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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公司股東合作協議書

2021公司股東合作協議書

在現實社會中,協議起到的作用越來越大,簽訂協議可以使雙方受到法律的保護。想必許多人都在為如何寫好協議而煩惱吧,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2021公司股東合作協議書,供大家參考借鑑,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2021公司股東合作協議書

公司股東合作協議書1

公司名稱:

法定代表人:______

註冊資本:

經營範圍:以工商部門批准經營的項目為準

公司性質:有限責任公司,股東各以認繳出資比例對公司承擔責任

甲方:身份證號:

乙方:______身份證號:

丙方:身份證號:

茲由甲、乙、丙三方共同投資成立上海XX公司事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公司法》等相關規定,經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股東及其出資入股情況

公司由甲、乙、丙三方股東共同投資設立,擬總投資額為100萬元。

1、甲方以現金作為出資,擬出資額30萬元人民幣,佔註冊資本的30%;

2、乙方以現金作為出資,擬出資額40萬元人民幣,佔註冊資本的40%;

3、丙方以現金作為出資,擬出資額30萬元人民幣,佔註冊資本的30%;

4、股東實際資金注入以補充協議為準。

二、公司管理及職能分工

1、公司設執行董事和監事,任期兩年。

2、甲方擔任公司的執行董事,負責公司的營運,具體職責包括:

辦理公司成立登記手續;

公司行政、人事、財務等事項管理;

公司日常經營需要的其他職責。

3、乙方擔任公司的監事,負責產品的銷售,具體職責包括:

產品市場推廣和營銷;

業務拓展的及時數據反饋;

公司日常經營需要的其他職責。

4、甲、乙、丙三方有互相監督和協助對方相關工作的權利和義務。

5、公司不設股東會,如有重大事項,須經甲、乙、丙三方達成一致決議後方可進行;三方意見無法協調一致的,在不損害公司利益的原則下,則按以下順序執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公司法》等法律法規界定的各項條款;

主張方股東共同持有的實際出資比例;

公司法人;

提至對公司註冊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訴訟。

6、甲、乙、丙三方每週進行一次股東例行會議,對公司上階段經營情況進行總結,並對公司下階段的運營進行計劃部署。

三、財務管理

1、資金由公司賬户統一收支,財務統一交由甲、乙、丙三方共同聘任的財務會計人員處理。

2、公司賬目應做到每月清結,並及時提供相關報表交甲、乙、丙三方簽字認可備案。

3、資金由甲、乙、丙三方共同監管和使用,單筆次超過3000元的,應由三方共同核批。

4、其中一方對另一方資金使用有異議的,另一方須給出合理解釋;否則一方有權提交股東例行會議決議要求另一方賠償損失。

5、甲、乙、丙三方不得以任何藉口、任何形式收受商業賄賂或私自侵佔公司公共財產:

對於三方認可且金額不高於300元的商業贈與,收受方有權保留或交由公司處理;

對於收受方當月未呈報公司,並私自收受的任何形式價值超過300元的商業贈與或商業賄賂;或利用任何手段私自侵佔公司財產利益的,收受方應賠償公司及守約方全部損失並處以收受方10倍罰金賠償給守約方;

受賄、侵佔金額巨大達到立案標準的,應交由公安機關處理,由收受方承擔由此引起的全部責任並賠償公司及守約方全部損失。

四、盈虧分配

1、利潤和虧損,由甲、乙、丙三方按照認繳的出資比例分享和承擔。

2、公司税後利潤,在彌補公司前度虧損後,方可進行股東分紅:

分紅時間為每個季度的第一個月第一個工作日;

分紅數額為上個季度剩餘利潤的百分之五十;

分紅比例為股東實繳的出資比例。

五、轉股或退股的約定

1、轉股:

轉讓方XX將股份轉讓予其他方的,應徵得未轉讓方書面同意;

轉讓方應負責辦理相應的變更登記等手續,但若因該股權轉讓導致公司損失的,轉讓方應承擔全部責任;

轉讓方違反上述約定轉讓股權的,轉讓無效。

2、退股:

一方股東,須先清償其對公司的個人債務(包括但不限於該股東向公司借款和該股東行為使公司遭受損失而須向公司賠償等)且徵得其他全部股東的書面同意後,方可退股;

任何時候退股均以現金結算;

退股方應負責辦理相應的變更登記等手續,但若因該退股行為導致公司損失的,退股方應承擔全部責任。

3、增資:

若公司儲備資金不足,需要增資的,各股東按出資比例增加出資;若全體股東同意,也可根據具體情況協商確定其他的增資辦法。若增加其他方入股的,擬入股方應承認本協議內容並分享和承擔本協議中股東的權利和義務,同時入股事宜須徵得全體股東的一致同意。

六、協議的解除或終止

1、發生以下情形,本協議即終止:

公司營業執照被依法吊銷;

公司被依法宣告破產;

甲、乙、丙三方一致同意解除本協議。

2、本協議解除後:

甲、乙、丙三方共同進行清算,必要時可聘請中立方參與清算;

若清算後有剩餘,各方須在公司清償全部債務後,按認繳出資比例分配剩餘財產;

若清算後有虧損,各方以認繳出資比例分擔。

七、違約責任

1、任一方違反資金注入協議約定,未足額、按時繳付出資,由此造成公司損失的,須向公司承擔全部賠償責任,並支付守約方共10萬元違約金。

2、除上述出資違約外,任一方違反本協議約定使公司利益遭受損失的,須向公司承擔全部賠償責任,並賠償守約方所有損失。

八、其他

1、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未盡事宜由雙方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本協議約定中涉及甲、乙、丙三方內部權利義務的,若與公司章程不一致,以本協議為準。

3、因本協議發生爭議,三方應儘量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可將爭議提交至對公司註冊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4、本協議一式叁份,甲、乙、丙三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丙方: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

公司股東合作協議書2

甲方:

身份證號:

通訊地址:

聯繫電話:

乙方:

身份證號:

通訊地址:

聯繫電話:

甲、乙雙方因共同投資設立___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公司")事宜、特在友好協商基礎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公司法》等相關法律規定,達成如下協議。

一、擬設立的公司名稱、住所、法定代表人、註冊資本、經營範圍及性質

1、公司名稱:_______有限責任公司

2、住所:

3、法定代表人:

4、註冊資本:_______元

5、經營範圍:_______,具體以商事登記機關批准經營的項目為準。

6、性質:公司是依照《公司法》等相關法律規定成立的有限責任公司,甲、乙雙方各以其註冊時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

二、股東及其出資入股情況

公司由甲、乙兩方股東共同投資設立,總投資額為___元,包括啟動資金和註冊資金兩部分,其中:

1、啟動資金___元

(1)甲方出資___元,佔啟動資金的30%;

(2)乙方出資___元,佔啟動資金的70%;

(3)該啟動資金主要用於公司前期開支,包括租賃、裝修、購買辦公設備等,如有剩餘作為公司開業後的流動資金,股東不得撤回。

(4)在公司賬户開立前,該啟動資金存放於甲、乙雙方共同指定的臨時賬户(開户行:_______賬號:_______),公司開業後,該臨時賬户內的餘款將轉入公司賬户。

(5)甲、乙雙方均應於本協議簽訂之日起___日內將各應支付的啟動資金轉入上述臨時賬户。

2、註冊資金(本)_____元

(1)甲方以現金作為出資,出資額_________元人民幣,佔註冊資本的30%;

(2)乙方以現金作為出資,出資額_________元人民幣,佔註冊資本的70%;

(3)該註冊資本主要用於公司註冊時使用,並用於公司開業後的流動資金,股東不得撤回。

(4)甲、乙雙方均應於公司賬户開立之日起___日內將各應繳納的註冊資金存入公司賬户。

3、任何一方股東違反上述約定,均應按本協議第八條第1款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三、公司管理及職能分工

1、公司不設董事會,設執行董事和監事,任期三年。

2、甲方為公司的執行董事兼總經理,負責公司的日常運營和管理,具體職責包括:

(1)辦理公司設立登記手續;

(2)根據公司運營需要招聘員工(財務會計人員須由甲乙雙方共同聘任);

(3)審批日常事項(涉及公司發展的重大事項須按本協議第三條第5款處理;甲方財務審批權限為_______元人民幣以下,超過該權限數額的,須經甲乙雙方共同簽字認可方可執行)。

(4)公司日常經營需要的其他職責。

3、乙方擔任公司的監事,具體負責:

(1)對甲方的運營管理進行必要的協助;

(2)檢查公司財務;

(3)監督甲方執行公司職務的行為;

(4)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職責。

4、甲方的工資報酬為_______元/月,乙方的工資報酬為_______元/月,均從臨時賬户或公司賬户中支付。

5、重大事項處理

遇有如下重大事項,須經甲、乙雙方達成一致決議後方可進行:

(1)擬由公司為股東、其他企業、個人提供擔保的;

(2)決定公司的經營方針和投資計劃;

(3)《公司法》第三十七條規定的其他事項。

對於上述重大事項的.決策,甲乙雙方意見不一致的,在不損害公司利益的原則下,按如下方式處理:___。

6、除上述重大事項需要討論外,甲乙雙方一致同意:每週進行一次股東例行會議,對公司上階段經營情況進行總結,並對公司下階段的運營進行計劃部署。

四、資金、財務管理

1、公司成立前,資金由臨時賬户統一收支,並由甲乙雙方共同監管和使用,一方對另一方資金使用有異議的,另一方須給出合理解釋,否則一方有權要求另一方賠償損失。

2、公司成立後,資金將由開立的公司賬户統一收支,財務統一交由甲乙雙方共同聘任的財務會計人員處理。公司賬目應做到日清月結,並及時提供相關報表交甲乙雙方簽字認可備案。

五、盈虧分配

1、利潤和虧損:甲、乙雙方按照實繳的出資比例分享和承擔。

2、公司税後利潤:在彌補公司前季度虧損並提取法定公積金(税後利潤的10%)後方可進行股東分紅。股東分紅的具體制度為:

(1)分紅的時間:每季度第一個月第一日分取上個季度利潤。

(2)分紅的數額為:上個季度剩餘利潤的60%由甲乙雙方按實繳的出資比例分取。

(3)公司的法定公積金累計達到公司註冊資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

六、轉股或退股的約定

1、轉股:公司成立起___年內股東不得轉讓股權。自第___年起,經一方股東同意,另一方股東可進行股權轉讓,此時未轉讓方對擬轉讓股權享有優先受讓權。

若一方股東將其全部股權轉讓予另一方導致公司性質變更為一人有限責任公司的,轉讓方應負責辦理相應的變更登記等手續;但若因該股權轉讓違法導致公司喪失法人資格的,轉讓方應承擔主要責任。

若擬將股份轉讓予第三方的,第三方的資金、管理能力等條件不得低於轉讓方,且應另行徵得未轉讓方的同意。

轉讓方違反上述約定轉讓股權的,轉讓無效,轉讓方應向未轉讓方支付違約金___元。

2、退股:

(1)股東退股首先應符合《公司法》關於公司減資的相關規定。

(2)一方股東須先清償其對公司的個人債務(包括但不限於該股東向公司借款、該股東行為使公司遭受損失而須向公司賠償等)且徵得另一方股東的書面同意後,方可退股,否則退股無效,擬退股方仍應享受和承擔股東的權利和義務。

(3)股東退股:

若公司有盈利,則公司總盈利部分的60%將按照股東實繳的出資比例分配,另外40%作為公司的資產折舊費用,退股方不得要求分配。分紅後,退股方方可將其原總投資額退回。

若公司無盈利,則公司現有總資產的80%將按照股東出資比例由進行分配,另外20%作為公司的資產折舊費用,退股方不得要求分配。此種情況下,退股方不得再要求退回其原總投資。

(4)任何時候退股均以現金結算。

(5)因一方退股導致公司性質發生改變的,退股方應負責辦理退股後的減資及其他變更登記事宜。

3、增資:若公司儲備資金不足,需要增資的,各股東按出資比例增加出資,若全體股東同意也可根據具體情況協商確定其他的增資辦法。若增加第三方入股的,第三方應承認本協議內容並分享和承擔本協議下股東的權利和義務,同時入股事宜須徵得全體股東的一致同意。

七、協議的解除或終止

1、發生以下情形,本協議即終止:

(1)公司因客觀原因未能設立;

(2)公司營業執照被依法吊銷;

(3)公司被依法宣告破產;

(4)甲乙雙方一致同意解除本協議。

2、本協議解除後:

(1)甲乙雙方共同進行清算,必要時可聘請中立方參與清算;

(2)若清算後有剩餘,甲乙雙方須在公司清償全部債務後方可要求分配剩餘財產,剩餘財產按出資比例分配。

(3)若清算後有虧損,各方以出資比例分擔,遇有股東須對公司債務承擔連帶責任的,雙方以出資比例償還。

八、違約責任

1、任何一方違反協議約定,未足額、按時繳付出資的,須在___日內補足,由此造成公司未能如期成立或給公司造成損失的、須向公司和守約方承擔賠償責任。

2、除上述出資違約外,任何一方違反本協議約定使公司利益遭受損失的,須向公司承擔賠償責任,並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___元。

3、本協議約定的其他違約責任。

九、其他

1、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捺印之日起生效,未盡事宜由雙方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本協議約定中涉及甲乙雙方內部權利義務的,若與公司章程不一致,以本協議為準。

3、因本協議發生爭議,雙方應儘量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可將爭議提交至公司住所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4、本協議一式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簽訂時間: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簽訂時間: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公司股東合作協議書3

甲方:______性別:______,身份證號:______,

住所:______聯繫方式:______

乙方:______性別:______,身份證號:______,

住所:______聯繫方式:______

丙方:______性別:______,身份證號:______,

住所:______聯繫方式:______

丁方:______性別:______,身份證號:______,

住所:______聯繫方式:______

甲、乙、丙、丁XX本着自願、平等、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友好協商共同出資設立婚慶禮儀工作室,共擔風險,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達成以下協議,並共同遵守:

 第一條合夥期限

本合夥企業經營期限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如果需要延長期限的,在期滿前六個月辦理有關手續。

第二條出資方式:

1、甲出資人民幣________萬元,以現金方式出資,佔總金額的%;

2、乙出資人民幣________萬元,以現金方式出資,佔總金額的%;

3、丙出資人民幣________萬元,以現金方式出資,佔總金額的%;

4、丁出資人民幣________萬元,以現金方式出資,佔總金額的%。

5、本合夥出資共計人民幣________萬元正。合夥期間各合夥人的出資仍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

合夥企業存續期間,合夥人的出資和所有以合夥企業名義取得的收益均為合夥企業的財產,其合法權益受法律保護。

第三條出資期限

各合夥人的出資,於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以前交齊。逾期不交或未交齊的,應對應交未交金額數計付銀行利息並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第四條合夥企業登記

全體合夥人同意指定為代表或者共同委託的代理人(指具有代理業務的公司派員或者律師事務所的律師)作為申請人,向登記機關申請企業名稱預先核准登記和設立登記。申請人應保證向登記機關提交的文件、證件的真實性、有效性和合法性,並承擔責任。

第五條財務、會計

乙、丙、丁三方有權隨時查閲公司賬務,甲方應及時配合乙、丙、丁查閲賬務工作,並安排指定人員協助。乙、丙、丁XX一方對賬務有疑義,甲方應當予以解釋。

 第六條盈餘分配

企業的盈餘分配按甲、乙、丙、丁各自的出資金額的比例分配。

第七條利潤分配的比例和分配時間:

1、比例:每年盈餘的50%作為利潤分配(淨利潤分配不得超過80%),未分配利潤用於擴大經營;

2、每年的財務結算應該在下一季度的首月15日之前完成;

3、分配時間:每半年尾月15日前分配半年利潤。

第八條關於追加投資

1、是否接受甲、乙、丙、丁或甲、乙、丙、丁之外的人(包括法人和自然人)的投資,由甲、乙、丙、丁決定,實行一票否決制;

2、追加投資應在上一年度結算後的三個月內進行。超過此期限,按照下一年度的追加投資計算;

3、追加投資額最少不可少於________萬元,少於________萬元按臨時借款處理;

4、追加投資後,應按新投資額核算投資比例、利潤分配比例和投資風險比例。

第九條關於債款債務

按各自的出資額比例承擔債權債務。任何一方對外償還債務後,另一方應當按比例在十日內向對方清償自己負擔的部分。

 第十條有限合夥人

參與管理,不參與管理,但在本公司有工作並獲得報酬的權利,具體工資由甲、乙、丙、丁共同制定。

第十一條管理

1、公司任何制度的設立均需甲、乙、丙、丁同意方可實施,實行一票否決制;

2、方共同同意由方作為合夥企業的負責人,合夥企業的負責人對企業運營有最終的決定權(但不包括企業的管理制度),但方應充分聽取方的意見,在未知的情況下做出的決定無效(其中任何一人未知的情況下做出的決定無效);

第十二條企業事務的決定

企業下列事務必須經全體合夥人(甲、乙、丙、丁)同意:

1、處分合夥企業不動產;

2、改變合夥企業名稱;

3、轉讓或者處分合夥企業的知識產權和其他財產權利;

4、向企業登記機關申請辦理變更登記手續;

5、以合夥企業名義為他人提供擔保;

6、聘任合夥人(甲、乙、丙、丁)以外的人擔任合夥企業的經營管理人員;

7、新合夥人入夥及合夥人的退夥;

8、合夥人與本合夥企業進行交易;

9、合夥人增加對合夥企業的出資,用於擴大經營規模或彌補虧損;

 第十三條禁止行為

合夥人在合夥期間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必須禁止:

1、禁止合夥人(甲、乙、丙、丁)自營或者同他人合作經營與本合夥企業相競爭的業務;

2、未經全體合夥人同意,禁止合夥人(甲、乙、丙、丁)私自以合夥企業名義進行業務活動;

3、除全體合夥人同意外,禁止合夥人(甲、乙、丙、丁)與本合夥企業進行交易;

4、禁止合夥人(甲、乙、丙、丁)從事損害本合夥企業利益的活動。

如合夥人違反上述各條,其業務獲得的利益歸本合夥企業,造成損失按實際損失賠償。勸阻不聽者,可由其他合夥人決定除名。

 第十四條入夥

新合夥人入夥時按下列順序進行:

1、需經全體合夥人同意,實行一票否決制;

2、原合夥人向新合夥人告知原企業的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

3、依法訂立入夥協議;

4、入夥的新合夥人無論是否參與企業的經營管理,都對入夥前企業的債務對內按出資比例承擔責任,對外承擔無限連帶責任。

 第十五條可以退夥的情形

(一)自願退夥

1、經全體合夥人同意退夥;

2、發生合夥人難於繼續參加合夥企業的事由;

3、其他合夥人嚴重違反合夥協議約定的義務。

(二)當然退夥的情形

合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然退夥:

1、被依法宣告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

2、個人喪失償債能力;

3、被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在合夥企業中的全部財產份額。

(三)除名退夥的情形

合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1、未履行出資義務;

2、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給合夥企業造成損失;

3、執行合夥企業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為;

 第十六條退夥程序

合夥人退夥時按下列順序進行:

1、退夥需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夥人,經全體人合夥人同意退夥,並簽訂書面協議;

2、合夥人退夥,其它合夥人應當與該退夥人按照退夥時的合夥企業財產狀況進行結算,退還退夥人的財產份額;退夥人對其退夥前已發生的合夥企業虧損或債務按出資比例承擔責任;

3、退夥人有未了結的合夥企業事務的,待了結後進行結算;

4、退夥人不論何種方式出資,均按企業的實際情況,由全體合夥人決定,退還貨幣或實物;

5、退夥人對其退夥前已發生的合夥企業債務,與其他合夥人承擔連帶責任。

6、股東退股要在上一年度財務結算後才能退股;

7、股東退股所退還的股份及收益以上年度清算的財務利潤為準;

8、財務核算應以審核公司內部賬簿為準。

 第十七條出資的轉讓

合夥人出資轉讓的必須符合以下條件:

1、合夥人轉讓出資需經全體合夥人同意;

2、合夥人依法轉讓出資時,在同等條件下,其他合夥人有優先受讓的權利;

3、轉讓本企業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按入夥對待;

4、合夥人依法轉讓出資的,受讓人經修改合夥協議即成為企業的合夥人,依照修改後的合夥協議享有權利、承擔責任;

5、轉讓出資後的企業合夥人必須符合《合夥企業法》規定的法定人數。

 第十八條協議解除

1、任何一方合夥人違反本合夥協議的,另一方有權解除合作協議

2、合作協議期滿

3、四方同意終止協議的

4、一方合夥人出現法律人問題及做對企業有損害的,另一方有權解除合作協議

 第十九條企業的解散

企業有下列情況之一時,給予解散:

1、合夥期屆滿,合夥人不願繼續經營的;

2、全體合夥人決定解散;

3、合夥人已不具備法定人數;

4、合夥目的已經實現或無法實現;

5、被依法吊銷營業執照;

6、出現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合夥企業解散的其他原因。

第二十條清算的順序

1、清算由全體合夥人擔任,並確定一名清算負責人或者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2、企業清算時,應通知和公告債權人;

3、清理企業財產,分別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

4、處理與清算有關的合夥企業未了結的事務;

5、清算後的盈餘,在支付清算費用和共同債務後,按員工工資(包括醫療、傷殘補助和撫卹金等費用)、税款、普通債權的順序清償,如仍有剩餘,按照出資比例返回出資;

6、清算後如虧損或企業無能力償還債務,不論合夥人出資多少,先以企業共有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由合夥人按出資比例承擔;

7、清算結束後,應當編制清算報告。經全體合夥人簽名、蓋章後,在15日內向企業登記機關報送清算報告,辦理合夥企業註銷登記。

第二十一條違約責任

1、合夥人(甲、乙、丙、丁)未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如果他合夥人不願接納受讓人為新的合夥人,可按退夥處理,轉讓人應賠償其他合夥人因此而造成的損失。

2、合夥人(甲、乙、丙、丁)私自以其在合夥企業中的財產份額出質的,其行為無效,或者作為退夥處理;由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損失的,承擔賠償責任。

3、合夥人(甲、乙、丙、丁)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或違反《合夥企業法》而導致合夥企業受損失或者解散的,應當對其他合夥人承擔賠償責任。

4、合夥人(甲、乙、丙、丁)違反本合同關於禁止行為規定的,應按合夥實際損失賠償,勸阻不聽者可由全體合夥人決定除名。

第二十二條聲明和保證

本協議簽署各方作出如下聲明和保證:

1、合夥人(甲、乙、丙、丁)均為具有獨立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並擁有合法的權利或授權簽訂本協議。

2、合夥人(甲、乙、丙、丁)投入本公司的資金,均為各合夥人所擁有的合法財產。

3、合夥人(甲、乙、丙、丁)向本公司提交的文件、資料等均是真實、準確和有效的。

第二十三條保密

協議各方(甲、乙、丙、丁)保證對在討論、簽訂、執行本協議過程中所獲悉的屬於其他方的且無法自公開渠道獲得的文件及資料(包括商業祕密、公司計劃、運營活動、財務信息、技術信息、經營信息及其他商業祕密)予以保密。未經該資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其他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該商業祕密的全部或部分內容。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各方另有約定的除外。保密期限為________年。

第二十四條通知

1、根據本協議需要一方向另一方發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各方的文件往來及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須用書面形式,可採用書信、傳真、當面送交等方式傳遞。以上方式無法送達的,方可採取公告送達的方式。

2、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________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其他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關責任。

 第二十五條合同的變更

本合同履行期間,發生特殊情況時,甲、乙、丙、丁XX一方需變更本合同的,要求變更一方應及時書面通知其他方,徵得他方同意後,各方在規定的時限內(書面通知發出天內)簽訂書面變更協議,該協議將成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經甲、乙、丙、丁XX共同簽署書面文件,任何一方無權變更本合同,否則,由此造成對方的經濟損失,由責任方承擔。

 第二十六條爭議的解決

以上協議甲、乙、丙、丁各一份,如出現對執行本合同發生的與本合同有關的爭議,甲、乙、丙、丁XX協商不成一致的,則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二十七條補充協議

未盡事宜甲乙丙丁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乙方(蓋章):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

委託代理人(簽字):______委託代理人(簽字):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簽訂地點: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丙方(蓋章):______丁方(蓋章):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

委託代理人(簽字):______委託代理人(簽字):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簽訂地點: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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