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車維修簡單合同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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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當今不斷髮展的世界,合同的類型越來越多,簽訂合同能促使雙方規範地承諾和履行合作。擬定合同的注意事項有許多,你確定會寫嗎?下面是小編整理的汽車維修簡單合同範本,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汽車維修簡單合同1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甲方共有小車台,經甲乙雙方協議,甲方同意將本單位______台小車委託給乙方修理,為規範甲乙雙方行為,簽訂合同如下:
第一條甲方同意乙方為____________車輛定點維修單位。
第二條乙方服務範圍:車輛大修,各級維護,小修,車輛年檢和其他有關汽車維修的服務項目。
第三條維修車輛送修和移交手續
乙方憑甲方車管領導安排,承接車輛維修業務,乙方維修車輛結束後,須提供打印《定點維修結算清單》交送修單位審核。
第四條維修時間:汽車小修,一,二級保養做到24小時出廠,發動機三級保養48小時出廠;發動機大修4天出廠;汽車全車大修車輛按約定時間出廠,每推遲一天交車,由乙方承擔違約賠償300元。
第五條維修服務:乙方實行24小時服務(含節假日),車輛隨到隨修,乙方上路搶修施救車輛,市內免收施救費用。
第六條質量保證:本廠對車輛維修質量實行三包(包退,包換,包賠),質量標準嚴格按照《______省汽車維修行業質量標準》執行。汽車大修車輛保修5萬公里或壹年,發動機三級保養保修壹萬公里,因維修質量和配件問題所引發的車輛損失,交通事故損失全部由乙方負責。
第七條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鑑於甲乙雙方所建立的長期合作關係,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優先維修甲方修的車輛。
2、對已完工車輛,如發現不合格或與“送修單”不符,甲方有權要求乙方無償返工,直至符合要求為止。
3、甲方應當按照合同約定與乙方結算車輛維修費用。
第八條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按時結清車輛維修費用;乙方優先為甲方的送修車輛提供維修服務;乙方不得將本合同約定義務轉讓給任何第三方;乙方應當按照“送修單”規定的時間完成維修工作;乙方應當保證送修車輛安全;乙方應當保證維修質量;乙方保證所有配件是符合國家質量標準的全新原廠配件,不得以次充好或隨意更換汽車配件;
第九條結算方式:每季度結算一次。乙方應當向甲方出具當期每次維修的結算單。
第十條合同有效期
本合同有效期限為______年,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第十一條爭議及解決方式
如雙方在履行本合同時發生糾紛,應儘量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權向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二條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樣的法律效力。
第十三條合同壹式______份,甲、乙雙方各持______份,蓋章簽字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__
甲方代表:____________乙方代表: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汽車維修簡單合同2
委託方:(以下簡稱甲方)
受託方:(以下簡稱乙方)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其他有關法規,經甲乙雙方協商,本着平等自願原則,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
工程地點:
第二條甲方權利與義務
1、甲方可向乙方書面闡述對工程及具體問題的意見;
2、甲方應向乙方及時提供工作所需的修繕方案和必要的施工圖紙及其他有關的書面資料;
3、甲方為乙方的工作開展提供必要的配合;
4、甲方須按約及時向乙方支付服務費用;
第三條乙方權利與義務
1、乙方可向甲方索取與委託內容有關的各類技術經濟資料;
2、乙方可要求甲方對有關問題做出解釋和補充有關資料;
3、乙方可要求甲方在工作進展中提供必要的配合;
4、乙方應遵循公平、公正、公開及合法的原則,認真、細緻、周到地進行服務工作;
第四條合同費用
甲乙雙方商定:
按國家審計標準為定額,所做項目以另行清單為主。
付款方法:由甲方驗收完工後一次性結清。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汽車維修簡單合同3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xx經濟特區勞動合同條例》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聘用雙方本着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達成如下協議:
一、工作崗位和工作
根據工作需要,受聘方聘於汽車修理廠從事工作。
二、合同期限
聘方根據受聘人工作崗位的性質,採用第_____種合同形式:
(一)固定合同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為期_____年。其中試用期為_____個月。
(二)無固定合同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本合同終止條件出現,雙方終止本合同。
三、工作時間
(一)聘方採取國家規定的標準工時制,即受聘人每日工作8小時,每週工作40小時(星期一~星期五)。部分管理崗位和業務崗位,因工作性質不同,可在此原則下根據工作需要靈活安排工作時間。
(二)聘方由於工作經營需要,經與受聘方協商後,可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受聘方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超過三小時。加班加點每月不超過三十六小時。
(三)如屬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延長工作時間的,不受上款規定限制。
四、工資
(一)聘方根據受聘人的工作崗位性質和薪酬福利制度,採用第_____工資制:
1、固定工資制。受聘人固定月工資標準為人民幣_______________元;
2、底薪+提成工資制。受聘人固定月工資標準(底薪)為人民幣__________元,並依業務考核制度,根據受聘人每月完成的業務額,發放業務考核工資。
3、業務提成制。聘方對受聘人採用鬆散式管理。受聘人按一定比例享受業務提成。聘方以此作為受聘人每月薪酬發放薪資。
(二)聘方每月__________日為發薪日。
(三)聘方安排加班加點的,按《勞動法》第四十四條規定支付工資報酬。
(四)受聘人患病或非因工負傷期間的工資按《xx經濟特區企業工資管理暫行規定》和其他相關法規政策執行。
(五)受聘人在工作時間內,按國家規定履行國家和社會義務時,工資照發。
(六)受聘人停工期間的工資待遇按《xx經濟特區企業工資管理暫行規定》和其他相關法規政策執行。
(七)受聘人按國家有關規定享受休假權利,休假期間的工資按國家及省、市有關規定執行。
五、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一)聘方必須為受聘人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衞生條件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對從事有職業危害作業的勞動者應當定期進行健康檢查。
(二)受聘人對聘方管理人員違規指揮強令冒險作業,有權拒絕執行;對危害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的行為,有權提出批評、檢舉和控告。
六、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一)聘方接xx市社會保險的有關規定,為受聘人辦理養老、工傷、醫療、失業等社會保險。
(二)受聘人因工緻傷殘、死亡的,按《工傷保險條例》及有關規定處理。
(三)其他福利待遇根據聘方制定的.有關制度執行。享受_______________福利待遇。
(四)聘方在經濟條件允許的情況下應不斷提高受聘方的福利待遇。
七、工作紀律
受聘人在合同期內應努力做到:
(一)遵守聘方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
(二)受聘人所接觸的各種文件、資料等信息,均屬聘方商業經營祕密,受聘人有義務對其保密,不對外擴散。
(三)不得以個人名義在聘方以外的任何單位擔任要職或兼職,或從事與聘方利益有衝突的業務。
(四)按時完成聘方指派的工作任務。
(五)積極服從上級主管的工作調動。
(六)愛護聘方的財產。
(七)遵守國家和地方有關計劃生育政策。
八、合同的變更、解除、重新訂立和終止
(一)聘方可以根據工作要求,結合受聘人的能力,調整受聘人的工作崗位,以達到人和崗位合理配置與利用。調整後雙方應就崗位調動事宜變更勞動合同。因合同其他因素的變化,經聘用雙方協商同意後可依法變更勞動合同。變更後的合同或合同條款經雙方蓋章或簽字後生效。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聘方可以隨時解除聘用合同:
1、受聘人在試用期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受聘人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聘方規章制度的;
3、受聘人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聘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受聘人未經聘方許可,違反第七條第二、三款工作紀律的;
5、受聘人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6、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聘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但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受聘人。
1、聘方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經聘方管理當局決定確需裁減人員的;
2、受聘人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聘方另行安排的適當工作的;
3、受聘人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正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4、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合同無法履行,經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聘用合同達成協議的。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聘方不得依據本條第三款的規定解除聘用合同:
1、受聘人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並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2、受聘人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3、受聘人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4、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受聘人可以隨時通知聘方解除聘用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聘方未按照聘用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3、聘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4、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聘用合同自行解除:
1、聘方依法宣告破產;
2、聘方依法解散或依法被撤消;
3、受聘人死亡。
(七)除本條第五款規定的情形外,受聘人解除聘用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聘方。
(八)重新訂立勞動合同:合同期滿,雙方同意延續聘用關係的,在合同期滿前三十日內雙方重新訂立聘用合同。
(九)合同終止:合同期滿或雙方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合同自行終止。
九、違約責任
(一)聘方的法律責任
1、聘方剋扣或者拖欠受聘人工資的,以及拒不支付受聘人加班加點工資的,除在規定時間內全額支付受聘人工資報酬外,還應加發相當於工資報酬25%的經濟補償金。
2、聘方支付受聘人的工資報酬低於市政府公佈的當年最低工資標準的,要補足低於標準部分,同時,對低於部分每日另按其總額的1%補償員工。
3、聘方違反本合同第六條第(一)款沒有為受聘人辦理有關社會保險,給受聘方造成經濟損失的,由聘方按深圳市社會保險的有關規定賠償受聘方。
4、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聘方應一次性發給受聘人經濟補償金:
1)由聘方提出,經雙方協商同意解除勞動合同的:
2)聘方依本合同第八條第(三)款第1、2、3、4項和第(五)款第2、3、4解除聘用合同的。
5、聘方依據本合同第八條第(三)款第2項解除聘用合同的,聘方按國家有關規定發給受聘人一次性的醫療補助費。
6、聘方依本合同第八條第(三)款第2、3、4項解除聘用合同,未提前三十日通知受聘方的,支付受聘方一個月平均工資作為經濟補償金。
(二)受聘方的法律責任
受聘人違反合同約定解除聘用合同,對聘方造成損失的,受聘人應賠償聘方下列損失:
1、聘方招收錄用受聘人所支付的費用;
2、聘方為其支付的培訓費用;
3、對生產、經營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
(三)雙方另外約定以下違約責任:
十、爭議處理
聘用雙方發生勞動爭議後,應先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無異議的,雙方必須履行;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一、雙方認為對原訂立條款需要變更重新約定的事項:
十二、本合同未盡事宜或合同條款與現行勞動法律法規規定有出入的,按現行勞動法律法規執行。
十三、本合同自聘用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塗改或未經書面授權代簽無效。
十四、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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