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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分包合同模板合集七篇

有關分包合同模板合集七篇

現今社會公眾的法律意識不斷增強,合同的用途越來越廣泛,正常情況下,簽訂合同必須經過規定的方式。那麼一般合同是怎麼起草的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分包合同7篇,歡迎大家借鑑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有關分包合同模板合集七篇

分包合同 篇1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本着自願、平等的原則,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三區B8#、B9#、B10#樓

2、工程地點:三區

二、承包內容

1、模板工程:所有模板的製作、塗刷隔離劑、安裝、拆除、運輸、腳手架支撐系統等全過程施工;結構預留預埋、支模所需木方以及模板、架料等場內運輸、模板工程拆除後的全部材料運至地面指定地點集中堆放等全部工作內容。

2、外腳手架(含龍門架操作平台)工程:包括場內材料運輸、搭拆腳手架、掛拆安全網、上下翻板子、外腳手架拆除後的全部材料運至地面指定地點集中堆放等全部工作內容。

三、承包方式

實行包工、包質量、包安全、包工期、包文明施工承包方式。

四、雙方責任

1、甲方責任:

a、提供電源、水源、垂直運輸工具。

b、提供現場作業條件。

c、負責對乙方進行安全和技術交底工作。

d、負責施工現場協調工作,對乙方施工的工作範圍、進度、質量、安全、文明施工進行監督、檢查和指導。

2、乙方責任:

a、負責接送施工人員上下班,配備安全生產用品(如安全帽、防護眼鏡、絕緣手套、手電筒、雨衣等);

b、服從甲方工序搭接安排,配合瓦工、鋼筋工、水電、綜合佈線工種等的工作,並做好預埋、預留洞等工作。

c、服從甲方的現場統一管理和指揮,做到工完場清,遵守甲方、業主和監理關於施工現場管理的規章制度

d、乙方工人必須按當地政府部門有關規定持有暫住證,所需費用由乙方承擔。

e、乙方應按國家和總包方有關規定及時支付工人工資。

f、乙方指定專人與甲方負責聯繫,設置足夠的管理人員,負責對乙方施工的工程和工作環境進行質量、進度、安全、文明施工監督檢查。

五、分包合同價格

1、工程量計算規則:按建設部**-07-01實施的《建築工程建築面積計算規範》計算,以施工圖紙和變更計算建築面積,以平方米計算,含超高費等。

2、分包合同價格:

模板工程人工費按建築面積計算為99.6元人民幣/m2(其中:人工費66元人民幣/m2,管理費33.6人民幣元/m2),外腳手架(含龍門架操作平台)工程人工費9.6元人民幣/m2(其中:人工費6.4人民幣元/m2,管理費3.2人民幣元/m2),此模板工程人工費和外腳手架工程人工費單價為綜合包乾價格。()包含完成本工程所需的乙方管理費,人工費,施工人員往返中國與當地之間的所需各種費用、合法居住當地所需的各種費用,施工人員進退場費、上下班接送費、勞保費(安全帽、雨衣、雨鞋等)、保險及醫療費,文明施工費,趕工費、不可預見費、利潤、施工過程的維修費用等,且本單價不受各種因素影響,綜合單價不再做任何調整。

3、原則上不發生計時工;如發生時,計時工單價為225元/工日(含管理費),以項目經理開出工日數為準,不得超過當期結算總價的2%。

4、本合同採用綜合單價,為固定價格,單價中含安全風險金,風險範圍指由乙方違規操作引起的事故風險,本單價已包括設計變更內容,設計變更增減量時,承包價不再調整。

5、如乙方原因沒有通過----公司一次性驗收的,乙方必須整改並通過----公司驗收。另該樓層總價款下浮10%;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GB50204-20xx《混凝土結構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範》,出現一次(或一處)模板漲模、樑柱移位、漏漿現象的,每發現一次(或一處)扣款300元人民幣。

六、工程款結算與支付

每層結構驗收合格並砼澆築完成後的當月進行結算,結算工作完成後通過----公司劃賬。

七、質量要求

1、乙方應嚴格按照現行GB50204-20xx《混凝土結構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範》、《建築工程施工質量驗收統一標準》及施工圖紙、會審紀要、和甲方編制的施工方案和作業指導書以及圖紙更改通知的要求進行施工,確保工程質量達到“合格”標準。

2、板縫必須嚴密符合規範要求,不得有漏漿、漲模及軸線位移、垂直度偏差超標現象發生,如有漲模、爆模乙方負責打爆砼面,並視情況進行罰款。

3、乙方須安排管理人員配合甲方施工,每次澆搗砼時配備足夠的技工看護模板,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均由乙方負責。

4、乙方的拆模時間必須在接到甲方的“拆模通知單”後方可進行,乙方不得擅自拆模,違者進行處罰。

5、每道工序施工完畢後,乙方應自檢達到標準要求後。再通知甲方複核,並經----公司檢查驗收通過後方可交接班。

6、固定在模板上的預埋件、預留孔洞和拉結筋的鑽孔等均不得遺漏或偏移,安裝必須牢固、位置準確。如遺漏孔洞或預理件乙方必須自行負責補救、糾正、補強。

7、模板支撐系統必須具有足夠的承載能力、剛度和穩定性,能可靠地承受新澆築砼的衝力、自重和側壓力,以及在施工過程中所產生的各方面的荷載,如發現一處塌模(面積1m2計)重罰1000元,並賠償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

八、工期要求

乙方必須按照甲方的施工進度要求,完成施工任務,如因乙方原因延誤或脱崗,造成總工期拖延,除按甲方和業主簽訂的《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相應條款進行處罰外。每延誤一天另行罰款500元作為賠償金。

九、安全生產和職業安全健康

1、乙方應按中國現行《建築工程安全操作規程》施工並採取嚴格的安全防護措施,確保安全生產。承擔由於自身安全措施不力而造成自身或他人事故的責任和因此發生的費用。發生重大傷亡事故,乙方應按有關規定立即報告並通知甲方。同時按要求處理。為搶救提供必要條件,發生的費用由責任方承擔。

2、乙方應對其施工現場的施工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對施工人員的安全負責。

3、乙方所有的工人進入施工現場必須戴好安全帽,所有進入施工現場嚴禁穿三鞋(拖鞋、高跟鞋、帶釘易滑鞋)和打赤腳等現象,否則,將按甲方有關安全管理規定給予處罰。

4、高空作業人員必須繫好安全帶,掛好安全鈎,禁止在沒有安全措施的情況下進行高空作業。

5、特殊工種操作人員必須經過勞動部門培訓考試合格後持證上崗。

6、嚴禁使用患病工人;嚴禁工人酒後上班,嚴禁在工地聚眾賭博、打架鬥毆。

7、乙方發現有安全隱患和冒險作業的工種有權拒絕施工,並可越級上報。

8、禁止乙方工人擅自破壞安全防護設施,如需拆除安全防護設施必須通過安全員和施工員同意,乙方工人下班前必須做到工完場清,不能把工具、材料、餘料留在現場形成不安全的隱患,乙方人員不得將材料、工具、磚頭等扔到地面上,發現者按規定給予罰款,並承擔因此造成的的一切後果。

9、乙方人員不得盜竊甲方的材料、工具,不得破壞甲方的產品、材料、工具,一旦發現按原價的10倍予以處罰,同時報----公司處理。

10、乙方班組長必須教育班組工人處理好與本項目中所有工人及管理人員與業主、監理、單位人員的關係,搞好團結,不得吵鬧、更不能打架,有矛盾可找甲方管理人員進行調解。

11、乙方工人必須按《建築工程安全操作規程》進行施工,凡因乙方原因造成的的安全事故,所產生的一切經濟損失和法律責任由乙方承擔。

十、文明施工與環境保護

1、乙方在交接班前應主動清掃樑、柱、牆中的木屑殘渣,否則由甲方派工清理,乙方承擔相應的清理費用;拆模完後乙方應做到工完場清,達到文明施工要求。

2、乙方要協助甲方做好現場文明施工,在施工過程中,發現未做到工完場清,甲方將視具體情況作適度的罰款。

十一、其它

1、雙方約定在合同履行過程中產生爭議時,應本着友好協商原則進行協商或調解。

2、本合同一式二份,甲方執壹份,乙方執壹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雙方約定簽字後生效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委託代理人: 或委託代理人:

日期: 日期:

分包合同 篇2

合同編號:

工程名稱:

工程地點:

分包項目:室內裝修、水電安裝

分包單位:

分包單位負責人:

承包人(甲方):

地 址 :

分包人(乙方):

地址:

為滿足工程需要,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建築安裝工程合同條例》等有關規定,為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和違約責任,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一、工程概況:

1. 工程名稱:

2. 工程地點:

3. 分包內容:砌體工程、塗料工程、吊頂工程、樓地面工程及清單內容。

4. 工 期:除塗料工程以外的所有施工內容在15日完成,全部施工完成25日內。

5. 合同總價:本合同預計總價暫定為人民幣300000元(大寫:叁萬元 ),最終以結算價為準。結算時價格按照本合同所確定的價格,工程量以實際收方工程量為準。

6. 勞務單價及工作內容列表(詳見附件 一 )。

7. 甲方視實際情況,可對乙方承包範圍及內容做出增減或者調整,也可對乙方承包範圍內的某一分項、某一產品、半成品材料等另行指定施工單位或供應商。乙方應無條件接受,也不以此作為對其餘項目合同單價做出調整的理由。

二、分包方式及説明:

1.分包方式: 合同單價是綜合單價包乾價,工作內容見附件 一 ,全部包乾至成品交驗達到本合同約定標準。

2.乙方包人工、包機械使用;並負責在分包範圍內全面履行甲方在總包合同中應承擔的責任和義務,承擔全部與本工程有關的責任。乙方按照甲方同建設單位簽訂《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簡稱總包合同)約定的施工內容和範圍進行勞務分包,施工機械使用由乙方自行租賃,費用已包含在本合同價款內。乙方必須自行施工本工程,不得將本工程轉包或再分包。

3. 經商定,乙方委派 為工長, 為技術員, 為質安員,以上人員負責施工現場日常工作,未經甲方項目經理同意不得更換,否則按每人次10000元給予處罰。合同簽訂人必須到現場處理施工協調工作,未經甲方同意擅自不到施工現場的按每人次500元給予處罰。乙方的項目負責人簽署的一切文件,均不代表甲方行為。

三、合同文件及解釋順序

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優先解釋順序如下:

(1)本合同;

(2)本合同附件;

(3)本工程施工總包合同;

(4)本工程施工專業承(分)包合同。

四、標準規範

除本工程總包合同另有約定外,本合同適用標準規範如下:

五、總包合同(根據項目情況提供)

1甲方應提供總包合同,供乙方查閲。當乙方要求時,甲方應向乙方提供一份總包合同或專業分包合同的副本或複印件。

2乙方保證以甲方的立場全面履行總包合同的各項約定,不得以不知情等理由拒絕執行總包合同和專業分包合同的約定。

六、圖紙

甲方應在勞務分包工作開工前向乙方提供施工圖紙份,份數不足由乙方自費解決;乙方負責全部竣工圖的編制和交檔。

七、質量要求、安全目標、文明施工目標:

1. 質量要求:

(1)按總承包合同和本勞務分包合同有關質量的約定、國家現行的《建築安裝工程施工及驗收規範》和《建築安裝工程質量評定標準》等有關規範驗收,本工程必須達到質量評定 等級,並滿足甲方質量要求。

(2)乙方必須按照現行國家及行業規範、標準、規程施工作業,對施工質量先進行全面自檢,然後提請甲方項目部和質安部檢查驗收。隱蔽工程未經甲方項目部和質安部檢查驗收和檢驗達不到要求的,嚴禁隱蔽。乙方擅自隱蔽,甲方有權要求其改正,因乙方擅自隱蔽及擅自隱蔽後拒不改正,所造成的一切損

失由乙方承擔。

(3)乙方提供的輔材必須經甲方認樣、認質才可使用。所有進場材料必須提供產品合格證,本工程嚴禁使用不合格產品。因乙方使用不合格產品造成的一切損失由乙方承擔。

(4)甲方提供的材料乙方有義務進行檢查和驗收,如質量不達標,乙方有權拒絕施工,否則造成的相關損失由乙方承擔,但經甲方技術部和質安部鑑定,可以使用並達到業主方要求的除外。

2. 安全目標:杜絕重大傷亡事故發生,杜絕火災及重大機械事故。

3. 文明施工目標:

(1)必須按四川華西裝飾工程有限公司的要求進行施工,達到甲方標準化文明施工現場的標準要求。

(2)若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現場文明施工不合格或被罰款,由乙方承擔甲方的損失,同時甲方將按每次 元處罰乙方。

八、雙方義務:

1. 甲方義務:

(1)甲方應對乙方進行遵紀守法、安全消防及管理制度等方面的監督檢查;統一制定各項管理標準,組織編制和審核年、季、月施工計劃和材料計劃,實施對工程質量、工期、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等的控制、監督、檢查和驗收,履行甲方和業主簽定的合同中甲方的義務.

(2)甲方應及時向乙方提供施工所用的圖紙等技術資料,對乙方進行安全、技術交底,及時提供電源和水源接口,統一安排技術檔案資料的收集整理及交工驗收。

(3)按本合同約定,向乙方支付勞務報酬。

(4)負責與業主方、監理方、設計等有關部門聯繫,協調現場工作關係。

2. 乙方義務:

(1)人員:必須保證入場作業人員身體素質和技術水平符合作業要求,工人年齡應大於18週歲,小於50週歲,特殊作業人員須符合國家有關年齡、技能等相關規定。乙方作業人員均須持有效身份證,且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持證上崗。按工程所在地政府和相關部門規定辦理有關證件,由此產生的一切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乙方將其人員花名冊及證件複印件加蓋公章後報甲方備案。乙方隱瞞進場人員有關影響施工安全的病情、病史不報,從而發生質量安全事故的,所造成的一切損失由乙方負責。

(2)質量:必須嚴格按照操作規程、施工圖紙、安全及技術交底、驗收標準、規範等進行施工,完成合同約定的作業任務,服從甲方的統籌安排、統一調動,確保工程質量達到約定的標準。乙方應承擔並履行總承包合同約定的、與勞務作業有關的所有義務及工作程序。對本勞務分包合同範圍內的工程質量向甲方負責,並就工程質量與甲方向業主方承擔連帶責任。

(3)工期:乙方應組織具有相應資格證書的熟練工人投入工作,科學安排作業計劃,投入足夠的人力、物力,保證工期。乙方在施工過程中必須服從甲方項目部的進度安排,確保甲方總承包合同工期順利完成,甲方有權針對乙方的工作質量好壞調整乙方的工作人員和工作範圍,乙方不得有任何異議,由此發生的結算變化,乙方應無條件服從甲方的裁決,完善內部作業人員的安全交底工作。

(4)合同:乙方應與其進場作業人員簽訂勞務或勞動合同並按規定投保,積極參加項目部每週一次的安全活動會。

(5)管理:乙方必須建立完善的施工現場管理制度,對作業班組實行有效管理。嚴格執行建設主管部門及環保、消防、環衞等有關部門對施工現場的管理規定,做到文明施工。承擔由於自身責任造成的修改、返工、工期拖延、安全事故、現場髒亂等造成的損失及各種罰款。

(6)材料計劃:乙方必須按照甲方現場項目部提供的進度計劃安排,做好材料計劃工作,材料計劃表交甲方項目部,甲方項目部進行審核後組織材料到場,如因乙方計劃不及時,造成的停窩工的一切損失由乙方承擔(包括甲方公司的直接及間接損失)。材料計劃要求準確、及時,按照甲方現場項目部規定的格式進行填寫,如乙方所提供的計劃超過現場使用量,由此造成的浪費、材料庫存的費用由乙方負擔,甲方可在其結算費用中進行衝抵。乙方的材料計劃表應提前提供給甲方項目部,一般材料應提前 3 天,需加工的材料必須提前一個月提供(如玻璃、石材、鋼材加工件等)。甲方委託乙方代購的材料,須經甲方驗收,採購材料的費用由乙方在工程款支付時提供相應採購發票,甲方予以支付。其中乙方的代購勞務費已包含在合同單價中。

(7)成品、半成品保護:乙方在施工中應與各工種、工序配合,保護成品、半成品,因乙方原因發生的成品、半成品的損壞、破壞等,甲方將給予乙方每次100--500元的處罰,同時責令乙方修復並賠償全部損失。

(8)食宿:乙方負責進場人員的食宿。

分包合同 篇3

發包人:重慶黃桷埡村鎮建設開發有限公司 (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人:重慶美力寧保温材料有限公司 (以下簡稱乙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整、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結合本工程具體情況,甲、乙方就“新民雅居號樓”外牆保温工程事宜簽訂本合同,經友好協商一致,對承包工程事宜,達成如下合同條款,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新民雅居號外牆保温工程

2、工程地址:重慶市南岸區南山街道新力村

3、工程內容:按合同工程範圍實施以下工程內容

外牆保温系統分項工程包含基層清理、打鑿、補洞口、收口、收邊、基層抹灰、界面劑層至抗裂砂漿層施工,包括不限於外牆不同材質面、樑柱交接位置、洞口位置抹灰用的鋼絲網、腳手架洞口的發泡劑堵洞、20mm厚基層抹灰層、2㎜厚界面砂漿、20㎜(或30㎜)厚聚苯板層、4-6㎜厚抗裂砂漿、160㎏/m2的耐鹼網格布等材料的生產、採購、保管、運輸、施工、技術指導、保修維護;以及門窗邊、女兒牆、陽台樑、滴水線等收邊收口處理,門窗安裝先後順序不一樣,零星腳手架的搭拆、檢驗試驗費、勞務工人的人生意外保險、安全文明施工、維修、回訪、管理、利潤、税金、技術資料交檔、滿足外牆整體使用功能等各種風險費用。且必須符合本合同第十一條中各項規範要求,達到驗收合格標準。

4、承包方式:包工包料,結算價不調整。

5、乙方承包的保温分項工程,在開工前,需按甲方籤認的保温的平、立面對應標註的圖紙施工。如因自身原因未能按圖施工造成的錯誤及結算困難的所有責任由承包人承擔。

二、工程範圍:

“新民雅居1.2.6號樓”外牆保温工程。

三、合同工期:

開工日期: 20xx年10月 10日。

(具體開工時間以甲方、總包方、乙方的單棟交接為準)

竣工日期: 20xx年11月 10 日。

合同工期總日曆天數30天(每棟樓的施工工期為30天,以總包單位和承包人簽訂的書面交接為準。每延遲一天的外架租賃費和合同違約條款中規定的違約賠償費由乙方承擔,並在工程款和履約保證金內扣除。)

四、質量標準

1、工程質量標準:合格 ( 本分項工程驗收採用《居住建築節能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程》(DBJ50-045-20xx)、《建築節能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範》(DBJ50411~20xx)及建築工程驗收標準。以及本合同十一條的相關規範)

2、牆面垂直度和平整度要求:2M捲尺垂直度誤差不大於4㎜,平整度誤差不大於4㎜.保温層的耐候性必須試驗合格,不得出現起泡、空鼓、脱落產生裂紋和滲水。

五、合同價款:

5.1本承包工程暫定價:人民幣100萬元(壹佰萬元整)(最終以結算為準)。

5.2本承包工程內容採用固定單價的形式進行承包,外牆保温根據不同樓號採用保温系統分類,按實際作業面積m2計算的固定單價進行結算,其具體結算固定單價如下:

序號工程部位材料及做法單位固定單價(元)備註

1外 牆20厚EPS保温系統M248

2外 牆30厚EPS保温系統M254

3外牆保温底糙抹灰M226

4外牆、陽台樑牆、窗台板、滴水等非保温抹灰M234

備註:固定單價為包乾價,包括按構造標準、第一條中第3條規定的工程內容的所有包工包料的工序施工、成品保護、滿足使用功能所需各項檢測、分項工程驗收、安全文明施工、税金、國家政策性變化影響及材料市場漲價影響等所有費用(不含腳手架費用、水電費、配合費)。

六、工程計量方法:

本分包工程外牆保温根據不同樓號採用的保温系統分類,按施工面積計算的工程量×相應固定單價進行結算。

七、費用支付約定:

1、按每棟樓完工後,按甲方審核工作量的60%支付進度款,保温專項驗收合格後一週內,甲方支付乙方工程款至每棟樓工程總造價的80%,經過保温專項驗收後60日內,甲、乙雙方辦理完工程竣工結算,甲方支付乙方工程款至總造價的97%;工程總造價的3%留作為質保金,質保期5年。滿2年後退工程總價2%的質保金,滿5年後全額無息退還。

2、工程款支付時,乙方向甲方開據正式發票,並須經過甲方現場代表、乙方相關技術人員、項目預算人員,分管負責人的簽字確認。

3、乙方承包範圍的工作未完,要求退場的`,已經施工完畢的結算造價的20%不予支付,作為違約金。

八、甲方工作:

1、甲方委託監理單位各專業(總)監理工程師,對工程質量(包括隱蔽工程材料、半成品)進度、安全進行監督檢查,組織工程的各分批次驗收工作。

2、甲方駐工地代表為簡俊修13320249162、邱幫勝13658306383,全面負責施工單位的管理工作,並在開工前,組織相關人員交底,協調和配合乙方施工,組織竣工驗收。

3、甲方負責組織有關人員審核乙方提供的技術方案及施工方案。

4、甲方向乙方簽發進場通知書(或甲方同意後由監理下達開工令)。

5、甲方應按合同約定時間及金額支付乙方工程款。負責審查乙方工程結算書。

6、為乙方提供臨時施工用房地點,並指定水電搭接點,乙方所用的水電費用由甲方繳納。

7、收集各專業承包工程的資料彙總工作,同時指導工程資料整理。保證資料符合檔案要求。

8、向乙方提供可利用的、符合各項安全技術規定的塔吊和垂直運輸機具的等。

、乙方工作:

1、乙方服從總包方的統一協調管理。

2、乙方委派 為乙方駐工地代表,乙方駐工地代表應有項目經理資質。按合同約定組織施工、保質、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務,解決施工過程中的各類相關事宜。

3、乙方必須嚴格按規範及樣板進行施工。乙方進場施工時,由甲方指定一層樓外牆為樣板施工區域。乙方在指定區域施工完畢後,經甲方、監理、設計單位、總包人驗收合格後,方可按照樣板全面施工。

4、乙方在施工前,按甲方及監理審核批准的施工方案組織實施,否則,由此造成的所有損失由乙方自行承擔。

5、乙方應當派駐工地現場施工員、技術負責人、質檢安全員,進入施工現場所有人員,必須遵守甲方、監理方及總包單位的各項管理制度。

6、乙方負責施工的分項工程在交房前的外觀成品保護,同時也應做好其它分項工程的成品保護,若有損壞應負責賠償。

7、乙方進場後必須及時到項目監理部報審,報驗各種相關資料,並無條件接受現場監理人員的監督檢查。

8、乙方在施工過程中,按建築工程竣工檔案要求及承包人的要求完善竣工資料三套,並在分項驗收資料提交給總包方彙總。

9、本工程完工後,乙方應當以書面通知相關單位進行驗收。其中在施工階段甲方組織有關人員按每棟樓不定層的分次對乙方的施工質量進行檢查,凡未達到要求的,甲方有權單方要求乙方無條件退場並賠償相關損失。

10、乙方必須自行完善各功能檢測及專項驗收,並承擔全部費用。如未通過專項驗收,乙方承擔甲方關於外牆塗料分項工程而引發的所有經濟損失。

分包合同 篇4

發包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以下簡稱乙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其它有關文件,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本罕台廟工業園區瓦工工程事項協商一致,簽定本合同。

一、 工程概況:

1、 工程名稱:

2、 工程地址:

3、 承包方式:包清工,本合同為一次性的固定價合同,在發生任何物價漲跌的情況,均按本合同價格執行。

4、 施工期限:自 年 月 日 至年月日

5、工程單價:每平米17.5元(按實際發生工程量)計算

6、工程必須由乙方自己施工完成,不得轉包和分包。

二、 雙方責任:

甲方責任:

1、施工所需用水、電到位,施工所需的電費由甲方支付

2、確保施工場地施工期內的暢通。

3、甲方處理好施工現場周圍的關係,確保施工的正常順利進行。 乙方責任:

1、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3日內,提供施工進度計劃和施工班組的主要人員名單及施工所需的技工證書;指定 為項目經理,為項目副經理兼現場施工員,為現為現場安全員。以上管理人員必須常駐工地,甲方代表有權考勤,出勤率需達每人每月26天以上。以上人員如需變動,必須報甲方審批。

2、工程未交付甲方之前,乙方負責工程的成品保護工作,保護期間發生的損壞,乙方予以修復,費用由乙方承擔。

3、期間編制有關工程資料,以保證工程竣工按時驗收。

4、施工現場清潔,並符合 關於文明施工的有關規定,交付前清理現場必須達到甲方要求,非因甲方原因而違反有關規定造成的損失和罰款由乙方承擔。

三、 工程進度:

乙方應在每月的28日前將本月的工程進度和下月工程計劃報送監理和甲方審批。

四、 工程安全:

乙方對施工現場實行安全文明標準化管理,確保安全施工無事故,若施工期間發生工傷或疾病等事故,法律責任和一切費用均由乙方負責。

五、 工程款計算與支付:

1、工程款支付:按工程量完成50%後,甲方應支付乙方工程量的50% 作為首付款,工程竣工後,雙方驗收合格且結審計後5天內支付部分工程款。但要留取工程總造價的5%作為質量保證金,期限為

60 天 。

2、,驗收合格之日起計算,在保修期滿後,經雙方複驗,確無質量問題且經雙方簽字確認後,甲方在5天內付給乙方 ,

六、工程違約責任:

1、由於乙方原因造成工程延誤,乙方自願承擔每天3000元違約金;但總額不超過總造價的15%。

2、安全違約:乙方在施工過程中存在安全隱患,而監理、甲方指出乙方存在的安全隱患並要求乙方整改後,乙方不能在甲方規定的期限內整改的,乙方自願承擔每次1000元的違約金。

七、關於工程質量、進度、安全、服務等方面的保證措施或承諾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乙方必須按約定執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八、本合同一式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雙方各執一份。本合同自雙方法人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合同簽訂於: 年 月 日

分包合同 篇5

承包人: (簡稱甲方)

勞務分包人: (簡稱乙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其它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甲、乙雙方就工程施工勞務分包事項協商達成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勞務分包工作對象及提供勞務內容工程名稱:工程地點:分包範圍:模板製作、安裝、及倒運歸庫提供分包勞務內容:本工程中的模板製作、安裝、拆除、倒運及模板歸庫;

二、分包工作期限開始工作日期: 年 月 日結束工作日期: 年 月 日總日曆工作天數為: 天三、勞務報酬1、本工程的勞務報酬金額約為 ;2、本工程的勞務報酬均為一次包死,不再進行調整;四、工程結算 工程開工後施工人員進入現場,暫付分項工程的 ;工程竣工,經甲、乙雙方共同驗收合格,甲方根據實際發生的工程量核算單及時支付乙方剩餘勞務報酬。中途退場不結算尾款,並承攬因中途退場所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

五、質量標準1、按總包合同有關質量的約定、國家現行的(建築安裝工程施工及驗收規範)和(建築安裝工程質量評 ,本工程必須達到質量評定 合格 等級;定標準)2、標準規範除本工程總包合同另有約定外,本合同適用標準規範如下:(1)模板支撐須牢固,無跑、漏、脹等現象出現;(2)合理使用週轉材料,杜絕浪費;(3)拆除模板應經施工技術人員同意;(4)操作時應按順序分段進行,嚴禁猛撬,硬砸或大面積撬落和拉倒;(5)拆下的模板應及時清潔並運送到指定地點集中堆放,防止釘子紮腳;(6)在施工過程中如出現質量事故,經查明為人為造成時,由該責任人承擔所造成的經濟損失;(7)甲方如發現乙方的施工未達到約定質量標準時,將按實際情況扣除合同約定勞務報酬的 ;

六、施工驗收及工程量的確認1、乙方應確保所完成施工的質量,符合本合同約定的質量標準;2、在施工完畢後,乙方應通知甲方驗收,雙方對工程量進行確認。對乙方未經甲方認可,超出設計圖紙範圍和因乙方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甲方不予計量;

七、雙方責任和義務 、甲方責任和義務(一)1、除非本合同另有約定,甲方完成乙方施工前期的下列工作:(1)在 年 月 日前向乙方交付具備本合同項下勞務作業開工條件的施工場地,具備開工條件的施工場地交付要求為: ;(2)在 年 月 日前向乙方提供相應的水準點與座標控制點位置;2、實施對工程質量、工期、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的控制、監督、檢查和驗收;3、負責工程測量定位、沉降觀測、技術交底,組織圖紙會審;4、及時交付應提供的施工機械設備、週轉材料、保證施工需要;5、負責與發包人、監理、設計及有關部門聯繫,協調現場工作關係; 、乙方責任和義務(二)1、對本合同勞務分包範圍內的工程質量向甲方負責。未經甲方授權或允許,不得擅自與發包人及有關部 門建立工作聯繫;自覺遵守法律法規及有關規章制度;2、嚴格按照合同約定的條款及施工驗收規範、有關技術要求精心組織施工,確保工程質量達到約定的標 準;3、投入足夠的人力、物力、保證工期;加強現場管理,做到文明施工,承擔由於自身責任造成的質量修 改、返工、工期拖延、安全事故、造成的損失及各種罰款;4、在向甲方提報所需材料時,須按施工圖紙及甲方要求計量;5、乙方必須加強所屬人員的安全教育,認真執行安全技術規範;施工過程中出現任何安全事故,均由乙 方自行負責;6、嚴格遵守甲方要求的作息時間(施工中可根據實際需要調整工作時間),有事須向甲方提前請假;7、工作期間必須佩帶安全帽且嚴禁飲酒、打架,如違者出現任何事故,當事人自行負責;8、認真保管、合理使用甲方提供或租賃給乙方使用的機具、週轉材料及其他設施;如發生丟失、損壞, 乙方應按價賠償,並承擔因此造成的工期延誤等所發生的一切經濟損失;9、做好施工場地周圍建築物、構築物和地下管線和已完工程部分的成品保護工作,因勞務分包人責任發 生損壞,勞務分包人自行承擔由此引起的一切經濟損失及各種罰款;10、工程施工結束後,乙方應妥善做好剩餘材料、設備的保護和移交工作,按甲方要求撤出施工場地;

八、施工變更1、施工中如發生對原工作內容進行變更,甲方應出具工程變更通知單,並提供變更的相應説明,乙方按 照變更通知及有關要求進行施工,期間所涉及的工程增量或減量,工程完工決算時,以乙方遞交的結 算資料為依據;2、施工中乙方不得對原工程設計進行變更。因乙方擅自變更設計發生的費用和由此導致甲方的直接損失, 由乙方承擔,延誤的工期不予順延;3、因乙方自身原因導致的工程變更,乙方無權要求追加勞務報酬;

九、違約責任:由過錯方承擔違約責任。

十、爭議:在本合同履行期間,雙方應嚴格執行合同條款,並本着友好合作的精神,處理合同期間的各類 問題,儘量避免爭議或糾紛。如發生爭議或糾紛雙方自己無法解決的,可向當地所屬人民法院起訴。

十一、合同有效期及份數1、 雙方履行完合同全部義務,勞務報酬價款支付完畢,乙方向甲方交付勞務作業成果,並經甲方驗收合 格後,本合同即告終止;2、 合同一式兩份,由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工程承包人:(公章)

勞務分包人:

委託代理人:

合同訂立時間: 年 月 日

分包合同 篇6

發包方 (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本着誠信及互利互惠的原則,就甲方將隆昌縣建設工程數字化管理 的監控工程勞務部分發包給乙方一事,達成如下協議:

一、承包內容:

隆昌縣境內所有屬於甲方的視頻監控安裝拆除維修工作。

二、監控工程承包安裝期限:

年月日至年月 日

三、甲方權利義務:

1、甲方要求乙方保證以安全生產為前提。

2、甲方應明確乙方從事勞務外包的工作任務和工作要求,然後由乙方安排工作人員負責按要求完成約 定的工作任務。

3、甲方應按照本合同規定的標準和支付方式及時支付乙方勞務費用。

四、乙方的權利義務:

1、乙方應保證具有履行本合同的能力。

2、乙方應保證嚴格遵守有關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法規,特別是有關員工勞動保障或福利政策,同 時承諾遵守甲方的包括安全生產等各項指導原則。3

、乙方應保守甲方的各項商業祕密,不得將有關資料透露給任何第三方,否則應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4、乙方應教導其員工嚴格遵守安全標準進行安裝工作,在運輸、安裝過程因意外造成的人身傷害及財產損失由乙方承擔。

五、甲乙雙方安裝業務協議,全程安裝業務承包給乙方,包括安裝費、運輸費。甲方負責提供工程的設備和材料,乙方只負責安裝。

六、勞務費用的結算及支付:

1、雙方約定本監控工程勞務費按點(攝像頭數量)結算。

2、球機安裝費用320元/個

槍機安裝費用300元/個

機房安裝費用150元/個

電視機安裝費用100元/個

拆除攝像頭150元/個

拆除機房80元/個

維修按240元/天

移機按新安裝單價計算。

3、此單價承包期內不降價,並隨市場行情決定漲幅。

4、勞務費支付方式:按月結算,即次月1日結清上月工程款,憑施工驗收單予以結算。

七、違約責任:

本協議經甲乙雙方簽字生效,生效後甲乙雙方任意一方違約,均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16800.00(大寫:壹萬陸仟捌百元整)。

八、爭議及未盡事宜:

關於本合同的任何爭議,甲、乙雙方應協商解決,不能解決的,任何一方均有權向有管轄權的法院起訴。

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甲方(蓋章): 乙方(簽章):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日期: 日期:

分包合同 篇7

一、案件要旨

本案要旨為,建設工程施工過程中,建設方工作人員與第三人簽訂分包合同,判斷該分包合同的效力是否及於建設方的主要依據為,該工作人員是否有權代表建設方並且是否以建設方的名義對外簽訂分包合同。

20xx年9月22日,案外人上海五天實業有限公司與一冶集團公司簽訂《建設工程施工合同》,一冶集團公司承接上述工程後交給一冶上海分公司施工。20xx年10月30日,劉甲作為乙方簽字,一冶集團公司作為甲方(由劉乙簽字),雙方訂立《工程分包合同》,20xx年2月2日,一冶上海分公司向五天實業公司發送《關於徐涇新廠房項目工程款支付的確認函》,載明:“上海五天實業有限公司:貴公司在徐涇新廠房項目施工過程中,代為支付給現場項目部的工程款17,500,000元,經貴公司、我公司及現場項目部代表劉乙三方核對,均無異議,該函上分別由五天實業公司和劉乙蓋章、簽字。劉乙在劉甲提供的《工程竣工結算彙總表》中確認:“所有項目以640萬元(陸佰肆拾萬元正)結算。上海市建築建材業受理服務中心於20xx年10月19日向劉甲提供材料,顯示:五天實業公司新建廠房二期工程的工地負責單位為中國第一冶金建設公司,工地企業聯繫人信息為劉乙。上海市青浦區建築管理所網上載明“20xx年第二季度全區建設工程項目不良行為通報”中載明“五天實業有限公司一期、二期、三期的工程項目經理為劉乙”。20xx年10月8日,劉甲向原審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判令一冶上海分公司與一冶集團公司就支付工程餘款1,430,000元及利息損失。一冶上海分公司與一冶集團公司共同辯稱:其與劉甲之間無合同關係,劉甲從劉乙處分包係爭工程,而一冶上海分公司與劉乙已經結算清楚並全額付清款項,故不同意向劉甲承擔付款義務。

本案的爭議焦點主要為,一冶集團公司與劉甲之間是否存在分包合同關係。一審法院審理認為,係爭工程由一冶集團公司承接,對外顯示一冶集團公司為總包單位。一冶集團公司稱係爭工程項目經理並非劉乙,但未提供證據,而現有證據可以顯示劉乙為工程的項目經理,工地企業負責人為一冶集團公司,而劉乙以一冶集團公司名義與劉甲簽訂合同,因此劉甲有權向一冶集團公司主張工程款。但在實際施工中,一冶上海分公司及一冶集團公司確認該工程由一冶集團公司交由一冶上海分公司施工,由於一冶上海分公司系一冶集團公司的分支機構,而劉乙又向一冶上海分公司出具承諾書中顯示劉乙是以一冶上海分公司名義承接工程進行施工,因此可以確認工程實際為一冶上海分公司及一冶集團公司共同負責。劉甲要求一冶上海分公司、一冶集團公司承擔付款義務,與法無悖,可予支持。 二審法院審理認為,劉甲主張劉乙系代表一冶集團公司與其簽訂分包合同,而一冶上海分公司與一冶集團公司主張涉案工程系由劉乙分包給劉甲,故一冶集團公司與劉甲之間是否存在分包合同關係是本案的主要爭議焦點。依據上海市青浦區建築管理所網上記載,包括係爭工程在內的五天實業公司相關工程的項目經理為劉乙,雖一冶上海分公司、一冶集團公司對此予以否認,但作為行業管理網站,其發佈的相關信息的準確性通常應得到認可,且一冶上海分公司曾在發送給五天實業公司的工程款支付確認函中記載劉乙的身份為項目部代表,故本院對劉甲關於劉乙系代表一冶集團公司與其簽訂分包合同的主張予以採納,劉乙以一冶集團公司名義與劉甲簽訂的《工程分包合同》的效力應及於一冶集團公司。一冶上海分公司作為一冶集團公司的分支機構,實際負責係爭工程的施工管理並對外支付工程款,原審法院判決由一冶集團公司與一冶上海分公司就工程餘款的支付承擔連帶責任並無不當。因一冶集團公司與一冶上海分公司未能舉證證明其已向劉甲付清全部工程款,亦未能明確已付款數額,故依據劉甲確認其收到的工程款數額,一冶集團公司與一冶上海分公司還應向劉甲支付工程餘款1,430,000元及相應的利息。原審法院所作判決並無不當,可予維持。

二、案件來源

上海市青浦區人民法院(20xx)青民三(民)初字第2242號;上海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20xx)滬二中民二(民)終字第1831號

三、基本案情

20xx年9月22日,案外人上海五天實業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五天實業公司)與一冶集團公司簽訂《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約定一冶集團公司承包五天實業公司徐涇新建廠房車間一的土建及水電,工程款人民幣(以下幣種均為人民幣)17,900,000元。同年9月25日,五天實業公司與一冶集團公司簽訂《補充協議書》,約定一冶集團公司承接五天實業公司徐涇新廠一期、二期、三期、四期建設的建築安裝工程施工,總計107,900,000元(包括前述合同金額)。一冶集團公司承接上述工程後交給一冶上海分公司施工。20xx年10月30日,劉甲作為乙方簽字,一冶集團公司作為甲方(由劉乙簽字),雙方訂立《工程分包合同》,約定劉甲承接五天實業公司新園區水電工程,承包方式為包工包料,工程造價為5,897,554元,付款方式為保固期滿一個月內,付清全部工程款,保固期為驗收合格後12個月等。20xx年1月9日,劉乙在一冶上海分公司出具的《內部工程結算單》上簽字確認,該表格上載明:“工程名稱為上海五天實業有限公司新建廠房工程,總包單位為一冶上海分公司,承包單位為劉乙作業隊,承包範圍為土建及安裝總體,對外結算金額為81,500,000元,提取固定管理費2,100,000元,內部結算金額(含税)為79,400,000元,財務部意見中寫明釦除税費2,603,886元”。20xx年2月2日,一冶上海分公司向五天實業公司發送《關於徐涇新廠房項目工程款支付的確認函》,載明:“上海五天實業有限公司:貴公司在徐涇新廠房項目施工過程中,代為支付給現場項目部的工程款17,500,000元,經貴公司、我公司及現場項目部代表劉乙三方核對,均無異議,基於以上事實,現對貴公司支付徐涇廠房項目工程款作如下確認:1、貴公司支付至我公司銀行賬户工程款51,000,000元,2、貴公司代為支付給現場項目部的工程款17,500,000元,以上兩項合計68,500,000元經三方確認後即為截止20xx年1月31日貴公司支付給我公司徐涇新廠房項目的工程款,三方財務據此入賬”。該函上分別由五天實業公司和劉乙蓋章、簽字。 五天實業公司發包給一冶集團公司的上述工程分項最晚竣工驗收時間為20xx年11月28日。 20xx年6月26日,劉乙在劉甲提供的《工程竣工結算彙總表》(水電工程)中確認:“所有項目以640萬元(陸佰肆拾萬元正)結算,保修期一年從質檢站竣工驗收開始”。該彙總表上由劉甲的代表張仲青簽字。20xx年1月19日,劉甲申請工程款20萬元,由劉繼平作為經辦人在用款申請單上簽字。一冶上海分公司於20xx年1月20日電匯崑山興達揚機電工程有限公司20萬元(該公司於20xx年9月16日出具證明,表明其代劉甲收取工程款)。劉甲確認截止至原審起訴前,其共計收到工程款4,770,000元。 劉乙於20xx年11月17日向一冶上海分公司出具《承諾書》,載明:“中國第一冶金建設有限責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本人(劉乙施工隊)承諾,本人以中國第一冶金建設有限責任公司名義於20xx年3月25日承接了旭懋電子科技(上海)有限公司新建廠房工程、於20xx年9月23日承接了上海五天實業有限公司徐涇新廠房工程,並承包該兩個工程,因這兩個工程而產生的材料費、人工費等對外欠款都由本人(劉乙施工隊)承擔還款責任。……5月本人(劉乙施工隊)又承包了中國第一冶金建設有限責任公司在上海世天威K7—1總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現承諾儘快辦理我(劉乙施工隊)在世天威K7—1工程所做工程的結算,並對因我(劉乙施工隊)在世天威K7—1工程中所欠的材料款和人工費等對外欠款承擔全部還款責任。鑑於

以上債務將給貴司帶來訴訟風險,我願將我本人全部財產(含股權)抵押給貴司,對以上債務的償還提供還款擔保,並配合貴司辦理相應的抵押登記手續(包括我方相關人員的簽字手續),如貴司因以上債務導致損失,包括但不限於本金、利息、訴訟費、律師費等訴訟相關的各項費用將由我全部承擔”。 上海市建築建材業受理服務中心於20xx年10月19日向劉甲提供材料,顯示:五天實業公司新建廠房二期工程的工地負責單位為中國第一冶金建設公司,工地企業聯繫人信息為劉乙。上海市青浦區建築管理所網上載明“20xx年第二季度全區建設工程項目不良行為通報”中載明“五天實業有限公司一期、二期、三期的工程項目經理為劉乙”。 一冶上海分公司於20xx年10月19日工商註冊成立,一冶上海第一分公司於20xx年10月24日工商註冊成立。中國第一冶金建設有限責任公司為一冶集團公司曾用名。

20xx年10月8日,劉甲向原審法院提起訴訟,認為其所承建的涉案工程項目結算價經雙方確認為6,400,000元。但對方只支付了工程款4,970,000元,餘款至今未支付。故劉甲請求判令一冶上海分公司與一冶集團公司就支付工程餘款1,430,000元及利息損失(從20xx年7月1日開始計算到實際支付之日止,按照中國人民銀行同期貸款利率兩倍的標準)承擔連帶責任。原審審理中,劉甲表示堅持要求一冶上海分公司與一冶集團公司承擔付款義務,不要求劉乙承擔付款義務。一冶上海分公司與一冶集團公司共同辯稱:其與劉甲之間無合同關係,劉甲從劉乙處分包係爭工程,而一冶上海分公司與劉乙已經結算清楚並全額付清款項,故不同意向劉甲承擔付款義務。一冶上海分公司與一冶集團公司就承擔連帶責任一節無異議。

四、法院審理

原審法院認為,係爭工程由一冶集團公司承接,對外顯示一冶集團公司為總包單位。一冶集團公司稱係爭工程項目經理並非劉乙,但未提供證據,而現有證據可以顯示劉乙為工程的項目經理,工地企業負責人為一冶集團公司,而劉乙以一冶集團公司名義與劉甲簽訂合同,因此劉甲有權向一冶集團公司主張工程款。但在實際施工中,一冶上海分公司及一冶集團公司確認該工程由一冶集團公司交由一冶上海分公司施工,由於一冶上海分公司系一冶集團公司的分支機構,而劉乙又向一冶上海分公司出具承諾書中顯示劉乙是以一冶上海分公司名義承接工程進行施工,因此可以確認工程實際為一冶上海分公司及一冶集團公司共同負責。劉甲要求一冶上海分公司、一冶集團公司承擔付款義務,與法無悖,可予支持。

關於工程款的結算,劉乙為項目經理,又向一冶上海分公司出具承諾書,且一冶上海分公司、一冶集團公司表示第三人可確定工程款,因此劉乙可代表上述兩公司確認工程款金額。劉乙與一冶上海分公司、一冶集團公司間就工程款進行了結算,一冶上海分公司、一冶集團公司總共支付的工程款不會超過該金額,實際施工人領取的款項也計算入劉乙應得的款項,因此劉乙多結算給劉甲工程款有違常理。因此,劉甲應得工程款為640萬元。至於一冶上海分公司、一冶集團公司與劉乙間的款項可另行處理。劉甲要求一冶上海分公司、一冶集團公司支付143萬元工程餘款的訴訟請求,於法有據,予以支持。付款義務人逾期付款,理應承擔利息損失。劉甲認為其承包的工程是在20xx年6月30日完工的,因此要求一冶上海分公司、一冶集團公司從次日起承擔未付款之義務。因劉甲和劉乙就雙方結算的工程款支付時間在分包合同中明確予以約定,因此劉甲要求一冶上海分公司、一冶集團公司從20xx年7月1日承擔利息損失的主張,不予支持。係爭工程最後竣工驗收時間為20xx年11月28日,結合分包合同約定的付款時間,一冶上海分公司、一冶集團公司應自20xx年12月29日開始承擔利息損失。原審法院據此判決:一冶上海分公司、一冶集團公司應於判決生效之日起十日內支付劉甲工程款1,430,000元及利息損失(以本金1,430,000元為基數,按照中國人民銀行同期同類貸款利率計算,從20xx年12月29日開始計算到實際支付之日止)。

二審法院認為,劉甲主張劉乙系代表一冶集團公司與其簽訂分包合同,而一冶上海分公司與一冶集團公司主張涉案工程系由劉乙分包給劉甲,故一冶集團公司與劉甲之間是否存在分包合同關係是本案的主要爭議焦點。依據上海市青浦區建築管理所網上記載,包括係爭工程在內的五天實業公司相關工程的項目經理為劉乙,雖一冶上海分公司、一冶集團公司對此予以否認,但作為行業管理網站,其發佈的相關信息的準確性通常應得到認可,且一冶上海分公司曾在發送給五天實業公司的工程款支付確認函中記載劉乙的身份為項目部代表,故本院對劉甲關於劉乙系代表一冶集團公司與其簽訂分包合同的主張予以採納,劉乙以一冶集團公司名義與劉甲簽訂的《工程分包合同》的效力應及於一冶集團公司。()一冶上海分公司作為一冶集團公司的分支機構,實際負責係爭工程的施工管理並對外支付工程款,原審法院判決由一冶集團公司與一冶上海分公司就工程餘款的支付承擔連帶責任並無不當。就劉乙向一冶上海分公司出具的《承諾書》,因相關承諾只在劉乙與一冶上海分公司之間發生效力,並不能對外約束劉甲,故一冶上海分公司以此拒絕承擔工程餘款的支付義務沒有依據。因一冶集團公司與一冶上海分公司未能舉證證明其已向劉甲付清全部工程款,亦未能明確已付款數額,故依據劉甲確認其收到的工程款數額,一冶集團公司與一冶上海分公司還應向劉甲支付工程餘款1,430,000元及相應的利息。原審法院所作判決並無不當,可予維持。對上訴人的上訴請求,本院不予支持。據此,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五十三條第一款第(一)項判決如下:

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五、與本案及類似案例相關的法規索引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

第六十三條 公民、法人可以通過代理人實施民事法律行為。

代理人在代理權限內,以被代理人的名義實施民事法律行為。被代理人對代理人的代理行為,承擔民事責任。

依照法律規定或者按照雙方當事人約定,應當由本人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不得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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