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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業合同範文合集五篇

就業合同範文合集五篇

隨着人們法律意識的加強,合同對我們的約束力越來越不可忽視,簽訂合同能促使雙方規範地承諾和履行合作。知道嗎,寫合同可是有方法的哦,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就業合同5篇,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就業合同範文合集五篇

就業合同 篇1

甲方 (單位)______ 乙方 (個人)______

簽訂日期_____ 年______ 月___ 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經甲乙雙方平等協商同意,自願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 本合同期限類型為_____期限合同。

本合同生效日期___年_月_日,終止日期___年_月_日,其中試用期____。

二、工作內容和義務

第二條 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__________崗位工作。甲方可依照有關規定,經與乙方協商,對乙方的工作職務和崗位進行調整。

第三條 乙方應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並履行下列義務:

1、遵守國家憲法、法律、法規;

2、遵守甲方的規章制度

3、維護甲方的榮譽和利益;

4、忠於職守,勤奮工作;

5、履行保守甲方商業祕密,不得利用甲方的商業祕密為本人或其他經濟組織和個人謀取不正當的經濟利益。

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第四條 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平均每週不超過四十小時。甲方由於工作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的,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乙方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個小時,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制度的,平均日和周工作時間不超過標準工作時間。

執行不定時工時制度的,工作和休息休假乙方自行安排。

甲方安排乙方執行____工時制度。

第五條 甲方延長乙方工作時間,應安排乙方同等時間倒休或依法支付加班加點工資。

第六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和勞動工具,制定工作規範和勞動安全衞生制度及其標準。甲方應按照國家或當地政府有關部門的規定組織安排乙方進行健康檢查。

第七條 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政治思想、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衞生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

四、勞動報酬

第八條 甲方的工資分配應遵循按勞分配原則,實行同工同酬 。

第九條 在法定工作時間內,乙方完成規定的工作任務,甲方每月____日以貨幣形式足額支付乙方工資,工資不低於____元,其中試用期間工資為__元。

第十條 甲方安排乙方加班或延長工作時間的,按《勞動法》第四十四條和國家有關規定支付工資報酬。

第十一條 由於甲方的原因,使乙方不能在法定工作時間內提供勞動的,甲方保證支付乙方的生活費不低於_____元。

五、保險福利待遇

第十二條 甲乙雙方應按國家和當地人民政府關於社會保障的有關規定交納職工養老、失業和大病統籌及其他社會保險費用。甲方應為乙方填寫《職工養老保險手冊》。雙方解除、終止勞動合同後,《職工養老保險手冊》按有關規定轉移 。

第十三條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其醫療期和醫療期滿後關於本合同的辦理,按照勞動部頒發的《企業職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規定》執行。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其醫療和生活費用按照_______執行。

第十四條 乙方因工負傷的工資和醫療保險等待遇按國家和當地人民政府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五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

__________

六、勞動紀律

第十六條 乙方應遵守甲方依法規定的規章制度;嚴格遵守勞動安全衞生、工作制度和工作規範;愛護甲方的財產,遵守職業道德;積極參加甲方組織的培訓,提高思想和職業技能。

第十七條 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甲方可依據本單位規章制度,給予必要的紀律處分,直至解除本合同。

七、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

第十八條 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法律、行政法規、規章發生變化,本合同應變更相關內容。

第十九條 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相關的內容。

第二十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一條 合同期內,甲方委派乙方到境內外甲方所屬機構工作的,原有勞動合同仍然有效,但應和企業簽訂有關境內外工作的協議;經甲方批准,乙方到境內外非甲方所屬機構擔任一定階段工作的,可由乙方與該機構簽訂有關協議。

第二十二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以欺詐手段訂立本合同的;

3、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損失的;

5、泄露甲方商業祕密,給甲方造成嚴重損失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7、不能勝任勞動合同約定的工作,經過培訓或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8、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9、勞動合同訂立時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

第二十三條 甲方按照第二十二條第7、8、9款的規定解除本合同時,應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第二十四條 甲方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應提前三十日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説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並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後,可以解除合同。

第二十五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能依據本合同第二十二條第7、8、9款和第二十四條終止、解除本合同:

1、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醫療終結,經市、區、縣勞動鑑定委員會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2、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的;

3、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

4、距法定退休年齡十年以內的職工;

5、復員退伍義務和建設徵地農轉工人中初次參加工作未滿三年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六條 乙方欲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甲方在乙方完成業務以及清理完所辦理的債權債務的情況下,可解除勞動合同。

第二十七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以侵害乙方合法人身權利手段強迫勞動的;

3、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4、甲方違反國家有關規定,勞動安全衞生條件惡劣,嚴重危害乙方身體健康的;

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八條 本合同期限屆滿,勞動關係即終止。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勞動合同。雙方當事人應當在本合同期滿前 天向對方表示續訂意向。

第二十九條 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乙方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或甲乙雙方約定的其他終止條件出現,本合同終止。

八、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

第三十條 甲方根據本合同第二十條、二十二條第7、8、9款、第二十四條解除勞動合同,應按原勞動部制發的《違反和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辦法》給乙方經濟補償。

第三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並對乙方造成損害的,甲方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並按原勞動部《違反<勞動法>有關勞動合同規定的賠償辦法》執行:

1、由於甲方原因訂立無效勞動合同,包括勞動合同部分無效的;

2、甲方故意拖延不訂立勞動合同,即招用不按規定訂立勞動合同以及勞動合同到期後十日內未辦理續訂勞動合同手續的;

3、甲方違反《勞動法》的規定侵害女職工和未成年工合法權益的;

4、違反《勞動法》的規定或本合同規定的條件解除勞動合同的。

第三十二條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除要求甲方補足工資報酬、經濟補償外,還可以按國家和當地政府有關規定,要求甲方支付賠償金:

1、剋扣或者故意拖欠支付乙方工資的;

2、拒不支付乙方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報酬的;

3、支付乙方報酬低於本地最低工資標準的;

4、解除勞動合同後,未按本合同第三十條支付經濟補償的。

第三十三條 甲方依據本合同第二十二條第8款解除勞動合同,除給乙方經濟補償外,甲方應根據原勞動部制發的《違反和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辦法》發給乙方醫療補助費。

第三十四條 乙方有第二十二條第3、4、5款情形的,甲方除解除本合同外,可保留依法索賠的權利。

第三十五條 乙方不得在掌握甲方商業祕密的保密期限內提出解除勞動合同或自動離職,經協商解除合同後,亦不得在 期限內自行或在與甲方有競爭關係的單位從事和原在職時相同或有關的經營活動。

第三十六條 乙方違反本合同規定條件解除勞動合同或者違反本合同約定的'保密事項,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按本合同約定或損失數額承擔賠償責任。

第三十七條 乙方違反本合同規定條件解除勞動合同的,應承但相應的經濟賠償。如果在公派境內外培訓或出境實習後為甲方工作期限在 年以內發生的,應賠償甲方有關的費用。

九、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內容

__________

十、勞動爭議處理

第三十八條 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勞動爭議,當事人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當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_______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一、其他

第三十九條 甲方以下規章制度_____對合同當事人雙方具有約束力。

第四十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當地人民政府有關規定執行。

第四十一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章) 法定代表人(簽章)

或委託代理人 或委託代理人

簽訂日期:年 月 日

鑑證機關(蓋章) 鑑證員(蓋章)

鑑證時間:年 月 日

就業合同 篇2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性質: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委託代理人):_________

乙方(勞動者)姓名: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

年齡:_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

根據_________省勞動廳、人事廳、 財政廳《企業試行全員勞動合同制暫行辦法》(以上簡稱《辦法》)和其他有關文件規定,甲、乙雙方經過平等協商, 自願簽訂本勞動合同。

第一條 合同期限:

第二條 甲方的工作環境和生產條件基本符合《_________省廠礦企業勞動安全衞生條例(試行)》

第三條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間,甲方有制定規章制度和管理辦法、分配工作和下達生產、工作任務並按有關規定進行獎懲和辭退,檢查乙方的生產、工作、學習和技術狀況等權利;有為乙方支付勞動報酬、各項福利待遇,繳納待業保險和養老保險金,改善勞動、工作、學習條件,參加民主管理和關心職工生活的義務。甲方必須正確行使權利,履行義務。

第四條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乙方作為企業的主人,享有勞動、工作、學習、參加民主管理、獲得勞動報酬和保險福利待遇,獲得政治榮譽和物質獎勵等權利。有接受甲方管理,遵守甲方紀律和規章制度完成甲方規定的生產和工作任務的義務。乙方必須正確行使權利,履行義務。

第五條 乙方經甲方批准,脱產學習、長期病休、請長假或停薪留職等,需要簽訂專項合同,明確甲、乙雙方在此期間的權利、責任、義務和其他有關事項。

第六條 勞動合同期限屆滿,即終止執行。由於甲方生產、工作需要,乙方又要求繼續工作的,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勞動合同。勞動合同期限屆滿,甲方應在三十日內辦完續訂或終止勞動合同手續。逾期未辦理有關手續,乙方要求續訂的,應補辦續訂勞動合同手續,合同內容及期限按原合同不變。

第七條 甲、乙雙方在合同期內,一般不予變更勞動合同。甲主經上級主管部門批准轉產、調整生產任務;或者由於情況變化,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勞動合同的相關內容,並辦理變更合同手續。

第八條 甲、乙雙方按照《辦法》解除對方勞動合同的,必須提前一個月書面通知對方,方可辦理解除合同手續。乙方被辭退、除名、開除、勞動教養以及判刑,其勞動合同自行解除,不用提前通知對方。一方違反勞動合同,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當根據後果和責任大小,予以賠償。賠償標準和辦法,由甲、乙雙方協商確定,並遵照執行。

第九條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從領取病假工資的次月起,按其工齡長短,給予3-18個月的醫療期。醫療期滿,因病治療需要延長醫療期的,由乙方提出申請,甲方審核批准,可適當延長。乙方醫療期滿後,因不能堅持正常工作而被解除勞動合同的,發給乙方標準工資3-6個月的醫療補助費。

第十條 按照《辦法》正常解除勞動合同時,甲方須按乙方工作年限,每滿一年發給本人一個月標準工資的生活補助費,最多不超過十二個月。其他情況不予發放。

第十一條 乙方在合同期內一般不得調動(轉移)工作單位。由於工作需要和其他特殊情況需要調動(轉移)工作單位的,甲方負責按原身份介紹,並解除勞動合同,不發放生活補助費。

第十二條 甲方按照國家規定為乙方向有關部門待業保險基金、養老保險基金,提供勞動報酬、工資性補貼和口糧補助等;乙方在甲方期間享受國家規定的勞動保險福利待遇;退休或待業後,也要享受相應的待遇。

第十三條 乙方也要向有關部門繳納基本養老保險和國家規定的各種費用。

第十四條 甲方制定的廠規廠紀、店規店紀為本合同附加條款。

第十五條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甲方、乙方和勞動部門各存_________份。

第十六條 本合同一經簽訂,即具有法律效力,雙方必須嚴格遵守執行。如在履行勞動合同過程中,發生勞動爭議,任何一方均有權向勞動爭議仲裁機構提請仲裁;仲裁不服時,可依照法律程序,向當地人法院起訴。

第十七條 其他

_________。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就業合同 篇3

甲方:乙方:學生家長

 一、甲方權利和義務:

1、負責對學生進行管理和教育,並提供相應的學習、生活條件;

2、負責教授教學計劃規定的課程,為考試成績、操行鑑定全部合格的學生頒發相應國家承認的中專、專科或本科畢業證書,為職業資格證書培訓班學生頒發結業證書;

3、負責組織符合報考條件的相關專業學生參加相關的職業資格證書考試;

4、負責為畢業時同時獲得畢業證書及職業資格證書的學生推薦就業;

5、負責組織相關專業學生參加全國英語、日語、韓語等級考試;

6、負責組織符合報考條件的學生參加全國計算機等級考試;

7、負責為在參加工作一年內,因工作單位解體而下崗的學生再次推薦就業;

8、按照XX市教育局及物價局規定收取乙方在青島學習期間的費用;

9、負責對參加報關員、報檢員職業資格考試成績不及格但分數不低於總成績50%,且獲得畢業證書的未受過法律紀律處分(曾受處分但已經解除者視同未受處分)的學生實施“畢業生招回制”,免學費繼續培訓一年,其它有關食宿等費用須由乙方自理。

 二、乙方權利和義務:

1、學生在校期間要努力學習,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學院的規章制度;

2、按時交納學雜費、住宿費;

3、學生應當參加人身意外傷害保險,保險費由學生自理,受益人為學生;、

4、學生應當參加入學體檢,體檢費由學生自理。

 三、乙方有下列情節之一,甲方不予推薦就業:

1、未取得相應中專、專科或本科畢業證書或結業證書者;

2、不參加本專業相關職業資格證書考試或考試成績不合格者;

3、報關英語、報關日語、報關韓語專業學生不參加全國英語、日語、韓語等級考試或考試成績不合格者;

4、不參加全國計算機等級考試或考試成績不合格者;

5、違紀受處分,畢業時未解除者;

6、推薦工作後,無正當理由不就業者;

7、由於學生健康原因,無法就業者;

8、在待推薦期間婚、育或因個人原因而無法正常從業者;

9、畢業時,男生身高達不到170cm,女生身高達不到160cm或體重達不到入學面試標準者。

 四、自行就業的學生,視同已經推薦。

 五、若乙方患有不適合在校學習的傳染博先天性心臟博夜遊症、遺傳性疾病(如癲癇、神經病等),面試時應如實向甲方告知,學院不予錄醛否則,甲方有權做出相應處理,並有權不退回已經收取的費用。

六、若乙方在校學習期間退學:甲方按XX市教育局及物價局規定執行,本協議同時作廢。

 七、協議有效期:本協議自簽訂之日起至乙方畢業後一年內有效。

 八、本協議甲乙雙方應共同遵守,出現爭議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由青島仲裁委員會仲裁。

甲方:(蓋章)乙方:學生(簽字):

家長

就業合同 篇4

甲方 單位性質

地址

乙方 性別 出生 年 月 住址

身份證號碼 《再就業優惠證》省號

甲方 乙方 根據《勞動法》、《勞動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訂立本協議。

一、協議期限

本協議期限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期中試用期為 個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

二、工作內容

1、甲方根據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在 崗位工作,併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

2、乙方應服從甲方的工作安排,在本職崗位按規定的數量、質量完成任務。

3、甲方根據工作需要,經乙方同意,可適當調整乙方生產(工作)任務。

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1、甲方必須建立健全勞動安全衞生制度和操作規程。對乙方進行安全教育。

2、甲方適當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衞生條件和勞動防護用品。

3、甲方應當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對女職工實行特殊保護。

4、乙方在工作中應當遵守勞動安全制度,可拒絕甲方管理人員違章操作的指揮。

5、從事特種行業的,應當按國家規定執行。

四、工作時間和休息

1、甲方安排乙方執行 工作制。

2、執行標準工時制的、乙方每日工作時間8小時,每週40小時,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制的,乙方平均每天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平均每週工作不超過40小時,執行不定時工作制度,在保證完成甲方工作任務情況下,乙方自行安排工作和休息時間。

3、甲方安排乙方加班,應符合法律法規的規定。

4、甲方應按國家規定,保證乙方的休息權利。

五、勞動報酬

1、甲方每月 日以前,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月工資為 元(其中財政補貼350元,用人單位支付 元),乙方在試用期內工資不低於當地最低工資。

2、甲方支付給乙方的工作報酬,不得低於當地政府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

六、保險福利

1、甲、乙雙方應共同繳納社會保險,甲方應為乙方繳納的社會保險由縣財政按規定進行補貼,乙方應按規定繳納社會保險,乙方應繳納部分可由甲方代扣代繳。

2、乙方患病或非因公負傷醫療待遇按國家的有關規定執行。

3、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間發生的工傷,由甲方按照有關規定承擔工傷責任。

七、勞動紀律

1、根據生產需要,甲方可依法制定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

2、乙方應遵守甲方制定的規章制度,遵守國家法律法規。

3、乙方違反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甲方視情節輕重有權根據規章制度進行處理,直至解除本協議。

八、協議的終止、解除、變更的條件

甲方、乙方終止、解除或變更本協議,以及甲乙雙方發生勞動爭議的處理,按照河南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仲裁處監製的勞動合同書規定的內容執行。

九、雙方其他約定(不得違反國家法律法規)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

甲方法人代表人:

或委託託理人(簽章)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鑑證機關(蓋章) 鑑證人(蓋章)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就業合同 篇5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學生)

法定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家長)

為了適應目前經濟發展對各類人才的需求,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在加強教學管理的同時,着力於建立通暢的就業渠道,在學生與企業之間建立起一座溝通的橋樑,解除學生及家長(以下簡稱乙方)對就業的後顧之憂,使我校畢業生能夠順利就業,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簽訂如下協議:

一、具備以下條件的學生,學校保證其就業

1.身體健康,肝功能正常,無高度近視,身高不低於_________cm(女)和_________cm(男),身體無殘疾;

2.年齡滿_________週歲以上,有户口本,身份證(或臨時身份證),審檢證等《勞動法》要求之證明或證件;

3.全部學習科目經考試合格;

4.在校未受到嚴重處分(記過及記過以上),無違法行為;

5.自費參加甲方統一組織的“職業技能鑑定”,獲得資格證書;

6.交清各項費用(含就業費)。

二、具備以下條件的學校優先安排就業

1.學生會、團委會、班幹部;

2.三好學生、優秀學生及各類活動獲獎學生。

三、甲方必須在_________個月內完成就業安排,並提供_________個月的跟蹤服務,乙方如因不正當理由而被廠方辭退的(乙方自身原因或有違廠規的除外),甲方再提供_________次就業機會。

四、乙方在跟蹤服務期間,當合法權益受到侵害時,甲方應儘快協同當地勞動部門解決。

五、對具備以上條件的畢業生,學校如在其畢業後_________個月內沒有進行安排,則從第_________個月起在_________年內付給乙方每月_________元作為生活補貼。如乙方不服從推薦_________次或自行擇業的,則視為乙方自動放棄。

六、如乙方未具備第一條的六個條款中的任一要素或對甲方有所隱瞞的,本協議自動失效,甲方不必履行本協議規定的條款,不付退款責任並不承擔任何賠償責任。

七、本協議一式兩份,自簽訂之日起到乙方畢業後_________年內有效。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法定代理人(簽字):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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