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染色加工合同樣本範文

染色加工合同樣本範文

篇一:印染公司合作協議

合作協議

染色加工合同樣本範文

甲方合作人:身份證號:

乙方合作人:身份證號:

第一章 合作宗旨

第一條 為了規範合作印花染色車間的行為,保護合作人的利益,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本着自願平等、互利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簽訂本合作協議。

第二條 合作印花公司性質為合作,乙方出印花設備:一台圓網、兩台平網;甲方提供廠房,同時提供兩台韓國產2.8米定型機、前處理、後處理等配套設施,具體細節見甲乙雙方設備清單。

第三條 合作印花染色公司合作期限為8年,合作協議簽字之日算起,協議期滿6個月前,合作人商議續約與否。

第二章 合作公司的名稱和地址

第四條 合作公司名稱為:嘉善順天印染車間

第五條 合作公司經營生產場所:嘉善楊廟順天毛絨有限公司內。

第三章 合作目的和合作經營範圍

第六條 合作目的:甲方有印染廠廠房,乙方有印花染色設備,甲方有合法的企業營業執照和排污許可證,甲方保證每天排污量不少於1000噸。

第七條 合作公司經營加工範圍:染色、印花。

第四章 合作人合作方式、金額和分利方式

第八條 合作人甲方將自己名下順天印染廠房作為合作場地,提供兩台韓國定型機、前處理、後處理等配套設備,同時提供生產所需流動資金,佔股70%;乙方負責購買印花設備(一台全新圓網、兩台進口舊平網),佔股30%。購買價格需經雙方認可,並且新設備有廠家發票、設備資料齊全,同時確保舊設備正常使用。

第九條 合作人甲方須在清理出合作的廠房,乙方需 天內設備到位。

第十條 合作期間各自資產歸各自所有,不得隨意請求轉讓、分割、擔保、抵債,合作終止後,合作方各自行處理。

第十一條 運行成本費用按順天公司運行成本計算,並提供給乙方真實成本數據。國家規定的費用按國家規定費用繳納給甲方,如排污費、電費、管理費。

第十二條 合作印染公司實行獨立核算,自負盈虧。

第十三條 雙方各委派一名執行人和會計,負責工廠生產管理和監督,工資報酬由合作公司按月支付。

第十四條 污水處理費用按實際費用上繳。

第五章 合作人責任和義務

第十五條 合作方甲方須在規定的時間內清理廠房內的雜物,並保證電力、蒸汽管道接進合作公司內,甲方負責鍋爐、電力、蒸汽,但要變更廠房內的佈局乙方需經甲方同意。甲方負責協調當地政府與百姓關係,乙方不承擔各債權債務。

第十六條 在合作期間甲乙方安全工傷問題由雙方處理或賠償,保險由甲乙方共同解決。

第六章 財務管理與盈虧分擔辦法

第十七條 賬目必須由甲乙雙方審核,甲方負責開具發票,但是開票額度不能超過進賬發票。甲乙雙方派統計一名、出貨兩名、監理一名,每天發貨由甲乙雙方確認方可發貨。如發現做偽賬,雙方有權追查各方責任和後果。每月對賬由甲乙雙方指定人選。

第七章 合作公司的事務的執行

第十八條 甲乙雙方各派一名執行合作事務,並具備如下條件:

1. 有印染廠管理經驗。

2. 對印花染色的生產工藝、生產設備、成本分析非常熟悉、精通。

3. 有良好的職業道德和管理能力。

第十九條 合作雙方執行人對合作人負責,並履行下列職責:

1. 對外開拓業務,培養生產技術人員。

2. 主持合作公司的日常管理工作。

3. 關注合作公司的經營狀況。

4. 制定合作公司內市場管理機構設置方案。

5. 指定合作公司的具體的管理和規章制度

6. 提出經營和管理技術中的問題。

7. 制定合作雙方發展方案。

8. 每月向合作雙方報告合作公司執行情況和經營情況、財務狀況,並確認原材料價格。

第二十條 對合作公司執行人行為約束

1. 不準合作公司執行人親屬在公司內擔任管理、統計、技術員、倉管員、發貨員,一旦發現免職並查是否有工作中的漏洞,並扣兩個月的工資。

2. 對市場加工價格虛報的,或低於合作人品種價格的,上報合作人方可執行。

3. 如發現合作公司執行人有損害合作人利益的,以權謀私,開除並追究經濟責任,造成重大損失的`應承擔部分責任。

4. 合作公司執行人工資由甲乙合作人確定。

第二十一條 合作公司有關重大事項做出決定時,經合作人雙方表決通過,在合作公司能達到預期利潤、提成時,合作執行人有表決權。

第二十二條 合作人的權利

1. 有權監督執行人在合作公司事務執行情況、

2. 合作雙方有權瞭解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有權隨時查閲合作公司賬簿。

3. 被委託執行合作公司的執行人不按照本合作協議執行事務的,有權撤銷該委託。

4. 合作人分別有權對合作人執行的事務提出異議時,應該停止事務上的執行,協商後再決定。

第二十三條 合作人在合作期間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必須禁止:

1. 合作人在同地區自營或者同他人合作與本合作公司相競爭的業務,造成損失,由責任方承擔。

2. 禁止合作人以合作公司購買私有物品,一旦發現,以現金方式退回合作公司。

3. 禁止合作人再加入同地區相同合作行業。

4. 禁止合作人從事損害本合作公司利益的活動,一旦發現全額退回合作公司,並承擔損失。

第二十四條 合作公司下列事務必須經合作人同意:

1. 改變合作公司的合作人。

2. 改變合作公司的經營範圍和經營場所與地點。

3. 處理合作公司的不動產。

4. 轉讓或處理合作公司的知識產權和其他財產權利。

5. 以合作公司名義為他人擔保。

6. 聘用合作人以外的人擔任合作公司的執行人。

第八章 新合作人加入、合作人退出和更換合作人

第二十五條 新合作人加入,按下列進行:

1. 需經一方合作人同意。

2. 合作人需承認本合作協議。

3. 原合作人必須告知新合作人原合作公司的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

4. 依法訂立合作協議。

5. 合作新合作人對合作前公司的債務承擔合作責任。

第二十六條 合作人退出按下列順序進行:

1. 需要有正當理由方可退出,但需另一方合作人同意。

2. 不允許在合作公司虧損時退出。

3. 退出前需提前30天告知另一方合作人。

4. 合作人退出,對合作期間財產狀況進行結算,退還合作人合作份額。

合作人退出,對退出前已發生的合作虧損或債務按規定承擔。

5. 退出人有未了結合作事務的,待了結後進行結算。

6. 合作方退出,不論何種方式合作,均按合作公司的實際情況,由另一

方合作人決定結算貨幣還是設備實物、

7. 退出前必須負責把合作公司欠款要回方可退出。

第二十七條 合作人轉讓必須符合以下條件,並提前30天通知另一方合作人:

1.

2.

3.

4. 合作方轉讓需經另一方合作人同意。 合作人依法轉讓時,在同等條件下,另一方合作人有優先受讓權利。 轉讓給本合作人以外的第三方時,按合作公司規定對待。 合作人依法轉讓、出售,另一方合作人同意受讓人經修改合作協議,

即成為合作人,依照修改後的合作協議享有權利、承擔責任和義務。

第九章 合作公司的解散與清算

第二十八條 合作企業有下列情況之一時,方可解散:

1.合作期屆滿,合作人不願意繼續合作的。

2.合作協議約定的解散事項出現。

3.雙方合作人決定解散。

4.合作公司沒有達到合作目的的。

5.合作不具備各項責任規定的。

6.政府責令關閉或被撤銷、搬遷的。

7.出現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合作公司解散的其他原因。

第二十九條 合作公司解散後,按下列程序清算:

1.清算人由全體合作人擔任,在出現清算事由15日內由合作雙方同意提定一名或兩名清算負責人,不能確定的由會計事務所或人民法院指定。

2.合作公司清算時,應通知和公告債權人。

3.清理合作財產,分別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

4.處理和清算有關合作公司未了結的事務。

5.清算後盈餘,按合作協議規定分配。

6.清算合作人各確認無誤後,合作人對合作公司存續期間的債務按規定承擔。

第十章 違約責任

第三十條 由單方合作人造成本合作協議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而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第三十一條 違反本合作協議及法律規定在合作期間未滿擅自推出的,向合作違約方支付違約金元,造成合作公司損失的依法賠償。

第三十二條 合作事務執行人不履行職責或濫用職權、以權謀私造成損失的,依法追究經濟責任。

第三十三條 合作人違反本合作協議及法律規定,造成另外一合作人損失的,依法賠償損失。

第十一章 爭議的解決

第三十四條 本合作協議生效後,合作人發生爭議應共同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可向當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二章 附加條款

第三十五條 合作協議如有未盡事宜,或在具體執行過程中遇有特殊情況及發現確定變更之處,按合作協議有關規定,合作人共同協商,補充或修改,補充或修改的內容與本協議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三十六條 本協議一式四份,合作人各一份,公正一份,存檔一份。

合作人甲方: 簽訂時間:年  月  日

合作人乙方: 簽訂時間:年  月  日

公  證  方: 簽訂時間:年  月  日

篇二:染紡加工合同範本

染紡加工合同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合作原則,達成如下合同內容:

一、 交接原料時雙方共同過秤,共同取回潮,原料、紗線均按照15%的公定回潮率計算。

二、 乙方收到原料後及時測指標,如果指標沒有達到要求,必須在24小時之內通知甲方。

三、 乙方在確認甲方原料合格的情況下方可投產,如果原料不合格乙方應書面通知甲方,投產後生產過程產生的一切質量問題由乙方全部承擔,損失紗線按照------元/kg賠償。因甲方原料原因造成損失,由甲方承擔。

四、 生產計劃單下達以後,乙方應儘快排出具體交期,如果乙方耽誤交期,甲方有權向乙方索賠。

五、 甲方委派跟單人員對整個紡紗過程進行全程跟蹤監督,乙方的各個生產工序必須全力配合。

六、 在乙方工廠打的色樣經甲方確認後再開始大生產,乙方必須保證大貨紗的顏色和確認樣的顏色一致,色差不能低於四級。如果顏色出現問題,乙方應賠償全部紗線。

七、 乙方免費提供包裝,包紗之前乙方需通知甲方人員驗紗。AB紗不同檔在管內標識上寫清楚。

八、 乙方生產過程中製成率沒有達到合同要求,短缺紗線按 照-------元/kg賠償。

九、 下料按軟回絲、硬回絲、抄車毛分類包裝,綜合製成率如果沒有達到合同要求,乙方按照原料時價給甲方賠償。

十、 合作過程中出現問題時,雙方應該及時解決,期限為2天。

十一、 單價及製成率:

注:

1、上表中的批量為計劃成紗量。

2、結算方式:染紡按照實際成紗標重計算;紗染按照投料標重計算;

3、此單價為合同約定日期內的恆定價格,合作雙方的任何一方沒有權利私自更改。

十二、 付款方式:

十三、 如出現合同糾紛不能協商解決時,可通過法律仲裁解決。

甲方:

甲方代表:

年月

乙方:年月

乙方代表:日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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