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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廚房協議書最新版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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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大酒店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甲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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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方:( )同志為代表的外聘廚師團體(以下簡稱“乙方”)

雙方經過相互信任、自願、平等、協商的協商,達成一致,甲方願意將本酒店廚房承包給乙方工作。

一、承包期限暫定兩年,於20XX年4月5日起至20XX年4月5日止。

二、甲方將廚房承包給乙方工作,其中不包括廚房殺洗等勤雜工。

基本月工資定為肆萬伍仟元整。每月的工資發放為次月的5日,由乙方代表領取、自由支配。

三、在基本工資的基礎上,確保菜餚毛利率45%的基礎上,菜餚營業額保底為70萬,如超出70萬以上部分,按菜餚營業額6%提成作為廚房的獎金,獎金於次月的5日連同基本工資一起發放,由乙方代表領取和自由支配。

四、甲方負責乙方工作廚師的工作餐、住宿(集體宿舍)及健康證、暫住證的辦理,節假日補貼和其他福利,參照相關法規及酒店服務員(與酒店其他員工同等)。

五、甲方支持乙方參加各類有利於酒店聲譽的各類社會活動,如烹飪比賽等等,並負責50%以上的費用(屆時可具體協商)。

六、甲方的權力和義務:

1、 提供乙方工作所需的設備和良好的工作環境的義務。

2、 甲方如對主幹廚師技術能力不滿,有要求乙方更換的權力。

3、 乙方須接受甲方領導和監督,如乙方違反相關店規,甲放有權利對乙方做出正當處罰(具體條例協商制定於酒店規章制度中)。

 七、乙方的權力和義務

1、 在保證酒店正常運作的情況下,可自行安排人員休息、請假等事宜。

2、 在保證酒店正常運作和足夠技術力量情況下,廚房人事權利歸乙方代表。

3、 乙方應遵守和執行酒店制定的各項指標和制度的義務。如衞生要求、菜餚出品要

求、安全操作要求、人為浪費的要求、設備設施保管的要求(具體條例協商制定於酒店規章制度中)。

八、公傷事故的處理方法:

乙方在廚房工作期間,如正當操作情況下出現的受傷等事故視為公傷,又甲方負責參照相關法律法規處理。

九、甲方視乙方工作的第一個月為試用期,試用期內乙方的留、走由甲方決定。

十、如遇酒店轉讓,後來的法人不留用乙方的情況下,甲方須補賠乙方半個月工資,如遇到非典等類似情況則按相關法規處理。

十一、提前終止協議的處理方法:

1、如果甲方提前終止協議,須提前一個月書面形式通知對方,並給予七天的基本工資作為賠償。

2、如乙方提出提前終止協議,須提前一個月書面形式通知甲方,並賠償7天基本工資給甲方作為找廚師的費用。

十二、違約的處理辦法:

1、 欠發工資和獎金十天以上視為違約。

2、 雙方未按協商的.方法提前終止協議視為違約。

3、 公傷事故未按協議方法處理視為違約。

4、 雙方刻意刁難對方視為違約。如任何一方違約將賠償對方肆萬伍仟元整。在工作崗位上又執行總廚代理。

十三、協議在執行中,經雙方協商可修改條款,但未修改前仍按原條款執行,協議經雙方簽字後生效,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十四、原料及用品由甲方負責採購。

1、甲方必需按乙方要求採購足量原料,甲方不能按要求採購的原料或不能足量採購的原料需通知乙方,徵得甲方同意後方可採購。

2、乙方有權力對不符全要求的原料進行無條件退換。

3、乙方不得盲目要求甲方採購原料。如:採購不需要的原料,原料採購量過大。

4、甲方有義務對乙方進行培訓。如店規培訓、技能培訓。

5、乙方有權力在店內進行試菜,因試菜發生的費用由甲方負擔。

6、乙方有對菜餚進行推陳出新的義務。

7、乙方不得做出的損酒店形象事情、言語!

8、乙方在書面提交解除合同後,甲方在一個月內未作任何表態。乙方可視甲方已同意解除合同,因此甲方所受到的損失乙方不承擔賠嘗責任。

9、甲、乙雙方都要自覺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乙方必須遵守甲方的勞動紀律和指定的規章制度,履行保守甲方商業祕密,不得利用甲方的商業祕密為本人或其他經濟組織和個人謀取不正當的經濟利益。

10、甲方為乙方提供政府規定的安全生產衞生工作環境;確保乙方在人身安全及人體不受危害的環境條件下從事工作。甲方根據生產需要,按照國家和甲方規定,向乙方提供勞動防護用品和安全生產措施

十五、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 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能勝任工作的;

(2) 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甲方規章制度;

(3) 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 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十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勞動合同;

(1) 在試用期內;但為了保證甲方生產經營的正常運行,經雙方協定,乙方繼續在原崗位工作一週並辦理工作交接,在此期間由甲方繼續履行勞動關係應負責任;

(2) 甲方不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3) 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十七、雙方發生爭議時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以通過下列方法解決。(只能選一個)

1、勞動仲栽

2、法院訴訟

本合同條款如與國家法律、法規相悖,以國家法律、法規為準。

十八、其它

1、未盡事宜按國家相關法律執行。

2、本合同如有遺漏和未完善之處,在補充協議中明確,補充協議作本合同的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法人代表簽字、酒店印章) 乙方(乙方代表簽字、私人印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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