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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薦】僱傭合同範文八篇

【推薦】僱傭合同範文八篇

隨着人們對法律的瞭解日益加深,合同對我們的約束力越來越不可忽視,合同能夠促使雙方正確行使權力,嚴格履行義務。知道嗎,寫合同可是有方法的哦,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僱傭合同8篇,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推薦】僱傭合同範文八篇

僱傭合同 篇1

甲方(聘用單位)名稱 帶河二小

乙方(受聘人員)姓名 何白濤 性別__男 出生日期 19xx 年 2 月_9_日

家庭通訊地址: 帶河居民段

第一條 崗位聘用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類型為有固定期限聘用合同。

自 20xx年 5 月 12 日至 20xx年 7 月 11 日止。

第二條 工作任務與目標

1.乙方必須根據《帶河二小門衞制度》和《帶河二小門衞崗位職責》的要求,認真履行《帶河二小20xx年門衞安全工作目標管理責任書》。

2. 乙方願意按照本合同書約定及甲方關於本崗位工作任務和職責要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實現工作目標。

第三條 工作條件

甲方支持乙方履行崗位職責,在國家法律、法規、規章和學校能力允許的前提下,為乙方提供崗位必要的工作條件。

第四條 崗位待遇

1.門衞實行聘任制,在聘任期間學校按月對其工作進行考核,以每月人民幣50元作為工作考核津貼。

2.門衞工資實行包乾,乙方完成甲方規定的工作任務,每月工資300元(大寫:人民幣叁佰元整),按月發放,不享受其它福利待遇,幾種保險150元,根據本人申請發放給乙方,由乙方自己交付。

3.門衞生病藥費自理,因病、因事不能到崗必須向分管副校長請假。因個人原因造成的安全責任事故應由其本人負責。

4.門衞對學校管理如不能遵守,或有特殊情況需解除本合同,可在前兩週內提出辭呈申請。如門衞工作不負責任,完不成本合同所規定的工作或出現重大工作失誤,學校有權及時終止合同。

5.合同期滿後,學校根據門衞職業道德、工作能力、工作態度等情況進行聘任期間綜合考核,成績突出將繼續聘用。否則解除合同。

第五條 乙方的職責和義務

1. 門衞必須服從學校的安排。 遵紀守法,禮貌待人,熱情服務, 堅持原則, 恪盡職守, 細心工作,不得擅自離崗,不得隨意請人代班,不遲到,不早退。

2. 校園安全無小事,責任重於泰山。凡因門衞工作失職或工作失誤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將依法追究其經濟及法律責任。

3. 學校實行封閉管理,門衞必須堅守崗位。特殊情況可請假(事假一天25元,病假一天20元)。其他節假日學校工作需要,可視為加班並給予補助。校門必須定時關閉,非特殊情況不得隨意開門。

4.門衞必須做好工作記錄,來人來客必須登記。接待來客要熱情、大方、禮貌,並問清來意,向學校領導報告。家長來訪要問清情況,報經學校領導或教師同意方可入內。

5.學生在校期間一律不準外出,特殊情況必須持班主任親自簽字的請假條,經門衞驗明身份登記後方可出校。住讀生星期一到校,週五下午放學;走讀生嚴格憑證出入,若有證件遺失,門衞有權要求學生補辦,並做好登記,及時報告安全領導小組。嚴禁社會人員無故把學生帶出校園,如有特殊情況需帶出大門,必須有班主任的親筆簽名,方可放行。

6.無特殊情況外來車輛一律不準進入校園。小商小販等閒雜人員,一律不準進入校園。

7.負責門衞室和校門口公共衞生,負責校門開關等日常事務。

8.遇到學校重大活動或臨時性活動,必須聽從學校統一安排和調遣。協助安全領導小組做好突擊檢查,做好服務教師的工作。

9.發現異常情況或可疑行為要及時向班主任或學校報告, 發現不文明行為要及時制。

10.物品出入須有學校證明並做好登記,發現可疑情況可扣其物品和運輸工具,及時報學校處理。

第六條 崗位待遇減發、停發及合同解除

1.乙方因工作能力欠缺、工作失誤、工作方式不當造成後果,要承擔相應責任。根據《帶河二小門衞制度》、《帶河二小門衞崗位職責》和《帶河二小20xx年門衞安全工作目標管理責任書》的規定進行考核,減發或停發有關報酬。

2.乙方不能認真履行職責和義務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3.乙方嚴重違紀受到刑事追究者,本合同自行解除;

第七條 違約責任

本合同一經簽訂,雙方必須嚴格履行。任何一方違反合同約定,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八條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章後生效,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學校安全領導小組備案存檔一份。

甲方(負責人簽字、單位蓋章) 乙方(簽字)

日期: 日期:

僱傭合同 篇2

甲方(僱傭方):_________

乙方(僱員):_________

甲乙雙方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按照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原則,簽訂本合同。

一、合同有效期:自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日止,合同期滿僱傭關係自然終止。僱傭合同期滿前一個月,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僱傭合同。

二、甲方根據工作任務需要,安排乙方的工作崗位為 ,具體工作內容及職責為 。甲方根據工作需要及乙方的業務、工作能力和表現,可以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

三、乙方的工作時間為 。甲方根據乙方工作崗位的實際情況,按國家有關規定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四、經雙方約定,甲方給予乙方每月的報酬為_________元人民幣,每月10號前發放。

五、甲方依法為乙方繳付意外傷害險。

六、乙方請事假須經甲方同意,甲方將按日扣發工資,在合同期內,事假累計不得超過_________天,超過_________天,將扣發_________天工資。未經甲方同意而擅離職守的,曠職_________天,扣發_________天工資,情節嚴重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並追究乙方

的違約責任。

七、乙方應遵守甲方規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自覺服從甲方的管理、教育。乙方如違反甲方制定的規章制度、勞動紀律,甲方有權按相關規定給予處罰。

八、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僱傭合同。

(1)嚴重違反工作紀律或規章制度的;

(2)故意不完成工作任務,給甲方造成嚴重損失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僱傭合同,但應提前三十天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願從事甲方另行安排適當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僱傭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已簽訂的僱傭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僱傭合同達成協議的;

十、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二份,乙方一份,經甲、乙雙方簽字後生效。

甲方(簽字):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僱傭合同 篇3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 (要認真填寫用人單位的全稱)

乙方(勞動者)姓名(身份證號: )

一、雙方在簽訂本合同前,應認真閲讀本合同。甲乙雙方的情況應如實填寫,本合同一經簽訂,即具有法律效力,雙方必須嚴格履行。

二、簽訂勞動合同,甲方應加蓋單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由

法定代表人授權委託的分公司負責人(委託代理人)應簽章,乙方應簽字或蓋章,其他人不得代為簽字。

三、本合同中的空欄,由雙方協商確定後填寫,並不得違反法律、法規和相關規定;不需填寫的空欄,劃上“/”。

四、工時制度分為標準工時、不定時、綜合計算工時三種。實行不定時、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應經勞動保障部門批准。

五、本合同的未盡事宜,可另行簽訂補充協議,作為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一併履行。

六、本合同應使用鋼筆或簽字筆填寫,字跡清楚,文字簡練、準確,並不得擅自塗改。

七、本合同(含附件)簽訂後,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備查。 為建立勞動關係,明確權利義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遵循誠實信用原則,經平等協商一致,自願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執行。

第一條勞動合同期限

(一)勞動合同期

本合同期限採用有固定期限方式。

1、有固定期限:本合同期限為(不得超過2年)年,自20xx年3或4月開始月 日起至 年月 日止。

(二)試用期

雙方同意按以下第任選一種種方式確定試用期(試用期包含在勞動合同期內):

1.無試用期。

2.試用期從年 月 日起至 年月 日止。

(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勞動合同期限在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

第二條工作內容

1、甲方根據生產(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在填寫工作崗位生產(工作)崗位,併為乙方提供必要的生產(工作)條件。

2、乙方應按照甲方對本崗位生產(工作)任務和責任制的要求,完成規定的數量、質量指標。

第三條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培訓

1、甲方必須建立健全勞動安全衞生制度和操作規程、工作規範,並對乙方進行安全衞生教育,杜絕違章操作和違章指揮。

2、甲方必須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衞生條件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必須告知乙方所從事的工作(生產)崗位,存在職業危害因素的名稱、可能產生的職業病危害及後果。按國家規定定期安排從事職業危害工作的乙方進行健康檢查。

3、實行對女工和未成年工的特殊保護和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間,甲方按國家規定為其提供勞動保護。

4、甲方應根據需要對乙方進行必要的職業培訓或為乙方接受職業培訓提供必要的條件。

第四條勞動紀律

1、甲方應當依法制定和健全內部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依法對乙方進行規範和管理。

2、乙方應嚴格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服從甲方的管理。

第五條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1、甲方安排乙方實行第以下三項任選一項項工作制。

(1)、標準工作制: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每週不超過四十小時。甲方保證乙方每週至少休息一日。甲方由於工作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乙方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2)、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

(3)、不定時工作制。

2、甲方按規定給予乙方享受法定休假日、年休假、婚假、喪假、

探親假、產假、看護假等帶薪假期。

第六條勞動報酬

1、甲方按照本市最低工資結合本單位工資制度支付乙方工資報酬。 其中,乙方工資為按實際情況填寫元/月。

2.甲方每月按實際情況填寫日支付乙方按實際情況填寫(當月/上月)工資。如遇法定休假日或休息日,則提前到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3、甲方安排乙方加班加點工作,應按國家規定的標準安排補休或支付加班加點工資。加班加點工資的發放時間為按實際情況填寫。

第七條保險福利

1、甲方必須依照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參加社會保險,按時足額繳納和代扣代繳乙方的社會保險費(包括養老、失業、醫療、工傷、女工生育等保險)。

2、甲方可以根據本企業的具體情況,依法制定內部職工福利待遇實施細則。乙方有權依此享受甲方規定的福利待遇。

第八條合同的變更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雙方可以變更本合同:

1、雙方協商同意的;

2、乙方不勝任合同約定的工作的;

3、由於不可抗力或合同訂立時依據的其他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本項所稱重大變化主要指甲方調整生產項目,機構調整、撤併等。

僱傭合同 篇4

由外事服務機構向外國企業駐京代表處派遣中國僱員所產生的勞動關係、勞務關係是一種特殊的關係,僱傭協議範本。其中,外事服務機構與外國企業駐京代表處是勞務關係,需要簽訂《聘用中國僱員勞務合同》;外事服務機構與中國僱員是勞動關係,需要簽訂《勞務派遣勞動合同》;外國企業駐京代表處與中國僱員是勞務關係,有時也需要簽訂《僱傭協議》,該協議可作為《聘用中國僱員勞務合同》、《勞務派遣勞動合同》的附件。為幫助大家加深理解,現將《聘用中國僱員勞務合同》、《勞務派遣勞動合同》與《僱傭協議》選載如下:

甲方:(外企代表處)

乙方:(外事服務機構派譴員工)

根據相關法律及《聘用中國僱員勞務合同》的約定,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本協議期限與《聘用中國僱員勞務合同》相一致。

二、乙方因未完成工作任務而延長工作時間,不屬加班加點。甲方根據工作需要,經與乙方協商一致,命令乙方延長工作時間的,須依法予以倒休或支付加班加點工資。計算加班加點工資的基數為乙方的基本工資。

三、甲方安排乙方出差,乙方乘坐交通工具的類別須經甲方批准,來往交通費用憑票實報實銷;出差地的交通費根據工作需要和記錄憑票據如實報銷;途中伙食補助費為________元/日,出差地住勤伙食補助費為_______元/日,住宿補助費________元/日。若乙方出差地的食宿費用已由出差單位承擔,則甲方不再承擔其住勤地的食宿補助費用,協議書《僱傭協議範本》。如遇特殊情況,雙方可另行書面約定。

四、乙方受聘滿一年且具備以下條件者,甲方於年終加付一個月的本人工資:

(一)全年工作日出滿勤;

(二)全年基本完成甲方交給的工作任務;

(三)平日能自覺遵守甲方的規章制度及各項要求。

五、甲方為受聘滿一年的乙方安排一年一次的帶薪年休假,具體天數按乙方工作年限具體確定如下:

(一)工作滿1年不滿3年的為7天;

(二)工作滿3年不滿6年的為10天;

(三)工作滿6年以上的為14天。

六、乙方休年休假,原則上應一次連續休完,經甲方同意也可間斷休完;年休假含休息日,只能在本年度使用;請休事假應首先使用年休假,休年休假後又請事假者,按工作日扣減全額工資;請休病假滿30天者,免除當年年休假。

七、因工作需要甲方未能安排乙方休年休假的,甲方可按未休假天數及乙方日工資標準給予乙方補償。

八、乙方依法提出解除聘用關係,屬於違約的,除向有關方面承擔違約責任外,還應向甲方支付本人一個月工資的違約金。

九、乙方在受聘期間及解聘之後,應嚴格保守甲方的商業祕密,包括但不限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如有違反,應向甲方支付違約前或離職前一年的全額工資收入。

十、本協議送外事服務機構備案,並作為《聘用中國僱員勞務合同》及《勞動合同》的附件。

十一、本協議一式三份,除備案一份外,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字或蓋章) 乙方(簽字)

日期: 日期:

僱傭合同 篇5

簽訂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居民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生日期: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在甲方工作起始時間:_____年____月____日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鑑於甲方業務發展的需要,僱傭乙方為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提供勞務服務,經雙方協商訂立正式《勞務僱傭合同書》如下:

一、合同期限

第一條 本合同於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生效,期限________年,其中試用期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止。

如雙方需要,可在合同期滿前一個月協商續簽勞務僱傭合同。如合同期已滿,雙方不再續簽合同,但受僱方從事的有關工作和業務尚未結束,則合同應順延至有關工作業務結束。

二、甲、乙雙方的義務和責任

第二條 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承擔_______________________崗位(工種)工作。

第三條 乙方工作應達到甲方規定該崗位職責的要求和甲方對該崗位之特別規定(詳見《崗位責任書》)的標準。

第四條 乙方每週工作時間為________天,每天工作________小時;乙方應按照工作職責保證完成甲方規定的工作和任務。

第五條 乙方應接受甲方的績效考核。

第六條 未經甲方許可,乙方不得承接與乙方職責相關的個人業務。

第七條 甲方應向乙方提供乙方所承擔工作中必需的工作條件。

第八條 按國家有關規定繳納的各類社會勞動保險費用及乙方檔案,均由乙方原單位保管繳納。

第九條 乙方應嚴格遵守本合同的附加條款。

三、勞務報酬

第十條 甲方每月11日前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勞務報酬,標準為_______元/月或按董事會擬定的標準額執行。

乙方在試用期間的勞務報酬為轉正後的80%-90%或雙方約定 。

甲乙雙方對勞務報酬的其他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在以下情況有權扣除乙方相應額度的勞務報酬:1.因乙方的過失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2.乙方違反公司管理制度的;3.雙方約定的其他情況。

四、合同的終止與解除

第十一條 合同期滿如未續簽,則視為《勞務僱傭合同書》自行終止,雙方應及時辦理相關手續。

第十二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十三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甲方有關規定及按照本合同約定可以解除勞務合同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五、雙方約定的其他內容

第十四條 甲乙雙方約定本合同增加以下內容:

(一) 乙方有義務向甲方提供真實的個人信息與相關證明,並如實填寫《勞務人員登記表》,否則甲方有權隨時解除本合同,並且不給予經濟補償。

(二) 甲方有權對公司的有關規定進行修改、完善。修改後的內容對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三) 甲方可以在合同有效期內,根據需要調整乙方的崗位職責和工作範圍,勞務報酬等事項也將做出相應調整。乙方願意服從甲方的安排。

(四) 乙方在合同期內承擔的甲方工程項目中的工作及責任的,在該項目未結束前,乙方不得未經甲方同意擅自離職。

(五) 甲方將定期或不定期對乙方進行工作績效考核,考核不合格者,甲方有權解除或終止本合同。

(六) 本合同到解除日期時,乙方應按照《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員工手冊》中的離職制度辦理離職手續,否則甲方有權扣除或拒絕支付乙方勞務報酬。

第十五條 本合同的附件如下:

附件一 《保密協議》;

附件二 《崗位職責書》;

附件三 甲方制定的《員工手冊》及有關規定。

第十六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

法人或委託代理人簽字或蓋章: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__

僱傭合同 篇6

甲方(聘用方):_________

乙方(受聘方):_________

甲乙雙方根據國家有關法規、規定,按照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原則,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合同期限

1.合同有效期: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其中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為見習期/試用期),合同期滿聘用關係自然終止。

2.聘用合同期滿前一個月,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續訂聘用合同。

4.本合同期滿後,任何一方認為不再續訂聘用合同的,應在合同期滿前一個月書面通知對方。

第二條 試用期限

試用期限為_________天,即從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第三條 工作崗位

1.甲方根據工作任務需要及乙方的崗位意向與乙方簽訂崗位聘用合同,明確乙方的具體工作崗位及職責。

第四條 工作條件和勞動保護

1.每天工作_________小時的工作制度。

2.甲方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安全衞生的工作環境,保證乙方的人身安全及人體不受危害的環境條件下工作。

第五條 工作報酬

第六條 工作紀律、獎勵和懲處

1.乙方應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

2.乙方應遵守甲方規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自覺服從甲方的管理、教育。

第八條 聘用合同的變更、終止和解除

1.聘用合同依法簽訂後,合同雙方必須全面履行合同規定的義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合同。確需變更時,雙方應協商一致,並按原簽訂程序變更合同。雙方未達成一致意見的,原合同繼續有效。

2.聘用合同期滿或者雙方約定的合同終止條件出現時,聘用合同即自行終止。在聘用合同期滿一個月前,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續訂聘用合同。

3.甲方單位被撤消,聘用合同自行終止。

4.經聘用合同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聘用合同可以解除。

5.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1)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聘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工作紀律或聘用單位規章制度的;

(3)故意不完成工作任務,給公司造成嚴重損失的;

(4)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單位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5)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但應提前三十天以書面形式通知受聘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願從事甲方另行安排適當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聘用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已簽訂的聘用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聘用合同達成協議的;

(4)乙方不履行聘用合同的。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能終止或解除聘用合同

(1)乙方患病或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2)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3)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通知聘用單位解除聘用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未按照聘用合同約定支付工作報酬或者提供工作條件的。

9.乙方要求解除聘用合同,應當提前三十天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九條 違反和解除聘用合同的經濟補償

1.經聘用合同當事人協商一致,由甲方解除聘用合同的(不包括在見習期),甲方應根據乙方在本單位工作年限,每滿一年發給相當於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最多不超過十二個月。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由甲方解除聘用合同的,甲方應按其在本單位工作年限,工作時間每滿一年,發給相當於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最多不超過十二個月。

3.聘用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已簽訂的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由甲方解除聘用合同的,甲方按受聘方員在本單位工作年限,工作時間每滿一年發給相當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

4.甲方單位被撤銷的,甲方應在被撤銷前按乙方在本單位工作年限支付經濟補償金。工作時間每滿一年,發給相當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經濟補償金的工資計算數為乙方被解除聘用合同的上一年月平均工資)。

5.聘用合同履行期間,乙方要求解除聘用合同的,應按不滿聘用合同規定的期限,支付當月基本工資作為的違約金給甲方。

6.乙方因甲方未按照聘用合同的約定支付工作報酬而通知甲方解除聘用合同的,甲方應按合同約定結算並解除聘用合同的同時支付欠發的工作報酬。

第十條 其它事項

1.甲乙雙方因實施聘用合同發生人事爭議,按法律規定應先申請仲裁,如一方對仲裁裁決不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二份,乙方一份,經甲、乙雙方簽字後生效。

3.本合同條款如與國家法律、法規相牴觸時,以國家法律、法規為準。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僱傭合同 篇7

用人部門(甲方):

職工(乙方):

甲方因工作需要臨時招用工作人員,乙方申請應聘。經研究,甲方同意招聘乙方為臨時工,並自願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協議期限

本協議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其中試用期為個月

二、工作任務

乙方同意並

服從甲方的工作需要,在崗位承擔工作。

三、勞動紀律

甲方應根據國家和省的有關規定製定各項管理規章制度,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間內,應自覺遵守國家和省規定各項勞動法律、法規和甲方的《台州學院臨時用工暫行辦法》等各項規章制度,服從管理,積極完成工作。

四、勞動時間與勞動報酬

1、甲方保證乙方在工作期間實行五天工作制,每天工作8小時。原則上不安排乙方加班,如確因工作需要,經與勞動者協商後,可以適當加班,加班後用人部門應安排其調休,如因工作需要無法安排調休的,則給予20元/天的加班補助費。但每月加班最多不超過四天。

2、乙方基礎工資標準為元/月,崗位津貼元/月,試用期內享受上述工資的.80,合計為元/月,行駛里程津貼為元/公里。

3、甲方每月日前如期發放工資,由學校財務處統一發放。發放形式為。(①領據領現金形式,②銀行工資卡形式)。

五、社會保險福利待遇

1、合同期內,乙方提出申請,甲方應按有關規定予以辦理社會保險手續,合同期滿內不再續訂的,甲方將從次月起停止繳納乙方的保險金。

2、在合同期內,乙方因工受傷,死亡,或患病、非因工受傷的(需台州市各公立醫院證明),甲方將按照《台州學院臨時用工暫行辦法》規定執行。

六、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1、國家有關勞動保護規定,包括有關女職工的勞動保護規定,切實做好乙方工作期間中的安全與健康。

2、甲方根據乙方從事的工作崗位,按國家有關規定,發給乙方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3、乙方有權拒絕甲方的違章指揮,對甲方及其管理人員漠視乙方安全和健康的行為,可以提出批評,並向有關部門檢舉、控告。

七、終止解除勞動協議條件

1、在合同期內,有下列情況之一者,用人單位可以提出解除勞動合同:

(1)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聘用條件的。

(2)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另行安排工作的。

(3)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學校規章制度的。

(4)無理取鬧,打架鬥毆者。

(5)不履行合同,不按質量要求完成工作任務或年度考核不稱職的。

(6)學校因教學、管理、技術條件等客觀情況發生變化,使原勞動協議無法履行或崗位編制調整需裁減人員。

(7)嚴重失職,對用人單位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8)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2、在合同期內,下列情況之一者,用人單位不能解除勞動合同:

(1)患病或者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2)符合計劃生育政策的女臨時工在孕期、產假期內的。

(3)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3、在合同期內,下列情況之一者,本人可以提出解除勞動合同:

(1)被招工、招幹或考入學校學習的。

(2)用人單位不能按勞動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的。

(3)用人單位不履行勞動合同,或者違反國家政策法規,侵害臨時工合法權益的。

4、任何一方需要解除勞動協議,應提前30天書面通知另一方。

八、違反協議責任

一方違反協議,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根據其後果和責任,按有關政策予以適當賠償。

九、調解與仲裁

雙方履行本協議如發生爭議,應先協商解決,協商無效,當事人可在爭議發生六十日內向當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可在收到仲裁裁決之日起十五天內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十、本協議未盡事宜,按國家有關政策規定辦理或雙方協商解決。

十一、本協議期限屆滿自行終止。

十二、本協議書一式三份,用工部門、臨時工本人和學校人事處各持一份。

甲方(蓋章):

乙方(簽名或蓋章):

用人部門負責人:

人事處(蓋章):

年 月 日

僱傭合同 篇8

甲方: 乙方:

本合同經(以下簡稱甲方)與受聘船員 (以下簡稱乙方),友好協商簽訂。乙方自願接受甲方的僱傭,擔任 職務。甲乙雙方保證在合同期內履行下列條款:

一、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為 個月,即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並約定試用期為 個月,試用期工資標準為 元/月,從乙方登船之日起計算。在試用期7天內,甲方認為乙方不能勝任應聘的崗位工作或主動向甲方提出離職,或在試用期內乙方有違規違法行為,則甲方不付給乙方任何報酬,且乙方的一切費用自理。試用期間,甲方經考核認定乙方不合格,則按乙方實際工作時間付給報酬,甲方給乙方報銷居住地至工作地的單次路費。如試用期合格,則按實際工資標準計算。如甲方船舶出售或其他特殊原因,乙方同意甲方解除合同,並不追究甲方提前解除合同的違約責任。

二、作業區域:

沿海港口、航道工程施工區域內。

三、工資津貼的發放:

1.乙方的工資標準為每月 人民幣,由乙方領取或乙方指定的人員代領。但是,由乙方指定的人員代領如果發生任何糾紛,甲方對此不負責。不足一個月時,按月標準工資除以當月天數均乘計算。乙方在甲方工作滿一個月後,其當月工資由甲方在次月20號前付給乙方指定的銀行帳户,以後工資依次類推(注:工資支付方式是:a、工資報表現金領取 b、代領 c、支付到乙方指定的銀行帳户上)。上述工資標準包括法定節假日及加班津貼,以及雙方應交納的社會保險等費用。從乙方上船交接日第二天起到交班下船當日為止(包括下船之日)。

2.乙方第一個整月的工資作為行為保證金留在甲方,行為保證金在乙方離船後,一個月內甲方與乙方結清。如乙方有以下行為時,甲方有權視情節輕重扣除乙方所餘工資:乙方因個人原因未完成合同規定期限而要求休假的;因非工傷疾病不能堅持工作的;因個人業務素質低下不稱職造成損失的;有違紀違法的行為被甲方遣返的;責任心或服從性差,因此被甲方領導建議遣返的;造成責任事故,因此被船舶遣返的以及其他非正常調動而沒有完成合同期限的情況。乙方被遣返時,被遣返時的交通費以及接班人員交通住宿等費用由乙方承擔。

3.甲方根據乙方的工作業績,按船舶管理規定及時發放給乙方獎金。

4.假期:甲方安排乙方三個月內休假一次,休息時間為15天(包括在途時間),因工作需要,若不能安排休息,補償給乙方加班工資,加班工資按月工資/30天平均均乘計算。

5.乙方在船期間的伙食費為15元/天(按實際上班時間結算)。伙食費不得均分,船長應管好伙食,以免影響員工的健康。

四、證書

1.乙方僱傭期間內必須出具真實有效包括有等級和數量均滿足要求的船員適任證書、專業培訓合格證書、船員證、船員服務薄、健康證及其他一切必備的有效證書,同時乙方保證能夠勝任其本職工作。

2.僱傭期間內甲方根據乙方表現,為乙方辦理培訓相關崗位資格證書,甲方為乙方培訓技能等費用由乙方承擔;若合同期滿,該費用由甲方承擔,若合同期未滿,該費用從乙方工資中扣除。

3.如因船員證書不齊導致船舶被港口主管單位處罰以及船舶被滯留而給甲方造成的損失,乙方應負完全賠償責任。

五、工作職責與義務

1.乙方保證能夠勝任自己的本職工作,並保證嚴格履行甲方有關船員職務的條款。

2.乙方在船工作期間必須服從船長和公司部門負責人的領導,嚴格遵守甲方有關船舶和船員管理的各項規章制度。愛護船舶財產,遵守勞動紀律,不得私拿變賣船舶任何物品,船員離船時需將勞動保護用品留船。

3.乙方在船工作期間不得發生鬥毆,聚眾鬧事;不得開賭和聚賭;不得吸毒和販毒;不得曠工;不得盜賣船舶物品等任何違法犯罪行為。

六、違約責任及處理

如乙方因違反上述第五條有關規定時:

1.導致乙方傷亡、殘疾、失蹤等情況,乙方承擔全部責任,並承擔甲方安排接班船員的相關費用,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2.導致甲方蒙受經濟損失,甲方可扣除乙方所餘工資作為賠償,同時有權要求乙方進一步賠償相關損失和追究乙方民事責任,並有權將當事人移交有關部門處理。

七、勞動保護與保險

1.甲方將根據合同規定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護具,乙方必須將所領取的勞動護具如數攜帶登船使用。勞動護具屬船上財產,乙方離船時必須交給接替人員,若乙方不帶或少帶所發勞動護具登船,或將勞動護具遺失或販賣,甲方將根據情況作價扣罰其保證金。

2.船員自登船接班之日起交班離職之日止,甲方為乙方向保險公司投保船員合同期間的一切人身意外(包括工傷)險,甲方依照保險條款支付撫卹金,之後甲方不再承擔責任和義務。

3.乙方在船工作期間內,因公發生病、傷、殘、亡等事故的有關索賠,一律按甲方的投保標準執行,甲方不重複支付醫療費用。乙方和乙方法定繼承人不得私自對外聯繫

索賠事宜。

4.乙方在派往船前故意隱瞞曾患心臟病、高血壓、肺病、糖尿病、腎病、精神病、胃病、癌症等慢性疾病,體檢時未被發現,但在外派後因此而不能勝任本職工作,或因舊病復發導致提前遣返,或引起其他嚴重後果均由本人負責。遣返、交通、診治、誤工等一切費用和損失應由乙方自行承擔。乙方如果因非工傷致殘或死亡情況時,保險公司不予賠償時,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5.乙方若在本合同期間出現與其他單位或個人發生勞務糾紛,由乙方自行負責處理。

八、船員上船及遣返與費用承擔

1.甲方負責乙方從乙方居住地到上船地點及返回乙方居住地的差旅費用。乙方正常下船後,如果不返回乙方居住地,其差旅費自理。乙方上下船差旅費在乙方正常下船後一個月內甲方照上述規定與乙方結清。乙方必須服從甲方的行程安排,乘坐由甲方指定的交通工具上船及遣返。

2.乙方在上船或遣返途中,其攜帶的個人行李不得超過飛機、火車、輪船所限定的免費攜帶行李的重量限額。如有超重,費用由乙方自理。

3.船員合同未滿,所產生的上下船遣返費用由乙方承擔。

4.船員因違約行為、違法行為以及任何不當行為而遭到遣返,所產生的上下船遣返費用由乙方承擔。

5.如果船員直系親屬死亡或發生非常特殊情況,船員要求離船時,甲方應派人替換,由此產生的船員更換費用由雙方均攤。

6.如船員在船期間因公傷,經醫生證明不適於繼續留船工作,由此產生的替換船員費用由甲方承擔。

九、保守商業機密的權利和義務

甲方船舶動態、經營收入、客户情況等構成商業機密的,船員不得泄密,乙方如有泄漏則賠償甲方的經濟損失。

十、雙方約定的其它事項

1.乙方在船上不服從部門主管和船長調度指揮或違法亂紀,經船長勸告無效,船長有權對乙方提出警告,建議甲方辭退。乙方如有異議,不得對抗或取鬧,但可以申報甲方複議。

2.本合同期滿,甲乙雙方如無異議,可以順延再籤。

3.乙方離任時,必須辦理移交手續。交接雙方在交接書上簽字,並經船上部門負責人和船長簽字確認方可離船。

十一、仲裁及其他

在履行合同時發生的任何爭議,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否則從爭議發生之日起60日內向海事法院提出。本合同一式兩份,經雙方簽字生效,具有法律效力,有效期至乙方交班離任時止。

甲方: 乙方:

簽章: 乙方家庭住址:

乙方指定工資代領取人:

工資領取人身份證號碼:

開户行:

賬 號:

年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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