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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品】工程合同模板10篇

【精品】工程合同模板10篇

隨着時間的推移,合同的使用頻率呈上升趨勢,正常情況下,簽訂合同必須經過規定的方式。合同有不同的類型,當然也有不同的目的,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工程合同10篇,供大家參考借鑑,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精品】工程合同模板10篇

工程合同 篇1

1.某施工合同在履行過程中,承包人提出使用專利技術,工程師同意,則下列各個申報手續和費用承擔的表述,正確的是( )。

A.發包人辦理申報手續並承擔費用

B.發包人辦理申報手續,承包人承擔費用

C.承包人辦理申報手續,發包人承擔費用

D.承包人辦理申報手續並承擔費用

2.當事人履行合同時發現部分貨物的價款沒有約定,而且雙方又未能達成補 充協議,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應按( )的市場價格履行。

A.訂立合同時訂立地

B.履行合同時訂立地

C.訂立合同時履行地

D.履行合同時履行地

3.在FIDIC《施工合同條件》中,承包商不可提出工期索賠的情況是( )。

A.公共行為引起的延誤

B.對竣工檢驗的干擾

C.業主提前佔用工程

D.施工中遇到古蹟

4.依據法律的直接規定而產生代理權的一種代理,稱為( )。

A.無權代理

B.委託代理

C.法定代理

D.指定代理

5.按照FIDIC《施工合同條件》規定,合同有效期的結束時間為( )。

A.頒發工程接收證書日

B.頒發履約證書日

C.結清單生效日

D.簽發最終支付證書日

6.審查設計投標人的人員技術力量主要是考察( )的資質能力。

A.設計單位負責人

B.設計負責人

C.專業設計人員

D.所有設計人員

7.在監理合同簽訂後,出現了不應由監理人負責的情況,不得不暫停執行某些監理任務,當恢復監理工作時。還應增加不超過( )天的合理時間,用於恢復執行監理業務,並 按雙方約定的數量支付監理酬金。

A.7

B.14

C.24

D.42

8.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定,當合同履行方式不明確的,按照( )的方式履行。

A.法律規定

B.有利於實現債權人的目的

C.有利於實現債務人的目的

D.有利於實現合同目的

9.在材料採購合同中,由供貨方運送的貨物。運輸過程中發生的問題由( )負責。

A.供貨方

B.運輸部門

C.採購方

D.供貨方和運輸部門共同

10.施工合同在履行過程中,因工程所在地發生洪災所造成的損失中,應由承包人承擔的是( )。

A.工程本身的損害

B.因工程損害導致的第三方財產損失

C.承包人的施工機械損壞

D.工程所需清理費用

答案:DCBCC BDDBC

工程合同 篇2

購貨單位(甲方):

供貨單位(乙方):

湖北楚廈建築工程有限公司承建的邵萬小區GF1#、GF2#樓所用給排水管道材料由 供應,為確保甲方工程給排水管道材料的質量,甲、乙雙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則,就甲方工程所用給排水管道材料的供應事宜,經友好協商一致達成以下協議:

一、甲方承建的邵萬小區GF1#、GF2#樓所用給排水管道材料由乙方供應,全部採用漢塑公司的PVC、PP-R管材及相應的配套管件。

二、產品價格按照甲、乙雙方協定的價格執行(見附件:合同價格表)

三、交(提)貨時間及數量:按甲方提出的需求計劃供貨,甲方以《產品訂貨清單》形式提前2天通知乙方備貨。甲方《產品訂貨清單》應列明產品的品種、規格、數量、交貨期、交付方式、交貨地點、接收單位及接收人等。

四、產品的交付方式和費用負擔:乙方負責將甲方所需材料運到甲方工地倉庫,並承擔其費用,甲方負責驗收。

五、甲方接貨人:甲方指定收貨人為厲康康,其他人簽字收貨無效。

六、結算方式:主體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後付應付貨款的50%,以後每月按所送材料的50%支付貨款,全部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後付至總貨款80%,除留總貨款5%作質量保證金外(期限一年),餘款2個月內付清。

七、標有物所有權的轉移時間;產品的所有權自甲方結算價款時轉移至乙方、甲方未給清價款前該產品屬於乙方所有。

八、甲、乙雙方由於履行此協議而獲得對方的各種信息資料及技術資料,雙方都應為其保守祕密。

九、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所需的給排水管材必須與漢塑管件配套使用,否則出現質量問題,乙方將不承擔責任;

2、甲方保證所需管材及管件全部用於該工程,不得流入其他銷售渠道,否則,乙方有權沒收此批貨物,一切後果由甲方承擔;

3、甲方為事先未書面對非應用環境或特殊使用要求作出説明,並由乙方書面認可,所造成的任何損失;非正常工作環境和非正規操作及人為破壞所造成的損失,乙方將不承擔責任。

4、甲方收到乙方產品後,應當立即驗收,如對貨物驗收有異議,立即向乙方提出,否則視作貨物無誤。

十、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如需要乙方派現場指導技術人員,必須提前7天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注:若需要乙方提供設計方案的,甲方需提供有關的工程圖紙,乙方收取相應費用)

2、乙方所送產品質量必須符合國家相關質量檢驗標準,因乙方產品質量不合格給甲方造成的一切損失由乙方承擔。

3、按甲方《產品訂貨清單》及時交貨,每拖延一天支付甲方違約金500元,超過一週,甲方有權解除合同,所送貨款按50%結算。

十一、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需經雙方共同協商,做出補充協議並按本合同雙方簽訂手續確定,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解決合同糾紛,應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未果,在合同簽訂地法院訴訟,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執兩份,乙方執一份,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1、 合同價格表一式三份(雙方蓋章);

2、 甲方的《產品訂貨清單》一式三份(雙方簽字)。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合同 篇3

發包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結合工程實際情況,就工程施工承包給乙方的有關事宜,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 工程概況

1. 工程名稱:

2. 工程地點:

3. 工程承包方式:

4. 工程範圍和內容:

第二條 工程期限

1. 本工程合同總工期為 天(從開工之日算起)

2. 本工程開工日期 年月日,竣工日期年月日。

第三條 工程合同總價

本工程合同總價為人民幣 元整(¥元),工程總價包含乙供材料費、安裝費用、材料保管費用、搬運費用、安全保障設施費用、工傷保險費用等,乙方不得要求甲方支付非經甲方認可的其他費用。

第四條 工程質量和檢查驗收

1. 乙方必須嚴格按施工圖紙、説明文件和國家頒發的有關規範、規程進行施工,並接受甲方代表的監督檢查。

2. 乙方應按工程進度,及時向甲方提供關於工程質量的技術資料等。隱蔽工程未經甲方專業人員檢查不得隱蔽,否則將承擔有關責任。

3. 工程竣工驗收,應以施工圖紙、圖説、技術交底紀要、設計更改通知、國家頒發的施工驗收規範和質量檢驗標準為依據。

4. 工程竣工後雙方共同組織有關單位進行竣工驗收。

5. 驗收中如發現有不符合質量要求,需要返工的工程,由乙方負責修好再進行檢驗。乙方如不能在安排的期限內整改完成且達到竣工要求時,甲方有權按計劃合法使用而不被視為驗收通過,乙方須在有限的時間內處理完畢,直至驗收合格。

6. 竣工日期以最後驗收合格的日期為準。

第五條 施工設計變更

甲方根據工程實際情況需要,可以對施工設計進行部分變更,乙方必須遵照執行,因施工設計變更造成的工程量增減,根據實際工程量結算。

第六條 雙方負責事項

1. 甲方

1) 合同簽訂後,向乙方提供有關技術要求和圖紙;

2) 組織乙方和設計單位參加施工圖紙交底,並做好各方共同簽署的交底紀要;

3) 監督乙方工程進度及質量。

2. 乙方

1) 自備工程所需要的加工器械和施工工具;

2) 做好材料和設備的檢驗、管理;

3) 嚴格按照施工圖與説明書進行施工,確保工程質量,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如期完工和交付 .

4) 在合同規定的保修期內,對屬於乙方負責的工程質量問題,負責無償修理。

5) 負責提供現場的二、三級電箱,以滿足現場的施工要求,使用的電箱要符合有關安全技術規範的要求,承擔施工用電費用。

6) 負責及時收集、清運現場施工垃圾,並對所屬施工區域安排專人進行清掃,確保施工現場整潔。

7) 負責竣工驗收完成交付甲方之前半成品及成品的保護工作。

第八條 安全生產

1. 乙方必須認真貫徹有關安全施工的規章制度,進行安全技術培訓,設置安全

保障設施,自費辦理工傷保險,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施工中如發生傷亡事故,其損失由乙方負責。

2. 在施工過程中,造成的火災事故,由乙方負責。

第九條 工程價款的支付與結算

1. 本工程總價一次包死,不再調整。

2.工隊進場預付總價款的 % 元;按工程進度付款,此月支付至已完成工程價款的 % ;工程竣工驗收合格結算完畢交付後 天內,甲方付至總價款的 % .

3.餘 %為工程質量保證金,質保期為年,到期後付清。

4.施工圖中已反映的內容,如屬漏報,則認為已包含在其它相關項中,不再增補。

第十條 違約責任與獎勵規定

1. 乙方在工程的施工管理中對於材料的使用,應堅持合理用料、節約用料的原則,嚴禁超標準用料,超標準用料造成甲方的超額支出損失,在工程費用結算時從乙方承包費中扣除。

2. 乙方工程質量不符合合同規定的,負責無償修理或返工。由於修理返工造成逾期交付的,按合同總價的10%償付逾期違約金,並賠償甲方實際損失。

3. 乙方工程交付時間不符合規定,乙方按合同總價的10%償付逾期違約金。

4. 甲方未能按照合同的規定履行自己應負的責任,除竣工日期得以順延外,還應賠償乙方因此發生的實際損失。

5. 甲方不能按照合同約定支付承包費用,按照同期銀行借款利息支付違約金,甲方無正當理由提前解除合同,應承擔合同價款10%的違約金。

第十一條 爭議的解決方式

合同執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直接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二條 附則

其它本合同未言明事項,一律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其他相關法律、法規規定執行。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或蓋章後生效,至合同工程竣工交驗,結清工程尾款,保修期滿後自然失效。

本合同一式二份,其中甲方、乙方各執一份。

附件:《設計圖紙及要求》

甲方:乙方:

簽約日期:年 月 日

工程合同 篇4

發包人(簡稱甲方): 身份證號:

承包人(簡稱乙方): 身份證號: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其

他有關法律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原則,結合本工程具體情況,雙方就本工程勞務分包施工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雙方嚴肅履行。

一、工程概括及內容

1、工程名稱:

2、工程地點:

3、工程內容: 蓋瓦工程

4、承包性質:包質量、包工期、包安全文明施工。

5、質量標準:合格(按圖紙設計要求及有關規範、規定達到合

格標準,以甲方下發的技術交底要求及進場時所作的樣板間質量為

準)。

6、合同工期:自20年 月日開始至20年月日結束。

二、承包單價

蓋瓦總面積按實際蓋瓦面積收方計算。蓋瓦承包單價為 元/㎡,大寫元/㎡。

三、質量要求

乙方在施工過程中嚴格按照施工規範進行施工作業。

四、 付款方式

乙方完成全部工程量,甲方付給乙方總工程款的 %,剩餘工程

款隨甲方將房屋交與開發商後,一次性付清。

五、甲方責任

1、 甲方只負責將砂灰、瓦送至龍門吊、塔吊上。乙方所需所有

工具自己攜帶,甲方不提供任何工具。

2、 負責技術交底。

3、 及時檢查驗收,發現質量缺陷及時通知乙方進行整改。

六、乙方責任

1、 乙方需自帶灰桶、灰盆和鍬。

2、 乙方需負責斜屋面上瓦和砂灰的卸載。

3、 乙方在每天下班之前必須將當天遺漏砂灰收起並用掉。如

不用,第一次警告,第二次罰款200元,第三次罰款500元,再有就以此翻倍增長。

4、 乙方所有工作人員必須服從甲方管理人員管理,必要時,

甲方有權勒令乙方無條件退場。

5、 乙方進場工人必須身體好健康無疾病,乙方必須時刻做好

安全教肓工作,同時做好安全生產文明施工。

6、 每個工人必須戴好安全帽。如不按規範施工,造成的所有

安全事事故及發生的一切費用全部由乙方負責。

7、 乙方應根據甲方的工期,質量及安全文明施工的總體要求

報出施工計劃。按合同約定的時間完成施工任務。如有不可抗拒的因素,工期順延。

8、 乙方應嚴把質量關,保驗收合格。

9、 嚴格按照設計要求和施工規範進行施工。認真做到工完場

清,如有材料浪費,應承擔業主的罰款和材料損失費。

10、 乙方在維修期內應及時維修不合格部位,如乙方不能及時

維修,甲方有權另安排人員維修,所發生的費用從乙方維修金中扣除。

11、 未盡事宜,雙方協商後可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的內容

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發生糾紛時當事人雙方應立即協商處理,協商不成時可申請仲裁或直接向當地人民法院起訴。

七、違約責任

甲方為了本工程的進度,應積極向乙方提供施工所用的原材料,

由於乙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誤,乙方向甲方支付合同總價款 %的違約金。

八、附加項

九、其他

1、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2、本合同經雙方簽字或蓋章後生效。工程款付清後,本合同自

動失效。

甲 方: 乙 方:

電 話: 電 話:

日期: 年 月 日日期: 年 月 日

工程合同 篇5

發包方(甲方): 北京華天幕牆工程有限公司 承包方(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條例》、《建築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及其它有關法律法規規定,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為明確雙方在施工過程中的權利、義務和經濟責任,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並嚴肅履行。 1、工程概況

1.1、工程名稱: 意華廣場温室玻璃幕牆工程 1.2、工程地點: 燕郊開發區

1.3、承包內容和方式: 鋼絲平網搭設及拆除,包括所有材料的採購

承包的方式:包工包料形式

2、合同價款及付款方式、結算方式 2.1合同價款

2.1.1 合同總價為(暫定): 35000元;大寫:叁萬伍仟圓整。(其中包括鋼絲網、大眼網、綠網及輔料的材料費、跳板租賃費,以上合計費用上限20000元,低於20000元,按實

際費用結算;人工費上限15000元,低於15000元按實際發生人工計算。) 2.2付款方式:

平網搭設完畢交付使用,付款20000元,工程竣工,拆除完畢後,付清剩餘款項。 3、工 期

3.1開工日期: 20xx 年 03 月 01 日

竣工日期: 20xx 年 04 月 30 日,總日曆天數為 60 天。 3.2工期延誤:

3.2.1乙方不得由於施工組織、人力、機具設備等原因延誤工期,否則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在指定時間內無條件撤離人員、機具、材料或者引進新的隊伍來確保工期,由此引起甲方費用支出的增加由乙方雙倍承擔。

4、質量標準

平網搭設必須符合相關規範的要求,保證能夠安全使用。 5、安全施工

5.1乙方必須與甲方簽訂安全協議;嚴格執行甲方的安全管理規定。同時,必須服從並執行國家行業以及當地政府的`安全、消防、文明施工管理規定。 5.2乙方必須按甲方安全交底的內容執行、配合甲方的安全檢查。

5.3由於安全措施不力及違反甲方安全管理規定造成的安全事故和因此而發生的費 用由乙方自負。

5.4乙方須為所有勞務人員辦理意外傷害保險。。

5.5乙方按甲方要求配置相關的合格的管理人員並且是全職的。

5.6甲方安全員負責現場的所有安全管理規定及罰款措施,各項罰款費用直接從當月工程款中扣除。

5.7乙方在現場使用的勞保用品必須是合格的,符合國家相關規定的產品。 6、雙方責任: 6.1甲方責任

甲方負責向乙方進行工程、施工技術、質量、工期、安全交底; 6.2、乙方責任

定期對平網的安全性能進行檢查,保證平網的安全使用。 7、爭議解決:

7.1如本合同在執行過程中發生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如協商無結果,則雙方同意由 北京市仲裁委員會仲裁解決。

7.2乙方提出無理要求或尋釁滋事的或阻止後續施工隊進場施工的,由此給甲方造成的名譽及一切經濟損失均由乙方承擔,且甲方將扣除乙方剩餘的全部工程款。 8、合同生效與終止:

8.1本合同從簽訂之日起生效。竣工決算完成,兩年保質期滿以後,合同終止。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壹份。

8.2由於乙方原因造成工程進度緩慢或停工的,甲方有權利要求乙方無條件退常並保留追加處罰的權利。

8.3由於業主原因造成工程進度緩慢或停工的,乙方必須全力配合甲方工作,並服從甲方的安排。

10、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

附件1 安全生產協議書

甲方:北京華天幕牆工程有限公司

乙方: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開户銀行: 開户銀行: 銀行帳號: 銀行帳號: 日 期: 日 期:

編號:寧煤一公司合同XX-

工程承包人(甲方)寧夏煤炭基本建設公司建築一公司

勞務分包人(乙方)石嘴山市信實勞務有限公司 勞務施工作業隊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其它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勞務分包事項協商達成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工程名稱:

二、工程地點:工程所在地

三、承包方式: 工程的勞務人工費(清工)

四、承包範圍、工作內容、計件承包單價。

1、承包範圍:按施工圖紙設計規定的煤貯運項目磚砌體及抹灰工程(XX年施工後的剩餘部分)

2、工作內容:詳細分項工作內容以《煤炭建設地面建築工程基礎定額(XX統一基價)》的有關解釋為準。

3、工程量計算及費用單價:工程量計算以《煤炭建設地面建築工程基礎定額(XX)》為準;磚砌體工程按每立方米90元(包括大小磚:240×115×53、240×240×90)結算時按實際體積結算;抹灰不分內外牆、柱按每平方米11元計。施工所用腳手架按定額規定予以結算,鋼筋植筋每個2元計。1#2#轉運樓磚砌體每立方米120元,抹灰不分內外牆、柱按每平方米16元計。

五、工程日期:

開工日期自 年 月日。

竣工日期止 年 月日或工程停工日。

六、結算辦法

1、按定額結算部分定額工日具體為:構築物36元/工日,非構築物38元/工日,計時工45元/工日(一天)

2、每月20日前由甲方技術人員出具合格工程的工程量結算單,由甲方項目經理、技術負責人、質檢員、乙方代表簽字後按照本合同約定的單價予以結算,經雙方負責人簽字後,交甲方財務掛帳。付款根據業主給甲方撥付或結算之工程款,到甲方帳户後五天內按結算進度予以支付。

3、乙方招錄的人員,必須在到工地當月向甲方上報能證明其身份的有效證件;乙方在施工現場必須設置專職或兼職的考勤人員和用工單位的考勤員在一起,每天對勞務工進行考勤,詳細記錄每天工地的出勤、工種、人員及人員的流動情況。每月勞務結算時必須上報當月農工使用考勤表(甲方項目部負責人與乙方共同簽字)與工資表(乙方上報、甲方項目部審核),並在農工結算清單上(詳見附表二)簽字;否則工程結算不予辦理。

4、每月結算款由乙方合同簽訂代表集中領取,按照工資表及考勤表,由甲方項目部派專人監督發放(發放完畢後工資表由甲方項目部保管),乙方不能對勞務工資出具欠條(出具欠條甲方一律不予認可)對無工資表、剋扣勞務工及手續不全等引起的爭議、訴訟聚眾滋事、上訪等造成甲方企業聲譽或其他嚴重社會影響的,乙方將以結算勞務人工總額的5%向甲方承擔違約責任。

5、乙方施工所租房屋的租賃費用由甲方按乙方完成勞務結算額的0.5%在每月的結算中給予結算,水電費用由乙方自理。

6、質保金:質保金按工程總造價的10%逐月或每單項工程逐次扣除,保修期為一年,保修期結束後,甲方除扣除代繳的總結算費用2%的個人所得税外,一次付清餘款。因質量原因造成的返修,由乙方負責,返修費用由乙方承擔。工程保修期間,乙方應在收到甲方書面通知三日內派人修理,否則甲方可委託其他單位或人員修理,其費用由甲方在乙方質保金內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支付。

如不扣除保修費,則結算總額按工程總造價的95%予以結算,2%的個人所得税甲方按正常支付程序予以扣除代繳,一次付清餘款。

七、工程質量與驗收標準

1、工程質量標準:分部分項工程合格率100%、優良品率90%以上;單位工程竣工驗收合格率100%.

2、嚴格按照審核的施工圖紙、施工驗收規範及質量安全交底、設計變更單、國家現行施工規範和質量驗收統一標準施工,確保工程質量。

3、所有分部分項工程,必須經過與甲方質檢人員及業主或監理驗收後,方可進行下道工序,不經檢查、驗收,擅自隱蔽或進行下道工序施工者,每發現一次視情節給予一定500元以上的罰款。其所造成的一切後果由乙方自負。

4、乙方在施工中發生質量事故,應及時報告甲方,所造成的後果及損失由乙方承擔。

5、如果乙方對工程進行施工中,質量達不到標準必須返工達到標準,全部費用由乙方自理,並沒收保脩金,另外給予一定數額的罰款。

八、甲方責任

1、甲方應在乙方工作開工前,向乙方提供圖紙一套。

2、負責工地現場的工程質量、安全生產、工程進度、配料用料

的指揮、監督與管理。

3、負責安排乙方工作量及現場進度,審核完成工程量,撥付工程款。負責與業主、設計、監理等單位及部門進行工作聯繫並申報有關文件資料。

九、乙方責任:

1、對本合同勞務分包範圍內的工程質量向甲方負責,組織具有相應資格證書的熟練工人投入工作;未經甲方授權或允許,不得擅自與業主及有關部門建立工作聯繫;自覺遵守法律法規及有關規章制度。

2、絕對服從甲方工程進度安排;班組長每天必須在作業現場,未經項目經理同意不得擅自離開工地。

3、必須保證充足的施工人員及技術力量,人數穩定,工作效率高,否則因此而造成的延期交工、甲方損失及業主罰款等問題均由乙方承擔。

4、乙方及其施工人員必須嚴格遵守、執行甲方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及有關條例。如有違反且情節嚴重、嚴重影響甲方及公司聲譽,甲方可責令乙方清場並另行安排其他施工隊伍組織施工,剩餘工程之進度款將不再支付。同時乙方應對由此給甲方造成之損失予以賠償,由此產生之一切法律後果均由乙方自行負責。

5、該工程完工並移交甲方前,乙方應保障甲方不承擔任何因人身傷亡或財產損失所發生一切責任,保障甲方不承擔任何屬於乙方及其施工人員引起之訴訟、控告、索賠責任及可能發生之相關費用。

6、乙方不得將依據本責任書取得,經甲方委託施工之施工任務再行轉包,否則甲方有權立即收回本施工項目。

7、完工後,向甲方及時上報該工程的自檢結果。

十:安全施工與檢查

1、乙方應認真執行《建築法》、《安全生產法》、《勞動法》,文明施工檢查標準,安全施工要求達到的《建築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組織文明施工,安全施工。操作人員必須身體健康,患有高血壓、心臟病、癲癇病的人員嚴禁上崗作業,乙方對有殘疾及智力障礙的勞務工一律清退。如果乙方使用有健康缺陷的勞務工在工地現場出現意外及安全保護不當或違章作業等原因造成施工中發生一切傷亡事故均由乙方負責,甲方在任何條件下不承擔連帶責任,如果因某種原因造成本因由乙方承擔的責任而歸責給甲方,甲方有權向乙方追償。

2、乙方在施工現場內使用的安全帽、安全帶由乙方提供使用計劃,經甲方批准後,由甲方負責供應。施工中其他勞動保護用品及屬個人使用的帶電操作用具(絕緣手套、膠鞋等)由乙方自行配備。

3、乙方必須服從用工單位施工人員的指揮,自覺接受各級單位質量,安全檢查人員的監督檢查。

4、乙方必須嚴格執行施工現場的各項規章制度和國家、行業有關規範標準,嚴格執行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同時執行建設公司的有關規定。嚴格按施工工序和操作規程操作。

5、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持證上崗。

6、治安:乙方必須遵守國家法律法規,不得偷盜工地任何材料及物品,一經發現,扣件每個按500元,架管每根按1000元,其他物資按照損失物資價值的5倍予以罰款,費用從總結算中扣除,相關人員立即清退出場。情節嚴重的送交公安機關處理。發生治安案件的由相關人員自己承擔。

7、乙方須為從事危險作業的職工辦理意外傷害保險,支付保險費用(費用已含在調高的定額單價中)

十一、事故處理

1、發生安全事故時,乙方應立即上報甲方施工現場負責人,同時積極組織搶救,防止事故的擴大,發生事故後不積極主動組織搶救,致使事故擴大,則甲方按事故處理費用的1.2倍在工程結算時予以扣除。

十二、獎與罰:

乙方必須嚴格按照甲方現場所安排的月、周施工計劃所要求的時間,如期按時完成所有本項目的施工任務,若拖延工期,每延期一日,罰金1000元。

十三、其它有關事宜

1、乙方無正當理由單方終止本責任書,除承擔由此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外,還應向甲方支付工程總造價3%的違約金。

2、方違反本責任書之上述有關約定,不按工期竣工、質量達到設計規範或要求、存在較大安全隱患或發生安全事故以及發生其他導致本責任收無法履行的行為,甲方有權單方解除本責任書並要求乙方清場,乙方對該行為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應當予以賠償。

3、乙方進入該工程的所有人員都要與甲方簽訂勞動合同。

4、乙方必須保證該工程的所需勞動力 人。其中:管理人員 人;瓦工 人;木 人;鋼筋工 人;砼工人;架子工 人;普工 人;及其它工種人。

5、乙方勞務工必須按按國家有關規定辦理有關證件,繳納有關費用。

6、愛惜用人單位的一切機械設備和機具,承擔所使用的一切機械設備和機具的維護與保管。違章操作致使機械設備和機具損壞的,其維修費用分清責任由責任方承擔。

7、本責任書一式兩份,甲、乙方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該責任書自雙方籤自蓋章之日起生效,至乙方負責施工之上述施工項目辦完工程驗收交接並竣工結算後,除保修條款依然有效外,即告終止。

8、本合同如發生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能解決的,向工程所在地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或到當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9、後附:一公司農工結算清單

《安全生產目標責任書》。

甲方單位:寧夏煤炭基本建設公司建築一公司

乙方勞務作業隊:石嘴山市信實勞務有限公司勞務施工作業隊

甲方負責人 乙方負責人簽字:

簽字(蓋章) 簽字(蓋章)

身份證號碼: 身份證號碼:

簽訂日期: 簽訂日期:

工程合同 篇6

委託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與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一、委託人委託監理人監理的工程(以下筒稱“本工程”)概況如下:

工程名稱:

工程地點:

工程規模:

總投資:

二、本合同中的有關詞語含義與本合同第二部分《標準條件》中賦予它們的定義相同。

三、下列文件均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①監理投標書或中標通知書;

②本合同標準條件;

③本合同專用條件;

④在實施過程中雙方共同簽署的補充與修正文件。

四、監理人向委託人承諾,按照本合同的規定,承擔本合同專用條件中議定範圍內的監理業務。

五、委託人向監理人承諾按照本合同註明的期限、方式、幣種,向監理人支付報酬。

本合同自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開始實施,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完成。

本合同一式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雙方各執______份。

委託人:(簽章) 監理人:(簽章)

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簽章) 法定代表人:(簽章)

開户銀行: 開户銀行:

賬號: 賬號:

郵編: 郵編:

電話: 電話:

本合同簽訂於: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工程合同 篇7

合同編號:_________

工程名稱: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為興建_________工程,接受了乙方_________對本工程的投標,為明確雙方責任、權利及義務,經雙方協商簽訂如下協議:

第一章 合同協議書

1.本協議書中的名詞和用語均與下文提到的合同條款中規定的含義相同。

2.下列文件構成整個合同不可分割的整體,各文件相互補充,若有不明確或不一致之處,以下列次序在先者為準。

(1)雙方商定的補充協議或合同期內經雙方簽署的備忘錄;

(2)合同協議書;

(3)雙方簽署的合同談判備忘錄;

(4)合同專用條款;

(5)合同通用條款;

(6)中標通知書、投標書和招標書;

(7)與本合同有關的其他文件。

3.本合同總價款為人民幣_________元。

4.本合同工程的施工期為_________個月(天)或: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5.甲、乙雙方在此立約:保證按照本合同的約定,承擔和履行各自的全部責任和義務。

6.本協議書由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的代理人簽署並加蓋公章後生效。工程經竣工驗收合格、保修期滿、合同總價款及保脩金結清後合同終止。

7.本協議書正本二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副本___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___份,當副本與正本不一致時,以正本為準。

第二章 合同通用條款

第一條 詞語定義

在本合同中,除合同專用條款另有約定外,下列名詞和用語應具有本條所指定的含義:

1.甲方:指由合同約定的具有發包主體資格和支付工程價款能力的當事人。又稱發包方。

2.甲方代表:指由甲方授權,代表甲方履行合同和作出決定的代表人。

3.乙方:指由合同約定的具有承包主體資格並被甲方接受承建本合同工程的當事人。又稱承包方。

4.乙方代表:指由乙方授權負責履行本合同的代表人。又稱項目經理。

5.工程監理:指受甲方委託,具有相應工程監理資質等級的水運工程監理單位,在甲方授權範圍內對本工程的施工進行的監督與管理。

6.監理工程師:指由工程監理單位委派的負責本合同施工監理的代表人。又稱施工總監。

7.質量監督站:指各級交通主管部門授權的水運工程質量監督機構。

8.設計單位:指受甲方委託,具有相應資質等級,承擔本合同工程設計的單位。

9.工程:指合同專用條款約定的合同範圍內的永久工程和為永久工程服務的臨時工程以及保修期內對工程缺陷進行處理的修復工程。

10.技術標準:指技術規範、標準和規程。

11.設計文件:指由甲方提供或乙方提交甲方批准的,用以施工的所有圖紙和技術資料。

12.合同期:指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合同工程保修期滿,甲乙雙方結清合同價款時止的整個期間,包括施工準備期、施工期和工程保修期。

13.施工期:指自開工令中指定的開工之日起至工程竣工之日止的期限。需階段驗收的工程,階段工期為階段驗收工程的施工期。

14.保修期:指自本工程竣工之日起算的本合同約定的保修期限。

15.合同價款:指按合同約定的方式、方法計算的,用以支付乙方按照合同要求完成工程內容的價款總額。

16.保脩金:指為本合同保修期內完成合同範圍內任何施工缺陷的修復,按合同中約定比例甲方在乙方工程款中扣留的款額。

17.不可抗力:指因戰爭、動亂、空中飛行物體墜落或非甲乙方責任造成的爆炸和火災,以及合同中約定等級以上的風、浪、雪、雨、地震、洪水、冰和海嘯等對工程造成損害的自然災害。

18.竣工驗收:乙方按合同約定完工向甲方移交工程的驗收。需階段交工的工程,階段驗收為乙方按合同約定分階段完工向甲方移交工程的驗收。

19.天:指日曆天。年、月、日均以公曆計算。

20.書面形式:指對各種通知、信函、紀要和委託等,採用手寫、打字或印刷的表述方式,包括電報、電傳和傳真。

第二條 合同文件

1.合同文件:合同文件互相解釋、互為説明,除合同專用條款另有約定外,其組成和解釋次序如下:

(1)雙方商定的補充協議或合同期內經雙方簽署的備忘錄;

(2)合同協議書;

(3)雙方簽署的合同談判備忘錄;

(4)合同專用條款;

(5)合同通用條款;

(6)中標通知書、投標書和招標書;

(7)與本合同有關的其他文件。

2.設計文件:甲方應在合同簽署後14天內按照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的份數向乙方提供設計圖紙、設計説明和其他設計資料。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將設計文件提供給第三方。若合同中約定部分工程由乙方進行設計,乙方應將有關設計文件和圖紙按合同約定的時間和份數提交甲方批准後方可實施。

3.補充設計文件:為滿足工程的正確實施或完成對其缺陷的修復,甲方可在合同範圍內提出補充設計文件和通知,乙方應接受並執行。

第三條 合同範圍

本合同所要實施的具體工作內容、範圍及工程界限等,可以另行約定。

第四條 技術標準

1.技術標準的使用:本合同工程的施工,執行交通部頒發的技術標準以及甲方在招標書中提出的技術標準和要求。

2.技術標準的替代:若交通部頒發的技術標準中尚未有適合本工程特點的條文時,可使用專用條款中約定的其他技術標準,若甲方要求使用國外技術標準,應由甲方負責提供中文譯本。若工程結構或施工工藝特殊,沒有相應技術標準時,應由甲方提出技術標準,或由乙方根據設計要求和施工能力提出相應技術標準,經甲方審查同意後執行。

第五條 語言、法規和聯繫方式

1.語言:合同文件的書寫或解釋以及雙方來往的文件均使用漢語。若需使用少數民族語言作為輔助語言時,應在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但當兩種文本發生異議時,以漢語文本為準。

2.法規:本合同適用的法規是國家的法律、條例和法規,以及交通部頒佈的有關規章和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的法規。

3.聯繫方式:本合同實施過程中,工程有關各方的一切聯繫均以書面形式為準。在緊急的情況下,可先以口頭陳述,但應在事後48小時內以書面形式予以確認。

第六條 甲方的責任

甲方應按本合同有關約定承擔下述責任。

1.提供場地條件:負責辦理土地、水域徵用,青苗、樹木賠償,房屋拆遷,清除地面、地下、架空、水上和水下障礙物等工作。按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的時間、位置、面積和高程向乙方提供施工場地。

2.提供水電與交通條件:負責按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的時間、地點開通公共通道與施工場地間的道路,提供供水、供電、通訊等線路接點及施工船舶臨時停泊水域,並保證施工期間的暢通。

3.提供施工條件:辦理徵地紅線、航行通告、拋泥區許可證和碼頭岸線審批等施工所需的各種手續。向乙方提供本工程徵地範圍地形圖,辦理臨時用地的申報手續。協助解決對乙方施工有干擾的外部條件。

4.提供技術資料:按合同專用條款約定的時間和數量向乙方提供工程地質報告以及水準點、座標控制點等技術資料,並組織進行設計交底及現場交驗。甲方對其提供的上述資料的真實性負責,乙方則對上述資料的理解和應用負責。

5.任命甲方代表:甲方應在合同協議書籤署後7天內任命代表,行使合同約定的甲方權力,負責履行合同約定的甲方義務,並將此任命書面通知乙方。甲方更換其代表時,應提前7天通知乙方。

6.付款:按本合同約定的期限和辦法向乙方支付工程價款。

7.發佈工程指令:按本合同的約定,及時向乙方發佈工程指令,簽發圖紙、確認工程進度報表,檢查隱蔽工程並辦理各種驗收或籤認手續。

8.竣工驗收:按本合同約定及時組織竣工驗收,辦理竣工結算。

第七條 乙方的責任

乙方應按本合同有關約定承擔下述責任。1.施工準備:負責施工現場的佈置和臨時設施的施工,在本合同約定的期限內向監理工程師提交詳細的施工組織設計、施工進度計劃及開工申請報告。按合同約定的時間、規格和數量及時到位施工船機和設備。

2.提交報告及報表:根據工程施工情況及監理工程師的指令及時向監理工程師提交隱蔽工程驗收通知、工程質量自檢報告、竣工驗收申請報告及工程事故報告等,並按時提交月度、季度施工作業計劃、用款計劃及工程完成情況統計表。

3.確保工程進度與質量:按設計文件、技術標準及批准的施工組織設計的要求進行施工和材料檢驗,建立健全施工質量保證體系。

4.提供條件:按招標書或本合同專用條款的約定,為監理工程師的現場工作提供辦公、住宿、交通和通訊等條件。

5.負責工程的保護與保修:對已完工的建築物和已安裝的設備,在交付甲方應前負責保護,保護期間發生損壞,由乙方無償予以修復。若因甲方提前使用造成損壞,修復費用由甲方承擔。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後,在合同約定的保修期間,對屬於乙方責任造成的任何缺陷,乙方應無償修復。

6.任命乙方代表:在合同協議書籤署時任命代表(即項目經理),乙方代表應具有國家或交通部頒發的項目經理資質證書並常駐工程現場,負責履行本合同約定的乙方義務和管理本合同工程的施工。乙方更換其代表時,應事先徵得甲方同意並提前7天通知監理工程師。

7.遵守政府法令和規章:施工過程中應遵守政府的各項法令和規章,特別是交通、衞生、安全、消防及環境保護等方面的法令和規章。

8.接受工程監理:接受監理工程師在甲方授權範圍內依據本合同對施工的監督和管理,執行監理工程師發佈的工程指令,參加監理工程或甲方主持的工程會議。

9.臨時停泊設施:自行解決施工船舶的臨時停泊設施,並按有關部門批准的位置和方式停放。

10.沉沒物品處理:採取一切措施,防止施工船舶、設備及材料的沉沒。若發生沉沒時,對妨礙交通和其他部門正常作業的均應立即向海監部門報告,並設置浮標或障礙指示燈,直至打撈工作完成為止,所發生的費用由責任方承擔。

第八條 工程監理

1.工程監理:為確保工程質量與安全、控制施工進度和工程投資,甲方可委託監理單位對工程實施監理,乙方應接受監理。

2.監理工程師:甲方應在監理工程師進駐現場前,將監理工程師的職責和權限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監理工程師在甲方授權範圍內,依據本施工合同,獨立、公正地行使監理職權。

3.監理工程師在甲方授權範圍內所發生的一切行為,均視為甲方行為。

4.監理工程師可以任命一定數量的人員協助其工作,並授權此類人員履行監理工程師的部分職責。監理工程師也可隨時撤回此類任命與授權,但此類任命、授權與撤回應提前7天報告甲方並通知乙方。

第九條 施工期

1.開工:乙方應在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的期限內,向監理工程師提交開工申請報告,經監理工程師審查,並報甲方批准後,監理工程師應在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的期限內發佈開工令。乙方應在開工令中指定的日期內開工。

2.延期開工:乙方因故不能按期開工時,應在接到開工令後3天內向監理工程師提出延期開工申請報告,監理工程師應在接到乙方報告後3天內作出答覆。若監理工程師在3天內未予答覆,則視為已同意乙方要求,竣工日期相應順延。若監理工程師不同意延期要求,或乙方未在規定的時間內提出延期開工要求,則竣工日期不予順延。甲方徵得乙方同意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後可推遲開工日期,因此給乙方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由甲方承擔,竣工日期相應順延。

3.施工期延長:出現下列情況時,經監理工程師確認並報甲方批准,施工期可以延長。

(1)設計變更或工程量增加造成工程延誤;

(2)不可抗力或地質條件變化造成工程延誤;

(3)甲方原因造成工程延誤;

(4)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的其它情況。

(5)凡發生上述情況之一時,乙方應在5天內就延誤的內容、天數和因此發生的費用支出向監理工程師提出報告,監理工程師在收到報告後5天內報甲方確認並予以答覆,以確定施工期延長的天數和費用。若監理工程師逾期未予答覆,則可視為乙方的要求已被甲方確認。

(6)非上述原因,工程不能按期竣工,乙方承擔違約責任。

4.暫停施工:在確有必要時,監理工程師可以通知乙方暫停放工,並在24小時內向乙方提出具體處理意見,乙方應按監理工程師的要求暫停施工。乙方在落實了監理工程師的處理意見後,並在接到監理工程提出復工通知後,才能繼續施工。停工責任在乙方時,停工損失由乙方承擔,施工期不予延長。若由於監理工程師的指令錯誤或停工責任在甲方時,乙方停工的經濟損失由甲方承擔,由此影響的施工期相應延長。

5.提前竣工:甲方如希望工程提前竣工,可在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獎勵條件。如果在本合同執行中,甲方要求工程提前竣工,應與乙方進行協商,並簽署提前竣工協議,乙方應按此協議修訂施工進度計劃,報監理工程師審批後實施。

6.階段工期:若有階段工期要求的,在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

第十條 施工組織設計

1.施工組織設計的提交:乙方應在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的期限內,將施工組織設計提交給監理工程師審查。施工組織設計的主要內容應包括:施工進度計劃、施工工藝流程及説明、材料供應與檢驗、施工場地平面佈置、施工質量保證措施、施工人員組成、施工船機配備和施工安全措施及施工對環境影響的保護措施等。施工進度計劃應按照網絡圖關鍵線路或主要工作橫道圖進行控制,並應包括每月預計完成的工作量和形象進度。

2.施工組織設計的審批:監理工程師應在收到乙方施工組織設計後7天內提出審查意見並提請甲方審批,甲方應在接到審查意見後7天內予以審批。審批時,若甲方提出修改意見,乙方應對施工組織設計進行修改和補充,並在接到審批意見後7天內向監理工程師提交修改和補充報告,監理工程師確認後,乙方應按確認後的施工組織設計組織施工。若監理工程師及甲方未在上述限定的時間內提出修改意見或審批,可視為乙方施工組織設計已被甲方批准。

3.施工進度計劃的修訂:如果監理工程師認為工程實際施工進度不符合經甲方批准的施工進度計劃時,乙方應按監理工程師的要求對施工進度計劃進行修訂,並提出保證工程在合同約定的施工期內完成的具體措施,經監理工程師審核並報甲方批准後執行。

第十一條 質量控制

1.材料與設備:

(1)工程所用材料、設備除在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由甲方供應外,均由乙方按照設計和技術標準的要求自行採購、運輸、檢驗和保管。

(2)所有用於工程的材料、設備應有產品合格證書,工程材料應具備由具有相應資質等級的材料檢驗單位出具的材質證書或試驗報告。

(3)材料和設備進場時,乙方應通知監理工程師參加驗收,監理工程師有權要求複檢,對與設計和技術標準要求不符的材料和設備,監理工程師有權拒絕驗收,並由乙方運離施工現場;在材料使用和設備安裝過程中,監理工程師有權隨時檢查和檢驗,乙方應提供必要協助。若檢驗發現材料或設備不合格時,該批材料或設備不能用於本工程,乙方應負責拆除、修復及重新採購,並承擔由此發生的一切費用;若檢驗表明材料或設備符合要求,則由甲方承擔由此發生的一切費用,施工期相應延長。甲方供應的材料、設備的產品合格證書副本應交給乙方,甲方應對其質量負責。

2.質量自檢:本合同工程各分項工程、分部工程完成後,乙方應進行質量自檢、質量自檢不合格時應自行返工,因返工所發生的費用自行承擔,延誤的施工期不予延長;自檢合格後向監理工程師提交自檢報告並通知監理工程師進行驗收。

3.分項工程質量檢查:

(1)主要分項工程開工前,乙方應將材料、設備和人員進場情況及施工工藝向監理工程師報告,經監理工程師同意後才能開工。(2)上道工序施工完成,經監理工程師驗收合格籤認後,乙方才能進行下道工序的施工。

(3)在施工過程中,乙方應隨時接受監理工程師及其委派人員對材料、工藝流程的操作的檢查,並按監理工程師的指令進行返工。若因乙方原因造成返工和施工期延誤,返工費用由乙方承擔,施工期不予延長;若因監理工程師的不正確指令,造成乙方經濟損失或施工期延誤,則有關費用由甲方承擔,施工期相應延長。

4.隱蔽工程驗收:

(1)乙方在自檢合格並簽署隱蔽工程自檢記錄後,填寫隱蔽工程驗收申請單,在覆蓋前48小時,通知監理工程師進行驗收。監理工程師在接到乙方通知48小時內進行驗收,經監理工程師驗收合格並在驗收記錄上籤認後,乙方可進行覆蓋和繼續施工;若驗收不合格,乙方應按監理工程師的要求整改並重新申請驗收。

(2)若乙方未經驗收而自行覆蓋,監理工程師有權要求剝開或開孔檢查,由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責;若監理工程師在接到驗收申請和驗收通知48小時未能進行驗收,而乙方已自檢合格,則可自行覆蓋。監理工程師事後應予確認並補辦籤認手續。

(3)若監理工程師認為確需對已簽字驗收並覆蓋的隱蔽工程進行復查,乙方應協助複查。若複查結果表明質量合格,由此而引起的一切費用由甲方承擔,影響的施工期予以延長;若複查結果表明質量不合格,乙方應進行返工,並按上述規定重新申請驗收,由此引起的一切費用及施工期延誤由乙方負責。

5.試驗與檢驗:試驗、試件應按技術標準的要求送到具備相應資質等級的檢驗單位進行試驗或檢驗,並及時將試驗或檢驗結果提交監理工程師審查。監理工程師認為必要時,有權指定取樣送檢驗單位複檢。

6.質量等級:工程施工質量應達到本合同約定的技術標準的要求以及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的質量等級。若因乙方原因使工程質量達不到約定等級,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返工,返工費用由乙方承擔,施工期不予延長。若返工後仍達不到約定等級時,乙方應承擔賠償責任。若因甲方原因使工程質量達不到約定等級,乙方應根據甲方要求進行返工或修整,甲方承擔返工與修整費用,並相應延長施工期。

7.質量監督:本工程的質量監督,由質量監督站負責,甲乙雙方均應接受其對工程質量的監督與檢查。

第十二條 合同價款與支付

1.合同價款的計算與支付:本合同工程的承包方式、合同價款的計算與支付應按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的辦法執行。

2.合同價款的調整:除合同專用條款另有約定外,發生下列情形之一時合同價款可作調整:

(1)經監理工程師確認甲方批准的工程量增減和設計變更;

(2)國家或地方工程造價管理部門分佈價格和費率調整;

(3)一週內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水、停電、停氣累積超過8小時,使乙方受到損失時;

(4)合同約定的其他增減或調整。

(5)乙方應在上述情況發生後14天內,將調整的原因和金額通知監理工程師。監理工程師在接到乙方通知後7天內予以確認並報經甲方批准答覆,甲方應在監理工程師接到乙方通知後10天內予以答覆,逾期未予答覆,可視為乙方的要求已被甲方批准。

3.工程預付款支付:甲方應按合同專用條款約定的期限和數額,向乙方支付工程預付款,並按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的期限和比例逐次扣回。甲方未按合同支付預付款時,乙方可在約定預付款到達日10天后向甲方發出催付款的通知,若甲方收到通知後仍不能按要求付款,乙方可在發出通知10天后暫停施工,甲方從應付款之日起向乙方支付應付款項的利息,並承擔違約責任及乙方的停工損失。

4.工程量確認:乙方應按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的期限,向監理工程師提交已完成工程量的報表。監理工程師收到報表後3天內審核籤認。若監理工程師接到報表後3天內未提出異議,乙方所報工程量視為已被監理工程師確認。若監理工程師對乙方所報工程量有異議,乙方應協助監理工程師對已完工程量進行核實,並重新核報。若乙方拒絕協助監理工程師對已完工程量進行核實或不重新核報,則以監理工程師核實的工程量為準。

5.進度款支付:甲方根據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的時間和辦法,依據監理工程師確認的工程量向乙方支付工程進度款,若甲方在合同約定的支付日期後10天內未予支付,乙方可向甲方發出催付款的通知,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後仍不能按要求支付,乙方可在發出通知10天后暫停施工,甲方承擔延期支付的利息和違約責任及乙方的停工損失。

6.延期支付工程款:如經乙方同意並簽訂延期付款協議,甲方可延期支付工程價款。

第十三條 設計變更

1.甲方提出的變更:甲方對工程提出設計變更時,應將變更方案送交設計單位審查,設計單位審查同意後,由監理工程師向乙方發出變更通知。乙方應根據變更圖紙落實施工方案並組織施工。若變更涉及設計規模和設計標準的改變,則應事先與乙方協商。

2.乙方提出的變更:乙方提出的設計變更應徵得監理工程師的同意並經設計單位審查,設計單位審查同意後,報甲方批准後方可實施。若由此導致工程費用增減或施工變化,甲乙雙方應協商處理。但乙方為便於組織施工或為了施工方便、避免自身干擾等原因而提出的變更,增加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3.設計造成的變更:在施工中若出現設計圖紙有誤或地質條件與設計出入較大或其他嚴重不合理設計時,監理工程師應在3天內提出處理意見。乙方取得修改圖紙後按監理工程師指令組織施工,由此增加的費用由甲方承擔,延誤的施工期予以延長。

4.確定變更價款:發生上述變更後,按下述方法計算其變更工程單價和價款:

(1)合同中有適用於變更工程的單價,按合同已有的單價計算;

(2)合同中有類似於變更工程的單價,以此單價作為基礎確定變更單價;

(3)合同中沒有適用和類似的單價時,由甲乙雙方商定變更單價;

(4)合同專用條款約定的其他計算方法。

(5)屬由甲方承擔的費用,乙方應在雙方商定的時間內,按上述方法提出變更價款,報監理工程師審查,經甲方同意後調整合同價款和竣工日期;若甲方不同意乙方提出的變更價款,應在乙方提出後14天內與乙方協商,若協商不成,雙方可提請工程造價管理部門裁定。

第十四條 轉讓與分包

1.轉讓:本合同一經簽署不得轉讓。

2.分包:

(1)本合同工程的主體工程不得分包。

(2)若部分分項工程確需分包時,須取得甲方同意。乙方應將分包合同副本提交甲方備案。

(3)乙方對本合同所承擔的全部責任和義務,不受分包的影響。監理工程師有權對分包的施工質量、施工安全和施工進度進行監督。分包人的任何違約與疏忽,均視為乙方的違約與疏忽。

第十五條 施工安全

1.施工安全責任:乙方應按國家和有關部門的規定,加強施工現場人員與船機的施工安全管理,對施工現場的防颱、防火、防爆、防汛和防盜等採取嚴格的安全防護措施,並承擔由於措施不力造成的事故責任和因此發生的費用。

2.安全事故處理:施工現場發生重大傷亡事故時,乙方除立即採取有效的措施外,應立即將事故情況上報有關部門並通知甲方及監理工程師,甲方應為搶救提供必要的條件。

3.安全措施:乙方在高壓線、水上、水下及地下管線、易燃、易爆地段及有害環境下施工時,施工前應提出安全保護措施,經監理工程師審查,甲方同意後實施,甲方的同意不能免除乙方應承擔的安全責任。防護措施費用除合同專用條款另有約定外,由乙方承擔;施工過程中,由於外部條件變化所發生的安全措施費用,由甲方另行支付。

第十六條 保險

1.工程保險:本工程的“建築工程一切險和第三者責任險”的投保在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

2.人員、船機設備保險:本工程的施工人員、船機設備的保險,由乙方負責。

第十七條 不可抗力

1.自然災害: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等級以上的自然災害也屬不可抗力。

2.損失報告:不可抗力發生後,乙方應迅速採取措施,儘量減少損失,並在24小時內向甲方及監理工程師通報損害情況,7天內向甲方及監理工程師提交損失情況、清理和修復費用以及施工期延誤的報告。3.費用分擔:因不可抗力發生而產生的下列費用,由甲乙雙方分別承擔:

(1)工程本身的損害由甲方承擔;

(2)人員傷亡由其所屬單位負責;

(3)乙方設備、船舶和機械的損壞由乙方承擔。

4.損失補償:不可抗力造成工程停工或破壞時,甲乙雙方經過協商後由甲方給予合理補償,但此類補償不包括因乙方防範措施不當而造成的損失和由本條第3款規定應由乙方承擔的費用。清理與修復工作的責任和所需費用,由甲乙雙方另籤補充協議或共同簽署備忘錄約定。

第十八條 竣工驗收與結算

1.驗收申請:乙方應在工程完工且具備竣工驗收條件後7天內向甲方及監理工程師提交工程竣工驗收申請報告和工程竣工資料。監理工程師接到驗收申請和竣工資料後7天內予以審查,提出審查意見,並報甲方審批。若工程及竣工資料符合要求,甲方應在接到申請報告14天內組織驗收;若工程或竣工資料達不到要求,乙方應按監理工程師的合理要求,對工程或竣工資料予以整修或補充,並重新申請驗收,由此而產生的費用和施工期的延誤由乙方負責。若監理工程師或甲方未能在合同規定的期限內對工程及竣工資料進行審查和組織驗收,由此產生的經濟損失由甲方承擔,並相應延長施工期。

2.驗收程序:

(1)甲方根據乙方提交的竣工驗收申請報告和竣工資料,確定驗收時間並通知有關各方;

(2)甲方組織有關單位按合同約定的內容,對工程建設的各個環節進行審查,聽取有關單位對工程管理、設計、施工和監理情況的彙報;審閲工程竣工資料,查驗現場,並對工程遺留或存在的問題提出處理意見;

(3)質量監督站對工程質量等級進行評定;

(4)經驗收合格,甲乙雙方辦理工程交接手續;

(5)工程驗收合格,竣工日期為乙方送交竣工驗收申請報告的日期;需修改後才能達到竣工驗收合格的工程,其竣工日期應為修改後提請甲方驗收的日期。

3.現場清理: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後,除甲方另有要求外,乙方應按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的期限和要求清理並撤離施工現場。否則乙方應按合同專用條款的約定向甲方支付有關費用。

4.竣工資料:除合同專用條款另有約定外,乙方提交的竣工資料應包括下列主要內容,竣工資料提交的份數在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

(1)竣工圖紙和資料;

(2)工程質量自評報告;

(3)階段驗收和隱蔽工程驗收資料;

(4)工程材料及設備試驗與檢驗資料;

(5)沉降及位移觀測資料;

(6)竣工工程整體尺度測量報告;

(7)施工報告;

(8)竣工結算報告(辦理完竣工結算後提交)。

5.竣工結算:

(1)竣工驗收合格後,乙方應在30天內向甲方提交結算報告,辦理竣工結算。甲方接到結算報告後14天內審核確認,並在確認後7天內將應支付乙方的工程款支付給乙方;若甲方接到結算報告後14天內未予審核確認,乙方提交的結算報告則視為已被甲方確認。

(2)甲方在確認結算報告後7天內未將工程款支付給乙方,從確認結算報告後第8天起按施工企業向銀行計劃外貸款的利率向乙方支付拖欠工程款項的利息,並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九條 工程保修

1.保修期限:保修期從工程竣工之日起算。水工工程保修期為一年整。疏浚工程不設保修期,其他工程的保修期在專用條款中約定。階段驗收工程的保修期從階段驗收竣工之日起算。

2.保修責任:乙方在工程保修期內有責任返修因乙方原因造成的任何工程缺陷或損壞,返修費用由乙方承擔。因甲方使用不當或其他非乙方原因造成的損壞,乙方應協助修復,費用由甲方承擔。

3.返修:保修期內,對應由乙方負責的返修內容,乙方應在接到返修通知後14天內開始實施返修,並在甲乙雙方商定的時間內修理完畢,否則甲方有權委託其他單位或人員進行修理,其費用由乙方承擔。

4.保脩金:保脩金的數額在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甲方應在保修期滿後7天內,將保脩金和按合同專用條款約定利率計算的利息一起返還乙方。

第二十條 爭議、違約、索賠與賠償

1.爭議:雙方在執行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時,應協商解決或提請主管部門調解,或協商及調解無效,可選用以下方式之一處理:

(1)向有管轄權的合同仲裁機構申請仲裁;

(2)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2.違約:任何一方不按合同履行自己的責任和義務,均為違約。違約方應對方賠償因違約給對方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因一方違約使合同不能履行時,另一方可要求中止或解除合同,但應提前14天通知違約方,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由違約方承擔。

3.索賠:因甲方違約或未能及時履行義務給乙方造成損失以及其他索賠事件發生時,乙方可按以下規定向甲方索賠:

(1)在要求索賠的事件發生後21天內,向甲方提交索賠申請。

(2)在提出索賠申請後14天內,向甲方提交索賠報告,詳細説明索賠理由,提供同期記錄副本或其他可靠證據,並列明索賠款額、延長施工期及其計算依據和方法。

(3)甲方接到索賠報告後14天內,及時進行調查並對索賠資料進行審核,並有權要求乙方進一步補充索賠理由和證據。在乙方按要求提供補充資料後28天內,甲方應給予乙方明確答覆。並將確認的索賠款額列入甲方付款計劃。

(4)若乙方未能按上述規定按時提出索賠申請、索賠報告或補充資料,甲方可不予受理。如果甲方未在上述規定的期限內進行審核或確認,視為乙方索賠要求已被甲方確認。

(5)若乙方對甲方的答覆有異議,可按本條第1款執行。

(6)若甲方授權監理工程師對索賠事件進行審核,應在合同專用條款中説明,但上述規定的索賠時限不變。

4.賠償:發生下述情形之一時,甲方可按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的辦法和標準要求乙方賠償。

(1)施工質量達不到合同專用條款約定等級;

(2)因乙方原因延誤了施工期;

(3)施工中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重大損失。

第二十一條 獎勵

1.獎勵:除合同專用條款另有約定外,符合下述情況之一時,甲方可按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的標準和方法,給予乙方獎勵。

(1)工程施工質量高於合同專用條款約定的等級;

(2)按甲方要求提前竣工。

第二十二條 合同的中斷與終止

1.合同中斷:由於政策的變化和其它甲乙雙方之外的原因導致工程停建或緩建,使合同不能繼續履行,視為合同中斷。合同中斷後,乙方應妥善做好已完成工程和已購材料、設備的保護和工程的移交工作。按甲方的要求將施工船機和人員撤離現場。甲方應為乙方撤離現場提供必要的條件,並按合同約定支付已完工程價款和賠償乙方因合同中斷所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

2.合同終止:本合同在工程竣工驗收合格、乙方將工程移交甲方和竣工結算完畢後,除有關保修條款外,其他條款終止。保修期滿,甲乙雙方結清保脩金後,保修條款終止。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單位地址:_________ 單位地址: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開户銀行:_________ 開户銀行: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工程合同 篇8

發包人:

承包人:

經發、承包人協商就**“御景華庭”商住樓工程事宜達成如下補充協議:

一、承包人向發包人繳納人民幣壹仟萬元工程保證金。

二、承包人墊資修建該工程從平基土石方至地下室負三層鋼筋混凝土底板上口處。

三、發包人從承包人施工該工程地下室負三層底板上口以上工程時,按承包人當月完成產值(以發包人和監理人認可為準)的80%在次月10日內支付承包人工程進度款。

四、承包人完成本工程主體(鋼筋混凝土工程)至設計施工圖正負零時,發包人返還承包人所交工程保證金叁佰萬元。承包人完成主體(鋼筋混凝土工程)至十層時(含地下室三層)發包人返還承包人所交工程保證金叁佰萬元。承包人完成主體(鋼筋混凝土工程)至二十層時(含地下室三層)發包人返還承包人所交工程保證金壹佰伍拾萬元。承包人完成主體(鋼筋混凝土工程)至三十層時(含地下室三層)發包人返還承包人所交工程保證金壹佰伍拾萬元。承包人完成主體竣工發包人返還承包人所交工程保證金壹佰萬元。此工程保證金按合同約定支付不計利息。

五、承包人墊資修建部分工程款,發包人按墊資額(以發包人和監理人認可為準)的80%分五次支付承包人。第一次,承包人完成主體至正負零發包人支付30%。第二次,承包人完成主體(鋼筋混凝土工程)至十層發包人支付20%。第三次,承包人完成主體(鋼筋混凝土工程)至二十層發包人支付20%。第四次,承包人完成主體(鋼筋混凝土工程)至三十層發包人支付20%。第五次,承包人完成主體竣工發包人支付10%。此款按合同約定支付不計利息。

六、承包人墊資部分工程款,發包人支付工程款:第一次,承包人完成主體(鋼筋混凝土工程)至正負零發包人支付土石方工程款總款30%。第二次,承包人完成主體(鋼筋混凝土工程)至十層(含地下室3層)發包人支付土石方工程款總款20%。第三次,承包人完成主體(鋼筋混凝土工程)至二十層(含地下室三層)發包人支付土石方工程款總款20%。第四次,承包人完成主體(鋼筋混凝土工程)至三十層(含地下室3層)發包人支付土石方工程款總款20%。第五次,承包人完成主體(鋼筋混凝土工程)竣工發包人支付土石方工程款總款10%。此款按合同約定支付不計利息。

七、本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費按採用定額或定額文件規定計取進入決算。

八、質量保修期滿兩年,發包人返還承包人質量保證金45%。質量保修期滿三年,發包人返還承包人質量保證金40%。質量保修期滿五年,發包人返還承包人質量保證金15%,此款不計利息。保修工作產生的一切費用由承包人承擔。(發包人返還質量保證金時,扣除已墊付的應由承包人承擔的保修費用。)

九、發包人每支付承包人工程款時,承包人提供支付款額的正規的發票給發包人。

十、工程竣工驗收合格承包人移交給發包人,審計報告雙方認可後,發包人在4個月內完成工程餘款的支付。

十一、本工程平基土石方,土石比按該工程地勘報告提供的數據和雙方實際仗量計算,土石方運距按雙方認可運距計算,其他按定額及文件規定計算。

十二、承包人完成該工程至主體工程驗收合格後,其施工期達到或提前施工組織設計規定工期,發包人可另支付承包人已完工程款的5%。

十三、本工程竣工驗收前15日,承包人提供該工程全套竣工驗收資料。

十四、本工程計價依據只採用【貴州省建築工程計價定額】、【貴州省建築工程裝飾裝修計價定額】20xx版和該定額同期的定額配套文件計價,其他計價定額和調差文件本工程均不採用。

發包人(蓋章):

法人代表(蓋章):

年 月 日

承包人(蓋章):

法人代表(蓋章):

年 月 日

工程合同 篇9

本協議書於19__年__月__日由__(以下簡稱“業主”)為一方與___(以下簡稱“承包人”)為另一方簽定。鑑於業主欲建成本項工程,即______並已接受承包人提出的承擔該項工程之施工、竣工並修補其任何缺陷的投標書。

茲為以下事項達成本協議:

1 本協議書中的措辭和用語應具有下文提及的合同條件中分別賦予它們的相同的含義。

2 下列文件應被認為是組成本協議書的一部分,並應被作為其一部分進行閲讀和理解:

(a)中標函; (b)上述投標書; (c)合同條件; (d)規範; (e)圖紙; (f)工程量清單。

3 考慮到下文提及的業主準備付給承包人的各項款額,承包人特此立約向業主保證在各方面均遵照合同的規定進行施工及竣工並修補其任何缺陷。

4 業主持此立約保證在合同規定的各項期限和以合同規定的方式向承包人支付合同價格或合同規定的其它應支付的款項,以作為本工程施工、竣工並修補其任何缺陷的報酬。

特立此據。本協議書於上面所定的日期,由有關雙方根據其各自的法律簽署訂立。

在__在場的情況下,蓋的正式印章如下:

或 在__在場的情況下,由上述簽字蓋章並遞交。

業主簽名:______________ 承包人簽名:___________

聯繫人:_______________ 聯繫人:_____________

工程合同 篇10

簽訂合同雙方:

徵用土地單位: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被徵土地單位: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________(審批權力機關)批准的_________建設項目的計劃任務書和工程選點報告等文件,按照《國家建設徵用土地條例》和_______省(或自治區、直轄市)政府的有關規定,經甲方向徵地所在地的土地管理機關申請和_____縣(或市、省)人民政府審查批准,經甲方雙方實地查看、反覆協商,特簽訂本合同,以供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 徵用土地數量及方位

甲方徵用乙方土地共____畝,稻田____畝,水塘______畝,菜地_____畝,坡地______畝,宅基地______畝,林木______畝,共有樹木_____株。所徵土地東起________,南起_______,西起_______,北起_______.

第二條 徵用土地的各類補償和安置補助費

1.根據_____省(或自治區、直轄市)政府關於徵用土地的補償規定,各類耕地(包括菜地)按該地年產值的_____倍(一般為該耕地年產值的三至六倍)補償。徵用無收益的土地,不予補償。(徵用園地、魚塘、藕塘、葦塘、宅基地、林地、牧場草原等的補償標準,按盛自治區、直轄市政府制定的辦法執行;徵用城市郊區的菜地,還應按當地政府的有關規定,向國家繳納新菜地開發基金。

2.根據_____省(或自治區、直轄市)政府的規定,所徵土地上的青苗按該地年產值的_____%補償,所徵土地上的水井、林木、水塘等附着物按_____辦法補償,房屋的補償辦法另訂拆遷合同。乙方人員在開始協商徵地方案以後搶種的作物、樹木和搶建的設施,甲方一律不予補償。

3.各類耕地的年產值按耕地被徵用前三年的平均年產量和國家規定的價格核實,稻田按平均畝產大米為_______公斤,每公斤計價_____元,年產值每畝核定為____元;旱地按平均畝產玉米(或小麥)_____公斤,每公斤計價______元,年產值每畝核定為____元;菜地按年均畝產大白菜____公斤計算,每公斤計價_____元,年產值每畝核定為_____元。

4.根據《國家建設徵用土地條例》的規定,乙方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數,按徵地前農業人口和耕地面積的比例及徵地數量講師,共計_____人;甲方對乙方農業人口的安置;補助費標準,按所徵耕地每畝產值的二至三倍計算(年產值按被徵用前三年的平均年產量和國家規定的價格計算,但每畝耕地的安置補助費,最高不得超過其年產值的十倍);徵用宅基地不付安置補助費(徵用園地、魚塘、藕塘、林地、牧嘗草原等土地的安置補助費,按盛市、自治區政府制定的標準計算)。

甲乙雙方在本合同上簽字,並實地勘驗徵用地界、定立永久性界樁後____日內,甲方向乙方一次(或商定於某段時期內幾次)支付全部各類補償費、安置補助費共_____元(其中,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的總和不得超過被徵土地年產值的二十倍),付款通過建設銀行轉帳託付。

第三條 減免公、餘糧交售任務

甲乙雙方按照_____人民政府的規定,根據被徵土地的畝數,向____人民政府呈遞減免公、餘糧交售任務的申請報告。實際減免量,以_____人民政府的批文為準。

第四條 安置辦法

乙方因被徵用土地造成農業剩餘勞力,甲方應向有關單位聯繫,採取以下第( )項辦法解決:

1.發展農業生產。甲方協助乙方改良土壤,興修水利,改善耕作條件;在可能和合理的條件下,經縣、市土地管理機關批准,適當開荒,擴大耕種面積;也可由甲方結合工程施工幫助造地,但要從安置補助費中扣除甲方的資助費用。

2.發展社隊工副業生產。在符合國家有關規定的條件下,甲方幫助乙方因地制宜,興辦對國計民生有利的工副業和服務性事業,但要從安置補助費中扣除甲方的資助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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