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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單產權式酒店購房合同模板

簡單產權式酒店購房合同模板

隨着人們對法律的瞭解日益加深,合同的法律效力與日俱增,正常情況下,簽訂合同必須經過規定的方式。知道嗎,寫合同可是有方法的哦,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簡單產權式酒店購房合同模板,歡迎大家借鑑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簡單產權式酒店購房合同模板

簡單產權式酒店購房合同模板1

甲方(委託人) 身份證/營業執照號:

住 所 地:

乙方(代理人)

營業執照號:

住 所 地:

經甲、乙雙方平等協商,就甲方委託乙方出租其位於成都市上西順城大街289號之“成都熊貓萬國商城”的產權式酒店(以下簡稱“房屋”)等相關事項達成如下協議:

一、 甲方全權委託乙方代理出租房屋,並以乙方的名義承租人簽訂租賃合同。

二、 甲方委託乙方出租的酒店位於成都熊貓萬國商城,樓層 ,房號 ,建築面積 平方米。

三、 委託代理期限:

房屋出租的委託代理期間從 年 月 日起至20年2月1日止。

四、 房屋出租的條件:

4.1租賃的用途:房屋用於承租人經營統一規劃的合法居磚 辦公。

4.2房屋使用中產生的經費由乙方或承租人負擔,與甲方無關。

4.3保底租金:不管乙方招租具體情況,乙方均須按本合同約定向甲方每年固定支付其購買該房屋合同總款8%的年回報,保底租金為¥

元/年,即¥ 元/月,(即人民幣大寫: 元/年,即 元/月)。

4.4甲方同意乙方可在不損害甲方在本合同中上述各項約定利益的前提下,乙方可自主決定與承租人簽訂的租賃合同內容。

五、 甲方的權利及義務:

5.1甲方將房屋全部或部份進行抵押或者轉讓時,應先行通知乙方。

5.2甲方允許乙方或承租人在租賃期內視經營需要統一對房屋進行重新規劃佈局和裝修。

六、 乙方的權利及義務

6.1乙方應按本合同的約定足額向甲方支付保底租金。

6.2乙方負責辦理工商、税務、消防、水電、排污等事宜,並承擔所有的費用。

6.3甲方將房屋轉讓給其他人時,應按本合同第七條的約定履行並及時真實完整地書面通知乙方,乙方收到通知後一個月內,應向甲方書面回覆承租人是否行使優先購買權。

七、 房屋產權的轉讓

7.1甲方在本合同的有效期內必須將受讓方繼續履行本合同作為房屋所有權轉移的前置條件,在簽署轉讓合同或有關法律文件時必須對此加以聲明

7.2在該房屋所有權發生轉讓時,甲方應將與他人簽訂的轉讓合同文本及附件在簽訂後二日內報乙方備案。

八、 租金的支付:

8.1在甲方配合下由乙方統一為甲方在銀行開設領取租金的專用帳户,並由乙方按本合同約定向該帳户劃付租金。

8.2乙方向甲方支付保底租金的時間如下述第 種方式。

(1)自 年 月 日起,按季支付,乙方每季末10日內向甲方支付當季的保底租金;

(2)甲方委託乙方按月將保底備用金直接支付給借款銀行用於償還甲方的月供款,保底租金不足月供款的部分由甲方自行補足,超出月供款部分,年底一次性由乙方支付給甲方。

九、 乙方的佣金:

9.1租金與保底租金之間的差額為乙方的應得佣金。

十、 違約責任:

10.1甲方違約責任:

由於甲方阻礙或未盡相關的配合義務使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不能正常出租房屋的,甲方的保底租金從恢復正常出租的開始日計算,且甲方每延誤一日應按該房屋的保底月租金的1‰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10.2乙方違約責任:

乙方逾期向甲方支付保底租金,每逾期一日,由甲方按乙方保底月租金的1‰向乙方收取逾期付款違約金。

10.3甲、乙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單方面終止本合同或本合同中任何一項委託事項,否則違約方須支付合同約定金額的20%的違約金給守約方。

十一、 爭議的解決:

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時,甲乙雙方道德應友好協商解決,若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權向成都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十二、 合同的成立及有效期: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成立並在甲方同成都熊貓萬國商場有限公司簽訂的《商品房買賣合同》生效時即告生效。

十三、 成都熊貓萬國商城有限公司自願為乙方提供保證擔保,如乙方違約,成都熊貓萬國商城有限公司承擔連帶責任保證。

十四、 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一份,乙方兩份,並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成立。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經辦人: 經辦人: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簡單產權式酒店購房合同模板2

甲方: (以下簡稱為甲方)

乙方: (以下簡稱為乙方)

甲、乙雙方為發揮各自優勢,聯合開拓甲方之 白酒的銷售市場,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雙方本着誠信、開拓市場、互利互惠、共同發展的原則達成協議如下:

一、確定銷售關係

1.甲、乙雙方根據本合同確立銷售關係,不經甲方特別書面授權,乙方只有銷售甲方產品的權利,乙方無權代甲方做出任何承諾或立下任何債務。

2.乙方與甲方的合作性質為 經銷商。

二、銷售區域、期限

1.乙方銷售甲方產品,僅限於在 (以行政區域劃分)內進行銷售,不得擅自超出該區域進行銷售。

2.乙方若需開闢其它區域市場,須徵得甲方書面同意和授權。

3.銷售期限:從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三、銷售產品

1.銷售產品為甲方現有 等系列產品(以下簡稱產品),質量及包裝標準以產品生產企業標準為準。

2.甲方開發其他新產品,將另行通知乙方具體銷售政策,經甲、乙雙方同意後可另行簽約或以本合同為準。

3.乙方同意按照雙方約定的價格體系銷售產品(價格體系見附表)。

四、銷售目標

1.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限內完成銷售目標(指乙方累計購貨金額)(見下表)。乙方合同期限內進貨金額不得低於 萬元/年。分月銷售目標分解(見下表)(以當月 日前貨款到甲方賬上為準):

(單位:萬元)

2.乙方須完成銷售目標,如乙方連續三月購貨低於銷售目標金額的 %,或至該月累計未完成目標的 %時,甲方有權單方終止合同。

(備註:全年分解應按上表所列比例。新開户商家第一次進貨,應在此次基礎上增加 萬元作為首批進貨。)

五、付款方式

乙方向甲方訂購產品需將訂貨總金額的全額貨款以現金或匯票先行匯入甲方指定賬户。

六、交貨和運費方式

1.交貨時間:甲方在確認貨款到賬後十天內發出貨物,若乙方訂貨超過 件,甲方以不影響乙方銷售為原則分批分期發運。

2.運輸工具:經甲乙雙方同意以經濟安全的運輸工具為主,運輸手段和工具的選擇由甲方決定,但一天以上的長途運輸工具以火車運輸為主。

3.費用承擔:本合同所列雙方結算價格已包含貨物運到乙方所在地最近鐵路到站運費以及貨運保險,到站後費用,如中轉費、掏箱費、裝卸費、短途運輸費等均由乙方自行承擔。

4.提貨驗貨:乙方提貨時,貨物破損低於3‰為正常運輸破損,損失部分由乙方自行承擔,如貨物破損超出3‰,應憑鐵路部門和保險公司有效證明文件三日內書面通知甲方,甲方協助乙方進行索賠,超過五日視為乙方無異議。

5.乙方在領貨憑證上簽收後,產品所有權即從甲方轉到乙方。

若無甲方書面簽章公文許可,甲方任何人員不得隨意調貨或借貨。乙方在經營過程中因鋪貨及貨款回收風險等均由乙方自行承擔。

6.乙方收到甲方貨物後必須出具加蓋乙方公章的收貨確認書(傳真或郵寄)給甲方,並詳細列明所收貨物品項、數量及金額;收貨後三日內未通知甲方,視為甲方交貨正確。

七、甲方的.權利和責任

1.權利

(1)對乙方的經營狀況,價格執行情況、貨物流向有權實施監督管理。

(2)對乙方的經營管理進行指導,如發現乙方在市場運作中有不規範或配合不力的情況,有權向乙方提出合理建議,直至終止合同。

(3)乙方如有違反本合同規定之條款,甲方可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解除合同,並追究乙方違約責任。

(4)甲方可根據市場情況和成本調整產品價格。甲方調整產品價格無需事先徵得乙方同意,對乙方對於調整產品價格提出的任何主張不承擔責任。

2.責任

(1)甲方提供之產品必須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白酒行業產品質量生產標準,並保證長期、穩定的產品質量。

(2)協助乙方做好市場營銷工作。

(3)兑現以書面形式所承諾的各種支持、包括給乙方的補償、獎勵、促銷品、廣告及營銷推廣支持。口頭承諾無效。

(4)按照乙方的訂貨要求(貨款到甲方賬户後),雙方約定的交貨地點發運。

(5)如產品滯銷是由於甲方供貨延遲或根據合同約定甲方提前終止合同時,乙方剩餘產品由甲方按原到岸價(根據甲方供貨時出具的單據,貨號和批次確定)全部收回,使乙方真正實現零風險經營,但包裝必須完好無損(以件為單位)。

(6)甲方調整產品價格時,須提前一個月以正式書面通知乙方,書面通知應作為合同附件存查。

八、乙方的權利、責任

1.權利:

(1)如因甲方產品質量原因,乙方可以書面形式向甲方提出退貨,經國家質檢部門確認後,可以退貨。

(2)有權提出對推廣市場有益的經營建議。

(3)甲方如有違反本合同規定之條款,乙方書面通知甲方,甲方在 日內據具體事宜進行書面答覆,若甲方在約定的時間內不做出書面答覆,乙方可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2.責任:

(1)乙方必須指派專人負責甲方產品的銷售,合同簽訂後十五日內,組建15人以上的營銷隊伍,配送工具應即時到位,並制定和完善各項管理規章制度,迅速提高服務終端能力。

(2)乙方應繳納一定金額的市場管理保證金,按照甲方規定的價格、在雙方協議的銷售配送區域內銷售,不得擅自越區銷售和低價銷售。(見第九條)

(3)產品銷售應嚴格執行雙方簽訂的產品通路價格(附價格表),如需調整價格應以甲方正式書面通知為準,嚴禁低價惡性傾銷或刻意高價銷售。

(4)乙方不得銷售假冒甲方產品及成吉思汗系列產品商標、專利之任何侵權產品,如發現有假冒偽劣產品出現,應在及時用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傳真或信函),並協助甲方進行打假活動。

(5)乙方應積極、主動地搞好營銷工作,努力完成雙方確定的集團購貨銷售任務。

(見附件四)

(6)做好促銷活動的協調、配合工作,包括各職能部門及終端的協調,協助對活動禮品、品嚐酒、形象小姐的管理。

(7)嚴格執行雙方確定的任務量和各月訂貨計劃,並作好市場銷售預測,確保足夠的產品庫存,防止市場斷貨現象發生。

(8)嚴格按照合同確定的終端數和目標進行鋪貨(鋪貨目標見附件)。

(9)乙方應按月提供產品銷售報表、庫存及對乙方進行考核所需的資料。

(10)乙方與終端簽訂銷售協議時,必須明確給終端配送的白酒產品,應包括 所有系列酒,並主動協助成吉思汗系列酒的銷售。

(11)乙方應收集或配合甲方人員收集的當地市場動態,競品信息、資料傳給甲方。

九、市場管理保證金和保證金管理:

1.乙方承諾應在合同簽訂後 天內向甲方繳納市場管理保證金 萬元,未按期繳納保證金本合同自動終止。

2.保證金扣除:

(1)乙方不得將產品銷到批發市場,如發生,甲方第一次有權扣除乙方保證金的 %,第二次有權扣除 %,第三次有權扣除全額並終止銷售協議。

(2)乙方應按雙方約定價格向各級客户銷售產品,如低於該價格,第一次甲方有權扣除乙方保證金的 %,第二次有權扣除 %,第三次有權扣除全額並解除銷售協議。

(3)乙方不得將產品銷售到約定區域以外的市場,如發生,第一次甲方有權扣除乙方保證金的 %,第二次有權扣除 %,第三次有權扣除 %並解除雙方的銷售協議。

(4)乙方將甲方產品與仿冒、假劣產品搭配銷售,或惡意低價銷售衝擊甲方重點市場的,甲方有權一次性扣除乙方全額保證金並解除雙方銷售協議。

3.對乙方市場管理保證金的扣除,不影響甲方對乙方違約行為和侵權行為所造成的損失依法追究其法律責任的權利。

4.市場管理保證金不計息。

5.市場管理保證金退還:如乙方在合同期內無上述違約行為,甲方應於合同終止後 天內全額返還乙方保證金;否則,雙方在合同終止後 日內結清餘下保證金。

十、商標及其它知識產權

甲方的註冊商標、專利、公司名稱等一切知識產權,均屬甲方所有,雖有本合同簽訂,但甲方並未授權乙方使用甲方註冊商標、專利、公司名稱以及其它甲方所享有的知識產權,除經甲方書面許可,乙方不得擅自使用,否則,方將依法追究乙方侵權責任。

十一、 簽名及蓋章

1.本合同或本合同的補充協議(或附件)及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對雙方權利義務所達成的新約定,均應為書面形式並有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人簽署,並加蓋合同專用章或公章; 否則,該合同或文件無效。

2.所有甲方駐乙方區域業務人員或其他人員的行為必須以本合同為準,對超出本合同約定且無甲方特別授權的任何行為產生的後果,甲方不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甲、乙雙方均不得以對方業務人員或其他公司員工的口頭承諾作為改變本公司約定事項的依據,若確需增加內容,須經雙方同意,且以書面形式補充加蓋公章作為合同附件。

3.乙方在未取得甲方書面蓋章公文同意時,任何甲方人員向乙方的借貸行為均屬於其個人行為,甲方不承擔任何由此產生的一切後果和責任,乙方有權向該個人追索其個人欠款。

4.本合同簽訂之日起 日內,乙方向甲方匯出首批進貨款,超過期限視為自動放棄,本合同自行終止,經雙方協商、確定首批進貨金額不低於 萬元。

十二、違約責任

1.乙方違反本合同關於價格和區域的約定,可以根據第九條的約定處理。

2.雙方的任何一方行為構成為違約,對方可以依法追究其違約責任。

3.解除合同的書面通知到達對方,合同解除。約定以外的其他原因需要解除合同,必須經雙方協商一致,否則視為違約,賠償對方因此所受的損失。

4.其它違約責任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相關規定精神執行。

十三、其他

1.本合同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人簽名並加蓋合同專用章或公章後生效。本合同生效後,將取代合同生效前的雙方的所有洽談協議和以前甲、乙方簽訂的各類合同和約定。

2.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形成合同附件,並經雙方簽字蓋章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如甲、乙方在經營合作過程中發生爭議和糾紛,應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雙方同意由甲方所在地法院管轄。

4.本合同(連同附件)一式肆份、甲方、乙方各持貳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名稱: 乙方名稱: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代表人: 代表人:

客户經理:

電話:(手提)

開户銀行: 開户銀行:

帳號: 帳號:

税號: 税號:

電話: 電話:

傳真: 傳真:

簽約地點: 簽約地點: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簡單產權式酒店購房合同模板3

發包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以下簡稱乙方):

鑑於乙方多年一直為 大酒店的高級管理人員,對 大酒店有充分了解和熟悉,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乙方承包經營 大酒店, 大酒店的經營範圍見營業執照。

第二條 酒店的坐落、面積、裝修、設施情況

1.甲方承包給乙方的酒店位於 省 市 路 號

2.該酒店現有裝修及設施、設備情況詳見合同附件。

該附件作為甲方按照合同約定交付乙方使用和乙方在承包期滿交還還給甲方時的驗收依據。

3.本合同簽訂後 日內,甲乙雙方共同對移交給乙方的 大酒店的財產進行清點、確認。

第三條 承包期限、用途

1.該酒店承包期限共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2.承包期滿,甲方有權收回該酒店,乙方應如期交還。

乙方如要求續承包,則必須在承包期滿 個月之前書面通知甲方,經甲方同意後,重新簽訂承包合同。

第四條 承包金用支付方式

1.該酒店每年承包金為 元(大寫 萬 仟 佰 拾 元整)。

2.承包金支付方式如下:

A 分二次付款,自本同生效後 幾天內付清,第一次應交承包金 元;第二次到 時止,需交 元。

B 一次性付清,至本合同生效 天內全部繳清。

第五條 承包期間相關費用及税金

1.甲方應承擔的費用:

(1)在承包期間,房屋和土地的產權税由甲方依法交納。如果發生政府有關部門徵收本合同中未列出項目但與該房屋有關的費用,由甲方負擔。

2.乙方交納以下費用:

(1)乙方以一定的自有資金作抵押(或擔保),乙方的抵押(擔保)額為 元。

(2)乙方應按時交納税收及相關的費用,如不按時交納費用引起的後果則由乙方全部承擔責任。

第六條 酒店房屋修繕與使用

1.在承包期限內,甲方保證該房屋的使用安全(乙方使用不當除外),其它所屬硬件設施的維修責任由乙方自行負責。

A.甲方提出進行維修須提前 日書面通知乙方,乙方應積極協助配合。

B. 對乙方的裝修裝飾部分甲方不負有修繕的義務。

2.乙方應合理使用其所承包的房屋及其附屬硬件設施。如因乙方使用不當造成房屋及設施損壞的,乙方應立即負責修復或者經濟賠償。

3.乙方如改變房屋的內部結構、裝修或設置對房屋結構有影響的設備,設計規模、範圍、工藝、用料等方案均須事先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後方可施工。

第七條 對酒店的裝修部分各自應承擔的責任

1.因正常原因解除合同或終止的,乙方對酒店的裝修費由甲方承擔 %,乙方承擔 %;因客觀原因(如拆遷、政府行為、國家法律政策變動、非典等非人為因素所能控制的)導致合同無法履行的,乙方對酒店的裝修費由甲、乙雙方各承擔 %;

2.因乙方過錯導致合同解除或終止的,甲方有權選擇以下權利中的一種:

(1)依附於房屋的裝修歸甲方所有。

(2)要求乙方恢復酒店的原狀。

(3)向乙方收取恢復工程實際發生的費用。

第八條 酒店的轉讓與轉租

1.在承包期間,甲方有權依法定程序出賣乙方所承包的酒店。出賣後,本合同對新的酒店所有人和乙方繼續有效。

2.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向第三人轉租及轉讓、轉借酒店。

3.甲方出售該酒店,在 個月前書面通知乙方,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購買權。

第九條 合同的變更、解除與終止本合同

1.本合同生效後具有法律約束力,甲、乙雙方均不得隨意變更或者解除本合同,需要變更或解除時,須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新的書面協議。

2.甲方有以下行為之一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

(1)提供不符合約定條件的酒店設施,嚴重影響經營。

(2)甲方未履行房屋的修繕義務,嚴重影響經營。

3.在承包期間,乙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收回所承包給乙方的酒店:

(1)未經甲方書面同意,轉租、轉讓該酒店。

(2)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拆遷變動酒店結構。

(3)損壞承包的酒店設施,甲方提出的合理期限內未修復的。

(4)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不得應用於酒店以外的用途。

(5)利用所承包的酒店進行非法活動。

(6)逾期未交納按約定應當由乙方交納的費用,已經給甲方造成損失的。

(7)拖欠承包金累計 元。

4.承包期滿合同自然終止。

5.因不可抗力因素導致合同無法履行或者無法完全履行時,甲、乙雙方協助商一致,可以變更或者解除合同。

第十條 酒店交付及收回的驗收

1.甲方應保證承包期間酒店本身及附屬設施、設備處於正常使用狀。

2.驗收時雙方共同參與,如對裝修、器物等設施有異議應當場提出。當場難以檢測的,應於 日內向對方提出異議。

3.乙方應於承包期滿後,將承包酒店及附屬設備、設施如數交還給甲方。

4.乙方交還甲方的酒店及附屬設施應保持完好的狀態,不得留下物品或者影響酒店的正常經營。對未經同意留下的物品,甲方有權處置。

第十一條 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應全面實際履行 本合同,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的應負違約責任。

2.在承包期間,乙方有第九條第三款的行為之一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收回酒店的經營權,乙方應按照合同總承包金的 %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3.承包期間,乙方逾期交納本合同約定應由乙方負擔的費用,每逾期一天,則應按上述費用總額的 %支付甲方滯納金。

3.在承包期間,乙方未經甲方同意,中途擅自退包的,乙方應按合同總承包金的 %向甲方支付違約金。若支付的違約金不足彌補甲方損失的,乙方還應承擔賠償責任。

4.在承包期滿,乙方應如期交還酒店房屋。乙方逾期歸還,則每逾期一日應向甲方支付 元的滯納金。乙方還應承擔因逾期歸還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第十二條 保險

在承包期限內,乙方應以甲方的名義,向保險公司投保如下的保險,並在保單上註明甲方是投保人,乙方是附加受保人。

(1)財產險

(2)公眾責任險

(3)勞工保險

(4)其他按國際酒店行業標準應投的保險。

第十三條 關於酒店公章的使用

1.承包期間,甲方提供給乙方酒店的公章,但甲方概不負責乙方在承包期間內乙方所負的任何債權債務。

2.在必要的時候,甲方可以對乙方使用酒店公章實行檢查、監督。

第十四條 免責條款

1.因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繼續履行或造成的損失,甲、乙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2.因國家政策需要拆除或改造酒店的房屋,使甲、乙雙方造成損失的,互不承擔責任。

3.因上述原因而終止合同的,承包金按照實際使用時間計算,不足整月的按天數計算,多退少補。

4.不可抗力系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並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

第十五條 爭議解決

本合同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或申請調解;協商或調解解決不成的,按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以下兩種方式只能選擇一種):

1.提請 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六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訂立補充條款。補充條款及附件均為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七條 其他約定事項

第十七條 本合同自雙方籤(章)後生效。

第十八條 本合同及附件一式 份,由甲、乙雙方各執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蓋章)

電話:

傳真:

地址:

郵政編碼:

乙方:(簽字蓋章)

電話:

傳真:

地址:

郵政編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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