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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準商品買賣合同(15篇)

標準商品買賣合同(15篇)

在當今不斷髮展的世界,越來越多事情需要用到合同,合同是企業發展中一個非常重要的因素。那麼一般合同是怎麼起草的呢?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標準商品買賣合同,歡迎閲讀與收藏。

標準商品買賣合同(15篇)

標準商品買賣合同1

供方:

需方:

第一條為切實貫徹執行經濟合同法規,保證購銷合同的嚴肅執行,簽訂本總合同。本總合同適用於日用百貨、文化用品、鐘錶眼鏡、鞋帽、紡織品、針棉織品、服裝、勞防用品、絲綢等九類商品商商購銷業務。具體品類(種)的成交,需簽訂具體商品購銷分合同。供需雙方可根據自身特點制訂表格式購銷合同。本總合同是簽訂具體購銷合同的總原則。

本總合同未盡事宜可以經雙方協商一致後簽訂補充協議。本總合同、具體商品購銷分合同、補充協議均具有法律效力。補充協議和具體商品購銷分合同不可以變更總合同的約定條款,補充協議與具體商品購銷分合同不一致時,以補充協議為準。

第二條合同簽訂後,雙方須嚴肅履行。如一方確因發生《經濟合同法》第二十七條所規定的情況,需要變更或解除合同的,須於合同到期前十五天以書面形式向對方提出(含合同變更手續)對方應在接到通知後十五天內書面(或電報)答覆,逾期不答覆的,視為默認。因變更或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損失的,由責任方賠償。在新協議未達成前,原具體合同仍然有效。

按需方指定花色、品種、規格生產的商品,在安排生產後,雙方都需要嚴格執行合同,一般不予變更。如需變更,由此而產生的損失,由需方負擔;如供方不能按期、按質、按量、按指定要求履行合同,其損失由供方負擔。

第三條購銷合同的商品價格,必須遵守國家有關物價管理的規定。有些商品雙方亦可協商優惠辦法或協商訂價。

簽訂合同,成交商品的作價標準,均為正品價。對於副品、等級品,其差幅按照扣率慣例作價執行合同;對於暫定價(參考價)商品,允許上下差幅在10%—15%以內執行(差率在具體合同中規定),合同中有規格差價的按照中檔(等)作單價成交,實際發貨時按規格分別作價。

在合同規定的交(提)貨期限內,如遇國家或地方行政部門調整價格,要以書面通知需方,以便作為交貨時(指運出)作價依據。

逾期交貨的,如遇價格上調時,按原價執行;遇價格下調時,按新價執行。逾期提貨的,遇價格上調時,按新價執行,遇價格下調時,按原價執行。由於調整價格而發生的差價,購銷雙方另行結算。

第四條對異地的商品供應價格,均為車、船交貨價,裝車、裝船以前的費用,由供方負擔。如裝車、裝船費與運費列在一張單據不能分割的,由需方負擔;對同城要貨單位(包括外省駐本地單位)就廠就庫直撥商品由工廠送貨或需方自提。承運單位按有關收費規定收取的合理運輸費用,運輸保險費由需方承擔。對運費負擔,也可按照雙方協商的辦法辦理。

第五條商品質量,有國家標準或專業標準的,按國家標準或專業標準執行;無上述標準的,按生產廠的企業標準執行;無生產廠企業標準的,由雙方協商確定。供方應認真檢驗,嚴格把關,以保證商品質量。

如果商品質量不符合標準,一般情況應允許退貨。如屬特殊情況,供需雙方可協調解決。

第六條商品包裝必須牢固,供方應保障商品在運輸途中的安全。需方對商品包裝有特殊要求,雙方應在具體合同中註明,增加的包裝費用由需方負擔。

第七條執行合同的交貨日期,以供方開單日為準。由工廠直接送車站、碼頭的商品,以工廠交貨日為準。在合同規定的交貨日期前十天內和交貨日期終了後十五天內開單供應的,不作為提前或逾期交貨。需方要求分批交貨的,供方認可後,予以分批均衡交貨。

供方供應商品,除雙方另有約定者外,異地的,由供方代辦託運。如需方要自提,應持加蓋財務印章的自提證明,提貨費用由需方自理;同城的,除工廠直送部分外,均由需方在貨款結算後七天內自提(遇節假日順延),超期未提部分,由需方負責倉儲費用。

受交通運輸影響造成延期或需方要求暫緩發貨不超過三十天的,不作遲延履行合同處理。

第八條對有有效期限的商品,其有效期尚存三分之二以上的,供方可以發貨,有效期尚存三分之二以下的,供方應徵得需方同意後才能發貨。

第九條供方應按雙方商定的合理運輸路線、工具、到達站(港),委託承運單位發運貨物,力求裝足容量或噸位,從節約費用。

如一方需要變更運輸路線、工具、到達站(港)時,應及時通知對方,並進行協商,取得一致意見後,再辦理髮運。協商達成一致意見前,仍然按原合同執行。

需方提出改變運輸路線、工具、到達站(港),因此增加的費用由需方負擔,如確有特殊情況由雙方協商解決。供方改變運輸路線、工具、到達站(港),未經需方同意的,因此增加的費用應由供方負擔。

第十條商品從取得發運證明時起,所有權即轉移至需方。在運輸途中發生的丟失、短少、殘損等事故,由需方負責向承運部門或保險公司索賠,非因供方過錯,不可向供方提出索賠。但供方應積極提供有關資料,並協助需方索賠。

需方在接收商品時,必須派人到現場監卸,清點大件,檢查包裝。如發現問題,應及時向當地承運部門索取規定的記錄和證明,立即詳細檢查,並在收到貨物後十天內向有關責任方提出索賠。責任屬於供方的,需方應在收到該批貨物後十五天內,向供方提出索賠,逾期不提,視為驗收無誤。供方應在接到索賠通知後十五天內查明情況,給予答覆。逾期不答覆,視作認賠。

若因有關單據未能隨貨同行,貨到後,需方應先向承運部門具結接收,同是立即通知供方,供方在接到通知後十五日內答覆;屬於多發、錯(串)運商品,需方不得自行動用,並做好詳細記錄,妥為保管,收貨後十日內通知供方,因此發生的一切費用由供方負擔。

由供方委託承運單位發運的商品,均應向人民保險公司投保綜合運輸險。商品在運輸途中遭受損失時,由需方向當地保險公司按照《國內水路、鐵路貨物運輸保險條款(試行)》所規定的手續程序及期限申請辦理索賠。

第十一條商品外包裝完整,拆包發現溢缺、殘損、串錯和商品質量等問題,需方應在貨到九十天內(單個商品價值在2千元以上的在十五天內),向供方提出查詢;發現商品黴爛變質,應在收到貨物後三十天內通知供方。逾期均視為驗收無誤。

接收進口商品和外貿庫存轉內銷的商品,因關係到外貿查詢,查詢期為需方收貨後的六十天,逾期供方可不受理。

需方向供方提出查詢時,應填寫“查詢單”,一貨一單,不要混列。“查詢單”的內容應包括嘜頭、品名、規格、單價、裝箱單、開單日期、到貨日期、溢缺數量、殘損程度、合同號碼、生產廠名、供應發貨單號碼(即調撥單,下同)等資料,並保存好實物。供方應在接到“查詢單”後十五日內作出答覆。凡上項內容填寫不完整或多種商品混列,以及不是從供方供貨的,供方可要求需方重新填寫“查詢單”。

為了減少部分查詢業務,凡一張“供應發貨單”所列一個品種損失在五元以下,殘損在十元以下的均不作查詢處理(零配件除外),對笨重商品(如縫紉機頭、部件等殘品)的查詢,需方將殘品直接寄運工廠,查詢單寄交供方,並在單上註明寄運日期。

需方在收貨時發現差錯(如錯發、多發部分)無合同、嚴重質量問題等情況,屬於供方責任,需要退貨時,應在收貨後三十天內通知供方,逾期則供方可不受理;同時需方也不得擅自退貨或將商品運回供方。供方在收到通知後十五天內應予答覆並提出處理意見。逾期不答覆,需方可視為同意退貨。凡逾期退貨以及不屬於供方責任的退貨,其損失均由需方負擔。

第十二條商品貨款、運雜費、保險費等款項的結算,按中國人民銀行有關結算辦法的規定辦理。貨款結算實行驗單付款。需方無理拒付、逾期付款、拖欠貨款的,應按有關銀行部門規定交納滯納金,並由開户行連同貨款劃給供方。

需方變更開户銀行、帳户名稱和帳號,應於合同規定的交貨期限前三十天以書面(或電報)通知供方。未按期通知或通知有錯誤而影響結算的,需方應負逾期付款的責任。

經供、需雙方商定,貨款結算除另有書面特殊規定外,採用以下第種方式(1。託收承付;2。款到發貨;3。銀行匯票;4。商業匯票。)

第十三條一方違反合同應負違約責任,向對方支付違約金。由於違約給對方造成的損失超過違約金的,還應進行賠償,補償違約金不足部分。對方要求繼續履行合同的,應繼續履行。

1、供方不能履行合同的,應向需方償付違約金。一般商品的違約金為不能交貨部分貨款總值的%(在1%—5%之間確定),但需方有特定要求的商品的違約金為貨款總值的%(10%—30%之間確定)

2、供方逾期交貨,按照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按逾期交貨部分貨款總值計算,向需方償付逾期交貨的違約金。

3、供方提前交貨或多交、錯發貨而造成的需方在代保管期內實際支付的費用,應由供方負擔。

4、需方未經供方同意擅自退貨的,應向供方償付違約金。一般商品的違約金為退貨部分貨款總值的%(在1%—5%之間確定);有特定要求的商品的違約金,為退貨部分貨款總值的%(在10%—30%之間確定)退貨途中的運輸等費用,由需方負擔。

5、需方逾期提貨、逾期付款的,按照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按逾期提貨、逾期付款部分貨款總值計算,向供方償付逾期提貨、逾期付款的違約金。

6、需方承擔因提供給供方的到貨地點或接貨人等有誤而造成的一切損失;承擔供方或運輸部門因處理需方提出的錯誤異議而支付的一切費用;承擔代供方保管的商品保管不善所造成的損失。

違約金、賠償金、保管費用應在明確責任後十天內償付,否則按逾期付款處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用扣發貨物或拒付貨款來充抵。

第十四條供、需雙方履行合同,發生糾紛時,應本着顧全大局、相互諒解的精神,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按《商業部門經濟糾紛調解暫行規定》向有關商業經濟糾紛調解機構申請調解,也可向經濟合同仲裁機關申請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五條本總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第十六條本總合同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託代理人簽字並加蓋公章或合同章後生效。有效期限為年月日至年月日。期滿雙方如無異議,總合同自動延長一年。任何一方需變更或解除本總合同,須在期滿前一個月以書面通知對方。但本總合同有效期內所簽訂的具體購銷分合同仍求本總合同辦理。

本總合同及其附件凡涉及日期的,按收件人簽收日期和郵局戳記日期為準。時間期限的計算均包括本數在內。

具體商品購銷分合同,一般以一貨一單格式(見附件1、2),有特殊要求的可用自制格式。

供方簽字蓋章:需方便宜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簽字: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簽字:

開户銀行:開户銀行:

帳號:帳號:

地址:地址:

郵政編碼:郵政編碼:

電報掛號:電報掛號:

電話:電話:

標準商品買賣合同2

甲方:(採購單位)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供貨單位)

一、經雙方平等協商,甲方向乙方採購窗簾明細如下:

1、一樓教室:艾菲爾鐵塔布合計用布176.8m,做2.7m高,計:12278.00元。

2、二樓教室:蘋果綠珍珠絨布,合計用布173.6m,做2.2m高,計:8246.00元。

3、辦公室:12公分灰色毛條,合計用布62.8m,做2.5m高,計:3957.00元。

4、共計貳萬肆仟肆佰捌拾壹圓整(¥:24481.00元),實收貳萬叁仟叁佰捌拾圓整(23380.00元)附送辦公室藍色捲簾2個。

二、乙方:自合同簽訂之日起15天之內保質、保量、按時完成加工並安裝完畢,爭取提前3-5天。

三、甲方:預付定金壹萬圓整(10000.00元),餘款安裝驗收合格後,一個星期之內全額付清。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標準商品買賣合同3

案情簡介

這個案件基本情況是這樣的:20xx年6月,劉先生購買了某開發公司開發的房屋,簽訂了《商品房買賣合同》並支付了全部房款60餘萬元。合同約定在20xx年9月30日交房。同時在合同第15條中約定:“出賣人應當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後90日內,將辦理權屬(包括契税證、房屋所有權證和土地使用權證)登記需要由出賣人提供的資料報產權登記機關備案。如因出賣人的責任,買受人不能在規定期限內取得房地產權屬證書的,由開發商支付購房人已付房款5%的違約金。”實際履行情況是:開發商於20xx年9月28日交房,於20xx年12月28日就將辦理產權證書的資料(具體為①業主的身份證明;②委託書;③法人(組織)資格證書;④建設項目立項文件;⑤土地使用證;⑥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⑦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⑧房屋竣工驗收備案表;⑨商品房預售證;⑩房地產綜合驗收合格證等10份材料)報送給了某市房屋管理局,於20xx年1月18日劉先生購買的房屋的建築物總權屬證明才繕證完畢。由於劉先生委託開發商代辦產權三證,開發商於20xx年3月10日將劉先生的產權三證辦理完畢。當開發商通知劉先生領證時,劉先生以開發商辦證逾期為由要求開發商承擔違約責任,即支付已付房款5%的違約金。開發商不同意,劉先生遂訴至法院。

辦案思路及心得

在法庭上雙方爭議的焦點在於:《商品房買賣合同》第15條中約定的“出賣人應當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後90日內,將辦理權屬(包括契税證、房屋所有權證和土地使用權證)登記需要由出賣人提供的資料報產權登記機關備案”這一內容中開發商的義務是什麼?原告劉先生認為開發商應該在交房後90天內為自己辦好產權三證(俗稱“房產小證”)。依據是《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八條的規定:“由於出賣人的原因,買受人在下列期限屆滿未能取得房屋權屬證書的,除當事人有特殊約定外,出賣人應當承擔違約責任: (一)商品房買賣合同約定的辦理房屋所有權登記的期限; (二)商品房買賣合同的標的物為尚未建成房屋的,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 (三)商品房買賣合同的標的物為已竣工房屋的,自合同訂立之日起90日。”而20xx年1月18日劉先生購買的房屋的建築物總權屬證明才繕證完畢,超過了交房後的90天,所以構成違約。而被告開發商則認為根據《商品房買賣合同》第15條的約定,開發商只要在交房後90天內將應該由自己提供的辦證資料提交房管部門備案就完成了義務,何時辦理出產權三證不是開發商的義務。《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八條的規定出賣人承擔違約責任的前提條件有二:一是由於出賣人的原因未能按期取得產權證,一是當事人沒有特殊約定。由於開發商與劉先生在《商品房買賣合同》第15條中約定的內容不是在交房後90天內辦理完畢劉先生的產權三證而是在交房後90天內將辦理權屬(包括契税證、房屋所有權證和土地使用權證)登記需要由出賣人提供的資料報產權登記機關備案,所以開發商不因該司法解釋的規定而承擔違約責任。

裁判結果

一審法院的判決書中確認因當事人之間有特殊約定,所以不受《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八條規定的限制。但是認為《商品房買賣合同》第15條中約定的內容中開發商提交備案的資料應該包括劉先生購買的房屋的建築物總權屬證明。也就是説,開發商備案資料中應該包括“產權大證”。由於該建築物總權屬證明在交房後90天內沒有辦理出來,所以開發商違約,應承擔違約責任。開發商不服一審判決,提起上訴。二審法院的審判員開庭聽取了雙方的陳述後,總結了雙方的'爭議焦點就是:《商品房買賣合同》第15條中約定的內容中開發商提交備案的資料是否應該包括購房人購買的房屋的建築物總權屬證明文件。審判員提出了一個令雙方當事人心服口服的意見,他認為既然雙方對於《商品房買賣合同》第15條中約定的內容發生了歧義,而該條款又是由浙江省建設廳和浙江省工商局在20xx年聯合監製的標準文本,則該文本的最終解釋權歸浙江省建設廳和浙江省工商局。所以只要走訪一下浙江省建設廳和浙江省工商局就可以明確《商品房買賣合同》第15條中約定的內容的真正涵義了。雙方當事人均表示認可這一做法,認為由制訂文本的單位解釋文本的涵義是正確和公平的。經法院向浙江省建設廳法規處負責該合同樣本制訂的處長諮詢,處長對該條款做如下解釋:“《商品房買賣合同》中第十五條的規定是指出賣人必須在合同約定的期限內將辦理權屬(包括契税證、房屋所有權證和土地使用權證)登記需由出賣人提供的資料報產權登記機關備案。出賣人是否提交了全部資料的證據就是產權登記機關在收到出賣人資料後出具的受理單;如果產權登記機關向出賣人出具了受理單就證明出賣人已經提交了全部資料,如果產權登記機關沒有向出賣人出具受理單就説明出賣人提交的資料還不全。浙江省建設廳其實沒有規定出賣人必須辦理產權大證,這是下面的產權登記機關自行設置的程序。總之,只要出賣人在合同約定的期限內將辦理權屬登記需由出賣人提供的資料報產權登記機關備案了就完成了自己的義務。頒發產權證是行政機關的行為,與開發商無關。申領產權證的主體也是買受人不是出賣人。”根據這一權威解釋,可以明確開發商提交備案的資料不包括購房人購買的房屋的建築物總權屬證明文件。至此該案件的糾紛告一段落,同時通過這個案件我們更深刻地理解了《商品房買賣合同》第15條中約定的內容的真正涵義。

標準商品買賣合同4

買方:(以下簡稱甲方)

賣方: (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國家的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等價有償、公平、誠實信用的基礎上,甲乙雙方就甲方向乙方購買苗木事項協商一致,特簽訂本合同,以資信守。

第一條 標的、數量、交貨

1.1 標的名稱、品種、型號規格、單價、金額見合同附件“貨物清單”,乙方交付的貨物必須與合同附件“貨物清單”的內容要求相一致。

1.2 供貨數量:本合同“貨物清單”的供貨數量是預計數,實際供貨數量以每次甲方實際要求的供貨數量為準。

1.3 交貨時間和地點:以“貨物清單”記載的時間和地點為準,且應至少提前 三 個工作日(可視路程另行約定調整)通知乙方。若臨時變更時間和地點的應提前三個日曆天通知乙方,並給予乙方充足的交貨時間。

1.4 除技術規格另有規定外,計量單位使用公制。

第二條 價格

2.1 合同金額為:人民幣(大寫) 詳見合同附件“貨物清單”。

2.2 本合同總價格為預計數,實際價格按每次實際供貨數量乘以本合同單價為準,本合同實際結算金額超合同暫定總額時,甲、乙雙方簽訂補充協議。

2.4 貨物的單價詳見合同附件(貨物清單)。

第三條 結算方式和付款方式 合同簽訂後,甲方應支付30%的預付款給乙方,作為定金。供花卉結束後,乙方憑甲方確認的“花卉驗收單”及採購合同與甲方當日結算餘款。本合同以人民幣為貨幣單位,採用現金支付。

第四條 花卉質量要求 由甲方到乙方苗圃選苗並做好標記,乙方應按甲方選苗並做好標記的花卉進行供貨,確保產品質量。

第五條 雙方責任及義務

5.1 甲方責任: ⑴核實進場花卉的品種、規格、數量是否與“貨物清單”相符,如不一致時,督促乙方及時調換。 ⑵按實際發貨清單支付花卉款; ⑶負責合同履行,對貨物質量進行驗收等事宜;

5.2 乙方責任: ⑴保證花卉的質量達到甲方要求。 ⑵按甲方的書面通知要求組織供貨。

第六條 驗收方式 花卉進場後,由甲方工地負責人與乙方共同驗收,驗收標準按本合同約定內容進行。花卉驗收合格後,由甲方工地負責人開據“花卉驗收單”作為乙方結算憑據。若乙方未按甲方做好標記的花卉送貨,甲方可以退貨,乙方必須迅速將缺少部分的花卉補齊。

第七條 違約責任

7.1若甲方無故拒絕收貨或不按合同約定支付貨款的,視為甲方違約,乙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並可要求甲方承擔乙方一切經濟損失和違約責任。(甲方逾期付款,按合同總金額支付給乙方每日0.5%的違約金,以此類推。)

7.2若乙方未在規定的時候內交貨或貨物質量達不到甲方的要求,需承擔甲方的一切經濟損失和違約責任。(按合同總金額支付給甲方每日0.5%的違約金,以此類推。)

附件:貨物清單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 法定代表人: (或授權簽約人): (或授權簽約人): 聯繫電話:聯繫電話:________年____月日

標準商品買賣合同5

合同編號:

甲方(需方):

乙方(供方):

雙方依據平等互利的原則,經協商達成如下礦石買賣合同。

一、產品名稱、發貨地點、數量、品味、礦價、運費

二、交貨地點、費用的負擔:

1.交貨地點:到甲方指定料場

2.費用負擔:由乙方承擔運費。

三、驗收方式及提出異議期限:

1.礦石質量以乙方發貨料場化驗分析的數據為準,若對方化驗分析的數據持有異議,應在收到數據後五天內提出,並附樣品送昆鋼質檢中心檢驗,所產生的費用由提出的異議方承擔。

四、供礦要求:

1.計量以乙方發貨料場內的電子磅秤過磅數量為準。

2.因由乙方組織運輸,若在運輸過程中發生各種事故及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責任由乙方承擔。

五、結算方式:

1.每月以乙方發貨數量統計,經雙方核對簽字認可後,按10%水份扣除後以幹基量結算一次。

2.自合同簽發後乙方實行先發貨後收款原則。

六、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應嚴格履行合同,一方違約,對方有權單方終止合同,並要求對方支付本合同總金額15%的違約金。

2.產品質量異議,雙方協調處理。

七、解決合同糾紛方式:

1.甲、乙雙方協商處理。

2.通過訴訟解決,但凡因本合同引起的訴訟由甲方所在地法院管轄。

八.其他:

1.因市場情況發生變化,合同雙方可另行協商並簽訂補充協議進行調整,補充協議及傳真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由雙方簽字後生效,有效期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本合同一式倆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或委託代理人)簽字:

法人(或委託代理人)簽字:

單位地址:

單位地址:電話:

電話:開户行:開户行:賬號:賬號

標準商品買賣合同6

訂立合同雙方: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本着平等互利、協商一致的原則,簽訂本合同,以資雙方信守執行。

第一條:商品質量標準

商品質量由雙方議定。

第二條:商品單價及合同總金額

商品定價,乙方同意按材料、生產條件發生變化,需變動價格時,甲方需提前通知乙方。否則,造成損失由違約方承擔經濟責任。

第三條:預付貨款

乙方會先預存1000元;等貨款不足200元時續存。

第四條:付款日期及結算方式;每一個月的25——28號結賬一次。

第五條:運輸流程均已快遞送貨;除大件列外,應協商。

1、發貨流程:

A、乙方向甲方訂貨付款,甲方收到乙方貨款12小時內按乙方指定的收貨人及地址以快遞方式發貨,運費由乙方承擔。

B、如遇甲方缺貨,甲方應在12小時內及時通知乙方具體情況和原因,再對訂單做相應處理。

C、法定節假日只接單不發貨,節假日訂單在節後的第一個工作日發貨(特殊情況會及時通知乙方)。春節長假會提前1周通知乙方具體假期。

2、售後服務:

A、甲方對所售產品承擔最終承擔責任,如果消費者發現假冒偽劣產品提出的假一罰十賠償承擔起理賠責任,甲方當並協助乙方做好售後工作。

B、甲方實行7天無理由退換貨的售後服務,來回運費由乙方承擔,因產品質量問題或者發錯貨的退換貨來回運費由甲方承擔。

C、無理由退換貨乙方需保證產品完好無損不影響二次銷售。

第六條:違約責任

甲方所發貨品有不合規格、質量或黴爛等情況,乙方有權拒絕付款(如已付款,應訂明退款退貨辦法),但須先行辦理收貨手續,並代為保管和立即通知甲方,因此所發生的費用損失,由甲方負責,如經甲方要求代為處理,並須負責迅速處理,以免造成更大損失,其處理方法由雙方協商決定。

第七條當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時,應當及時通知對方,並在合理期限內提供有關機構出具的證明,可以全部或部分免除該方當事人的責任。

第八條本合同在執行中發生糾紛,簽訂合同雙方不能協商解決。

第九條合同執行期間,如因故不能履行或需要修改,必須經雙方同意,並互相換文或另訂合同,方為有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標準商品買賣合同7

賣方:________(簡稱甲方)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買方:________(簡稱乙方)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乙方向甲方購買房產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信守執行。

第一條乙方同意購買甲方擁有的座落在______市_____區_________擁有的房產(別墅、寫字樓、公寓、住宅、廠房、店面),建築面積為_____平方米。(詳見土地房屋權證第_______________號)

第二條上述房產的交易價格為:單價:人民幣________元/平方米,總價:人民幣___________元整(大寫:____佰____拾____萬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本合同簽定之日,乙方向甲方支付人民幣__________元整,作為購房定金。

第三條付款時間與辦法:

1、甲乙雙方同意以銀行按揭方式付款,並約定在房地產交易中心繳交税費當日支付首付款(含定金)人民幣____拾____萬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給甲方,剩餘房款人民幣____________元整申請銀行按揭(如銀行實際審批數額不足前述申請額度,乙方應在繳交税費當日將差額一併支付給甲方),並於銀行放款當日付給甲方。

2、甲乙雙方同意以一次性付款方式付款,並約定在房地產交易中心繳交税費當日支付首付款(含定金)人民幣____拾____萬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給甲方,剩餘房款人民幣____________元整於產權交割完畢當日付給甲方。

第四條甲方應於收到乙方全額房款之日起____天內將交易的房產全部交付給乙方使用,並應在交房當日將_________等費用結清。

第五條税費分擔甲乙雙方應遵守國家房地產政策、法規,並按規定繳納辦理房地產過户手續所需繳納的税費。經雙方協商,交易税費由_______方承擔,中介費及代辦產權過户手續費由______方承擔。

第六條違約責任甲、乙雙方合同簽定後,若乙方中途違約,應書面通知甲方,甲方應在____日內將乙方的已付款不記利息)返還給乙方,但購房定金歸甲方所有。若甲方中途違約,應書面通知乙方,並自違約之日起____日內應以乙方所付定金的雙倍及已付款返還給乙方。

第七條本合同主體

1.甲方是____________共______人,委託代理人________即甲方代表人。

2.乙方是____________,代表人是____________。

第八條本合同如需辦理公證,經國家公證機關___________公證處公證。

第九條本合同一式份。甲方產權人______份,甲方委託代理人______份,乙方一份,_______市房地產交易中心______份、________公證處各一份。

第十條本合同發生爭議的解決方式:在履約過程中發生的爭議,雙方可通過協商、訴訟方式解決。

第十一條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另行約定,其補充約定經雙方簽章與本合同同具法律效力。

第十二條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簽字/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簽字/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日

標準商品買賣合同8

甲方: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一、定貨規格 乙方需向甲方訂購D精品果:

(1)76~80______件;

(2)81~85______件;

(3)81~90件;

(4)91以上的____件,按照乙方要求供貨,每箱精品果均為每件___元,合計________箱,總合計________元。

二、雙方的權利與義務

1.若乙方提前定貨,需向甲方,按照預定貨量總金額的50%的預交定金,為乙方存放XX期限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為止。

2.甲方按照乙方的定貨數量妥善保證貨源,不得有假冒偽劣產品,假一賠十。

3.甲方為乙方提供可靠物流服務,物流費用由乙方負責。

三、違約責任

1.按照定貨合同,乙方在預定期限內不能履行合同,應提前30天通知甲方,乙方有權索取交給甲方的預付款。若期限結束,乙方未能履行此合同,甲方有權不退還乙方的預付款,並追究乙方因此造成的全部損失。

2.按照定貨合同,甲方在預定期限內應保質保量,按時交貨。若甲方在預定期限內不能履行合同,應提前30天通知乙方,並退還乙方的預付款。若期限結束,甲方未能履行此合同,乙方有權索取交給甲方的預付款,並追究甲方因此造成的全部損失。

四、法律效力

1.本協議條款的任何變更、修改或增減,需經雙方協商同意後簽署書面文件,作為本協議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並和本協議具有一樣的法律效力。

2.本協議經雙方簽字蓋章即生效。

3.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4.因執行本協議發生的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甲乙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雙方協商仍不能達成一致意見時,則提交仲裁機構。

甲方簽字: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標準商品買賣合同9

發包方: (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 (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促進“三農經濟”發展,提高村民收入,在村委主持下,甲、乙雙方本着自願、平等、互惠共贏的原則,經友好協商,就乙方租賃甲方土地一事,為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達成如下協議:

一、租賃標的: 甲方自願將本人位於 村(隊)水X畝 分 釐承包給乙方自主經營管理,作為種植果樹(或經濟 作物和以及房屋和相應配套設施)基地使用。

二、租賃時間: 從公元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共________年。

三、租賃費用和支付方式: 以畝計算,每畝每年租金人民幣壹仟壹佰元整,每年農曆月____日前交清,租賃期間不再產生其他費用。

四、雙方權利與義務

1. 乙方以租賃的方式承包甲方的農田,自主進行種植、經營,甲方不得以任何藉口進行干涉、干預,否則甲方應承擔乙方在承包期內的全部損失。

2. 乙方應按照本協議約定向甲方交納租金,如不按期交付租金,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3. 在租賃期內,乙方從事合同約定項目的生產經營。

4. 乙方有權使用租賃土地周邊的水、電及道路等基礎公用設施。

5. 乙方可在該地塊建設與約定用途有關的生產生活設施。

6. 承租期滿租賃土地上植物、設施歸乙方所有,乙方有義務處理好植物樹苗、樹根和設施。

7. 承租期滿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承租權。

8. 經甲乙雙方協商,合同期滿後,土地的平整一切由甲方自行負責,乙方不負平整土地責任。

五、承包期限內其他事項 在承包期限內,甲方不得中途停止或提高承包金額,水X應收補貼或應交各種税費全部由甲方收入和支出。乙方應交承包金,乙方有自主經營或轉包權,所有產權收益合部屬乙方所有,甲方不得以任何形式找藉口進行干涉破壞,如發現甲方所屬的村民或其他人員有破壞,盜搶果實財物、設施等行為時,甲方必須積極協助處理,甲方竭誠為乙方經營管理提供各種方便。

六、意外情況 如乙方出現虧損或其他原因而無法斷續經營,甲方應允許乙方終止合同,但乙方必須付清當年的承包金。如乙方沒有違約行為,甲方無權單方終止合同。如遇建設徵地,則租金相應減少,青苗、房屋設施附着物的賠償費歸乙方所有,如遇特大自然災害,生產嚴重損失或政策性變化等造成無法經營,則合同自動解除。

七、違約責任 雙方簽訂合同後負法律責任,必須共同遵守履行。如乙方違約,則乙方在承包田上的種植及不動產投資歸甲方所有,如甲方違約,則甲方賠償乙方在承包期內的全部經濟損失。

八、爭議解決方式 本協議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的,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雙方均可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九、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共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每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名(指紋): 乙方簽名(指紋): 村委會同意(蓋章): 隊長簽名(指紋):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標準商品買賣合同10

甲方:

乙方:

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現就乙方向甲方供應生產物資事宜,達成一致意見,為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特訂立本原材料採購合同範本:

一、訂購產品名稱:

二、訂購產品數量:

三、質量標準:

1、甲方授權乙方供應符合國家質量標準和甲方生產要求的貨物。乙方的貨物必須符合規定的標準和隨貨文件要求。

2、________

四、產品規格及價格:

1、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

五、付款方式:雙方選擇以下第種方式支付貨款。

(1)翻單結算。既第二批貨物到甲方廠區指定地點後,甲方向乙方支付第一批貨款。以後依次類推下次送貨結算上次貨款。

(2)留質保金結算。既乙方前一期貨物送達且驗收合格後,留下________元作為質量保證金,其餘款項貨到後當月內付清。合同期限屆滿,貨物沒有發生質量問題,質量保證金全部退還乙方。

(3)貨物運到甲方後,經檢驗合格,卸貨後——日內付款。

六、產品包裝要求及規格:(包裝費用已包含在貨物價格內)____________________。

七、交貨地點:———————。運費由乙方負擔。運輸過程中貨物毀損、滅失等各種風險均由乙方承擔責任。

八、供貨時間:

1、乙方在收到甲方首批傳真訂單(或電話、短信通知)____個工作日內將貨物送至合同指定地點。重複訂單,____個工作日內將貨物送至合同指定地點。

2、_______________。

九、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如果供應的貨物行情有較大幅度的變化,經雙方協商可根據市場價格對供貨產品的價格做出必要的調整。協商不成,仍按原條款執行。

2、如乙方提供的貨物包裝或產品規格不符合要求,甲方有權拒收貨物。如甲方拒收,乙方必須按照本合同的約定另行提供符合要求的貨物,且由此造成的各種損失均由乙方承擔責任。

3、乙方必須向甲方提供生產企業資質證明、營業執照及相關的手續。其提供的產品,必須符合相關的國家、行業或企業標準,並隨貨附帶生產許可證、產品合格證、化驗報告等手續。

4、甲方應在乙方所送的貨物到達後及時進行質量檢測,如發現質量問題,乙方須立即現場處理善後事宜。因此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承擔甲方為此支付的所有費用(包括但不限於賠償的費用、必要的律師費、罰款等)。

5、因乙方產品內在質量問題,引發甲方生產或質量事故,造成甲方損失的,乙方應賠償甲方為此支付的所有費用(包括但不限於賠償的費用、必要的律師費、罰款等),此責任不因甲方已進行質量監測而免除。

6、如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第六條規定的時間送貨、送貨遲延或貨物的數量與合同約定不符,應賠償甲方違約金_________元。

7、雙方都應保守對方的商業機密。

十、補充協議:_______________。

十一、特別聲明條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此原材料採購合同範本有效期:__年___月___日起至20__年__月__日止。

十三、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雙方發生爭議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權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四、合同簽訂地:

甲方(蓋章):乙方(蓋章):

法人代表:法人代表:

簽字日期:20年__月__日簽字日期:20__年__月__日

標準商品買賣合同11

供方:____________

需方:____________

供需雙方本着平等互利、協商一致的原則,簽訂本合同,以資雙方信守執行。

第一條商品名稱、種類、規格、單位、數量

品名種類規格單位數量備註

第二條商品質量標準

商品質量標準可選擇下列第__項作標準:

1、附商品樣本,作為合同附件。

2、商品質量,按照____標準執行。(副品不得超過__%)

3、商品質量由雙方議定。

第三條商品單價及合同總金額

1、商品定價,供需雙方同意按____定價執行。如因原料、材料、生產條件發生變化,需變動價格時,應經供需雙方協商。否則,造成損失由違約方承擔經濟責任。

2、單價和合同總金額:_________。

第四條包裝方式及包裝品處理_______。

(按照各種商品的不同,規定各種包裝方式、包裝材料及規格。包裝品以隨貨出售為原則;凡須退還對方的包裝品,應按鐵路規定,訂明回空方法及時間,或另作規定。)

第五條交貨方式

1、交貨時間:_________。

2、交貨地點:_________

3、運輸方式:_________。

第六條驗收方法__________。

(按照交貨地點與時間,根據不同商品種類,規定驗收的處理方法。)

第七條預付貨款

(根據不同商品,決定是否預付貨款及金額。)

第八條付款日期及結算方式_______。

第九條運輸及保險_________。

(根據實際情況,需委託對方代辦運輸手續者,應於合同中訂明。為保證貨物途中的安全,代辦運輸單位應根據具體情況代為投保運輸險。)

第十條運輸費用負擔________。

第十一條違約責任

1、需方延付貨款或付款後供方無貨。使對方造成損失,應償付對方此批貨款總價__%的違約金。

2、供方如提前或延期交貨或交貨不足數量者,供方應償付需方此批貨款總值__%的違約金。需方如不按交貨期限收貨或拒收合格商品,亦應按償付供方此批貨款總值__%的違約金。任意一方如提出增減合同數量,變動交貨時間,應提前通知對方,徵得同意,否則應承擔經濟責任。

3、供方所發貨品有不合規格、質量或黴爛等情況,需方有權拒絕付款(如已付款,應訂明退款退貨辦法),但須先行辦理收貨手續,並代為保管和立即通知供方,因此所發生的一切費用損失,由供方負責,如經供方要求代為處理,並須負責迅速處理,以免造成更大損失,其處理方法由雙方協商決定。

4、約定的違約金,視為違約的損失賠償。雙方沒有約定違約金或者預先賠償額的計算方法的,損失賠償額應當相當於違約所造成的損失,包括合同履行後可以獲得的利益,但不得超過違反合同一方訂立合同時應當預見到的因違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損失。

第十二條當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時,應當及時通知對方,並在合理期限內提供有關機構出具的證明,可以全部或部分免除該方當事人的責任。

第十三條本合同在執行中發生糾紛,簽訂合同雙方不能協商解決時,可向人民法院提出訴訟。(或申請___仲裁機構仲裁的解決)

第十四條合同執行期間,如因故不能履行或需要修改,必須經雙方同意,並互相換文或另訂合同,方為有效。

需方:_____(蓋章)供方:______(蓋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蓋章)法定代表人:____(蓋章)

開户銀行及帳號:_______開户銀行及帳號:______

____年__月__日

標準商品買賣合同12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市稻穀買賣合同(版)

賣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買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糧食流通管理條例)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本着公平、公正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協商就稻穀買賣有關事項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品種、數量、等級

品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數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等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生產年份: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縫口標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質量標準質量標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包裝包裝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包裝費用由_________方承擔。

第四條價款單價:_______________元公斤。

總價款:_______________元。

第五條交付方式

1.時間與數量

(1)甲方於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向乙方交付________公斤。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方式按照下列第______項方式執行:

(1)乙方自行提貨。

(2)甲方按照約定的地點________________交貨。

(3)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運輸費用運輸費用_______元噸,由_______方承擔。

第六條驗收雙方按合同約定的數量和質量標準進行驗收,並開具驗收單。對驗收結果有異議的以權威機構檢測的結果為準,檢測費用由責任方承擔。

第七條價款支付按下列第_______項方式支付價款。

1.即時結清。

2.乙方在稻穀交付後______內結清。

3.其他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條違約責任1.甲方少交或乙方少收合同約定稻穀數量的,應向對方支付少交或少收稻穀價款______%的違約金。

2.甲方遲延交貨或乙方遲延提貨的,每遲延____日,按合同價款_______%的標準向對方支付違約金。

3.乙方逾期支付價款的,應當按照逾期支付價款每日______%的標準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4.甲方交付的稻穀質量不符合約定的,乙方有權要求調換,由此造成損失的,甲方應予以賠償。

5.其他違約責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條其他約定事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條爭議的解決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或者申請調解解決;或選擇下列第___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上海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一條附則本合同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____份,

甲方_____份,

乙方______份,

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XX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XX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

標準商品買賣合同13

賣方(甲方):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買房(乙方):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就房屋買賣事項在平等自願,誠實守信,協商一致前提下訂立本合同條款如下:

一、甲方自願將其位於___________縣__________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房屋以人民幣_____拾____萬___仟___佰___拾___元整(¥_______元)的價款出售給乙方。(___收據)

二、房屋的基本情況:

該房屋建築面積_____平方米,套內建築面積_____平方米,____室____廳,所在____層(共____層),室號______,房屋用途為______。(含樓前車庫一間)

三、本合同簽訂後,甲方對該房屋的相關權益(使用、收益、出租、擔保、抵押、買賣、佔有等)隨該房屋一併轉讓給乙方。甲方保證在交接時該房屋沒有產權糾紛和財務糾紛,如交接後發生該房屋交接前即存在的產權糾紛和財務糾紛,由甲方承擔全部責任,乙方保證按期繳納各項物業費用。本協議簽訂後,甲方不得就房屋再與他人訂立《買賣合同》。

四、本協議簽訂時,甲乙雙方都不具備過户條件。等過户條件成熟時,甲方應協助乙方辦理房屋產權過户手續。其他税費按有關法律規定負擔。

五、本合同簽訂後,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如因重大客觀原因導致本合同的解除,甲方應按照市場評估價返還乙方房屋價款,並賠償乙方的房屋裝修費用。

六、如因規劃部門、設計部門的原因導致房屋質量和使用功能的,甲方應當通知乙方,如有補償款發放,甲方應當全額退還乙方

七、本協議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方各執一份,見證人各一份。

甲方:乙方:

年月日年月日

見證人:

年月日

標準商品買賣合同14

由於買受人承擔的交付內容很容易確定,即為金錢。但如何確認出賣人的交付內容?在這裏,出賣人承擔的主要交付義務是給付商品房,但不限於商品房,還包括綠化、公共配套設施等。

買賣合同的標的條款系合同的不可或缺的條款,標的必須明確、具體,否則合同亦無法成立。合同的標的可以是種類物,也可以是特定物。如果是種類物,如大米、水果等,則對其數量的要求必須確定,否則買賣無法進行。如果是特定物,則必須在合同中載明明確的特徵,使該物具有惟一性或排他性。

而商品房買賣合同所涉主要標的物即為商品房,由於商品房所處的位置肯定是惟一的、排他的,所以合同所涉標的是特定物。

一、對於出賣方交付內容的確定標準

(一)合同所約定的套房是合同的核心內容,內容包括位置、樓層、面積、建築質量、裝潢以及套房本身的配套設施。

(二)由於商品房系屬於某幢高樓分割成若干小塊而成,這不僅涉及買賣人的自有部分,還要區分共有部分。這也是商品房不同於其他商品之處。所以,對於商品房標的的認定,不僅指套房,還有包括綠化、公共配套設施等。

二、對於實際交付是否符合約定的認定原則

審定實際交付是否符合約定的依據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

(一)合同,合同系約束雙方當事人的最主要組成部分。其中關於商品房的一些特徵以及綠化、配套設施的約定,均應被視為對於標的的描述。

(二)規劃説明。由於規劃必須經國家行政部門審批通過後,出賣人才能進行施工,而出賣人施工也必須按照規劃方案進行。由於規劃方案將決定買受人房屋的朝向、採光、通風,以及公共面積分攤的問題,這些雖然在合同中有所體現,但不可能全部體現,因此,開發商所交付的房屋必須如規劃設施。

(三)樣板房。出賣人為促銷,常製作樣板房以吸引消費者。但這屬於憑樣品的買賣。在樣品買賣中,出賣人應擔保其交付標的物與貨樣有同一品質。《合同法》第186條規定:憑樣品買賣的當事人應當封存樣品,並可以對樣品質量予以説明。出賣人交付的標的物應當與樣品及其説明的質量相同。而樣板房其應擔保其他所售房屋與其同樣的品質。一般樣板房都進行了裝潢,對於裝潢是否屬樣品,這應視出賣人如何處理而定,如出賣人在樣板房內或有關附加説明中,明確裝潢僅為參觀所需,而不屬樣板之列,則裝潢不具有樣板效力,若出賣人未予明示,則買受人有權將其視為樣板之列,出賣人對買受人取得的房屋應盡相同標準進行裝潢。如何對待樣板房的隱蔽瑕疵,購買者的房屋是否也允許有此瑕疵?這裏所指隱蔽瑕疵,是指買方盡交易上的注意未能發現的、且非賣方故意不告知的瑕疵。《合同法》第169條規定:憑樣品買賣的買受人不知道樣品有隱蔽瑕疵的,即使交付的標的物與樣品相同,出賣人交付的標的物的質量仍然應當符合同種物的通常標準。這樣的規定類似於《美國統一商法典》第2—213條規定的“適銷性品質”,即:(1)合同項下的貨物在該行業中可以無異議地通過檢驗;(2)如果出售的貨物是種類物,則賣方所交的貨物應在該規格範圍內具有平均良好品質;(3)貨物應適合於該商品的一般用途;(4)除非允許有差異外,所有貨物的每一單位在品種、品質和數量方面都應當相同。因此對於樣板房隱蔽瑕疵,如果買受人購買時並不知曉,買受人所購房屋的質量仍應按同種物的通常標準處理。

三、各種具體情況下的認定規範

(一)關於位置和樓層。這在各商品房合同中都會有規定。而出賣人所交付的房屋的位置以及樓層均應與約定相符,這是最起碼的要求。如果,出賣人所交付的房屋與約定的不符,這就構成了根本性違約。

(二)關於房屋朝向、間距:房屋因外面環境不同,可分為景觀房和非景觀房。景觀房係指憑樓可眺望大海、樹林、青山等風景的樓房,這些樓房以風景為賣點,價格較一般非景觀房價格要偏高,而這些房屋對朝向、間距的要求非常高。如果朝向、間距誤差直接導致景觀效果反差很大,應即視為根本性違約。而相對於非景觀房,即一般景觀房而言,朝向、間距問題主要影響通風、採光,但這種影響要小於對於景觀房的影響。現出賣人從考慮採光角度,開發樓盤一般都選擇偏南方向,至於違約認定,應根據受朝向改變影響通風、採光程度而定。對於間距,這將直接影響部分樓層房屋的日照時間,如果購買人所購房屋由於樓房前後造之間間距縮小而導致日照影響,應視為違約,至於違約程度,應根據受影響程度而定。(三)關於房屋面積。由於商品房一般都採取預售方案。簽訂預售合同,房屋一般都處於建造之中,由於房屋建造允許與規劃設計要求之間存在一定的誤差。合理的誤差不能認定為出賣人的過錯,所以對於該合理的誤差,不能算定為出賣人的違約責任而要求出賣人對此承擔責任。但對於超出合理誤差範圍之外的誤差,應視為出賣人的過錯,出賣人應對超過部分承擔責任。而房屋面積計量,一般採取建築面積或套內面積計算。

標準商品買賣合同15

甲方夫妻:(出售方) 姓名: 身份證號: 姓名: 身份證號: 乙方:(購買方) 姓名: 身份證號: 為了確保房屋買賣雙方的合法權益,甲乙雙方現就住宅及儲藏室買賣自願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 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甲方夫妻自願將位於 市 區 號樓 單元 室的住宅壹套(建築面積 平方米)及儲藏室壹間(建築面積平方米)出售給乙方。房屋所有權證號為: .甲方保證對其所售房屋擁有完全的所有權,沒有抵押等各種負擔。

第二條 上述住宅及儲藏室的出售價為人民幣 元整( 元)(以下金額均為人民幣),此價格自甲乙雙方簽訂協議書之日起不得變更。

第三條 付款方式:乙方先交定金 元整;甲方在領到新房鑰匙之日起____日內,乙方支付甲方 萬元整( 元),剩餘房款 元整(元)於甲方交此房給乙方時由乙方一次性付清。

第四條 甲方必須在領到 新房鑰匙之日起____日內騰房給乙方。

第五條 乙方支付甲方萬元款項時甲方須把此房房屋所有權證等證件原件及相關票據均由乙方保管。將來土地證發放後甲方必須立即配合領取並交由乙方保管,甲方將來必須積極配合乙方共同到房產部門辦理上述住宅所有權過户手續,並將新的《房產證》交給乙方。上述住宅一經辦理所有權過户手續,房屋的產權及使用權歸乙方所有,甲方不再擁有產權及使用權等任何權利。

第六條自甲方騰房給乙方之日起,如遇拆遷等與此房相關的權利義務等均由乙方享有和承擔,在此日之前由此房產生的權利義務均由甲方享有和承擔。

第七條 上述住宅及儲藏室的交易過户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八條 違約責任:

(一)乙方未在規定的時間內將購買上述住宅、車庫的款項支付給甲方的,由甲方按日加收違約金50元。

(二)甲方在收到乙方支付的購房款後未按規定時間騰房並將房產證交給乙方的,甲方除必須騰房並將房產證交給乙方,必須按日支付違約金50元。

(三)自乙方要求甲方協助過户之日起,甲方未在合理時間內協助乙方辦理房屋過户手續的,甲方除必須及時配合乙方過户外,必須按日支付違約金50元。

(四)房屋買賣協議簽訂後,甲方違約不出售上述住宅及儲藏室的,甲方除必須按乙方規定的時間退還已收取的乙方購房款外,必須另行支付給乙方五萬元整(50000元)違約金;如乙方已付款但終止購房的,甲方只按已收款項的80%退回給乙方;如未支付任何購房款,無論哪一方違約,違約方應向對方支付違約金壹萬元整。

第九條 甲方交給乙方住房時須住房保持完好,並結清在此之前所發生的水電暖物業等所有費用。

第十條 本協議經雙方夫妻均簽字後生效。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夫妻簽字捺印) 乙方(簽字捺印)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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