則

1.1目的

積極應對可能發生的全市轄區內水上(內河)交通事故,高效、有序地組織應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

1.2工作原則

統一領導、分級管理、條塊結合、以塊為主、職責明確、規範有序、反應靈敏、運轉高效、整合資源、信息共享。

1.3編制依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內河交通安全管理條例》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制定本預案。

1.4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本市行政區域內所發生的水上(內河)交通事故。

本預案作為《漢中市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的分預案,完全服從總預案。

2、組織指揮體系及職責

2.1組織機構及職責

漢中市水上(內河)交通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由市交通局局長、安委會主任任組長,分管副局長、安委會副主任副組長,局企運科、市地方海事局有關人員為成員。領導小組的主要職責:研究確定全市水上交通事故應急救援工作重大決策和指導意見;指導全市水上交通事故應急救援工作,並檢查落實;在發生重大以上水上交通事故時,決定啟動市水上交通事故應急預案,並實施組織指揮。

漢中市水上交通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作為其日常辦事機構,辦公室主任由市地方海事局副局長兼任,常務副主任由市地方海事局航政科長兼任。其機構設在市地方海事局。市水上交通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辦公室的主要職責是:執行市水上交通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的決定,負責全市水上交通事故應急救援管理和組織協調工作;督促、檢查本市水上交通事故應急救援宣傳、教育工作;建立健全市水上交通事故應急救援信息綜合管理系統,及時掌握、分析重要信息並提出處置建議報應急救援領導小組,承擔本預案修改和管理工作。

2.2組織體系框架描述

各縣(區)人民政府交通行政主管部門要建立健全水上交通事故應急救援工作體制,建立水上交通事故應急組織機構,明確工作職責,組建搶險救援隊伍,保證搶險設備器材,建立事故報告制度,提供資金保證;鄉(鎮)人民政府及縣(區)有關部門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實行分級管理,做到各司其職,各負其責,不斷完善應急救援工作的基礎建設,組建水上交通事故應急救援專業隊伍,不斷提高轄區水上交通事故應急救援綜合能力。

3、預警和預防機制

3.1事故監測及報告

(一)一旦發生事故徵兆或發生事故,各船舶單位或公民要立即向鄉(鎮)政府或當地海事機構報告;鄉鎮人民政府接到事故報告後,要立即向縣級地方海事機構報告,縣級地方海事機構在接到事故報告後1小時內,要將核實的水上交通事故在上報同級政府的同時上報市地方海事機構。市地方海事機構在接到大事故(死亡1人以上)以上等級水上交通事故(含大事故)報告,在核實基本情況後1小時內在報告市人民政府的同時上報省地方海事局,並且在3小時內按規定格式書面報告省地方海事局,並將上級部門的指示及時下傳至縣地方海事機構。全市水上交通事故的報告時效從發生事故到報告市政府和省地方海事局嚴格按規定控制在24小時以內。

(二)漢中市水上交通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辦公室實施全天候運作,24小時值班。緊急海事電話:2212019傳真:2212019

3.2緊急救援行動

(一)發生事故的船舶或設施要組織進行自救,過往船舶及現場人員必須積極參與搶險救助。

(二)船舶單位和鄉鎮人民政府、縣(區)地方海事機構、縣區人民政府、市地方海事機構在接到事故報告後,應立即組織人員趕赴事故現場,組織調度救助船舶和就近船舶及搶險設備開展救援工作,迅速控制或切斷事故鏈,儘快對事故水域實施交通管制,轉運事故現場人員,搜救落水人員,接應遇險人員上岸,協助醫護救助傷者;保護事故現場,維護現場秩序,固定事故船舶,處理其它意外事故;協助有關部門分析、制定打撈方案,並監督實施,及時清理事故現場礙航物體,疏通航道,恢復水上交通,確保其他船舶交通安全;水上交通事故實施屬地管理,在進行救援的同時,市、縣級地方海事機構要按照交通部頒佈的《船舶交通事故處理規則》進行事故證據的收集和事故取證,分析包括人為因素在內的與事故有關的所有因素,研究水上交通事故發生的各個細節;查明事故原因,判明當事各方及有關人員責任。由水上(含內河)交通事故應急領導小組宣佈結束事故搶險救援工作的同時,立即進入事故全面調查階段。

3.3水上交通事故應急救援保障及宣傳培訓

(一)全市各級海事系統要建立健全水上交通事故應急救援的通訊保障體系,各縣區地方海事機構要公開緊急海事電話,船舶、船舶單位和鄉鎮政府要配備必要的通訊設備,確保信息暢通。

(二)縣(區)人民政府應保證水上交通事故應急救援專項經費。在通航水域比較發達、船舶比較集中的水域,要配備必要的海事巡邏艇和海事救險車輛,儲備必要的搶險救生器材物資,保證全天候值班;在渡口和有水上漂流項目的地方,要配備足夠的搶險救生器材物資,為水上交通事故應急救援提供交通和物資保障。

(三)各縣(區)地方海事機構要大力宣傳水上安全法規,對船舶業主、船員、乘客開展水上交通事故的預防避險、自救、互救等常識的宣傳教育。

(四)市、縣(區)地方海事機構和各鄉鎮人民政府、船舶單位要組建水上應急救援隊伍,配備必要的設備,定期組織應急救援人員培訓和應急演練。

3.4新聞報道

涉及水上交通事故的新聞發佈由漢中市水上交通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新聞發佈內容由辦公室正副主任按國家規定審查。

3.5應急結束

水上交通事故應急結束由各級水上交通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決定,水上交通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辦公室發佈。

4、後期處置

水上交通事故的社會救助及善後由各級人民政府統一負責。

5、附則

5.1制定與解釋

本預案由漢中市交通局制定,由漢中市水上交通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

5.2施行

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交通事故應急預案4

一、基本原則

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規規定,結合我車間實際,及時、穩妥地開展道路交通事故的應急救援、善後處理和事故調查工作,做到事故事實清楚,責任認定準確,善後處理得當。

二、組織分工

為健全車輛交通事故突發事件處置工作指揮機構,成立“車輛交通事故處置工作小組”,全面負責車輛交通事故突發事件處置工作。由工隊長任組長,副工隊長任副組長,各班組長任成員。

三、處置預案

1、預案的啟動

車間所屬車輛一經發生道路交通事故,本預案即正式啟動。

2、事故報告

道路交通事故發生後,事故現場有關人員應立即向當地110報警,並向車間主任和段主管報告。事故報告應包括以下內容:

(1)事故車輛、乘客及駕駛人員的基本情況;

(2)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及事故現場情況;

(3)事故的簡要經過、已經死亡人數、受傷人數、受傷情況;

(4)有關部門趕赴事故現場組織搶救的有關情況;

(5)事故性質的初步判斷。

3、事故現場應急救援

接到道路交通事故的報告後,車間負責人應立即向段領導報告,並立即趕往事故現場,會同工作小組其他成員,協助公安交警等部門組織調集應急救援工作所需的設備、物資和人員,對有關責任人採取相應的監控措施,並做好善後接待安排、聯絡溝通等後勤保障和協調工作。

4、交通事故的調查處理

車間主任負責配合有關部門做好事故調查處理工作,事故調查期間,有關人員必須隨時接受詢問、調查並如實提供有關情況和材料,不得擅離職守。

事故調查處理的主要內容:

(1)查明事故經過、人員傷亡和經濟損失情況;

(2)查明事故原因,認定事故性質;

(3)分析事故責任,提出對事故責任人的處理建議;

(4)總結事故教訓,提出防範類似事故再次發生的措施建議。

四、有關要求

1、交通事故應急救援工作要組織嚴密,指揮有序,穩妥得當。

2、要及時準確報告道路交通事故信息,為應急救援工作贏得時間,並採取有力措施,有效控制事態。

3、要加強與公安交巡警等相關部門的溝通、協調,全力配合做好事故處理和善後工作。

4、在道路交通事故發生後現場人員要及時搶救傷員,注意保護現場。不得隱瞞不報、緩報、謊報事故情況。

5、有關人員在事故應急救援、善後處理和事故調查工作中要服從安排、聽從指揮,積極配合。

交通事故應急預案5

為了有效應急處置學校師生可能發生的交通安全事故,確保事故處理工作高效、有序地進行,最大限度地減輕事故造成的損失,切實保障師生的生命安全,維護學校和社會穩定,根據上級要求,結合我校各校實際,特制訂本預案。

一、成立領導小組

組長:z

副組長:zz

組員:zzzzz

二、交通事故處理指揮小組的主要職責

1.發生交通事故時,負責發佈應急救援指令,向“120急救中心”報告;

2.控制事態發展,做好各方面穩定工作;

3.組織指揮救援隊伍實施救援工作;

4.配合有關部門開展事故調查;

5.及時向上級主管部門通報事故情況;

6.組織人員進行現場保護和進行事故善後處理。

三、迅速開展救治工作

(一)為了有序地開展施救工作,分組如下:

1.綜合協調聯繫組:由z負責,主要任務是傳達領導指示,報告事故處理情況,協調開展救援工作,完成領導交辦的各項任務,保證通訊暢通。

2.專業搶救組:由z負責,主要任務是組織學校教職工對受傷學生配合醫生進行現場進行救護,如遇學生乘車出現車禍,應立急趕到現場,開展救護工作。

3.醫療救護組:由z(校醫務室負責人)負責,主要任務是與醫院聯繫,開設現場救護所,負責受傷人員的醫治工作。

4.警戒維護組:由z負責,主要任務是設置警界區域,維護現場秩序、疏通道路,組織人員撤離,勸説圍觀者離開現場。

5.後勤保障組:由z負責,主要任務是迅速調集車輛運送傷員及救急物品。

6.善後處理組:由z負責,主要任務是通知受傷學生家長,並做好家屬的安撫、慰問和穩定工作,妥善處理善後事情,消除各種不安定因素。

(二)出現輕微交通事故後,學校班子成員組織學校教職工按照上述成立的工作小組分工負責開展有序的施救工作。

(三)出現一般及以上程度事故後,學校校長及全體班子成員在當地黨政主要領導和交警的指揮下,組織全體教職工按照上述成立的工作小組分工負責開展有序的施救工作。

四、做好事故調查處理和上報工作

輕微事故和一般事故的調查處理,在交通部門領導的統一指揮下,開展調查,並按有關規定處理。

重特大事故調查處理工作,應在區教育局領導的統一指揮下,配合有關部門開展調查,並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進行處理。

交通事故應急預案6

一、事故類型

1、財產事故:運輸油罐車發生的使自身或其他物體產生損害的事故。

2、車輛互碰事故:運輸油罐車與其他車輛發生的一方或多方碰撞事故。

3、與非機動車、行人互碰事故:運輸油罐車與非機動車或行人發生的碰撞事故。

4、設備事故:運輸油罐車在裝油、卸油過程中,損壞靜態付油、收油設施的事故。

二、事故應急處理程序

(一)財產事故

1、載油車輛發生事故後,應停穩車輛,切斷電源,下車檢查有無油品泄漏。

2、空載或檢查無油品泄漏後,檢查損害情況,採取有效保護措施,防止損失擴大,並立即上報。

3、傷及電力、煤氣等具有危險性的設備,應立即報警,同時報告相關部門。

4、傷及通訊、照明、交通信號、園林綠化、道路等公共設施應報告相關部門。

(二)車輛互碰事故

1、載油車輛與其他車輛發生碰撞事故後,應停穩車輛,切斷電源,下車檢查有無油品泄漏。

2、空載或檢查無油品泄漏後,查看對方車輛有無人員受傷。如有傷者,應立即搶救,並報警。

3、車輛損失嚴重或有傷者,應當搶救傷者,及時報警。

4、車輛損失在“保險簡易處理程序”範圍內,經事故應急處理小組同意後,可以“私了”。

(三)與非機動車、行人互碰事故

1、載油車輛與非機動車或行人發生碰撞事故後,應停穩車輛,切斷電源,下車檢查有無油品泄漏,並請周圍羣眾幫助救助傷者。

2、空載或檢查無油品泄漏後,立即察看非機動車駕駛人或行人有無受傷情況。

3、如傷者輕微,經受傷人書面同意後,可以撤離現場。

(四)設備事故

1、裝油、卸油車輛在裝、卸油過程中,對靜態裝油、卸油設施發生碰、撞、掛、拉事故後,應立即停車,切斷電源。

2、檢查車輛及裝油、卸油設施有無漏油,並報事故應急處理小組。

3、如果在裝油時發生事故,應立即通知裝油人員關閉裝油閥,如無油品泄漏,與裝油等人員一道處理善後,並報事故應急處理小組。事態嚴重的應報警。

4、如果在卸油時發生事故,應立即關閉卸油閥,如無油品泄漏,與卸油等人員一道處理善後事宜,並報事故應急處理小組。事態嚴重的應報警。

5、如有人員受傷,應當立即搶救受傷人員,並報警。

6、如果有油品溢出,需要移動車輛,禁止啟動車輛,應當用人工將油罐車推離現場。

三、交通事故發生後,應當保護現場。為查明事故原因提供原始、真實的證據。

四、如有火情發生,按“火情事故應急預案”處理。

五、如有跑、冒、撒、漏油品事故發生,按“跑冒撒漏油品事故應急預案”處理。

交通事故應急預案7

為迅速處置在突發性重特大交通行車事故,現結合公司實際特制定本預案。

一、組織領導

道路交通事故發生後,應急處置工作在公司安委會的統一領導下,成立由經理任組長,分管副經理任副組長,有關部門主要負責人及安管人員為成員的交通事故應急處置領導組,統一組織、同意協調,研究解決處置工作中的相關工作。

領導組下設辦公室,由所屬車隊隊長任主任,瞭解和掌握事故和人員傷亡情況,協調解決工作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做好上情下達和下情上載工作。

為加強對事故發生後處理工作的領導,成立事故處理工作領導小組,由分管副經理任組長,所屬車隊長為副組長。事故處理領導小組下設四個專業組:

(1) 現場處理組:主要任務是接到事故報告後,所屬車隊相關人員在第一時間趕赴事故現場,及時瞭解事故現場情況,隨時向公司經理或副經理彙報情況(經理或副經理應至少有一人趕赴現場),並配合事故處理的交警人員控制現場情況,維護現場秩序,及時搶救、轉移傷員。經理或副經理將事故情況按規定向上級相關領導彙報,確保信息暢通。

(2) 醫院處理組:安機、車隊相關人員及時趕赴醫院(經理或分管副經理必須有一人到達醫院),瞭解傷者情況,及時和醫生溝通,竭力搶救傷者,並能確保搶救資金及時到位,並將人員搶救傷、亡情況向上一級彙報。

(3) 事故處理組:有公司分管副經理具體負責,所屬車隊及相關部門負責人協同,配合肇事駕駛員按事故處理程序做好事故的相關賠償工作,並根據實際情況,做好事故的應、起訴工作。

(4) 善後處理組:主要任務是負責家屬可能的來訪接待,及時做好後勤保障和安撫工作(包括食宿等),正面引導,合情解釋,防止矛盾激化和衝突。確保不發生上訪、集體鬧事的現象發生。具體由相關車隊負總責,綜合科,安機科相關人員協同參加。

二、工作要求

1、各級、各部門要提高認識,高度重視,精心組織,明確責任,積極做好交通事故的預防和事故的應急預案的啟動工作,確保工作開展井然有序,事故處理快速、準確、及時。

2、明確分工,嚴格落實工作責任。各專業處理組在公司的統一領導和組織下各司其職,各盡其責,嚴格按照本預案的要求落實責任,確保及時、有序、有效的處理道路交通事故。

3、舉一反三查找事故原因,紮實開展事故後的安全隱患整改工作,落實“四不放過”教育和事故責任追究制。

4、交通事故的各項處理工作結束,相關部門要寫出書面總結報上級部門。

交通事故應急預案8

為落實級教育行政部門有關文件精神,進一步加強安全育人工作,確保全體學生及住宿學生的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加強學生乘車和上(放)學的管理,特制定預防交通事故應急預案如下:

一、成立應急領導小組:

組 長:江廷明

副組長:張付顯

成 員:全體教師

二、職責

1、學校每學期要對學生進行交通安全常識及法制法規的教育和宣傳。

2、每學期要對學生、家長簽定交通安全責任狀。

3、組織好每次學生放假返校期間的秩序,禁止學生駕駛機動車輛,確保學生安全到家。

三、交通事故應急措施

1、發生交通事故時,對受傷人員及時送醫院搶救,並要記清肇事車輛的型號、牌號及車主。

2、保護好事故現場以及重要物品、證據。

3、迅速向交警部門報告、再向學校、家庭、教育局報告。

4、做好家長、家屬的工作。

5、配合交警部門做好調查、取證、事故處理等工作。

交通事故應急預案9

為維護廣大人民羣眾的生命財產安全,及時、妥善處理髮生在我鎮境內的重大道路交通事故,減少交通事故造成的損失,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北京市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辦法》等法規的規定,結合長陽鎮實際,特制定本預案。(風險管理世界網-安全員之家)

一、組織領導

成立長陽鎮道路交通事故應急處理領導小組,由副鎮長晉合榮擔任組長,綜治辦主任郭良、派出所政委吳新會、創安公司經理、市容所所長肖春亮為副組長,綜治辦、派出所、創安公司、城管市容所、各村、社區、企事業單位為成員單位,協助交通管理部門調查處理交通事故。辦公室設在綜治辦,負責具體工作的實施。

二、加強宣傳教育,預防交通事故發生

各村、社區、企事業單位要建立健全交通安全組織,嚴格落實道路交通安全防範責任制度,利用多種形式對所屬人員及駕駛員進行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培訓,進行交通安全教育,提高他們的安全意識,自覺遵守交通法規,維護交通秩序,定期對所屬車輛進行安全性能檢查,保證車輛符合國家安全技術標準,預防和減少事故發生,保證人民羣眾生命財產安全。

三、具體措施

(一)遇有重大交通事故發生時,要採取以下措施:(責任單位:各村、社區、企事業單位)

1、維護現場,積極搶救傷者;

2、迅速撥打122報警電話,通知交通管理部門;

3、同時上報鎮道路交通事故應急處理辦公室(電話:xxx)

4、協助、配合交通管理部門進行事故原因調查核實。

5、鎮道路交通事故應急處理辦公室接到報警後,迅速組織力量趕赴事故現場,協助交通管理部門維護秩序、搶救傷者和事故現場勘察、施救工作,處理善後工作。(責任單位:綜治辦)

(二)派出所、創安公司、城管市容所要成立道路交通事故應急小分隊,遇有事故發生時,一旦接到命令,要在第一時間內趕到事故現場,聽從鎮領導小組的統一指揮、調遣,發揮職能作用。(責任單位:派出所、創安公司、城管市容所)

(三)單位發生交通事故,要在24小時內上報綜治辦,三天內將事故具體情況及單位整改措施,寫出書面材料上報綜治辦。(責任單位:各村、社區、企事業單位)

交通事故應急預案10

1 道路交通事故

指在公路上發生的機動車、非機動車、行人之間的碰撞、碾壓、翻覆、落水、起火、爆炸等造成人員傷亡或財產損失的事故。

2 道路交通事故的傷害

道路交通事故的受害者可能是行人也可能是司乘人員。受傷部位主要是頭顱、脊椎和四肢創傷,也可以有內臟損傷。致死原因主要是顱腦損傷(佔78.3%)及合併的胸腹部損傷。嚴重的繼發傷害,如油箱爆炸,載運危險物資如強酸、強鹼、燃氣、氧氣以及放射性物品等的外泄與燃爆,其造成的傷害則更加嚴重複雜。

3 廠區發生交通事故的處理

發生交通事故的車輛必須立即停車,當事人必須保護現場,搶救傷者和財產(必須移動時應當標明位置),並迅速報告廠內和車隊,聽候處理;過往車輛駕駛人員和行人應當予以協助。

4 防範措施

4.1 加強道路交通安全知識的培訓學習,提高駕駛員和行人的安全意識。

4.2 加強車輛和人員的檢查,保持車況良好,規範人員行為,防止意外事故發生。

4.3 完善交通設施,確保廠區道路路況良好。

交通事故應急預案11

1、總則

為及時有效地做好公司所管車輛重大交通事故的搶救工作,最大限度地減少因交通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和經濟損失,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和《某施工企業交通安全管理規定》特制定本預案。

本預案適用於公司所管車輛發生的重大交通事故的應急救援。

2、組織機構與職責

2.1公司成立重大交通事故應急領導小組

組長:公司總經理

副組長:主管生產副總經理、工會主席

成員:安全質量監督部、設備管理部、綜合事務部、項目部、分公司交通管理負責人

2.2公司重大交通事故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設備管理部。

電話:000-8313

負責人:王文 電話:

緊急電話:巡警110 救護120。

2.3職責

2.3.1重大交通事故應急領導小組負責審定“重大交通事故應急預案”。

2.3.2組長全面負責應急搶救工作並適時發佈指令。

2.3.3副組長協助組長負責組織機關部門對駕駛員和機動車輛的監督檢查,負責檢查對應急預案的佈置和落實。組織對重大交通事故的搶救和協調工作,評價並完善預案。

2.3.4設備管理部負責制定“重大交通事故應急預案”,負責對公司駕駛員和機動車輛的監督檢查,負責交通事故接報警並通報保險公司,組織搶救和交通事故協查工作。

2.3.5相關成員負責通訊聯絡,車輛救援,傷員搶救及現場保護,協助調查交通事故,項目部、分公司、分別制定本單位預案。

3、應急響應與實施

3.1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時,當事人或同乘人應立即撥打110報警,並積極搶救受傷人員,保護現場。

3.2在報警搶救傷員的同時,應立即報告公司設備管理部或所在單位負責人,並需要説明事故發生地點、時間及現場傷亡損失情況。

3.3應急領導小組長在接到報告後,視情況啟動應急預案,指令相關部門或人員立即進行處理。

3.4積極查找現場目擊人,詳細記錄目擊人姓名,單位或住址。為事故調查提供證據。

3.5設備管理部或所在單位負責人接到報告後,應迅速逐級反映事故情況,並立即趕赴現場,協調搶救和事故調查工作。

4、糾正與完善

4.1重大交通事故發生後,事故單位應對各自的重大交通事故應急預案的有效性進行評審,必要時進行修訂,評審修訂結果報公司設備管理部。

4.2公司設備管理部應組織有關部門,對發生重大交通事故單位的應急預案修訂及評審意見進行審核,並經重大交通事故應急領導小組審批後,交由事故單位實施。

5、附則

5.1本預案由設備管理部負責解釋。

5.2本預案自公佈之日起實施。

交通事故應急預案12

應急預案几大重要子系統為:完善的應急組織管理指揮系統;強有力的應急工程救援保障體系;綜合協調、應對自如的相互支持系統;充分備災的保障供應體系;體現綜合救援的應急隊伍等。從文體角度看,應急預案是應用寫作學科研究的重要文體之一。

1:如遇發生事故,要記住肇事車的車型、車牌、顏色,拔打110報警電話,同時組織實施自救。

2:如有人員受傷儘快送往離出事點最近的醫院進行搶救。

3:將車上其他人員帶離出事點,轉移到安全地帶。

4:在高速路上無論是車禍或車輛故障,領隊應馬上把人員帶離車輛,以免發生不測。

5:如遇車輛自燃、翻車、撞車等情況,立刻組織人員有序迅速撤離至安全地帶。如撤離時車門無法暢通,應立刻設法砸破車窗以便逃生。

交通事故應急預案13

為加強對學生進出學校的安全管理工作,保證學生橫過馬路的安全,防止在校門前馬路上發生交通事故,結合我校實際情況和安全管理制度,特制定進出校園門口和橫過馬路安全應急預案,並自公佈之日起實行。

第一條 各班主任要經常在班內對學生進行交通安全宣傳教育,提醒學生進出校園和經過校門口的馬路要注意交通安全,特別是對學生經過馬路要經常提醒,防止交通事故的發生。

第二條 班主任要對本班路遠學生進行統計登記,放學時要組織有重點地做好這部分學生的工作,做到警鐘常鳴。

第三條 陽羅二中教職員工如果遇到我校學生在校門外馬路發生交通事故,要及時報告撥打電話(110)報警,對發生傷害的學生進行緊急處置,對肇事車輛進行記錄,第一時間打電話給校醫和120給醫院,派車將受傷學生送往最近醫院救治,還要報告給學校領導、班主任和家長。

第四條 學生一旦在馬路上發生交通安全事故時,學校教職員工都要負責地保護好現場,電話報警,通知交通警察到現場勘察。

第五條 一旦發生交通事故,經過現場的教職員工要對學生做好疏散工作,保證交通的暢通與安全。

第六條 學校門衞要對學生進出校門的情況進行現場監督,對違反交通安全規定的學生進行批評教育,對不聽從教育的學生要將其報告給相關的年級教師或班主任進行處理。

第七條 學校門衞要在學生放學和上校時間維持學生過馬路,在馬路上擺上警示牌,學生騎自行車進出校門要下車。

第八條 在出現緊急情況的時候,在場的教師和領導要注意按照應急疏散指示、標誌和圖示進行合理正確的疏散學生。

第九條 未依法履行安全職責,違反安全規定的行為或違反本規定的教職工,經校行政會議及有關部門的認定,由學校依照有關規定對責任人員給予通報批評或行政紀律處分。因瀆職、失職或者管理失職發生交通事故,造成惡劣影響的,由有關管理部門和公安機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予以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交通事故應急預案14

一、目的

為了保護職工的人身安全,確保在交通事故發生時,能夠有條不紊地按照預先制定的方案,迅速及時搶救傷員,最大限度降低傷亡傷害程度,為此制定交通事故應急響應預案。

二、依據:有關安全生產管理辦法。

三、適用範圍:項目部及其所屬各作業隊。

四、職責

1.副組長職責:

準確掌握事故動態,正確制定搶險方案,執行有效處理措施。及時向有關領導彙報。保護事故現場。

2.應急行動組職責:

迅速趕往出事現場,救助傷員,控制事故蔓延,保護事故現場。配合交警或有關部門作好事故調查和善後工作。

3.救護組職責

制定各種緊急傷亡情況的應對方案和措施並做好救護準備。負責現場受傷人員的緊急護理、治療和護送。

五、應急準備

事故應急領導小組定期組織有關全體人員學習交通知識及交通安全、防護等等並儲備急救藥箱、擔架等應急物資,以被應急之用。

六、交通事故應急響應預案

1.自救

發生交通事故後,其他人員應積極地協助駕駛員對傷員就地進行救護。

2. 報警和報告

當交通事故發生後,現場人員應儘快報告到應急響應小組現場總指揮部,並撥打110報警。

3. 救護

事故發生後,應急響應小組現場總指揮應立即詢問事故情況,瞭解人員傷害情況,並迅速撥打120急救電話,告知地點、附近醒目建築物,並派接車員接應。

在急救車未到來前,應使傷員平躺地上,並對其進行急救。發現傷員呼吸障礙,應進行口對口人工呼吸。發現出血,應迅速採取止血措施,可在傷口近心端結紮,但應每半小時鬆開一次,避免壞死。動脈出血應用指壓大腿根部股動脈止血。

4. 疏導交通

在事故區域安排專人負責疏導交通,防止交通堵塞,影響正常的交通通行。

5. 現場保護

現場應急過程中,應保護好現場,因救護傷員而移動現場時,要做必要的標記,以滿足事後對事故調查的需要。

七、 事故調查

事故領導小組在事故緊急處置告一段落後,要及時按事故性質組成事故調查小組,作出內容包括:事故的簡況、人員財產損失、處置或搶救經過、應吸取的教訓、擬對責任人的處理和整改措施等情況的事故調查報告。

交通事故應急預案15

為預防幼兒可能發生的交通安全事故,確保在第一時間內做好搶救和消除隱患工作,保障幼兒安全,我園制定了本預案。

一、成立幼兒園交通安全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xx(留園處理)

副組長x(現場處理)

成員:各班班主任

要求領導小組成員必須做到:工作日,上班前至淨園後兩小時內,必須保持通信暢通;休息日,上午儘可能開機;特殊情況,必須做到24小時開機。

二、該預案本着預防性和教育性相結合的原則,堅持預防為主,防患於未然,經常召開安全工作會議,不斷強化安全工作要求,使全體師幼及家長高度重視交通安全工作,使安全工作做到經常化、制度化。

三、制定交通安全事故應急報告制度。規定一旦出現交通安全事故,幼兒園所有教職工均有權、有義務立即報告。一般情況報告程序:現場教師或知情教師在第一時間內,立即向幼兒園交通安全工作領導小組組長或組員報告情況;組長根據情況決定向上級鎮教辦報告。

四、應急工作分工。幼兒園根據人員特點把幼兒園交通安全工作人員分成現場處理組(負責迅速處理現場情況。根據現場情況決定:向交警報告;聯繫醫院做好搶救準備;向校內發出指令;向鎮教辦報告);留園處理組(負責迅速做好了解情況、接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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