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文書都 >

事務文書 >僱傭合同 >

關於僱傭合同範文集錦五篇

關於僱傭合同範文集錦五篇

隨着法律知識的普及,合同對我們的幫助越來越大,合同協調着人與人,人與事之間的關係。那麼一般合同是怎麼起草的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僱傭合同6篇,歡迎大家借鑑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關於僱傭合同範文集錦五篇

僱傭合同 篇1

甲 方(僱傭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_郵碼: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

乙 方(受僱人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性 別:________________年齡:____________

居民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等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就甲方僱傭乙方為_________教師事項,經甲、乙雙方平等協商,自願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本合同生效日期____ 年____ 月____ 日,其中試用期________,本合同終止日期____ 年____ 月____ 日。

僱傭期滿後,根據甲方工作需要,僱期考核結果以及甲乙雙方意向,甲乙雙方可續簽僱傭合同。僱傭期限另行商定。

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__________________ 崗位(工種)工作。

乙方應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

執行課時工作制,每個月為一個週期,乙方每月完成任務課時的,甲方每月____ 日以貨幣形式足額支付乙方工資,工資____ 元每堂課,實際月工資按課時計算。其中試用期間工資____ 元每堂課。

乙方應遵守甲方依法規定的;愛護甲方的財產,遵守職業道德;不可私自泄漏甲方企業信息以及所教授學員的舞蹈信息,不可以甲方名義在外私自教學、獨立教學。

乙方如違反甲方條款,可依據本單位規章制度,給予處罰,直至解除本合同。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給予乙方處罰或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解除合同;

2.在工作期間,不可打罵學員,以侮辱性語言攻擊學員,如有類似現象一次給予500元人民幣處罰,二次以上的接觸合同。

3.在工作期間,非自然因素曠課的,每次給予200元人民幣處罰;

4.在工作期間,需按照規定時間按時上下課,如出現遲到早退現象,每次給予100元人民幣處罰;

5.在工作期間,每月累計串課兩次以上的,單次給予200元人民幣處罰;

6.在工作期間,不得與學生髮生感情及債務糾紛,如發現以上現象,沒收當月工資,嚴重者將解除本勞動合同;

乙方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本合同期限屆滿 ,勞動合同即終止。雙方當事人在本合同期滿前____天向對方表示續訂意向。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勞動合同。

甲方以下規章制度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作為本合同附件。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國家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____ 年____月____日 ____ 年____月____日

僱傭合同 篇2

甲 方:山東XXX公司 乙 方: 商超負責人:ABC 身份證號:

因本公司(日照商之星酒業有限公司)業務發展的需要,我公司與導購員雙方友好協商,本着平等自願的原則,甲方同意聘用乙方為促銷員,達成合同條款如下。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一、 合同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合同期滿即終止執行。其中試用期時間為領取導購上崗證到甲方商品離開賣場轉移到名煙名酒櫃組,之後轉為正式聘用。當因實際工作需要,在雙方完全同意的條件下,可續訂或解除合同。

二、 工作崗位

經雙方協商,乙方在合同期內在甲方指定的山東濟南QWE購物廣場(以下簡稱QWE購物廣場)內從事導購員工作。

三、 工作內容

乙方根據甲方規定負責在QWE購物廣場從事以下幾項工作:

1) 甲方在QWE購物廣場各種商品的銷售

2) 甲方在QWE購物廣場各種商品的接貨、退貨和盤點

3) 甲方商品的衞生和商品陳列,保持場地和貨架的乾淨整齊

4) 及時傳達QWE購物廣場的各種信息給甲方,如活動促銷、店慶、場內管理人員變動、競品信息等。切實做好溝通QWE購物廣場與甲方溝通的信息渠道。

5) 其他QWE購物廣場需要的工作

四、 勞動報酬

根據甲方現行工資制度確定乙方的勞動報酬構成為:

1) 基本工資:試用期為每天元,正式聘用期為每天元

2) 提成:紅酒供貨價基礎上提%,洋酒供貨價基礎上提%(此提成按實際銷售部分提成,即採用實際銷售商品的供貨成本計算)

五、 勞動紀律

1) 乙方應熱愛本職工作,忠於職守,接待顧客熱情、主動、耐心、禮貌,不斷提高服務質量,爭創最佳服務,維護甲方的形象,在任何情況下都不得與顧客爭吵。

2) 乙方應遵守甲方各項制度及員工守則,執行甲方的業務工作流程。同時乙方在QWE購物廣場時應遵守QWE購物廣場的管理規定。如因乙方違反甲方工作制度和工作流程造成的損失應由乙方承擔。如因乙方違反QWE購物廣場的管理規定而造成甲方承受QWE購物廣場處罰的,此部分處罰應由乙方承擔或賠償。

3) 乙方應嚴格執行甲方的商品價格體系,落實甲方的銷售政策,按照甲方促銷活動規定使用贈品。如乙方盲目追求銷售提成濫用活動政策和促銷贈品,甲方有權扣除乙方此部分業務銷量,不予計算此部分銷售提成,並要求乙方賠償贈品。

4) 乙方應遵守甲方與QWE購物廣場的考勤管理,如有請假需事先告知甲方商場業務負責人。乙方不得無故曠工、脱崗,如乙方無故曠工、脱崗一次罰款50元。

5) 乙方應認真填寫甲方提供的“商場銷售明細記錄表”,配合甲方的統計分析工作。此“商場銷售明細記錄表”為甲方計算乙方工資和提成的重要工具。如因記錄不明確或不實造成銷售數據有誤的,後果由乙方承擔。

6) 乙方應對自身崗位負責,保管並維護好甲方商品,防止出現商品丟失、破損、染污等。同時應及時整理排列貨架。如因乙方責任造成甲方商品丟失破損的,乙方應對甲方按照商超供貨價進行賠償。

7) 乙方不得擅離職守,如發生因乙方擅離職守而不事先告知甲方並與甲方交接工作造成甲方損失的,應由乙方負責賠償。

六、 合同解除

1) 符合下列情況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甲方不按照本合同規定向乙方支付勞動報酬

2) 符合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除本合同

乙方嚴重違反甲方和QWE購物廣場的管理規定,或有嚴重損害甲方利益的行為。

乙方工作積極性和業績連續3個月下降的,造成甲方不能實現銷售利潤的。

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經甲乙雙方簽字後生效。

簽約雙方已讀懂上述條款的約定,現自願簽字確認。

甲方蓋章:山東XXX公司 乙 方: 商超負責人簽字:ABC 身份證號:

僱傭合同 篇3

甲方:

乙方:受聘職位

個人聯繫電話:個人身份證號碼:

現居住地址:

甲方因業務需要,在本着平等、公開、自願、互惠互利的前提下,聘請乙方為甲方店之發

型設計師,為顧客進行美髮服務,達到甲乙雙方雙贏的目的。具體合作事宜如下:

甲方

1、乙方需認真細讀此合同,待簽署後,本合同書自動產生法律效應。

2、本合同於200年月日正式生效,至200年月日止。如到期乙方提出續約,則另行簽署

此合同。

3、合同期內,乙方作息時間必需按照甲方規定安排,如有遲到、早退、正常工作日不上班(未批准請、

休假)、不按規定休假者,甲方將按相應規章予以處罰。

4、乙方之具體工作主要是為顧客設計髮型。

5、乙方工作模式由甲方設定,乙方需按甲方設定之工作模式開展工作。工作中如有顧客投訴、返工、

工作不專心、服務態度差、不按時到崗或擅自離崗、不服從主管或經理調度、和同事不團結者,甲方有權依

據公司制定之獎罰制度對乙方實施相應處罰。

6、乙方合同期滿離開公司,(至少三個月內)不得在甲方經營店兩公里範圍內同性質之經營店工作。

7、甲方根據乙方工作性質及能力,提供相應之技能提升。甲方將與俊美公司合作,為乙方全年提供二

十堂課,幫助乙方學習成長。此技能提升費為每月400元人民幣整,乙方每月需向甲方繳納200元人民幣,其

它200元由甲方資助。乙方每月之技能提升費都將在當月工資中自動扣除。

8、甲方為乙方提。甲方未提供之需消費項目,乙方如有需要,需自行消費,與甲方無

關。

9、甲方每月支付給乙方之工資提成如下:乙方指定客户產生之業績按%提成,非指定之客户業績

按%提成(其它項目依據公司相應規定提取)。

10、合同期內如因其它原因需解除合約,甲方將扣除乙方當月之住宿、餐飲以及水電等工作外開支。

11、為保證甲乙雙方的.利益,乙方受聘上崗前需向甲方繳納元人民幣風險金,待甲乙雙方順利

履行完合同後,再予以退回。如合同期內乙方未按正確程序請辭離職,甲方將沒收此保證金。

乙方

本人已詳細閲讀了此合同書的內容,深入瞭解了在合同期內本人應該盡到的責任與義務、獎罰制度與提

成。本人接受此份合同的所有款項,如有違反,甘願承擔責任。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如有未盡事宜,則經由雙方協定修改。

甲方簽章:乙方簽章:

日期:年月日

僱傭合同 篇4

甲方(用人單位):

名稱: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

地址:

工商登記註冊類型:

乙方(勞動者):

姓名:

性別:

身份證號碼:

文化程度:

住址:

聯繫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以及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的規定,經雙方平等協商,訂立本勞動合同。

一、使用崗位及期限。

甲方聘用乙方在 崗位工作。使用期限為 ,即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其中,從生效日起的首三個月為試用期,試用期為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

二、工作內容。

(一)乙方同意按甲方工作需要,在 崗位工作,履行職責,完成任務。

(二)乙方應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管理制度。

三、勞動保護和工作條件。

(一)甲乙雙方都必須嚴格執行國家有關工作時間、勞動保護、安全衞生等規定。

甲方應為乙方提供符合規定的工作條件。乙方應嚴格遵守各項安全操作規程。

(二)甲方應當向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衞生條件,和必要勞動保護用品,以保證乙方在安全健康的環境下工作。

(三)如果乙方的工作內容涉及職業危害,則甲方應向乙方如實告知該等職業危害。

及可能發生的後果,並且應當依法採取相應的防護措施。並將對乙方進行專門的培訓或教育。乙方應該認真參加甲方組織的各項必要的教育培訓

(四)甲方根據乙方崗位的實際實際情況,依法定期或在必要時安排乙方進行身體健康檢查。

四、工作報酬。

(一)乙方月工資(工資已包含五險一金費用,乙方拿到工資後自行到相關部門辦理相關手續)為 元。

(二)甲方支付給乙方的獎金、津貼等其他費用,按甲方有關制度確定並支付。

五、工作紀律。

甲乙雙方應嚴格遵守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甲方制定的各項具體的內部管理制度必須合法。乙方應服從甲方的管理。

六、勞動合同變更、終止、解除的條件。

(一)勞動合同確需變更的,雙方應協商一致,並按原簽訂程序變更合同。

(二)勞動合同期滿或者甲乙雙方約定的合同終止條件出現,勞動合同即行終止。經雙方同意,可續簽勞動合同。

(三)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在使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使用條件的。

2、曠工或者無正當理由逾期不歸,經批評教育無效,曠工時間連續超過三天的。

3、嚴重失職、瀆職或違法亂紀,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但是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公(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崗位工作,經培訓後也不能勝任的。

3、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變化,致使原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

(五)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據本條第(四)款的規定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

1、乙方患病或者負傷在醫療期內的;

2、乙方因公負傷並被確認喪失或部分喪失工作能力的;

3、國家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

(六)乙方在聘期內勞動教養以及被判刑的,勞動合同自行解除。

(七)乙方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八)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提出解勞動用合同:

1、在使用期內,甲方未支付工資的;

2、甲方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支付工作報酬或者提供工作條件的;

3、以欺詐、脅迫手段或乘人之危使乙方違背真實意思訂立本合同,從而導致本合同無效的;

4、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乙方勞動的,或者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

5、甲方在本合同中免除自己的法定責任、排除乙方權利的;

6、甲方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強制性規定的;

7、國家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

(九)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勞動合同可以解除。

七、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

甲乙雙方違反合同規定,均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違約內容在第八條中約定。造成對方經濟損失的,還應按實際損失承擔經濟賠償責任。

八、本合同條款與法律、法規、規章、政策和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相牴觸的,以及本合同未盡事宜,均按法律、法規、規章、政策和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執行。

九、本合同依法訂立後,雙方必須嚴格履行。

十、本合同履行中發生爭議,經甲乙雙方自行協商或上級主管部門調解未能達成協議的,可以向有管轄權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甲乙雙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十一、其他未盡事宜請參閲公司各項規章管理制度。

十二、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及人力資源部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 乙方(簽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僱傭合同 篇5

即將畢業的大專院校在校學生以就業為目的與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且接受用人單位管理,按合同約定付出勞動,用人單學生的情況下,仍與之訂立勞動合同並向其發放勞動報酬的,該勞動合同合法有效,應當認定雙方之間形成勞動合同關係。

一、《勞動法意見》第12條規定僅限於對在校生勤工助學行為的規定,並未將在校生全部排除在勞動關係主體之外。

二、即將畢業的大中專院校學生,在一定條件下可以與用人單位成立勞動關係:

1.在校生與用人單位之間以建立長期、穩定的勞動關係為目的,勞動者遵守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接受用人單位的管理,從事有明確的工作崗位,並接受用人單位支付的報酬;

2.勞動者在應聘時應如實陳述自己的情況,用人單位在明知對方系尚未畢業的學生的情況下,仍願意與之建立勞動關係;

3.不存在附生效條件勞動合同條件未成就的情況;

4.勞動者和用人單位符合《勞動法》及《勞動合同法》規定的勞動關係成立的其他條件。

用人單位明知求職者系在校學生,仍與之訂立勞動合同並向其發放勞動報酬的,勞動合同有效,應當認定雙方之間形成勞動關 勞動部《關於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若干問題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

在校生利用業餘時間勤工助學,不視為就業,未建立勞動關係,可以不簽訂勞動合同。

該條規定僅適用於在校生勤工助學的行為,並不能由此否定在校生的勞動權利,推定出在校生不具備勞動關係的主體資格。法不具備勞動關係的主體資格。

實習是以學習為目的,到相關單位參加社會實踐,沒有工資,不存在由實習生與單位簽訂勞動合同、明確崗位、報酬、福利待在校實習當年與單位自願簽訂了勞動合同,單位對當事人的情況完全知情,雙方在此基礎上就應聘、錄用達成一致意見,簽訂了勞位、報酬,該情形不應視為實習。當事人簽訂勞動合同時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規定的就業年齡額,具備與用工單位建立責任能力。意見第十二條不能推定出在校生不具備勞動關係的主體資格。

  •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wenshudu.com/shiwuwenshu/guyonghetong/4ymn3q.html
專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