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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協議合同模板合集六篇

安全協議合同模板合集六篇

在我們平凡的日常裏,男女老少都可能需要用到協議,簽訂協議能夠保證雙方合作愉快。那麼你真正懂得怎麼寫好協議嗎?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安全協議合同6篇,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安全協議合同模板合集六篇

安全協議合同 篇1

甲方 (軌行區場地管理單位):

乙方(軌行區進場佔用單位):

為共同實現新線建設工程各專業施工目標,在軌行區作業期間,為確保各單位各項工作安全順利的進行,經商定,雙方簽定軌行區安全管理協議書,明確各方的權利和責任:

一、 安全的範疇:

1. 施工現場的人身安全

2. 施工現場的設備安全

3. 施工期間的日常安全

二、 各方的權利和責任:

甲方:

1. 根據調度組批准的施工計劃和乙方的安全措施落實情況,合理安排施工穿插。軌道機車及軌道平板車只能在批准計劃施工區間內行駛。

2. 按《軌行區作業管理辦法(暫行)》(簡稱《辦法》)驗證乙方已交納安全管理保證金。

3. 有權對乙方在作業中出現的違規行為及時進行勸告,舉證,並及時上報調度組。

4. 甲方必須對照調度組下發的周計劃,核對乙方次日作業計劃、作業內容、區段里程、防護辦法、注意事項等內容,於每日17:00前公佈次日計劃,並下發《軌行區作業票》。

5. 施工前,乙方作業負責人必須到調度室辦理請點手續後,方可進行施工,作業完成後按規定返回銷點,確保人員、材料、工器具出清完畢。

乙方:

1. 乙方瞭解並遵守《辦法》之規定,特別是與安全防護相關的規定,接受甲方勸導,並已足額交納保證金。

2. 乙方違反《辦法》規定時,必須配合調查,接受判決並自行負責。

3. 乙方承諾嚴格遵守調度組及場地管理單位的計劃管理,且不得越出批准區域及計劃時間進行施工,軌道機車及軌道平板車只能在批准的區間內行駛。

4. 交叉作業或者穿越時,乙方積極響應甲方的技術指導,在保證安全的基礎上優先考慮甲方的作業辦法。

5. 乙方對自身施工範圍,內部人員,自用設施、設備、半成品、成品、材料等自有物品的安全、規範負主要責任。

6. 乙方持證上崗,在作業時做好安全防護措施,着裝規範,進入施現場戴好安全帽。乙方必須做好其他專業,特別是甲方的成品保護,為自身行為負責。

7. 乙方作業中留在甲方場地的垃圾要及時清理乾淨,遵守文明施工要求。

8. 乙方根據調度組發佈的周計劃,在每日17:00核對甲方下發的作業票,確認次日作業計劃,作業內容,區段里程,防護辦法、注意事項等內容。

9. 施工前,乙方負責人必須到指定地點辦理請點手續後,方可進行施工,結束後按規定進行銷點。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代表:代表:

日期: 年 月 日

安全協議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力法》、《甘肅省電網建設與保護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協議法》的有關規定,

(以下簡稱甲方)和**************(以下簡稱乙方),就甲方敷設電纜、光纜等設施使用乙方電力杆塔及通道事宜,經雙方共同協商,簽訂以下協議。

一、雙方權利和義務

1、甲乙雙方應以保障電力運行和電力設施的安全為首要宗旨,並作為解釋協議的主要原則。

2、甲方需在乙方轄區內包括城區、鄉鎮電力杆塔上敷設電纜、光纜等設施,施工前甲方必須向乙方的屬地供電所提出書面申請,經乙方勘察批准後方可施工。

3、經乙方許可後敷設的電纜、光纜等設施,在施工完畢後,甲方必須書面提出驗收申請,經乙方驗收確認不影響電力線路安全運行後方可投入使用,並不得作任何變動。

4、甲方未經乙方許可擅自施工敷設電纜、光纜等設施者,乙方有權制止,並有權拆除已經敷設完畢或正在敷設的電纜、光纜等設施。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由甲方承擔。

5、甲方在施工中必須嚴格遵守《電力安全工作規程》高處作業、配電設備上的工作及帶點作業等相關規定,並派專人監護施工現場。甲方在施工過程中出現的任何事故,由甲方自行承擔,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6、甲方在施工過程中影響供用電安全或造成電力設施損壞以及跳閘停電等事故的,甲方應向乙方賠償全部損失。

7、甲方在乙方產權所屬電力設施上敷設電纜、光纜等設施後,因外力或天氣等其它原因引起斷線、倒杆等電力事故,造成甲方相關設施損壞、人身傷亡以及第三方設施損壞、人身傷亡等情況,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一切責任由甲方承擔。

8、甲方在乙方產權所屬電力設施上敷設電纜、光纜等設施後,因甲方產權所屬的電纜、光纜等設施脱落、斷線及安全距離不夠等事故造成的一切後果,由甲方承擔,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同時,若對乙方造成損失, 甲方應向乙方賠償全部損失。

9、乙方在甲方所敷設電纜、光纜等設施的電力杆塔施工,對甲方電纜、光纜等設施造成的損壞等情況,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若因乙方線路改造致使線路通道走向發生變化,乙方通知甲方後,甲方在限期內拒不配合調整其電纜、光纜等設施的,乙方有權予以拆除,所造成的損失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10、甲方必須保證電纜、光纜等設施施工安裝的質量,做到安裝工藝統一,高度一致,排列整齊對稱,接頭不得裸露,包敷合格,外觀美觀大方。並嚴格遵守有關電力安全規程標準,確保與電力線路的距離安全可靠。

11、甲方電纜、光纜等設施的安裝工藝不符合要求及對電力線路的安全運行造成隱患的,乙方有權向甲方下達隱患整改通知書,如甲方在規定期限內不予以整改,乙方有權予以拆除。造成的一切損失由甲方承擔。

12、甲方電纜、光纜等設施投入運行後,必須保證電纜、光纜等設施的安全運行,並負有消除任何安全隱患的義務,在每月月初將檢查結果報告乙方。

13、對甲方電纜、光纜等設施的線路杆塔,經乙方勘察、驗收後,認為影響杆塔和線路安全運行,不能做補充安全措施的,甲方必須拆除杆塔甲方產權的電纜、光纜等設施;可以實施補充安全措施的,所需的拉線等材料及施工費用等由甲方負責;同時由此所補充的安全設施所引起的.所有事故由甲方承擔,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14、甲方在乙方電力線路通道敷設的電纜、光纜對同杆電力線路垂直距離不得小於1.5米,線路兩端及轉角杆等必須使用鋼絞線敷設加裝拉線,所有拉線必須安裝拉線絕緣子及拉線警示套管。

15、甲方敷設的電纜、光纜穿越電力變壓器時應採取必備的安全措施,穿越進户線時應安裝絕緣套管和使用絕緣自粘帶。

二、爭議解決辦法

本協議執行過程中所發生的一切爭議,由甲、乙雙方友好協商解決。若協商不成,由人民法院裁決。

三、其它

1、本協議的變更及其它未盡事宜,須經雙方共同協商,並簽定書面協議,作為本協議的補充條款。

2、因不可抗力或國家重大政策調整,導致本協議在期限內不能履行的,任何一方可書面提出解除協議。

3、本協議經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並由臨澤縣安監部門備案。

4、協議履行過程中,若甲方違反以上條款,乙方有權解除協議。

5、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安監部門留存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蓋章) (蓋章)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或代理人簽字: 或代理人簽字:

簽字日期: 年 月 日 簽字日期: 年 月 日

安全協議合同 篇3

一、為確保裝修工程區域裝修期間的安全,訂立裝修安全協議如下:

甲方:

1、依據相關審定的設計方案,對本裝修工程進行監督。

2、協調乙方進場施工事宜。

3、甲方對乙方施工中的消防安全有監督的權力,在發現乙方有不安全的因素,有權責令乙方整改。

乙方:

1、乙方自行組織所需施工人員,並對施工人員進行安全教育與安全管理。制定相關安全計劃與規則並督促實施。

2、乙方在進得高空作業時,應嚴格按照相關規定做好安全防護措施。在確保安全的情況下才可施工。

3、乙方因施工發生的任何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負責,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4、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方各執一份。

5、本協議一經簽署即產生法律效應,直至施工驗收結束,雙方共同遵守。

二、裝修質量

1、工程使用主要材料的品種,規格、名稱、經雙方認可。

2、施工中,甲方如有特殊施工質量要求,雙方應協商確認。

3、批內牆、天花,保證平行。不能高低不平,陰陽角拉直。

批三遍灰後打磨入滾油,至少滾三遍保證油光亮。

三、付款方式

1、工程進展批完第一遍灰預付款20%。

2、批完三遍灰驗收後付30%。

3、上完三遍油驗收合格付清餘款。

甲方簽名:乙方簽名:

聯繫電話:聯繫電話:

年 月 日年 月 日

安全協議合同 篇4

河北建設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和中建保華建築有限責任公司內蒙古分公司分別承建榮盛楠湖酈舍項目一期一二標段工程,因羣塔作業存在安全隱患,為確保安全,經建設單位協調,三方簽訂此協議。

為確保羣塔在施工過程、頂升過程及拆除過程中不發生互相碰撞,確保施工安全,經兩家總包單位協調羣塔作業相關的協議。

1、 羣塔運行控制

2、 運行主要原則

1)後塔讓先塔

在作業過程中,後起動作業的塔吊在運行時應前後、左右、上下確定相鄰塔吊的作業狀態和所處位置。如有妨礙後塔正常運行時,必須停塔等候,並鳴笛提示前塔,告之後塔所處的狀態、位置,待前塔遠離妨礙區域時,後塔方可作業。

2)動塔讓靜塔

在作業過程中,要求塔司、信號工隨時注意相鄰塔吊所處的作業狀態,位置在迴轉塔臂運駛小車時,要避讓處於停止狀態的塔吊,可繞道行運,或暫停作業,待停塔工作完後,駛出相碰撞危險區域後方可作業。

3)輕車讓重車

在各塔機同時運行時,無荷載塔機應避讓有荷載塔機。

4)客塔讓主塔

以各實際工作區域劃分塔機工作區域,若塔機塔臂進入非本塔工作區域時,客區域的塔機要讓主區域的塔機。

5)塔機在運行中,各條件同時存在時,必須按以上排序原則執行。

3、 運行防碰撞措施

1)水平方向低位塔吊起重臂與高位塔吊塔身之間防碰撞塔吊在現場的定位佈置是關鍵,通過嚴格控制各台塔吊之間的位置關係,來預防低位塔吊的起重臂端部碰撞高位塔吊塔身,在安裝方案中已保證任意兩塔間距離均大於較低的塔吊臂長2米以上,符合塔式起重機安全規程(GB5144-20xx)中的10.5之規定“兩台起重機之間的最小架設距離應保證處於低位的起重機的臂架端部與另一台起重機的塔身之間至少有2米的距離”的規定。塔吊在現場的定位保證了塔吊之間不存在低位塔吊的起重臂與高位塔吊的塔身發生碰撞的問題。

4、 塔吊在垂直方向的防碰撞措施

(1)低位塔吊的起重臂與高位塔吊起重鋼絲繩之間防碰撞措施。

由於受施工需要的影響,塔吊間高與低是相對的,但都有可能發生低位塔吊的起重臂與高位塔吊的起重鋼絲繩的碰撞事故。為杜絕此類事故發生,項目必須對每一台塔吊的工作區進行合理劃分,避免出現塔吊交叉工作區。同時,項目必須配備有合格操作證的、經驗豐富的信號指揮工,確保指揮塔吊迴轉作業時,低塔的起重臂不碰撞高塔的起升鋼絲繩。當現場風速達到6級風,相當風速達到10.8~13.8米/秒時,塔吊必須停止作業。另外,各塔吊租賃公司要配備操作熟練、有責任心的塔司為現場服務,塔吊在每次使用後或在非工作狀態下,將塔吊的吊鈎升至頂端,同時將起重小車行走到起重臂根部。

(2)高位塔吊的起重臂下端與低位塔吊的起重臂上端防碰撞措施。

由於相鄰塔吊的作業面有交叉處,所以低位塔吊的起重臂與高位塔吊的起重臂有可能發生碰撞。各塔吊均按照前面‘塔吊安裝’部分所要求的高度頂升即可保證高位塔吊的大臂下限與低位塔吊的大臂上限之間的垂直距離不小於2m。由此,符合塔式起重機安全規程(GB5144-20xx)中的10.5之規定:“兩台起重機之間的最小架設距離應保證處於高位起重機的最低位置的部件(吊鈎升至最高點或最高位置的平衡重)與低位置起重機中處於最高位置的部件之間的垂直距離不得小於2m”。

5. 防碰撞安全措施

1)根據塔吊佈置,塔吊之間存在交叉的範圍,存在塔臂碰撞的可能。根據塔吊裝拆單位提供的裝拆施工方案,要求其在安裝及頂升過程中始終保持不少於2個標準節的高度,同時根據低塔讓高塔的原則,如兩塔塔臂在旋轉過程中同時進入交叉範圍,低塔應提前主動避讓,待高位塔旋轉出交叉範圍後,方可繼續運轉。

2)兩塔在作業時,在進入交叉範圍之前,應先將小車收回至安全距離內,同時將吊鈎提升,由高塔主動避讓,即可避免塔吊大臂與大臂、塔吊大臂與建築物、吊鈎與建築物、吊鈎與吊鈎之間的碰撞。

3)高位塔吊的起重鋼絲繩(吊鈎)位於低位塔起重臂的工作區域時,有可能引起低位塔臂與高位塔起重鋼絲繩發生碰撞事故。這就要求項目必須配備有合格操作證的,經驗豐富的信號指揮工,確保指揮塔吊迴轉作業時,低塔起重臂或平衡臂不會碰撞到高塔的起升鋼絲繩(吊鈎)。

6、 防碰撞安全要求

1)塔吊的拆裝必須由具備相應等級資質、安全生產許可證的企業來完成,且同一台塔吊的組裝、頂升、拆除必須由同一單位完成,不允許委派無資質、無安全生產許可證地的單位進行施工。

2)租賃方應提供狀態好的機械設備,指派責任心強、技術全面的塔吊司機。

3)參與塔吊安裝、作業、頂升、拆除的作業人員都須持有天內蒙古自治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頒發的特殊工種操作證,嚴禁無證人員作業。塔司、信號工都必須具備2年以上實踐作業經驗、責任心強,反應靈敏、身強力壯的持證人員參與。進入施工現場嚴格執行現場安全管理規定,嚴格執行安全操作規程,嚴禁違章作業。

4)各塔吊信號指揮的對講機頻點不允許相互串台,必須有嚴格的分格措施。在設置頻道時,需設置不同的頻道,且每台塔吊的信號指揮人員、塔司必須固定,做到定機、定人、定製度,不允許擅自調換。信號工的服裝要有區分,以便塔司在人員密集的區域確認本塔信號工的旗語、手勢和哨聲。

5)羣塔作業時,塔與塔高低差及水平安全距離規定:為避免相鄰塔吊間發生相碰撞安全事故,要求低塔起重臂端部與高塔的塔身水平間距確保5m以上,高塔的起重臂及吊鈎高度應與低塔的最高點垂直安全間距確保淨空2m以上。

6)頂升時,先頂高塔,後頂低塔。在塔吊頂升、降時,必須履行申報制度,由項目安全部進行審批,原則規定:先頂高塔、後頂低塔。下降拆除時,先降低塔,後降高塔,每次頂升的高度,確保相鄰塔吊間垂直安全間距。

7)為了提高塔司、信號指揮人員警示各塔的工作狀態,要求各塔上安裝防撞指示燈和紅色信號旗。

8)多機作業,塔司操作時必須集中精力,注意保持各機安全距離

9)塔司必須熟悉操作的塔吊性能,並嚴格按説明書和安全操作規程作業,嚴格執行“十不弔”

10)各塔停止作業時1#樓、5#樓、9#樓塔吊大臂不允許停靠東面。2#樓、6#樓、10#樓塔吊大臂不允許停靠西面。

11) 塔吊在使用過程中,雙方塔吊主鈎不允許超過對方圍擋。

7. 溝通協調

為加強羣塔作業安全管理,雙方指派專人進行協調,塔吊頂升應提前通知對方,

甲方簽字:

監理簽字:

中建保華建築有限責任公司榮盛楠湖酈舍項目部簽字:

中建保華建築有限責任公司專人聯繫電話:

河北建設集團有限責任公司榮盛楠湖酈舍項目部簽字:

河北建設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專人聯繫電話:

塔司簽字:

信號工簽字:

安全協議合同 篇5

鑑於XXXX攜手微軟(中國)公司聯手打造 “微軟高端人才培訓計劃”,經XXXXX公司招募,以及學院推薦,我院 專業___________班學生 通過該公司組織的網上考試及面試,以優異的成績被錄取參加為期一年的免費培訓。因外出培訓超出學校的管理範圍,為強化和規範本次學生培訓及就業管理工作,督促學生遵紀守法,保障學生的培訓質量和人身、財產安全,結合我院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協議

一、學校的責任與權利:

1.嚴格核實培訓和用人單位資質,必須是經國家工商部門審批的具有合法培訓和用工資格的單位,管理規範,從而確保學生在培訓期間的合法權益。

2.切實做好學生的思想品德教育工作,讓學生樹立良好的就業觀、人生觀;認真組織學生進行外出學習注意事項及紀律學習。

3.協助培訓單位做好學生在培訓期間的管理工作,做好與培訓單位溝通協調工作,跟蹤關注學生工作、思想、生活狀況等,積極維護學生權益,並在必要的情況下向學生家長反映相關情況。學生在培訓期間出現的疑難問題(如技術問題、思想問題、工薪問題等),可及時與學校聯繫,學校應積極協助處理。

4.學生培訓結束後,由委培單位給予鑑定,合格者由培訓單位予以推薦及安排工作,其落下的課程由培訓單位和學校共同商榷課程置換方案,認定學生的相關學分,保證學生順利畢業。不合格者須返回學校重新學習,直至成績合格,否則,學校最終不予辦理畢業證。

5.培訓期間擅自中斷培訓,離開培訓單位者,學校不予接受,由此引起的一切不利後果,學校不承擔任何責任。

二、學生責任與權利:

1、校外培訓安全責任的主體是學生本人,學生必須遵守國家法律法規規,不做違反國家法律法規的事情,若發生違法事件,學生本人對在培訓期間的行為及其產生的後果負完全責任。

2、在單位實習期間學生應自覺約束自己,嚴格遵守培訓單位各項規章制度、安全保障制度等,團結互助,服從培訓單位的工作安排,接受培訓單位的考核,尊重培訓單位的領導、職工。不做有損於培訓單位和學校形象的事情。

3、工作時間不幹私事,遵守培訓單位的作息制度,未經批准,不得擅自離開實習單位。請假1周以內者由實習單位批准,1周以上由學校和用人單位共同批准。

4、嚴禁下江、河、湖泊、水塘等游泳,嚴禁乘坐無保險的私人營運車輛,嚴禁酗酒、鬧事、吸煙,打架鬥毆,參與、傳銷;嚴禁出入不健康的網吧、歌舞廳、夜總會、酒吧、遊戲廳、場所;嚴禁濫交朋友、不自愛、不自尊、不注意自己形象,有損學校和單位榮譽等,對於在培訓期間儀表儀容不正,穿奇裝異服或不尊重實習單位領導幹部,頂撞他人,無理取鬧,干擾正常工作秩序,與人發生糾紛者或違反相關規定者,給實習單位和學校造成惡劣影響者,學校將嚴肅處理,直至開除學籍,停發畢業證書。

5、參加學校組織外出實習的學生,在培訓期間應定期向負責教師彙報情況,發生特殊問題應隨時報告,不得拖延。中途不得變更實習單位,無故擅自離開的,實習成績按不及格處理,不得畢業。

6.學生在培訓期間應牢固樹立安全意識,杜絕不安全事故的發生,確保校外學習安全順利完成。

三、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本協議一經簽訂,甲、乙雙方必須嚴格遵守,任何一方不得單方修改。如有未盡事宜需更改協議時,須經雙方協商同意,否則無效。

學 校: 學生簽字:

經辦人:

日 期: 日 期:

安全協議合同 篇6

施工總承包單位:中國建築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四川分公司 (以下簡稱甲方)

設備出租、安裝單位: (以下簡稱乙方)

為加強施工現場安全管理,保護職工人身安全、健康和國家財產,保障施工生產的順利進行,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相關規定,雙方經協商一致,在乙方《塔式起重機租賃合同?》範圍內對比華利國際城三期地塊二一期工程塔式起重機的安裝(拆除)範圍內,簽訂本協議書,以明確各自的安全生產責任,並共同遵守。

第一條 雙方共同遵守《安全生產法》、《建築法》、《建設工程安全管理條例》、《建設工程施工現場管理規定》、《建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規定》等一系列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嚴格執行建設部標準JGJ59—99《建築安全施工檢查標準》等一系列標準規程。

第二條 雙方各自的安全責任、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安全責任、權利和義務

1、甲方對乙方施工安全負有監督、指導、檢查的責任;

2、甲方對乙方進場人員進行三級安全教育;

3、甲方對乙方安排生產任務的同時,必須有書面的安全技術交底,並辦理交底雙方簽字手續;

4、甲方為乙方創造良好的作業環境,甲方按約定提供的安全防護設施必須完整齊全,並且符合安全要求;

5、甲方有權制止乙方的違章作業,對重大違章行為有權責令其停機整頓;對乙方的違章行為,甲方有進行經濟處罰的權利;

6、甲方有權對安全素質差、不服管理的作業人員責令其停止作業,情節嚴重的有權要求乙方立即換人;

7、甲方有權要求安全管理不到位、存在重大安全隱患或發生安全事故的乙方限期退場,並終止乙方《施工升降機租賃合同?》或安裝(拆除)作業。

二、乙方的安全責任、權利和義務

1、乙方必須執行甲方有關安全生產的各項規章制度,服從甲方統一安排,並根據甲方安全管理體系要求和自身特點建立健全安全管理體系,制定安全生產責任制和安全規章制度,明確各級各類人員的安全生產責任,同時配齊專職(兼職)安全員,並報甲方備案;

2、乙方的機械設備必須符合國家標準、規定,且機械性能良好、安全防護裝置齊全、靈敏、有效,且設備在使用年限內,設備附着須為原廠附着並有相關資料,如因設備及附着質量問題造成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3、乙方必須加強特種作業人員的培訓、考核和取證工作,必須做到特種作業持證上崗;

4、乙方應根據工程特點,合理地安排身體素質、技術水平、安全意識都符合要求的人員上崗;禁止使用無證人員;

5、乙方應對進場人員進行安全教育,根據工作性質特點對操作人員進行安全技術交底,指導並組織操作人員開展安全活動、安全檢查和安全學習;

6、乙方要做好職工的勞動保護工作,同時做好季節性的安全防護工作;

7、乙方對甲方所提供的安全設施不能保證安全施工時,應及時提出;

8、乙方必須為作業人員提供符合國家標準或行業標準的勞動防護用品,並教育、監督作業人員正確佩戴、使用;

9、對甲方人員違章指揮或者可能危及人身安全、設備安全的指揮,乙方有權拒絕;

10、乙方發生人員傷亡事故時,不管事故的責任在何方,乙方都應全力搶救傷者,保護事故現場;

11、乙方對設備的安裝、附着、接高、拆除作業的安全負全部責任。作業前要編制施工方案交甲方審核批准,要對設備操作全過程各環節的相關人員的安全職責進行詳細規定並交底,作業隊伍人員(司機、電工、電焊工、專職安全員、作業總負責總指揮)組成要求齊全並有詳細名單。乙方作業後要進行作業內容自檢質量驗收,出具相關報告交甲方審核。

12、乙方要對設備使用過程中的安全負責。要在甲方的組織監督下對設備進行定期(一月一次)安全檢查、維修保養,要按國家有關規定對設備進行日常檢查保養,以保證設備安全正常運行使用。乙方的定期安全檢查記錄、定期維護保養記錄、日常安全檢查保養維護修理記錄、交接班記錄要定期交甲方審核,並保存在甲方供檢查,工程完工後交還乙方。

13、在安裝作業中,乙方技術人員、安全管理人員必須在場進行現場監督;

14、乙方在安裝過程中必須接受甲方的安全監督;

15、在安拆過程中如果發生安全事故造成相關的經濟損失和安全責任及行政處罰由乙方負責。

第三條 事故處理

1、乙方必須執行“因公傷亡事故報告制度”,如乙方施工現場發生因公傷亡事故,必須立即向甲方及有關部門報告,不準隱瞞不報,並全力搶救傷員,保護施工現場;如因搶救傷員必須移動現場設備、設施時,要做好記錄或拍照,不準破壞事故現場;乙方須積極配合甲方、上級部門、當地政府部門對事故的調查處理,並做好事故的善後處理工作;甲方應積極協助乙方做好善後工作。

2、乙方須承擔因自身原因造成事故的經濟責任和法律責任。

3、對違章作業、冒險進入施工禁區及損壞安全防護設施、不按規定進行安全技術交底及組織施工,造成傷亡事故的,應由乙方在各自合同或業務範圍內承擔罰款及一切經濟損失。

4、因設備不良或違規操作設備安裝拆除所造成的安全事故,應由乙方全權負責。

5、發現生產安全隱患及時排除,如需協調需以書面形式報送甲方,如未報送則發生的安全事故由乙方在各自合同或業務範圍內承擔。

第四條 本協議書經雙方簽字、蓋章有效,作為《施工升降機租賃合同?》附件,與《施工升降機租賃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甲方代表(簽字):

乙方代表(簽字):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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