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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股合作協議書模板八篇

入股合作協議書模板八篇

在當下社會,越來越多地方需要用到協議,簽訂協議能夠較為有效的約束違約行為。到底應如何擬定協議呢?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入股合作協議書9篇,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入股合作協議書模板八篇

入股合作協議書 篇1

一、投資人個人信息和投資金額

姓名: 林x 入股金額:¥ 貳拾陸萬肆千元整 (大寫)

姓名: 陳xx 入股金額:¥ 壹拾叁萬貳千元整 (大寫)

姓名: 林x 入股金額:¥ 玖萬陸千元整 (大寫)

姓名: 童xx 入股金額:¥ 壹拾柒萬陸千元整 (大寫)

姓名: 阮xx仁 入股金額:¥ 壹拾叁萬貳千元整 (大寫)

經過以上投資入股人友好協商,在公平、誠實、信任、平等合作、互利互惠、風險共擔的原則基礎上,本着發展產業,共同致富和為社會、國家多做貢獻的原則,投資入股創辦《 安順貿易有限公司加油站 》。現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法規簽定以下協議:

二、合同期限

自x年x月x日至x年x月x日。十年合作期滿後,經協商,三個股東(林x,林x,陳x)同意繼續合作時,須另行簽定合作協議,另行簽定協議時本協議自動失效。

三、合作方式和內容

1.企業日常資金管理:每月15號進行資金盤點,每月25號進行加油站流動資金結算。

2.企業日常資金支出超過:¥伍千元整(大寫)。必須經過3個股東(林x,林x,陳xx)同意。(日常拖油除外)

3.任何私人向出納借支不得超過本月工資,負責後果出納自負。

四、條款的完整性

三股東(林x,林x,陳xx)均承認,已閲讀過本合同,並同意:本合同為各方關於投資合作事宜的所有合同和約定的全部記載,並已取代以前所有的口頭的或書面的約定、意向書與建議。未經三股東(林x,林x,陳xx)書面修訂,不得對本合同加以變更。

五、協議(合同)的修改

合同在履行過程中,如果三股東(林x,林x,陳xx)中一人認為需要修改,需向另外的兩個股東提出書面的修改建議和理由,三股東(林x,林x,陳xx)協商同意後才能修改,並形成本合同的附件;協商修訂的協議條款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果雙方未達成新的修改意見,則原有合同繼續有效。

六、企業在日常管理過程中,一切事宜由三股東(林x,林x,陳xx)協商一致後才可實施,除林x,林x,陳xx三個股東外,其他股東不得干涉,影響。

七、此合同一式五份,各股東各執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代表人:

x年x月x日

入股合作協議書 篇2

甲 方:

住 址:

身份證號:

乙 方:

住 址:

身份證號:

甲、乙雙方因共同投資設立 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公司")事宜、特在友好協商基礎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公司法》等相關法律規定、達成如下協議:

擬設立的公司名稱、住所、法定代表人、註冊資本、經營範圍及性質

1、公司名稱:有限責任公司

2、住 3、法定代表人:4、註冊資本:大寫:人民幣 元(小寫:¥ 元)

5、經營範圍:。

6、性 質:公司是依照《公司法》等相關法律規定成立的有限責任公司,甲、乙雙方各以其註冊時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

二、股東及其出資入股情況:

公司由甲、乙雙方股東共同投資設立,總投資額為 元,詳細情況如下:

1、各方出資額及所佔比例:

(1),甲方出資額由其現已擁有的設備、場地、原材料、庫存成品、技術、管理及現金等綜合估算組成(詳細估算清單見附頁)。

(2)在公司賬户開立前、所有資金存放於甲、乙、丙丁四方共同指定的臨時賬户(開户行:賬號:)。公司開業後、該臨時賬户內的餘款將轉入公司賬户。

(3)甲、乙雙方均應於本協議簽訂之日起 日內將各應支付的資金轉入上述臨時賬户。

2、任一方股東違反上述約定、均應按本協議第九條第2款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三、將來的增資及注資解決辦法:

在當前及以以後的經營管理中,各投資人所佔股份比例保持不變。未來的經營管理過程中出現的的增資及注資需求,各股東按出資比例增加出資,若出現不能按出資比例出資的情況,應首先通過各投資人之間的債權債務投資來解決,不得用股權投資的方式解決。債權人的收益按同期央行利率記付利息作為回報。若全體股東同意也可根據具體情況協商確定其他的增資辦法。

四、公司管理及職能分工

1、公司不設董事會、設執行董事和監事、任期三年.

2、甲方為公司的執行董事兼經理、負責公司的日常運營和管理、具體職責包括:

(1)辦理公司設立登記手續;

(2)根據公司運營需要招聘員工(財務會計人員須由甲乙四方共同協商同意後聘任,其餘人員由甲方全權負責招聘,乙丙丁各方不得干涉);若違反須按本協議第九條第2款處理;

(3)公司公司運營過程中若出現員工不能勝任其本職工作情況,經甲乙四方共同考查半數以上同意辭退的,應辭退。若違反須按本協議第九條第2款處理;

(4)審批日常事項(涉及公司發展的重大事項、須按本協議第四條第5款處理;

(5)公司日常經營需要的其他職責.

3、乙方擔任公司的監事、具體負責:

(1)對甲方的運營管理進行必要的協助;

(2)檢查公司財務;

(3)監督甲方執行公司職務的行為;

(4)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職責.

4、重大事項處理

公司不設股東會、遇有如下重大事項、須經甲、乙雙方達成一致決議後方可進行:

(1)擬由公司為股東、其他企業或個人提供擔保的;

(2)決定公司的經營方針和投資計劃;

(3)《公司法》第三十八條規定的其他事項.

對於上述重大事項的決策,甲、乙雙方意見不一致的、在不損害公司利益的原則下、按如下方式處理: .

6、除上述重大事項需要討論外,甲、乙雙方一致同意、每月進行一次的股東例行會議、對公司上階段經營情況進行總結、並對公司下階段的運營進行計劃部署。

五、資金、財務管理

1、公司成立前、資金由臨時賬户統一收支,由甲、乙雙方共同監管和使用、若對資金使用有異議的、資金使用方須給出合理解釋、否則各相關方有權要求資金使用方賠償損失。

2、公司成立後、資金將由開立的公司賬户統一收支、財務統一交由雙方協商同意聘請的財務會計人員處理.公司賬目應做到日清月結、並及時提供相關報表交甲乙雙方簽字認可備案.

六、盈虧分配

1、利潤和虧損、甲、乙雙方按照實繳的出資比例分享和承擔.

2、公司税後利潤、在彌補公司上年度虧損、並提取法定公積金(税後利潤的10%)後、方可進行股東分紅.股東分紅的具體制度為:

(1)分紅的時間:每年第一個月第一日分取上年度利潤.

(2)分紅的數額為:上年度淨利潤的100%或由雙方共同甲、乙雙方按實繳的出資比例分取.

(3)公司的法定公積金累計達到公司註冊資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

七、轉股或退股的約定

1、轉股:公司成立起.股股東可進行股權轉讓、此時未轉讓方對擬轉讓股權享有優先受讓權.

若股權轉讓導致公司性質變更為一人有限責任公司的,轉讓方應負責辦理相應的變更登記等手續,但若因該股權轉讓違法導致公司喪失法人資格的、轉讓方應承擔主要責任。

若擬將股份轉讓予第三方的、第三方的資金、管理能力等條件不得低於轉讓方、且應另行徵得未轉讓方的同意.

轉讓方違反上述約定轉讓股權的、轉讓無效、轉讓方應向未轉讓方支付違約金 元.

2、退股:

(1)退股股東、須先清償其對公司的個人債務(包括但不限於該股東向公司借款、該股東行為使公司遭受損失而須向公司賠償等)且徵得半數以上股東的書面同意後、方可退股、否則退股無效、擬退股方仍應享受和承擔股東的權利和義務.

(2)股東退股:

若公司有盈利、則公司總盈利部分的60%將按照股東實繳的出資比例分配、另外40%作為公司的資產折舊費用、退股方不得要求分配.分紅後、退股方方可將其原總投資額退回. 若公司無盈利、則公司現有總資產的80%將按照股東出資比例由進行分配、另外20%作為公司的資產折舊費用、退股方不得要求分配.此種情況下、退股方不得再要求退回其原總投資.

(3)任何時候退股均以現金結算.

(4)因一方退股導致公司性質發生改變的、退股方應負責辦理退股後的變更登記事宜.

3、增加股東:

增加第三方入股的,第三方應承認本協議內容並分享和承擔本協議下股東的權利和義務,同時入股事宜須徵得全體股東的一致同意。

八、協議的解除或終止

1、發生以下情形、本協議即終止:

(1)、公司因客觀原因未能設立;

(2)、公司營業執照被依法吊銷;

(3)、公司被依法宣告破產;

(4)、甲乙雙方一致同意解除本協議.

2、本協議解除後:

(1)甲乙四方共同進行清算、必要時可聘請中立方參與清算;

(2)若清算後有剩餘,甲乙雙方須在公司清償全部債務後、方可要求返還出資、按出資比例分配剩餘財產.

(3)若清算後有虧損、各方以出資比例分擔、遇有股東須對公司債務承擔連帶責任的,各方以出資比例償還.

九、違約責任

1、任一方違反協議約定,未足額、按時繳付出資的、須在日內補足,由此造成公司未能如期成立或給公司造成損失的、須向公司和守約方承擔賠償責任.

2、除上述出資違約外,任一方違反本協議約定使公司利益遭受損失的,須向公司承擔賠償責任、並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 萬元.

3、本協議約定的其他違約責任.

十、其他

1、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畫押之日起生效、未盡事宜由雙方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本協議約定中涉及的內部權利義務若與公司章程不一致,以本協議為準

3、因本協議發生爭議、雙方應儘量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可將爭議提交至公司住所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4、本協議一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丙方(簽章): 丁方(簽章):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入股合作協議書 篇3

甲方(技術入股人):

乙方(區域合作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本着長期平等合作,互利互惠的原則,為實現技術研發與市場營運的直接聯盟,創造良好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現實行技術入股聯合經營和產值提成的方式緊密合作,就開辦 養生館,達成以下協議:

一、合作宗旨

促進科學技術產業化的發展,充分利用雙方廣泛的市場資源優勢和發揮乙方經營平台能力,實現養生技術研發與市場營運的直接聯盟,贏得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

二、擬成立養生館的基本情況:

1.養生館名稱:__ __ _____

2.組織形式: 合作經營__ ____

3.註冊資金:_ ______

4.註冊地:_________

三、職能和合作經營範圍

1.養生保健經營服務:“XX通”“X調理”;

2.養生專題知識講座;

3.針對“五通”“一調理”的特色經營,延伸的相關產品(藥品、影牒、書籍等經營性產品);

4.加盟開發與會員制經營管理;

5、養生保健網店運營。

四、合作期限及條件與方式

1.雙方以現有的市場營銷網絡及社會資源為基礎,更進一步的開發市場潛力,逐步形成一個規範化,全國性的營銷網絡。

2.乙方根據社會需求,收集和承接企業應用軟件,硬件的開發項目。

3.甲方利用自身技術開發力量,開發乙方新承接或者甲,乙雙方共同確立的項目。

4.甲方應配合乙方做好技術諮詢及在開拓業務進程中提供技術支持。

5、甲方提供技術項目合作期限為 年,從20年 月 日起至20 年 月 日止。合作期間甲方免收乙方技術轉讓費,以技術入股,並提供合作保證金 萬元。

五、甲乙雙方的權力和義務

1、合作經營的養生館,屬於甲,乙雙方共同策劃, 共同開發的項目,其所有權屬於甲,乙雙方共同擁有。

2、在雙方合作過程中,甲、乙雙方無權干涉對方企業內部管理。

3、合作經營期間,雙方應以誠信為本,相互加強溝通與交流,共同經營管理。

(一)甲方的責任:

1、甲方授權許可乙方獨家經營 養生館項目,並允許乙方擴大生產或建立養生館分部(公司)。其推廣營銷權:可在全國範圍內進行。

2、甲方具體負責新產品的開發、技術研發與指導、專題知識講座、員工的培訓、協助營銷、養生資料(書籍)編撰。

3、甲方對養生館使用的外購產品與材料以及研發的產品所需數量應如數報送乙方,實行財務公開,甲方不得做出對甲方利益有損之事。

4、在合作期間允許乙方使用發明人的專利權,其使用的方式必須得到甲方許可。

5、合作期內,因甲方技術問題在一年內無法產生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導致長期虧損,解散時,甲方保證金作為彌補乙方投資的損失。

6、甲方有權監督並隨時查看經營及財務狀況。

(二)乙方責任

1、乙方應負責經營場館及工商、税務經營手續和必要的啟動資金,並提供場所、經營設備、人員、水電配套、啟動資金以及擴大生產資金,啟動資金(含設備、人員招聘和前期

材料費)不低於 萬元。經營過程中發生的所有成本費用均由合作養生館獨力承擔,不足部份由乙方墊資補足。

2、乙方應在協議生效日後60日內完成經營場所的租賃及設備與水電配套,人員招聘,啟動資金到位。

3、乙方在與甲方合作期間,有權要求甲方對該產品不斷創新和改進,對改進的技術(新產品)應首先進行市場評詁和通過相關論證。

4、乙方全權負責養生館的經營、管理,全力支持甲方對新產品新技術的研發。

六、股權及收益分配

養生館屬於雙方共同開發和經營,經營管理與營銷價格標準由雙方協商確定。

1、參照國家技術合作相關規定,經雙方協商,甲乙雙方在合作經營期間,按經營税後利潤的4比6確定股權,並按此比例進行分成,其中:甲方佔40%,乙方佔60%。

2、正式開業後的初期經營收入不產生利潤或虧損,收入不能支付繼續經營費用時,不再由乙方獨立承擔,則由雙方按股權比例共同承擔。

3、合作期間,合作養生館積累的財產和權益為合作財產,為合作經營使用。合作財產在合作期未滿不得清算與分割。

4、合作期滿如甲乙雙方有意繼續合作,則雙方應根據當時的市場條件重新簽訂合作協議。

5、本合作養生館經營期間税後利潤提取5%公積金,用於擴大再生產、轉為合作人增加投資、再次裝修更新、彌補虧損等支出。再提取5%公益金,用於合作人和職工的福利支出。正規使用後或合作期滿,剩餘的公積金與公益金,經雙方協商按雙方投資比例分取。公積金或公益金不屬法定提取項目。

6、養生館籌備期間與經營期間所涉及費用支出歸養生館經營成本。

7、執行經營管理的甲方應當向不參加執行經營管理的乙方報告經營管理執行情況以及合作養生館的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雙方為了瞭解合作養生館的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任何一方有權查閲合作養生館的財務賬簿,經營管理必須做到收支透明。

8、不參加合作養生館執行經營管理的乙方有權監督執行經營管理的對方,檢查其執行合作經營管理的情況。

9、養生館虧損,按合作人投資比例共同承擔責任。

七、下列事項,應當經雙方同意,作出決定(可約定):

1、改變合作養生館名稱;

2、處分合作養生館的不動產;

3、轉讓或者處分養生館的.知識產權和其他財產權利;

4、向登記機關申請辦理變更登記手續;

5、以合作養生館名義為他人提供擔保;

6、任何一方將合作權向繼承人或另外第三方轉讓時,必須經對方審核同意後,對方有優先權。否則,只能選擇無條件自行退出。

八、退出合作或解除合約

1、退出合作,任何一方沒有非常特殊原因(如發生人身意外,沒有行為能力)不能擅自退出,退出時由繼承人承擔經營期間的債權債務。

2、如因經營不善提出退出,除原乙方投入份額歸乙方所有,合作期間積累的財產不得分割歸養生館所有(原乙方投入份額歸乙方所有),還必須承擔經營不善的債權債務後再行退出。

3、合作期滿或必須解除合約(如依法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宣告破產)時,合作養生館進行結算後,以貨幣(或約定以實物)分割財產。

九、保密條款

1.甲、乙雙方所提供給對方的一切資料,專項技術和對項目的策劃設計要嚴格保密,並只能在合作養生館內的業務範圍內使用。

2.甲、乙雙方全部職員,研發小組人員將與合作養生館內簽訂保密協議,保證其在就業期間和研發期間所接觸的保密資料,專項技術予以保密。

3.凡涉及由甲、乙雙方提供與項目以及資金有關的所有材料,包括但不限於資本營運計劃,財資情報,客户名單,經營決策,項目設計,資本融資,技術數據,項目商業計劃書等均屬保密內容。

4.凡未經雙方書面同意而直接,間接,口頭或者書面的形式向第三方提供涉及保密內容的行為均屬泄密。

十、違約責任

1、甲方在簽約後應全力配合養生館的籌備和經營,不得將專利技術它用,未經乙方許可,不得中途退出。

2、乙方收到甲方的保證金後若不能按時完成項目籌備,並開始營業,乙方應承擔全部經濟損失,並退還甲方保證金。

3、甲方未經乙方許可不得私自設立養生館分部,否則,在合作期滿後,不退還保證金。

4、合作期內,因甲方技術問題,長期無法支撐養生館的經營,導致虧損,解散時,甲方保證金作為減輕或彌補乙方投資的損失。

十一、其它

1、合作期滿,甲方不再提成、參股和銷售,乙方應退還甲方的 萬元保證金。如繼續合作,合作方式另行商議。

2、合作期滿,乙方如繼續使用甲方《 專利》,乙方應向甲方支付一定數額的使用費,標準另議。

3、甲、乙雙方在執行本協議時發生爭議,可通過雙方友好協商解決,若經雙方調解無效,可向有關仲裁機構提請仲裁。

4、本協議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簽定《補充協議》,《補充協議》同本協議具備同等法律效力。

附:甲方專利技術相關認證、批文複印件。

甲方: 乙方:

專利證編號: 公司名稱:

身份證號: 代表人:

電話: 電話:

簽訂日:20年 月 日

入股合作協議書 篇4

甲方:_________ 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_________

以上各方共同投資人(以下簡稱“共同投資人”)經友好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的規定,雙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則,就甲乙雙方合作投資 項目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以共同遵守。

第一條 共同投資人的投資額和投資方式

甲、乙雙方同意,以雙方註冊成立的 公司(以下簡稱 )為項目投資主體。

各方出資分別:甲方佔出資總額的_________%;乙方佔出資總額的_________%。

第二條 利潤分享和虧損分擔

共同投資人按其出資額佔出資總額的比例分享共同投資的利潤,分擔共同投資的虧損。

共同投資人各自以其出資額為限對共同投資承擔責任,共同投資人以其出資總額為限對股份有限公司承擔責任。

共同投資人的出資形成的股份及其孳生物為共同投資人的共有財產,由共同投資人按其出資比例共有。

共同投資於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轉讓後,各共同投資人有權按其出資比例取得財產。

第三條 事務執行

1.共同投資人委託甲方代表全體共同投資人執行共同投資的日常事務,包括但不限於:

(1)在股份公司發起設立階段,行使及履行作為股份有限公司發起人的權利和義務 ;

(2)在股份公司成立後,行使其作為股份公司股東的權利、履行相應義務;

(3)收集共同投資所產生的孳息,並按照本協議有關規定處置;

2.其他投資人有權檢查日常事務的執行情況,甲方有義務向其他投資人報告共同投資的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

3.甲方執行共同投資事務所產生的收益歸全體共同投資人,所產生的虧損或者民事責任,由共同投資人承擔;

4.甲方在執行事務時如因其過失或不遵守本協議而造成其他共同投資人損失時,應承擔賠償責任;

5.共同投資人可以對甲方執行共同投資事務提出異議。提出異議時,應暫停該項事務的執行。如果發生爭議,由全體共同投資人共同決定。

6.共同投資的下列事務必須經全體共同投資人同意:

(1)轉讓共同投資於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

(2)以上述股份對外出質;

(3)更換事務執行人。

第四條 投資的轉讓

1.共同投資人向共同投資人以外的人轉讓其在共同投資中的全部或部分出資額時,須經全部共同投資人同意;

2.共同投資人之間轉讓在共同投資中的全部或部分投資額時,應當通知其他共同出資人;

3.共同投資人依法轉讓其出資額的,在同等條件下,其他共同投資人有優先受讓的權利。

第五條 其他權利和義務

1.甲方及其他共同投資人不得私自轉讓或者處分共同投資的股份;

2.共同投資人在股份有限公司登記之日起三年內,不得轉讓其持有的股份及出資額;

3.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後,任一共同投資人不得從共同投資中抽回出資額;

4.股份有限公司不能成立時,對設立行為所產生的債務和費用按各共同投資人的出資比例分擔。

第六條 違約責任

為保證本協議的實際履行,甲方自願提供其所有的向其他共同投資人提供擔保。甲方承諾在其違約並造成其他共同投資人損失的情況下,以上述財產向其他共同投資人承擔違約責任。

第七條 其他

1.本協議未盡事宜由共同投資人協商一致後,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2.本協議經全體共同投資人簽字蓋章後即生效。本協議一式_______份,共同投資人各執一份。

甲方(簽字):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

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日期:xx年xx月xx日

入股合作協議書 篇5

甲方:魚台縣萬舉水稻種植專業合作社

乙方: 身份證號

魚台縣萬舉水稻種植專業合作社為了合理有效利用魚台縣特有的土地資源,帶領農民致富,推動種水稻種植產業的形成和發展,經全體社員代表充分可行性研究和相互協商,並在上級領導的大力支持下,經營範圍以水稻種植、銷售為主的魚台縣萬舉水稻種植專業合作社於 20xx年 12月22日在老砦鎮邊莊村正式成立。經合作社考察,乙方的村民具備入股的條件,同時乙方自願入股,雙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則,現就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合作社成立的宗旨

合作社以帶動當地村民致富為目的,堅持入股自願、退股自由、利益共享、風險共擔、民主管理、按股分紅的原則成立。

第二條 、入股形式

乙方以户為單位,以入社申請表為依據,自願加入魚台縣萬舉水稻種植專業合作社以股份制形式入股合作社,所擁有的股數金額自願入股,共計 股,金額為 元。

第三條 、入股 期限和退股

乙方與合作社簽訂合同期限五年,合同期限在內,必須遵守合作社章程和制度,發揚相互協作精神,積極開展生產、經營和服務活動。社員一切以合作社利益為中心及帶動村民共同發展為目的。

社員要求退社必須在會計年度終了的三個月前向合作社理事長提出書面申請,方可辦理退社手續。退股社員的社員資格於該會計年度結束時終止。資格終止社員須分攤終止前本合作社虧損及債務。在會計年度決算後30日內,退還該社員賬户內出資和公積金的份額。如本社經營盈餘,按照入社資金的股份返還相應的盈餘所得,如經營虧損,扣除其應分攤的虧損金額。

第四條、損害合作社利益

如果有社員給本社名譽和利益帶來嚴重損害的社員,經成員大會批評教育無效,由成員大會討論決定予以除名,合作社80%成員簽字要求該社員退出,合作社辦理該社員退社手續。(按照入社資金的股份返還相應的盈餘所得,如經營虧損,扣除其應分攤的虧損金額。) 合作社獨立經營、獨立核算、自負盈虧。

第五條 本協議簽訂後,乙方即為合作社股東。

本協議一式兩份,經雙方簽章(字)生效後各執一份共同遵守。

合作社(簽章):

乙方(簽字):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入股合作協議書 篇6

甲方:

身份證號:

乙方:

身份證號:

甲、乙雙方因乙方投資入股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公司”)事宜,特在友好協商基礎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公司法》等相關法律規定,達成如下協議。

一、 擬入股的公司名稱、住所、法定代表人、註冊資本、經營範圍及性質1、公司名稱:有限責任公司

2、住所:

3、法定代表人:

4、註冊資本:元

5、經營範圍:,具體以工商部門批准經營的項目為準。

6、性質:公司是依照《公司法》等相關法律規定成立的有限責任公司,乙方以其入股資金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及義務。

二、 股東及其出資入股情況

公司由所有股東共同投資設立,總投資額為萬元,包括啟動資金和註冊資金兩部分,其中:

1、啟動資金元

(1)甲方出資萬元,佔啟動資金的%;(2)乙方出資萬元,佔啟動資金的%;

(3)該啟動資金主要用於公司前期開支,包括租賃、裝修、購買辦公設備等,如有剩餘作為公司開業後的流動資金,股東不得撤回。

(4)在公司賬户開立前,該啟動資金存放於甲、乙雙方共同指定的臨時賬户(開户行:

賬號:),公司開業後,該臨時賬户內的餘款將轉入公司賬户。

(5)甲、乙雙方均應於本協議簽訂之日起日內將各應支付的啟動資金轉入上述臨時賬户。

2、註冊資金(本)500萬元

(1)甲方以認繳貨幣額作為出資,出資額萬元人民幣,佔註冊資本的%;

(2)乙方以認繳貨幣額作為出資,出資額25萬元人民幣,佔註冊資本的50%;

(3)該註冊資本主要用於公司註冊時使用,並用於公司開業後的流動資金,股東不得撤回。

(4)甲、乙雙方均應於公司賬户開立之日起7日內將各應繳納的註冊資金存入公司賬户。

3、任一方股東違反上述約定,均應按本協議第八條第1款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三、 公司管理及職能分工

1、公司不設董事會,設執行董事和監事,任期三年。

2、甲方為公司的執行董事兼總經理,負責公司的日常運營和管理,具體職責包括:

(1)辦理公司設立登記手續;

(2)根據公司運營需要招聘員工(財務會計人員須由甲乙雙方共同聘任);

(3)審批日常事項(涉及公司發展的重大事項,須按本協議第三條第5款處理;甲方財務審批權限為元人民幣以下,超過該權狠數額的,須經甲乙雙方共同簽字認可,方可執行)。

(4)公司日常經營需要的其他職責。

3、乙方擔任公司的監事,具體負責:

(1)對甲方的運營管理進行必要的協助;

(2)檢查公司財務;

(3)監督甲方執行公司職務的行為;

(4)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職責。

4、甲方的工資報酬為元/月,乙方的工資報酬為元/月,均從臨時賬户或公司賬户中支付。

5、重大事項處理

公司不設股東會,遇有如下重大事項,須經甲、乙雙方達成一致決議後方可進行:

(1)擬由公司為股東、其他企業、個人提供擔保的;

(2)決定公司的經營方針和投資計劃;

(3)《公司法》第三十八條規定的其他事項。

對於上述重大事項的決策,甲乙雙方意見不一致的,在不損害公司利益的原則下,按如下方式處理:。

6、除上述重大事項需要討論外,甲乙雙方一致同意,每週進行一次的股東例行會議,對公司上階段經營情況進行總結,並對公司下階段的運營進行計劃部署。

四、 資金、財務管理

1、公司成立前,資金由臨時賬户統一收支,並由甲乙雙方共同監管和使用,一方對另一方資金使用有異議的,另一方須給出合理解釋,否則一方有權要求另一方賠償損失。

2、公司成立後,資金將由開立的公司賬户統一收支,財務統一交由甲乙雙方共同聘任的財務會計人員處理。公司賬日應做到日清月結,並及時提供相關報表交甲乙雙方簽字認可備案。

五、 盈虧分配

1、利潤和虧損,甲、乙雙方按照實繳的出資比例分享和承擔。

2、公司税後利潤,在彌補公司前季度虧損,並提取法定公積金(税後利潤的10%)後,方可進行股東分紅。股東分紅的具體制度為:

(1)分紅的時間:每季度第一個月第一日分取上個季度利潤。

(2)分紅的數額為:上個季度剩餘利潤的60%,甲乙雙方按實繳的出資比例分取。

(3)公司的法定公積金累計達到公司註冊資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

六、 轉股或退股的約定

1、轉股:公司成立起年內,股東不得轉讓股權。自第年起,經一方股東司意,另一方股東可進行股權轉讓,此時未轉讓方對擬轉讓股權享有優先受讓權。

若一方股東將其全部股權轉讓予另一方導致公司性質變更為一人有艱責任公司的,轉讓方應負責辦理相應的變更登記等於續,但若因該股權轉讓違法導致公司喪失法人資格的,轉讓方應承擔主要責任。

若擬將股份轉讓予第三方的,第三方的資金、管理能力等條件不得低於轉讓方,且應另行徵得未轉讓方的同意。

轉讓方違反上述約定轉讓股權的,轉讓無效,轉讓方應向未轉讓方支付違約金元。

2、退股:

(1)一方股東,須先清償其對公司的個人債務(包括但不限於該股東向公司借款、該股東行為使公司遭受損失而須向公司賠償等)且徵得另一方股東的書面同意後,方可退股,否則退股無效,擬退股方仍應享受和承擔股東的權利和義務。

(2)股東退股:

若公司有盈利,則公司總盈利部分的60%將按照股東實繳的出資比例分配,另外40%作為公司的資產折舊費用,退股方不得要求分配。分紅後,退股方方可將其原總投資額退回。

若公司無盈利,則公司現有總資產的80%將按照股東出資比例由進行分配,另外20%作為公司的資產折舊費用,退股方不得要求分配。此種情況下,退股方不得再要求退回其原總投資。

(3)任何時候退股均以現金結算。

(4)因一方退股導致公司性質發生改變的,退股方應負責辦理退股後的變更登記事宜。

3、增資:若公司儲備資金不足,需要增資的,各股東按出資比例增加出資,若全體股東同意也可根據具體情況協商確定其他的增資辦法。若增加第三方入股的,第三方應承認本協議內容並分享和承擔本協議下股東的權利和義務,同時入股事宜須徵得全體股東的一致同意。

七、 協議的解除或終上

1、發生以下情形,本協議即終止:(1)、公司因客觀原因未能設立;(2)、公司營業執照被依法吊銷;(3)、公司被依法宣告破產;(4)、甲乙雙方一致同意解除本協議。

2、本協議解除後:(1)甲乙雙方共同進行清算,必要時可聘請中立方參與清算;

(2)若清算後有剩餘,甲乙雙方須在公司清償全部債務後,方可要求返還出資、按出資比例分配剩餘財產。

(3)若清算後有虧損,各方以出資比例分擔,遇有股東須對公司債務承擔連帶責任的,各方以出資比例償還。

八、 違約責任

1、任一方違反協議約定,未足額、按時繳付出資的,須在日內補足,由此造成公司未能如期成立或給公司造成損失的,須向公司和守約方承擔賠償責任。

2、除上述出資違約外,任一方違反本協議約定使公司利益遭受損失的,須向公司承擔賠償責任,並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元。

3、本協議約定的其他違約責任。

九、 其他

1、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畫押之日起生效,未盡事宜由雙方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本協議約定中涉及甲乙雙方內部權利義務的,若與公司章程不一致,以本協議為準。

3、因本協議發生子議,雙方應儘量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可將爭議提交至公司住所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4、本協議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入股合作協議書 篇7

甲方:

乙方:

鑑於乙方以往對甲方開辦的 店的貢獻及激勵乙方更好的工作,也為了使甲、乙雙方進一步提高經濟效益,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則,雙方同意甲方以虛擬股(乾股)的方式對乙方的工作進行獎勵和激勵。為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特訂立以下協議:

一、名詞定義

1、虛擬股(乾股):指 店(個體經營者)名義上的分紅比例,虛擬股擁有者不是甲方在工商註冊登記的實際股東,虛擬股的擁有者僅享有參與店(個體經營者)年終淨利潤的分配權,而無所有權和其他權利,不得轉讓和繼承。

2、分紅:指甲方年終税後可分配的淨利潤。

二、分配方式

1、甲方在協議期限內,每年分配給乙方共20%的虛擬股(乾股),即甲方將年終税後淨利潤的20%分給乙方。若乙方在工作中的經營管理能力得到甲方認可,並每年為甲方取得税後淨利潤 萬元及以上,則甲方每年分配給乙方的虛擬股(乾股)可以提升至30%,具體約定雙方可另行協議。

2、甲方按以上方式分配的前提為甲方年終税後有可分配的淨利潤,如果當年虧損則沒有分紅。

3、乙方取得的甲方虛擬股(乾股)分紅比例,由甲乙雙方簽字確認,但對外不產生法律效力;乙方取得的該虛擬股(乾股)分紅比例,沒有任何實際股份作為分紅依據,即乙方按上述比例分紅,僅僅是甲方的單方面獎勵,與股權無關;乙方不能據此認為在甲方有相應20%的股權,不得以此虛擬股(乾股)對外作為在甲方擁有資產的依據;乙方亦不能以其虛擬股(乾股)要求甲方折成現金退出或要求甲方收購。

4、乙方提前終止與甲方的勞動關係或者乙方違反勞動合同或甲方的規章制度而被甲方解職的,或者其他任何因為甲方或乙方原因而使乙方離職的,基於本協議的獎勵性質,雙方認可:乙方無論何種原因離開甲方,則本協議自動失效。如前一年已進行了分紅,前一年的分紅不用退還,但當年的分紅不再分配給乙方,其分配比例歸甲方所有。

5、簽訂本協議不影響甲方和乙方的正常勞動關係,乙方在獲得甲方授予的虛擬股(乾股)同時,仍然按照勞動合同約定的待遇領取勞動報酬。

三、雙方權利義務

1、乙方獲得虛擬股(乾股)無需進行實物、土地使用權、貨幣、有價證券等的投入。

2、乙方需保證勝任並積極完成甲方的工作,積極努力為甲方創造利潤;

3、 在執行協議過程中,由於乙方的過錯,造成本協議或其附屬文件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由此發生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4、 乙方在甲方處工作期間,不得在其他任何地方自行從事或為他人從事與甲方構成競爭的業務。

5、甲乙雙方對甲方的盈虧狀況進行監督,每月一小節,每季度中結,年終總結,以統計出實際可分配的税後淨利潤。乙方對甲方所報的合理開支應充分尊重,予以認可,若有遺漏,允許甲方在分配之前補充。年終税後可分配的淨利潤經甲乙雙方簽字認可。

四、協議期限

1、本協議期限為 年,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協議到期終止後,甲方根據協議期限內的經營情況決定是否簽署新的虛擬股(乾股)分紅協議。

五、協議解除情形

1、 因乙方工作不稱職或損害甲方利益的前提下,甲方有權依法提出解除雙方勞動關係並終止本協議。

2、乙方在本協議期限未滿前因個人原因提出解除勞動關係,並經甲方同意的,雙方可解除勞動關係,本協議同時終止。

3、除以上兩款規定外,在任何情況下,甲乙雙方的勞動關係解除,本協議也隨之終止。協議終止後的其他事項按本協議第二條第4款的規定處理。

4、本協議終止後,本協議第六條的規定甲乙雙方仍須遵守。

六、保密義務

乙方對本協議的內容承擔保密義務,不得向第三人泄露本協議中乙方所得虛擬股以及分紅等情況,除非事先徵得甲方的書面許可。若乙方故意向任何第三方泄漏本協議內容,則需向甲方承擔違約金十萬元。

七、爭議的解決

因本協議引起的相關爭議,雙方應爭取友好協商解決。如雙方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 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八、其他規定

1、本協議不得以口頭方式修改,而須以雙方簽署書面文件的方式修改。

2、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協議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蓋章) 乙方:(簽字)

入股合作協議書 篇8

甲方:

乙方: XX有限公司各現有股東:

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經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協議,以資遵照履行:

第一條:甲方以其所合法持有的台技術作為無形資產入股有限公司,雙方同意:以協商作價的方式確定該技術價值人民幣 元,佔公司註冊資本的%.(或者:經評估,該技術價值人民幣 元,佔公司註冊資本的%)

第二條:甲方應及時辦理權利轉移手續,提供有關的技術資料,進行技術指導、傳授技術訣竅,使該技術順利轉移給上海東坊紅網絡信息有限公司並被公司消化掌握。

第三條:乙方各協議人承諾對甲方因本次技術入股而提供、披露的任何技術祕密及專有資訊承擔嚴格的保密責任,不會以任何方式提供給任何第三方佔有或者使用,亦不會用於自營業務。

第四條:技術成果入股後,甲方取得股東地位,電子商務平台技術由上海 信息有限公司享有。

第五條:違約責任約定:

第六條:凡因履行本協議所發生的或者 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均應當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協議不成,應在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第七條:本合同經協議各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本合同正本一式 份,協議各方各執一份,報審批機關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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