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樁基工程簡單版施工合同範本(通用5篇)

樁基工程簡單版施工合同範本(通用5篇)

隨着人們法律意識的建立,合同的地位越來越不容忽視,合同是對雙方的保障又是一種約束。那麼大家知道正規的合同書怎麼寫嗎?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樁基工程簡單版施工合同範本(通用5篇),供大家參考借鑑,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樁基工程簡單版施工合同範本(通用5篇)

樁基工程簡單版施工合同1

發包方:

施工方:

為明確甲、乙、丙三方在施工過程中的權利、義務和經濟責任,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結合本工程具體情況,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 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君悦學府項目二期14#、15#樓樁基工程

工程地點:宿州市金海三路和迎賓大道交叉口西南角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質量、包安裝、包安全、包驗收通過的一攬子承包方式承攬本工程。

工程承包範圍:14#、15#樓樁基圖紙範圍內的樁基工程施工的全部工序。

第二條 工程工期

開工日期以甲方工程部所發開工通知為準。工程工期為45天日曆天數。

第三條 工程質量標準

乙方嚴格按照國家頒佈的施工驗收規範文件及工程設計圖紙要求進行施工,工程質量達到國家或專業質量檢測評定標準的合格等級,工程樁的合格率為100%,如質量達不到合格,由此造成甲方的經濟損失均由乙方承擔。

第四條 材料供應

乙方在預應力混凝土管樁進場的同時,應及時通知甲方或甲方代表驗收並在送貨單上簽字確認作為支付材料款的依據。同時乙方應向甲方提供產品的出廠合格證、混凝土構件的強度報告及其彙總表和有關材料的檢測報告等一切有關材料的證明資料,同時應按工程所在地建築材料質量監督站所規定的要求執行。

第五條 合同價款及付款方式

1、工程量及單價

1)本項目工程量約:8310米(本工程總根數為277跟,樁長暫按30米)。

2)預應力高強混凝土管樁(PHC),採用徐州管樁,用錘擊法或靜壓法施工,PHC—500(125)AB—C80:綜合單價按194元/米;此綜合單價包含材料費、人工費、輔助費、機械設備費、檢測費用、截樁費,小型機具,配件費用、臨時設施費、缺陷修復費、送樁費、物質的運輸、裝修、堆放,領用、保管、二次搬運費、安全文明施工費、環境保護費、趕工措施費、冬雨季施工費、夜間施工費、水電費、損耗、管理費、利潤、税金以及合同明示或暗示的所有責任、義務、配合費用、風險費用等與樁基工程施工相關的一切費用。

3)本項目樁基工程的綜合單價不含樁基檢測費用,樁基檢測費用為10萬元(小寫:100000元),計入竣工結算。

2、付款方式

1)本工程無預付款

2)工程款支付,樁基成功後施工完畢後,甲方在十五個工作日內付至已完工程量的50%,工程樁靜載、動力測試合格,資料齊全,通過主管部門審查合格,竣工結算完成後甲方付至結算價的95%,餘5%作為質保金,待工程竣工驗收交付使用後15日內付餘下工程款(不計利息)。

3)工程款支付時,優先用君悦學府一套商品房作為工程款抵扣給乙方。

第六條 竣工驗收及工程資料

1)打樁完畢後,乙方應儘快做好竣工驗收的一切準備工作,隨時接受甲方、監理單位及建設主管部門的竣工驗收。基坑開挖後3個日曆天內,乙方提供全部工程資料給甲方。

2)竣工資料乙方自行負責,按本工程所在地所管轄的質監站有關規定進行編制,並需符合本工程所在地檔案管理部門的整理要求和分數要求(不得少於三份,其中原件一份,複印件二份)。

第七條 雙方責任

1、甲方責任

1)應在施工前確保施工場地具備施工條件,負責辦理施工所需的各種證件及相關手續,並向乙方提供施工場地的工程地質勘探報告等資料,對資料的真實性、準確性負責。

2)應在施工前提供圖紙一份,並組織乙方、設計單位、監理單位進行圖紙會審,向乙方進行設計交底。

3)將水準點與座標控制點以書面形式交給乙方,並進行現場交驗。

4)協調處理施工現場周圍的地下管線和鄰近建築物、構築物的保護。協調處理好施工現場周邊的羣眾關係,解決施工現場周圍羣眾阻撓施工問題。

5)甲方提前7日通知乙方進場

2、乙方責任

1)按施工圖紙要求做好各項施工準備,且如若施工過程中,由於施工不當造成的爆樁或樁身破碎,由此造成的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2)服從甲方、監理單位的管理,時刻注意本機組人員的安全,在PHC管樁運輸過程中及到施工現場後的卸樁期間和施工期間發生的一切人身、機械、安全傷亡事故,由乙方承擔全部經濟損失及法律責任。

3)乙方必須無條件服從甲方施工現場統一管理、安排。按甲方要求的人員、設備、進場日期進場,每延期一天罰款2000元,並視工程情況有權清退出場。保證機械的正常運轉,從人員到設備合理組織,不影響工程的正常施工。

4)乙方應嚴格按照標準、規定組織施工,隨時接受甲方、監理人員及委派人員的檢查,把好質量關。乙方加工的管樁送到施工現場的同時,應向甲方提供這批管樁的出場合格證、混凝土構件的強度報告及其彙總表和有關材料的檢測報告等一切有關材料的證明資料,同時應按工程所在地建築材料質量監督站所規定的要求執行。

5)工程質量達不到驗收標準的部分,乙方應按甲方要求的時間內予以修復,直到符合驗收標準為止,質量問題在未解決前,甲方有權拒絕支付任何款項,並由乙方承擔由此產生的工程損失等一切費用。未經報驗的工程質量及工程量不予任何。

6)乙方應按甲方的要求,每天上報預應力混凝土管樁的施工進度。

7)乙方應遵守國家、行業的法律、法規和相關要求,接受各方監督,預防環境破壞,不斷改善施工環境。

8)樁基檢測中,若存在不合格樁,乙方需補樁處理及承擔相應的費用。因乙方原因樁在施工中出現超送現象,導致基礎變深或其他基礎處理費用,根據設計院處理意見及設計變更單,由甲方、監理單位、建設單位出具處理意見,以簽證形式通知,但發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非乙方原因,由甲方、監理單位、建設單位經濟簽證處理。

9)乙方在完成合同約定的全部工程後,應當無條件3天內退場並及時清理場地內的垃圾及臨設施,保持工程現場清潔,不得影響甲方下一步施工。否則乙方要賠償由此給甲方造成的一切損失。

第八條 樁基中間驗收

1)工程覆蓋前,如樁焊接質量、樁入土前的實際位移、樁垂直度等,乙方自行檢驗後立即通知甲方和監理單位參加驗收,經甲方代表和監理在驗收記錄上簽字後方可繼續施工,甲方代表和監理實行旁站跟蹤施工監督管理。

2)乙方必須按設計圖紙施工,在施工壓樁過程中若出現樁身斷裂及補樁,乙方必須在樁基未離開樁位前通知甲方和監理單位,並保持現場狀態,因乙方機械設備原因或工人操作不當引起的斷樁偏樁及爆樁,乙方則承擔該爆樁的樁費(如樁偏位超出規範範圍需變更的一切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九條 違約責任

1)乙方未經甲方許可停工,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乙方並應當無條件七日內退場,雙方於乙方退場後按驗收合格工程造價的80%結算,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乙方自行承擔。

2)工期延誤或出現大質量事故,而乙方又無積極措施確保按合同工期完

成,或無力按質量標準返修者,甲方有權責成乙方停止施工並終止合同。由此產生的質量事故、工期延誤等一切費用及損失由乙方承擔,甲方直接從乙方工程款中扣除。

3)乙方逾期開工、逾期竣工或逾期履行其他義務的,每逾期一日,均應當向甲方承擔人民幣5000元的違約金,逾期達十日,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4)對乙方故意或疏忽導致的材料和施工工藝不符合技術規範引起的工程質量問題,無論工程是否已驗收合格、交付,均自甲方或使用人知道之日起兩年內享有對乙方的索賠追償權利。

第十條 其他條款

1)本工程發生的所有經濟簽證須在發生之日起3天內報送完畢,逾期報送的經濟簽證均視為無效簽證。

2)本合同的未盡事項,必要時由甲、乙雙方另訂補充合同,經簽字蓋章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糾紛解決方式:甲、乙雙方協商解決,雙方協商不能達成一致,提交工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解決。

4)本合同一式陸份,甲乙雙方各執三份,本合同自雙方法定代表或委託代理人簽字,加蓋雙方公章或合同專用章後生效。

甲方(簽章): 年 月 日

乙方(簽字): 年 月 日

樁基工程簡單版施工合同2

工程發包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承包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為保證工程順利施工,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經協商達成以下協議條款:

一、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_________

工程地點:_________

工程內容:_________

二、工程承包範圍

承包範圍:

三、合同工期

1、工程施工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機械進場。

2、打試樁結束時間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3、正式施工全部工期為_________天有效工作日,正式施工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正式施工日期有提前或退後業主提前_________天通知承包方。

4、因雨天、停水、停電、設備變更、羣眾阻礙、地下障礙物及不可抗拒的自然因素影響則工期順延。(發包簽證為準)。

5、試樁檢測時間不包括在有效工作日內。

四、質量標準

1、工程質量標準:

2、承包方施工的管樁必須達到一、二類標準。不得出現三、四類樁。

五、合同價款

合同總價:施工費用約_________元(_________元),管樁材料費用約_________元( _________元),結束後按實調整。

六、雙方權利和義務

(一)發包方的權利和義務

1、施工現場三通一平(路通、水通、電通電源至施工現場100米內、施工現場平整),由發包方在機械設備進場前3日內完成,並能滿足樁機運輸車輛正常通行,提供地下管網平面圖並負責清理現場障礙物(便道位置由乙方指定,甲方負責實施)。

2、負責在開工前3日提供施工圖,場地地質勘探報告各二份,並組織圖紙會審,形成書面紀要。

3、負責協調建築物主軸線的定位,確定現場水準點和座標控制點。

4、負責管樁的及時供應且運至樁機施工地點的30米範圍內。

5、有權監管承包方施工過程中的一切生產活動,但不得強行干涉或違背可觀規律去亂指揮,否則造成一切安全生產質量事故由發包方承擔。

6、有義務協調解決施工現場四鄰關係。

(二)承包方的權利和義務

1、按照國家驗收規範完成工程樁基設計圖紙及相關變更內部內容。

2、提交承包方有效的資質文件。

3、做好開工前的各項準備工作,包括場內定位放線,設備進場並調試完畢做好施工人員的組成工作。

4、編制施工組織設計,提交開工報告於開工前報業主或監理,經審批後方可正式開工。

5、現場施工必須按照設計圖紙、國家規範及安全操作規程,按章操作。

6、應對施工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後再上崗,做好文明施工,確保無安全質量事故。

七、工程量確認

1、工程量計算辦法:

(1)樁長度計算方法:按設計圖紙及相關設計變更有效樁長以延長米計算。

(2)施工綜合單價:PHC600(130)AB:_________元∕米

(3)材料單價:PHC600(130)AB:_________元∕米

2、工程樁檢測合格,甲方在接到決算報告30天內,按圖紙核定已完工程量。若發包人在收到承包人決算報告30天內未進行計量或以各種理由不計量,則從第31天起報告中開列的工程量即視為被確認,作為工程價款支付依據。

3、決算審核,承包人必須派專人配合,如無人配合審計,中途缺席超過2天,甲方直接審計或事務所審計,結果仍然有效。

八、工程款的支付

針對樁基工程的特殊性雙方約定:

1、施工至_________付至工程量的_________%。

2、施工結束後付總價款的_________%。

3、樁基檢測結束後質量齊全已完工程量的_________%。

4、樁基工程資料提交主體封頂付至合同額的_________%。

5、材料費用款到發貨,合同簽訂後付材料費用的20%。

九、竣工驗收

1、樁基竣工驗收由甲方組織。

2、乙方負責提交三套完整的樁基技術資料在驗收後15天內提交給發包方。

3、工程未經驗收若發包方自行上部施工,出現一切問題由發包方負責。

十、違約、索賠和爭議

(一)違約

1、發包人違約;

1)發包人不按時支付工程款,導致施工無法進行時;

2)發包人無正當理由不支付工程竣工結算價款;

3)發包人不履行合同義務或不按合同履行義務的其他情況,發包人承擔違約責任,賠償因其違約給承包人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順延的工期,並支付違約金。

4)因發包人原因造成承包人停工,由此造成承包方樁機台班停置費按1000元/天計算。

2、承包人違約

1)承包人不能按協議所約定的工期或監理工程師(業主)同意順延的工期內完成。

2)因承包人施工質量達不到協議書約定的質量標準。

3)承包人不履行合同內義務的其他情況等,則承包人賠償因其違約給發包人造成的一切損失。

4)開始正式打樁後,發包方發現承包方不能滿足經現場監理審批的工期要求(合同天數),發包方有權另加工程隊伍,承包方不得阻撓。

(二)索賠

1、當一方向另一方提出索賠時,要有正當的索賠理由,且有索賠事件發生的有效證件;

2、當一方向另一方提出索賠要在索賠事件發生後28天內送交報告,受理方要在28天內予以回覆,否則視為該索賠已認可。

(三)爭議

雙方約定,在履行合同過程中或未盡事宜發生爭議時,在協商未果的情況下,可直接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一、有關事項

1、為保證工程能順利實施,發包方委派同志為工地代表,承包方委派為工地代表,隨時協調處理工程施工中的一切事項。

2、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工程款結清後自行廢止。

3、本合同條款與國家、省、市有關法律相牴觸時,一律以國家、省、市法律法規為準。

十二、其它

1、合同價款中含第一次試樁檢測期間的機械停滯週期為15天,超過此期間停滯費用另計。

2、如因第一次試樁結果未能滿足設計要求,再次要求打試樁,機械停滯費台班按投標報價所報費再行結算。兩種規格一種試樁合格不計停滯費,兩種都不合格按2000元/天/台。

3、如需引孔或增加其它的技術施工措施所造成的費用另行協商結算。

4、按照合同工期,乙方每提前或延期一天,甲方予以獎勵或處罰2000元/天。因付款不及時造成工期延誤,按機械停滯台班補償。

5、合同簽訂後,若乙方無正當理由機械設備不進場或甲方無故拒絕乙方進場施工,則違約方賠償另一方10000元整。至合同簽訂後2天內。

6、甲方要滿足本合同簽訂幢樓樁基工程連續施工,如果中途停滯時間超過一週,甲方補償乙方一週以外每天停滯費2000元/天,需要臨時樁機退場,甲方補貼進退場費陸萬元/次。

7、合同中未盡之處,以現場實際進行簽證。

甲方(簽章): 年 月 日

乙方(簽字): 年 月 日

樁基工程簡單版施工合同3

發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中華人民拷和國建築法》及國家對基本建設管理的規定,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結合本工程具體情況,經雙方協商一致,現就明確相互權利、義務關係達成如下條款,以茲共同遵守。

第一條 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

2、工程地點:

第二條 承包方式:

第三條 承包範圍:

第四條 合面價款

1、本合同中,樁型為,砼強度等級為,樁基固定單價 元,米,該單價已綜合考慮商品砼充盈係數和税金、3米以內空樁費、機械設備一次進出場費、機械設備場區內移機費等。

2、工程量:本工程為 樁,共 根,樁總長 米;該工程量為圖紙設計工程量,在設計工程量不變更的情況下,該合同為固定總價合同,除合同中工程總施工費用:有效進尺費用: 元+空樁費用 元。

3、工程造價:本工程合同總造價: 元,大寫:人民幣 元整。

4、水電費用:本工程所需水電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第五條 合同工期

1、本工程總工期為年日起至月 日結束。

2、設備迸場後,由於甲原因(如地下障礙物、停電、夜間不讓施工)不能正常施工時,經甲方和監理簽證確認後,竣工日期可相應順延(僅順延工期,無其他任何經濟索賠)。

第六條 工程款支付方式

1、樁基工程完成總工程量的50%,支付至該部分工程量對應合同價款的70%;

2、樁基工程全部完工並提交完整工程資料後付至合同總價款的80%;

3、經檢測合格並出具報告後一個月內付至結算總價款的95%;

4、質保金為結算總價款的 5 %,質保期一年,自工程檢測合格之日起計算,質保期內無質量問題,期滿後一個月內無息退還a

5、每次支付工程款時,乙方需提供全額正規工程發票,否則甲方有權拒絕付款直至乙方提供合格發票時止。

第七條 工程結算

1、如果施工過程中未發生甲方設汁變更,則合同工程量按照圖紙設計工程量計算。

2、因甲方設計變更造成的工程量增減,增減部分的工程款按照甲方實際核實的工程量和合同單價據實調整。

3、結算價格調整方法:

(1)合同固定單價已綜合考慮3米以內的空樁贊用,實際施工空樁長度超過3米的,超過部分的空樁按 進行結算。

(2)如因甲方變更,導致乙方機械設備二次進場移機的,每台次增加10000元。

4、工程結算時,乙方必須如實提供經監理、甲方現場負責人籤認的打樁記錄、實際施工時間和打樁前的場地標高以及工程驗收單,否則,甲方有權不予結算直至其提供完整結算資料時止。

第八條 雙方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權利和義務

1.甲方向乙方提供下列圖紙、資料:施工現場工程地質勘察資料、設計技術資料、總平面圖各一份,工程樁位施工圖兩份,並保證資料準確。

2、按照合同要求支付工程款。

3、組織設計單位和乙方進行圖紙會審。向乙方進行設計交底,及時簽發交底會議紀要。

4、提供施工放線用座標控制點和標高水準點,並以書面形式交給乙方,並進行現場校驗,待複核無誤後,簽證存檔。

5 負責施工現場與外界連接道路的暢通,滿足施工運輸的需要。

6、負責施工現場的三通一平工作,負責地下障礙物的處理及周邊其他關係的協調處理,為乙方的正常施工創造條件。

7、甲方負責乙方施工期間的一切影響正常工作的各種阻工因素,創造良好施工環境,確保乙方正常施工。

8、甲方應遵守雙方達成共識的工程款撥付方式。保障到位,確保工作又快又好開展。

9、甲方應負責補償因甲方原因造成的誤工,而影響乙方的利益。損失雙方協商而定。(因天氣、地震等不可預料以及正常監理規範引起的誤工不計)

10、如遇特殊情況需變更的,甲方有提前告知的義務,以便乙方作好配合現場工作的準備。

11、甲方委派 (聯繫電話: )為甲方駐工地代表,負責合同履行,對工程質量、進度進行監督檢查,辦理驗收、變更、登記手續和其他事宜。但涉及工程變更、工期順延、進度款的支付、工程結算等需要經甲方另行審核確認後方為有效。

(二)乙方權利和義務

1、乙方項目經理 ,身份證號 ,聯繫電話 。乙方項目經理代表乙方履行合同,按照甲方要求參加相關施工協調會、例會,全權負責工程項目的管理以及與甲方、政府、周邊其他關係的協調處理。工程款的支付、甲方對違約金的`扣除等與合同履行有關的文件、紀要須乙方項目經理簽字有效。

2、按甲方要求配備樁基施工機械設備,確保按期完成合同範圍內工作量。

3、負責施工現場軸線及樁位的測量放線.工作。

4、按規範和設計要求完成本工程的施工任務。

5、嚴格按照施工圖紙施工:確保施工的工程滿足質量要求,並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如期完工和交付。

6、各種相關資料於完工後 日曆天內整理完畢,提交甲方 份。

7、制訂安全施工保證措施,保證施工期間安全、文明施工,負責組織施工機械、人員安全進退場,施工過程中出現的一切安全事故均由乙方承擔經濟責任及法律責任。

8、服從甲方管理,如發生不服從甲方正常管理而造成的糾紛或經濟損失,乙方負全部責任。

9、開工前 日向甲方提交施工組織設計。

10、機械進出場費及工地臨時設施費、材料保管費及施工中產生的其他費用已綜合計入合同單價內。施工材料丟失所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自行承擔。

11、乙方應認真做好工作期間的機械、用電、消防等一切安全生產工作, 因設備運轉工作期問以及其他乙方原因造成的安全方面損失,由乙方自行 承擔。甲方概不負責。

12、乙方應積極配合監理、現場技術人員,有做好現場試塊送檢、資料 記錄、日誌等資料填報工作。

13、乙方應樹立高度負責的質量意識,認真按相關規範工作,確保滿足 相關質量要求,質量達標以最終檢測方的評訂結果為準。對予未達標的工 作面,z.方除重新補正外,還應賠償甲方進度、材料不良影響造成的損失。

14、工程全部完工後,乙方應及時退場,從施工現場清除並運出設備、材料、生活、施工垃圾和各種臨建設施(不包括打樁所出土的清理),保持工程現場的清潔,不得影響甲方進行下一步施工,否則,甲方有權委託第三方清理,發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15、配合甲方的樁基檢測工作。

16、施工過程中因噪音擾民等產生的一切費用(含相關部門的手續辦理及費用)由乙方承擔。

17、積極配合甲方協調周邊關係。

第九條 關於工期的約定

乙方必須嚴格按照合同第五條相關約定按期開工和完工,因乙方自身原因造成工期延誤的,工期每延期一天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元,並承擔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第十條 關於工程質量及驗收的約定

1、乙方應認真按照國家、地方頒發的施工驗收規範、本工程設計圖紙要求進行施工,並接受甲方代表或委派人員的檢查、檢驗,承擔自身原因導致的返工修改費用。

2、如對工程質量有爭議時,由專業部門認定,認定費用及因此造成的損失由責任方承擔。

3、隱蔽工程要經監理單位驗收合格並簽章,辦理工序驗收手續。

第十一條 關於安全文明施工的約定

1、乙方必須按照國家現行安全文明施工規範規定及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組織施工,並承擔由此引起的各類安全事_故責任及其費用,如因此造成工期延誤,則工期延誤的責任由乙方承擔。

2、乙方施工前必須進行安全技術交底,保證安全用電,安全防護,負責對進場施工機械及工器具進行檢測,確保機械、工器具及其他設備的安全,否則乙方賠償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3、乙方必須對工人進行三級安全教育且每週不少於兩次安全知識培訓。

4、乙方必須安排持有執業或從業資格證書的專職安全管理人員進行施工安全管理工作。

5、乙方在動力設備、輸電線路、地下管道、易燃易爆地段以及臨街交通要道附近施工時,應在開工前向甲方及監理單位提交安全防護措施方案,經甲方及監理單位書面認可後方可實施;防護措施費由乙方承擔。

6、因乙方違反安全操作規程導致工程損害或給甲方、第三方造成的損失,均由乙方承擔責任及費用,且工期不予順延。

7、乙方施工過程中所發生的安全傷亡事故,由乙方負全部責任並承擔由此產生的費用,且工期不予順延。

8、乙方應隨時接受甲方對工程質量、安全文明施工進行的監督檢查,因乙方施工質量問題、安全文明不達標造成工期延誤及損失的,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及其費用。

第十二條 關於材料供應的約定

1、乙方根據合同條款約定,按照設計和規範的要求採購工程需要的材料,並提供產品合格證明。在材料到貨後2小時內通知甲方驗收。對不合格或與合同規定不符的產品或材料,甲方有權拒絕驗收,乙方應按甲方要求的時間運出施工現場,重新採購符合要求的產品或材料,承擔由此產生的費用,工期不予延期。

2、乙方用於工程中的原材料必須滿足工程質量要求,對於要求複檢的材料,應現場按規定批次取樣,並送入方指定實驗室進行實驗。

第十三條 違約責任

1、乙方必須嚴格按照國家頒發的現行的設計、施工驗收規範及工程設計圖紙的要求進行施工,工程質量必須達到國家和地方的質量檢驗評定標準,並按照規定進行質量驗收和評定。否則,乙方應自費修理、重做直至合格為止。造成工程延期的,按本合同條款承擔工程延期違約責任,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予以賠償。

2、乙方施工的樁長誤差應在規範規定之內,如經過檢測後,發現樁基施工質量不合格、實際樁長與設計樁長偏差超出規範要求時,乙方負全部責任,並承擔由此產生的所有費用以及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3、乙方對因訂立和履行本合同獲得的甲方的圖紙。資料等具有保密義務,未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不得以任何方式和理由向第三方披露或以其他方式予以公開。該保密義務不因本合同的無效、終止或解除而終止。

4、甲方應在開工前 3 天將施工所需圖紙、資料提供給乙方,若甲方不能按時提供而造成工程延誤時,工期相應順延,無其他任何經濟索賠。

5、合同履約期間,乙方施工人員發生偷盜等違法事件時,每發生一次,乙方向甲方交納違約金 元,且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和所有法律責任由乙方承擔。

6、如乙方不能按期完成合同約定的承包內容,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並將乙方承包範圍內的工程另行分包,所產生的後果及一切費用均由乙方負責。

第十四條 履約保證金

1、乙方自願交納本工程履約保證金:¥ 元,大寫:人民幣 圓整。

2、乙方須在合同生效後7個工作日內足額繳納履約保證金,否則甲方有權拒絕支付工程款。

3、工程全部完工,經樁基檢測合格並出具報告後,乙方且無其他違約責任,甲方無息退還乙方履約保證金。

4、合同履約期間,甲方有權根據乙方違約輕重,除按相關違約條款執行外,扣除部分或沒收乙方交納的履約保證金。

第十五條 爭議或糾紛處理

本合同在履行期間,雙方發生爭議時,在不影響工程進度的前提下,雙方可採取協商解決或請有關部門進行調解,協商調解不成時,應向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六 條其他

1、本合同項下一方致另一方的通知均應以書面形式發出,如以面呈方式遞交,則送交當時視為送達;如以傳真方式送交,則以發出方傳真機顯示通知業已發送後24小時後視為送達;如以掛與郵寄方式送交,則以郵寄方按照本合同簽字頁載明的聯繫地址寄出後視為送達。如一方變更聯繫地址,應當在變更前七日內通知對方,否則視為投有變更。如收到變更通知前發出通知,則該通知仍有效。

2、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執 份,乙方執 汾,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簽字並蓋公章(或合同專用章)後生效。

3、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簽訂補充|辦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章): 年 月 日

乙方(簽字): 年 月 日

樁基工程簡單版施工合同4

發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結合本工程具體情況,經雙方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平陸縣西街初中遷建項目一標段

2、工程地點:平陸縣西韓窯村,砥柱廣場北側。

3、工程內容:載體樁施工

4、工程範圍:圖紙範圍內樁基工程

第二條承包方、合同價款及支付方法

1、承包方式:機械成孔,甲方提供水、電、扎絲、焊條、鋼筋、混凝土,其餘機械設備、材料、人工由乙方負責。

2、合同價款:按實際施工樁數,以65元/米按有效樁長進行結算。

3、合同價款支付方式

(1)工程進度款:1#、2#、3#樓按每棟樓載體樁完成後,付每一棟樓載體樁合同價的50%,1#、2#、3#樓載體樁全部完工後付至合同總價的70%,載荷試驗完成合格後付至合同總價的90%,剩餘10%竣工驗收後一個月內付清。

(2)合同價款的調整:合同價款簽訂後,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變,但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時,合同價款按實際情況進行增

1)甲、乙雙方代表確認的工程量增減;

2)甲方代表確認的設計變更或工程洽商;

第三條工期

施工現場達到“三通一平”,基坑開挖至標高,具備開工條件後,以監理書面簽署的開工令日期為開工日期。有效工期為日曆天,雨天除外。

第四條工程質量

乙方嚴格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樁基施工驗收規範及工程設計圖紙要求進行施工,質量達到合格。

第五條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應向乙方提供樁基施工所需的圖紙、勘察報告、測量成果等有關資料負責放線、乙方人員配合。

2、甲方負責在開工前施工現場達到“三通一平”,水、電接入施工現場相應位置,保證滿足施工期間的需要。

3、甲方委託樁基檢測試驗、材料試驗、水電費、税收並承擔相關費用,協調處理好周邊關係,保證施工正常進行。

4、對乙方施工過程進行質量安全的監督和檢查。

5、甲方負責放主軸線,乙方負責放線施工。

6、嚴格按合同約定及時支付工程款項。

甲方(簽章): 年 月 日

乙方(簽字): 年 月 日

樁基工程簡單版施工合同5

甲方:

乙方:

根據《合同法》及其他相關法律的規定,甲乙雙方本着友好協商和自願的原則,就乙方承包樁基施工工程一事達成如下協議,甲乙雙方均應按照本協議項下的規定嚴格執行,確保工程的順利完工。

一、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廣東省汕頭市馬浦鎮1#高架橋樁基工程

2、工程基本情況:樁基總量1500根,孔深35m至60m,工程單價280元/m。

二、雙方權利義務

1、甲方提供本施工工程所需的吊車、下籠、三通一平,並應當提供施工工人住房,本施工工程水、電費由甲方負責。

2、合同簽訂後,乙方應該儘快組織機械設備進場施工,如因乙方的原因而遲遲不能進場施工,甲方有權追究乙方的違約責任。

3、甲方應該在乙方機械設備進場後5日內提供好本合同第二條第1款所規定的內容,超過5日的,甲方應向乙方承擔違約責任。

4、甲方應該為乙方的施工提供良好條件,包括工作面、徵地等,保證乙方按照正常的工期進行施工,如因甲方原因導致乙方暫停或者不能施工等影響工程施工進度的情形,甲方應向乙方承擔違約責任,造成損失的,還應該承擔賠償責任。

5、乙方保證按照相關的質量標準進行施工,保證工程的施工質量,如甲方認為乙方的工程施工質量不合格,其應該向乙方提供標準的工程質量報告,否則即視為工程施工質量合格。

6、如工程出現施工質量問題,乙方有義務組織修復,修復費用由甲方承擔。

7、合同簽訂後,如因工程施工難度增加、質量標準提高等原因造成乙方施工成本增加的,增加部分的費用由甲方承擔。

三、工程結算及付款方式

1、甲方每月的1日至3日向乙方支付上月工程總量80%的工程款,結算依據為上月工程總量和本合同第一條第2款規定的工程單價,否則甲方應該向乙方承擔違約責任。

2、本工程全部竣工完成後3個月內,甲方應向乙方支付餘下的工程款,否則甲方應向乙方承擔違約責任。

四、違約責任

1、甲方違反本合同第二條第1款、第3款、第4款的規定,應該向乙方承擔本合同項下工程款%的違約金,如甲方繼續違約,致使乙方無法施工的,甲方在向乙方承擔違約責任後,乙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2、甲方違反本合同第三條第1款的,應向乙方承擔該月施工工程款%的違約金,累計數月未結算的,總違約金由各月違約金相加計算,超過3個月未按照要求結算工程款的,乙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並追究甲方的法律責任。

3、甲方違反本合同第三條第2款的規定,應向乙方承擔未結算工程款%的違約金,並同時向乙方承擔同期銀行貸款利率4倍的利息。

4、乙方違反本合同第二條第2款規定的,應向甲方承擔合同總額%的違約金。

五、爭議解決

甲乙雙方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的,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六、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可以簽訂補充協議。

七、本協議一式2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八、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發生法律效力。

甲方(簽章): 年 月 日

乙方(簽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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