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僱傭合同模板彙總7篇

僱傭合同模板彙總7篇

隨着時間的推移,能夠利用到合同的場合越來越多,簽訂合同能促使雙方規範地承諾和履行合作。知道嗎,寫合同可是有方法的哦,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僱傭合同7篇,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僱傭合同模板彙總7篇

僱傭合同 篇1

甲方:

乙方:性別:女

居民身份證號碼:___

出生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在甲方工作起始時間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家庭住址:XX編碼:籤於甲方業務發展的需要,僱傭乙方為濟寧XX公司提供勞動服務,經雙方協商訂立正式《勞務僱傭合同書》如下:

一、合同期限

第一條本合同於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生效,期限________年,其中試用期一個月(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並交納合同違約金50.00元整,合同期滿時退回。

如雙方需要,可在合同期滿前一個月協商續簽勞務僱傭合同。如合同期已滿,雙方不在續簽合同,但受僱方從事的有關工作和業務尚未結束,則合同應順延至有關工作業務結束。

二、甲、乙雙方的義務和責任

第二條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承擔XX公司辦公樓保潔崗位(工種)工作。

第三條乙方工作應達到甲方規定該崗位職責的要求和甲方對崗位之特別規定(詳見《崗位責任書》)的標準。

第四條乙方應按照工作職責保證完成甲方規定的工作和任務。

第五條乙方應接受甲方的績效考核

第六條未經甲方許可,乙方不得承接與乙方職責相關的個人工作。

第七條甲方應向乙方提供乙方所承擔工作中必需的工作條件。

第八條按國家有關規定繳納的各類社會勞動保險費用及乙方檔案,甲方可以代繳代辦,其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第九條乙方應嚴格遵守本合同的附加條款。

三、勞務報酬

第十條甲方每月____日前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上月勞務報酬,標準為580.00元月(含月獎金30.00元)。乙方在試用期間的勞務報酬為月。

甲乙雙方對勞務報酬的其他約定。

甲方在以下情況有權扣除乙方相應額度的勞務報酬:

1、因乙方的過失給甲方照成經濟損失的;

2、乙方違反公司管理制度的;

3、雙方約定的其他情況。

四、合同的終止與解除

第十一條合同期滿未續簽,則視為《勞務僱傭合同書》自行終止,雙方應及時辦理相關手續。

第十二條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十三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甲方有關規定及按照本合同約定可以解除勞務合同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嚴重損害的;

(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五、雙方約定的其他內容

第十四條甲乙雙方約定本合同增加以下內容:

一、乙方有義務向甲方提供真實的個人信息與相關證明,並如實填寫《勞務人員登記表》,否則甲方有權隨時解除本合同。

二、甲方有權對公司的有關規定進行修改、完善。修改後的內容對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三、甲方可以在合同有效期內,根據需要調整乙方的崗位職責和工作範圍,勞務報酬等事項也將做出相應調整。乙方願意服從甲方的安排。

四、乙方在合同期內承擔的甲方工程項目中的工作及責任,在該項目未結束前,乙方不得未經甲方同意擅自離職。

五、甲方將定期或不定期對乙方進行工作績效考核,考核不合格者,甲方有權解除或終止本合同。

六、乙方違反工作操作規程造成人身意外傷害均由其本人負責,與甲方無任何責任。

七、職工人身意外傷害險:公司將根據不同工種進行辦理,保險費由公司墊付,員工服務期滿________年的由公司承擔,不足________年離職由職工全額承擔,保險手續轉移個人。

八、服裝的管理:合同簽訂時交納服裝墊付金100.00元,合同期滿時退回。

九、本合同到解除日期時,乙方應按照《濟寧XX公司員工手冊》中的離職制度辦理離職手續,否則甲方有權扣除或拒絕支付乙方勞務報酬。

十、乙方離職應提前一個月向主管遞交書面辭職報告,經逐級審批同意後,由管理部通知本人領取離職審批單。未經程序審批離職的、自動離職,離職人員的經濟損失自負;離職人員自動離職時如帶走公司財產者,追究其法律責任。

第十一條本合同的附件如下:

第十二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乙方(簽字):

法人或委託代理人:

簽定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簽定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僱傭合同 篇2

甲方:XX醫院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

註冊地址 郵政編碼

經營地址 郵政編碼

乙方___________ 性別_____

居民身份證號碼:

户口所在地:_____省(市) _____ 區(縣) _____街道(鄉鎮) _____ _____

家庭住址 郵政編碼

現在居住地址 郵政編碼

為了把XX醫院建成一所現代化、標準化、規範化的大型綜合性醫院,提高閩東地區人民的健康水平,促進當地經濟、社會的發展,甲乙雙方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按照平等自願、協商一致、合法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簽訂本勞務合同,並承諾共同遵守:

第一條 合同類型和期限

甲、乙雙方選擇以下形式確定本合同期限:

(一)固定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共_____個月。 其中試用期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共___個月。

(二)乙方應在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到崗。

第二條 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一)根據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在_________(地點) ________(部門)從事_________崗位工作, 根據甲方的工作需要,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工作地點。

(二)乙方應按甲方的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

第三條 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一)實行國家規定的勞動者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平均每週工作時間不超過44小時的工時制度。每週休息一天半。

(二)甲方因工作需要安排延長乙方工作時間的,應依法安排乙方同等時間補休或支付加班工資。

(三)乙方依法享受國家規定的節假日和本單位規定休假制度。

第四條 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一)甲方根據生產崗位的需要,按照國家有關勞動安全、衞生的規定為乙方配備必要 安全防護措施,發放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二)甲方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建立安全生產製度;乙方應當嚴格遵守甲方的勞動安全制度,嚴禁違章作業,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三)甲方應當建立、健全職業病防治責任制度,加強對職業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職業病防治水平。

(四)乙方有權拒絕甲方的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對甲方及其管理人員漠視乙方安全和健康的行為,有權要求改正並向有關部門檢舉、控告。

第五條 勞動報酬

(一)乙方試用期的工資為_____元/月。

(二)乙方的工資由基本(固定)工資和績效工資組成。基本(固定)工資為_____ 元/月,績效工資__________ 元/月;年薪__________ 元。(或根據乙方的業績考核情況另行核定)。

(三)甲方的工資制度發生變化或乙方的工作崗位變動,按新的工資標準確定。

(四)甲方應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乙方工資,發薪日為每月_____ 日。

(五)合同期內,甲方應視乙方的工作表現情況,給予乙方提高工資待遇的機會。

第六條 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一)甲、乙雙方必須依法參加養老、醫療、失業、工傷、生育等法定社會保險。社會保險費,按規定的比例甲乙雙方負責,乙方應繳納部分由甲方從乙方工資中代扣代繳。

(二)乙方患病、非因工負傷,依法享有國家規定的醫療期和醫療待遇。

(三)乙方患職業病、因工負傷或因工死亡的,依法享有獲得醫療救治、經濟補償的權利。

(四)甲方按規定給予乙方享受法定節日假、年休假、探親假、婚假、喪假等帶薪假期,並按合同約定的工資標準支付工資。

第七條 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雙方可以變更本合同:

1.在不損害國家、集體和他人利益的情況下,雙方協商一致的;

2.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了重大變化,經與乙方協商一致的;

3.由於不可抗力的因素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完全履行的;

4.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法律、法規已修改的;

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二)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及甲方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甲方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是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勞務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務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務合同達成協議的;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此合同:

1.甲方不能按時按量提供乙方合理報酬的;

2.甲方未能按時按量提供乙方保險福利的;

3.甲方不能提供乙方合理崗位和培訓機會的;

4.甲方不能為乙方提供更好發展機會的;

八、其他約定條款

(1)乙方應嚴格遵守醫德規範,不得以醫謀私,收受紅包、回扣,否則甲方有權提前解除勞務合同。

(2)凡由甲方出資培訓乙方,雙方另行簽訂培訓/教育合同,因乙方原因而提前解除勞務合同,乙方應賠償甲方的培訓等費用,具體賠償標準按雙方合同約定。

(3)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第一條規定的到崗日到崗的,本合同自到崗日滿後自動失效,但甲方認可的除外。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應由乙方全額承擔。

(4)本合同履行過程中,若甲方變更名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投資人等事項,不影響本合同履行;若甲方發生合併或分立等情況,本合同繼續有效,由承繼單位繼續履行。

(5)乙方在合同期內,屬其崗位職務行為或主要利用甲方的物質技術條件所產生的所有專利、版權和其他知識產權歸甲方所有,乙方無權進行商業性開發。

(6)雙方簽訂本合同後,乙方不得在合同期內再受聘其他任何單位從事與甲方相同或類似或有競爭衝突的業務。

(7)乙方對在合同期間得到的有關甲方及其關聯公司的情報、信息等商業祕密進行保密,不得將其泄露給任何第三者(亦包括無工作上需要的甲方僱員)。乙方違反保密義務則被視為嚴重違反本合同,並認為有足夠的理由被辭退。此種保密義務在本合同終止或期滿後的任何時間對乙方仍有約束力。

十、本合同未盡事宜,法律法規有規定的,按法律法規規定執行;法律法規沒有規定的,由雙方協商解決;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本合同。若雙方協商不成或者發生勞動爭議,可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一、本合同一式兩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雙方各執一份。甲方應按規定建立職工名冊備查,並向勞動部門辦理備案手續。

甲方(蓋章) 乙方(簽名)

法定代表人、

負責人或委託代理人(簽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僱傭合同 篇3

甲方(聘用方):_________

乙方(受聘方):_________

甲乙雙方根據國家有關法規、規定,按照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原則,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合同期限

1.合同有效期: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其中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為見習期/試用期),合同期滿聘用關係自然終止。

2.聘用合同期滿前一個月,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續訂聘用合同。

4.本合同期滿後,任何一方認為不再續訂聘用合同的,應在合同期滿前一個月書面通知對方。

第二條 試用期限

試用期限為_________天,即從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第三條 工作崗位

1.甲方根據工作任務需要及乙方的崗位意向與乙方簽訂崗位聘用合同,明確乙方的具體工作崗位及職責。

第四條 工作條件和勞動保護

1.每天工作_________小時的工作制度。

2.甲方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安全衞生的工作環境,保證乙方的人身安全及人體不受危害的環境條件下工作。

第五條 工作報酬

第六條 工作紀律、獎勵和懲處

1.乙方應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

2.乙方應遵守甲方規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自覺服從甲方的管理、教育。

第八條 聘用合同的變更、終止和解除

1.聘用合同依法簽訂後,合同雙方必須全面履行合同規定的義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合同。確需變更時,雙方應協商一致,並按原簽訂程序變更合同。雙方未達成一致意見的,原合同繼續有效。

2.聘用合同期滿或者雙方約定的合同終止條件出現時,聘用合同即自行終止。在聘用合同期滿一個月前,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續訂聘用合同。

3.甲方單位被撤消,聘用合同自行終止。

4.經聘用合同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聘用合同可以解除。

5.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1)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聘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工作紀律或聘用單位規章制度的;

(3)故意不完成工作任務,給公司造成嚴重損失的;

(4)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單位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5)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但應提前三十天以書面形式通知受聘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願從事甲方另行安排適當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聘用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已簽訂的聘用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聘用合同達成協議的;

(4)乙方不履行聘用合同的。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能終止或解除聘用合同

(1)乙方患病或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2)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3)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通知聘用單位解除聘用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未按照聘用合同約定支付工作報酬或者提供工作條件的。

9.乙方要求解除聘用合同,應當提前三十天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九條 違反和解除聘用合同的經濟補償

1.經聘用合同當事人協商一致,由甲方解除聘用合同的(不包括在見習期),甲方應根據乙方在本單位工作年限,每滿一年發給相當於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最多不超過十二個月。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由甲方解除聘用合同的,甲方應按其在本單位工作年限,工作時間每滿一年,發給相當於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最多不超過十二個月。

3.聘用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已簽訂的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由甲方解除聘用合同的,甲方按受聘方員在本單位工作年限,工作時間每滿一年發給相當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

4.甲方單位被撤銷的,甲方應在被撤銷前按乙方在本單位工作年限支付經濟補償金。工作時間每滿一年,發給相當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經濟補償金的工資計算數為乙方被解除聘用合同的上一年月平均工資)。

5.聘用合同履行期間,乙方要求解除聘用合同的,應按不滿聘用合同規定的期限,支付當月基本工資作為的違約金給甲方。

6.乙方因甲方未按照聘用合同的約定支付工作報酬而通知甲方解除聘用合同的,甲方應按合同約定結算並解除聘用合同的同時支付欠發的工作報酬。

第十條 其它事項

1.甲乙雙方因實施聘用合同發生人事爭議,按法律規定應先申請仲裁,如一方對仲裁裁決不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二份,乙方一份,經甲、乙雙方簽字後生效。

3.本合同條款如與國家法律、法規相牴觸時,以國家法律、法規為準。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僱傭合同 篇4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乙方姓名:性別:身份證號碼: 户籍所在地: 省(市) 區(縣) 街道(鄉鎮) 村, 居住地: 郵政編碼: 聯繫電話: 手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國家、本市的有關規定,甲乙雙方平等協商一致,自願簽訂本聘用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第一條 本合同期限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二條 乙方承擔的勞務內容、要求為:

1、乙方的工作崗位將根據甲方的經營需要、乙方工作能力及其表現進行確認,如有調整或調動,乙方應予以積極配合。

2、乙方應履行甲方規定的崗位職責、按時、按質、按量完成生產工作任務。

第三條 乙方提供勞務的方式為:乙方到 擔任 工作。

第四條 乙方認為,根據本人目前的工作能力和健康狀況,能依據本合同第二條、第三條約定的勞務內容、要求為甲方提供勞務,乙方也願意承擔所約定的勞務。

第五條 乙方負有保守甲方商業祕密的義務。乙方負有保守義務的商業祕密主要包括:

技術信息、經營信息及依照法律規定和有關協議的約定對外應承擔保密義務的事項等。

第六條 甲方支付乙方勞務報酬的標準、方式、時間:

1、乙方享受的勞務費用:元/月;支付時間每月日;

2、甲方以法定貨幣按月以銀行代發形式支付乙方。

第七條 乙方應依法繳納個人所得税,甲方有權依法代為扣繳。

第八條 發生下列情形之一,本合同終止:

1、本合同期限屆滿的;

2、雙方就結束本合同協商一致的;

3、甲方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乙方在不予服從的同時也沒能與甲方達成和解的;

4、乙方提供的勞務質量達不到約定的`要求或標準的;

5、因乙方過錯給甲方造成較大經濟損失的;

6、乙方由於健康等原因,不能履行本合同義務的。

第九條 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或任何一方提前一個月提出單方面解除本協議的,

本協議可以解除。

第十條 乙方聲明,在本合同簽訂前,乙方已與其他單位建立勞動關係,社會保險費已由與之建立勞動關係的單位繳納,且在本合同有效期內會繼續繳納(附勞動合同、社會保險費繳納憑證),並保證不會因此對甲方造成不利影響,否則甲方有權在任何時候單方面解除合同。

第十一條 乙方同意合同期間各類醫療費用均自理,甲方不予負擔,停工治療期間甲方不支付勞務報酬。

第十二條 雙方協商約定的其他事項:

1、甲方的合法的規章制度(如員工手冊等)均屬本合同的主要附件,其效力與本合同條款同等。

2、乙方不及時將個人信息屬性變動通知甲方的,視作本合同終止,且甲方有權向乙方追訴其因此而受到的經濟損失。

3、乙方在工作過程中造成任何第三人損害而給甲方造成損失的,甲方可向乙方追償。

4、本合同首部甲乙雙方的通訊地址為雙方聯繫的唯一固定通訊地址,若在履行本合同中雙方有任何爭議,甚至涉及訴訟時,該地址為雙方法定地址。若其中一方通訊地址發生變化,應立即書面通知另一方,否則,造成雙方聯繫障礙,由有過錯的一方負責。

第十三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僱傭合同 篇5

經由家愛保姆公司介紹,僱方與被僱方面試、協商、認可達成如下有約束力的協議,須共同遵守僱傭保姆協議書。

1、工作內容:家政服務(做飯、收拾家、洗衣服)。

2、要求:早上9:00上班,晚上晚飯後下班。

3、工作時間及報酬:

一、僱方責任與義務:如實説明用人要求、工作內容。保證保姆在僱家的人身安全。確保保姆工資的發放,不足月者按天計算。請保管好現金及貴重物品,以免發生丟失或糾紛。由於僱方對現金保管不善而導致丟失和被盜,責任自負。僱用期間要保存保姆的身份證或户口本複印件。一經商定領走保姆後只做補換。無論有何理由,不發生退費之類麻煩。

僱方不提前支付工資或借錢給保姆,

協議書《僱傭保姆協議書》。保姆不合適要求補換保姆時,要提前通知保姆公司。新保姆談妥後,請將原保姆領回。在無證件無保人的情況下,僱方也認可的前提下,要為保姆的代存工資以作擔保,解僱時一併結算。

姓名:電話:地址:

二、被僱方(保姆)的責任和義務:要如實説明身份、現住所和身體狀況,承擔因隱瞞而引發的一切後果及責任。保證僱方家的財產安全。要有做保姆的責任心和職業道德。辭職時要提前向僱主聲明。承擔在做工期間因保姆的過錯而造成的損失。在做工期間如患疾病不屬僱方承擔責任範圍。被僱方(保姆)在上下班的路上出現或發生的其他事情(意外)與僱主無關。被僱方(保姆)休息時間出現或發生的事情(意外)與僱主無關。

姓名:電話:地址:

三、家愛保姆公司的責任與義務:保姆公司屬居間性質,只負責提供保姆來源,核實保姆的身份證件,有無保人。保姆公司不是任何一方的擔保人。為僱方與被僱方撮合成交,告知注意事項。因保姆公司在身份證件核實上的失職而造成的後果應由保姆公司負責。一旦成交,僱與被僱關係就轉到僱主家裏。保姆公司無法代替僱主保管現金及貴重物品,強調僱主管理好現金及貴重物品。在僱用期間,僱方與被僱方若發生意外傷害事件不屬本公司責任範圍。

保姆公司在規定的服務期內有義務和責任補換保姆,進行崗前道德、責任及義務教育。本公司負責在50天內(不累積),免費補換保姆。補換保姆時或許當日,或許需要若干日,請僱主理解。僱用關係一經成立,只提供服務,概不退費。

簽約後50天之日,本公司責任終止,僱用關係自然延續。

四、違約條款,由於保姆合適與否,補換性大於追究性。發生事情調和解決。進而可通過法律解決。

五、其他增設條款:

僱用者:被僱用者:

xxx家愛月嫂保姆服務部

20xx年6月22日

電話:0471-62xx90

僱傭合同 篇6

甲方(聘用單位)名稱: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所有制性質: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主管部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聘人員)姓名:_______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民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生年月: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參加工作年月: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學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何時畢業於何校何專業:________________

何時獲何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________

何時獲何技工等級任職資格:____________

居民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温州市人事局關於規範市級事業單位臨時工管理工作的通知》以及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的規定,經雙方平等協商,乙方為甲方聘用制臨時職工,並訂立本勞動合同。

一、聘用合同期限本合同為有期限的聘用合同。合同期從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其中試用期從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二、工作內容乙方同意接甲方工作需要,在____________崗位工作(具體事項另行約定)履行職責,完成任務。

乙方應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管理制度。

甲方依據有關規定對乙方實施獎勵和處分。

三、勞動保護和工作條件甲乙雙方都必須嚴格執行國家有關工作時間,勞動保護,安全衞生等規定。甲方應為乙方提供符合規定的工作條件。乙方應嚴格遵守各項安全操作規程。

四、工作報酬1.試用期內每月工資______元,試用期滿後每月工資______元。

2.甲方每月______日發放工資。不得無故剋扣,拖欠工資。

五、社會保險和福利(一)甲乙雙方依法參加社會保險並根據國家,省有關政策和規定按期足額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其中乙方個人繳納部分,由甲方在其工資中代為扣繳。

(二)乙方的孕期,產期,哺乳期待遇以及終止和解除勞動合同時乙方生活補助費(經濟補償金)的發放等,均按有關法律,法規,規章,政策以及甲方依法制定的規定執行。

(三)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公(工)負傷的待遇,因公(工)或因病死亡的喪葬費,一次性撫卹費,供養直系親屬生活困難補助費等均按有關(四)乙方患病或負傷的醫療期及其待遇按法律,法規,規章,政策和依法制定的規定執行。

六、工作紀律甲乙雙方應嚴格遵守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甲方制定的各項具體的內部管理制度必須合法。乙方應服從甲方的管理。

七、勞動合同變更,終止,解除的條件(一)勞動合同確需變更的,雙方應協商一致,並按原簽訂程序變更合同。

(二)勞動合同期滿或者甲乙雙方約定的合同終止條件出現,聘用合同即行終止。經雙方同意,可續簽聘用合同。

(三)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聘用條件的;

2.曠工或者無正當理由逾期不歸,經批評教育無效,曠工時間連續超過十五天,或者一年內累計超過三十天的;

3.嚴重失職,瀆職或違法亂紀,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但是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公(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服從另行安排適當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的;

3.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

(五)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據本條第(四)款的規定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

1.乙方患病或者負傷在醫療期內的;

2.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公(工)負傷並被確認喪失或部分喪失工作能力的;

3.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和哺乳期內的;

4.國家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

(六)乙方在聘期內被開除,勞動教養以及被判刑的,勞動合同自行解除。

(七)乙方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八)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提出解勞動用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支付工作報酬或者提供工作條件的;

3.國家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

(九)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勞動合同可以解除。

八、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甲乙雙方違反合同規定,均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違約方要付給對方違約金。違約內容和違約金數額在第九條中約定。造成對方經濟損失的,還應按實際損失承擔經濟賠償責任。

九、雙方需要約定的其他事項: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本合同條款與法律,法規,規章,政策和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相牴觸的,以及本合同未盡事宜,均按法律,法規,規章,政策和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執行。

十一、本合同依法訂立後,雙方必須嚴格履行。

十二、本合同履行中發生爭議,經甲乙雙方自行協商或上級主管部門調解未能過成協議的,可以向有管轄權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甲乙雙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十三、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 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章):______

(負責人)

乙方(簽章): 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僱傭合同 篇7

案情簡介

原告崔某以在淄博某建材市場為各商户提供裝卸勞務為業。20xx年5月5日中午12:30許接被告謝某電話去被告倉庫裝貨。在貨物裝卸過程中原告下車時不慎受傷致右腳踝骨粉碎性骨折住院治療,後訴請法院判令被告賠償其醫療費、誤工費等損失30000元。在訴訟中,原告腳傷被鑑定為9級傷殘並將訴訟標的變更為137000元。

辦案思路及心得

接受委託後,劉律師向當事人詳細瞭解案情,查找了包括《勞務關係、僱傭關係、勞動關係之辨析與建構》在內的大量關於僱傭關係方面的學術文章,並與康橋淄博同事就該案進行了深入探討。有人認為雙方構成僱傭關係應當承擔賠償責任,有人認為現行法律法規對僱傭關係的解釋和處理不明確,而且根據最高法院民事證據規則精神,是否構成僱傭關係要由用人單位舉證,法院有可能最終認定僱傭關係成立並判令被告賠償。

劉律師則結合本案案情及自己多年的辦案經驗,通過對蒐集的學術論文、現行法律規定等材料綜合分析,認為該案中的原告系流動於淄博某建材市場的沒有特定僱主的眾多勞務工之一,每天在市場上自主承攬裝卸勞務併為不特定的商鋪服務,服務結束即行報酬結算走人,可自主再為其它商鋪提供類似服務,其與被告之間僅是基於《合同法》調整的純粹經濟合同即承攬合同關係,而非具有人身依附關係並受用人單位管理、服從用人單位安排並遵守其規章制度的僱傭關係。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10條的規定,被告作為定作人,不應對原告作為承攬人在從事勞務服務時的自身傷害承擔賠償責任。確定代理思路後,劉律師於庭前向法庭提交了基於自己代理觀點的民事答辯狀,同時向法庭提交《通知證人出庭作證申請書》申請通知法庭通知建材市場其他5個業户出庭作證,進一步佐證自己觀點。同時,庭前與承辦人進行了電話溝通,為案件審理做好了充分的準備。

裁判結果

在法庭調查時,法庭主要圍繞原、被告之間是否存在僱傭關係及原告損失情況兩個爭執焦點進行了審理。一審法院通過對原告的法庭詢問查明:原、被告之間沒有勞動合同和固定工資;被告每次裝卸貨物時電話通知原告,原告帶幾個人、帶誰去裝卸貨物由其自己決定;被告按裝卸貨物的多少支付其報酬,一般都是當天結算;原告除了給被告裝卸貨物外,也給其他客户裝卸貨物,同樣是按照貨物的多少獲得報酬。

一審法院認為,原告以自己的體力勞動獲得報酬,被告以不特定的提供勞務人為給付對象,按照貨物數量支付報酬。當被告有貨物需要裝卸時,被告打電話找原告裝卸貨物,雙方即以默示方式建立了一種合同關係。這種習慣僅是雙方合同成立的一種便利條件,並不是事實僱傭關係的形成。在這一合同中,原被告雙方僅就臨時裝卸貨物達成協議,至於原告及其他人如何分工裝卸貨物,均由其自己確定,被告僅按貨物的數量一次性支付報酬。

原告提供勞務的行為不受被告意志的左右,無須服從被告的監督管理,原被告雙方並沒有形成人身依附關係,貨物裝卸完畢並給付報酬後雙方合同關係即告終結。因此,原被告之間並非僱傭關係,原告要求被告作為僱主賠償醫療費等共計137000元不予支持。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64條之規定,駁回原告崔某的訴訟請求。一審判決後,原告以一審認定事實不清、適用法律錯誤為由,向淄博市中級法院提起上訴,並提供兩名證人出庭作證和與被上訴人謝某的通話錄音支持其上訴請求。

在二審開庭時,劉律師就上訴人出庭證人和錄音證據的瑕疵提出異議,並就雙方系承攬合同關係而非僱傭關係進行更加全面的闡述。最終二審法院認為:上訴人與被上訴人之間構成受《中華人民共和國共和國合同法》第251條約束的承攬合同關係。上訴人是在承攬的???卸工作中受傷,與被上訴人之間不存在僱傭關係。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10條的規定,被上訴人作為定作人,不對上訴人作為承攬人的自身傷害承擔賠償責任。並最終裁定:原審判決認定事實清楚、適用法律正確,審判程序合法,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勞務關係、僱傭關係和勞動關係在司法實踐中是經常容易混淆並難以區別判斷的三種法律關係。本案的代理思路和法院的判決理由為以後代理類似案件提供了參考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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