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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區藥品安全專項整治工作總結

西區藥品安全專項整治工作總結

時間總在不經意間匆匆溜走,我們的工作又告一段落了,回顧這段時間以來的工作成果,你有什麼感悟呢?來為這一年的工作寫一份工作總結吧。那麼問題來了,工作總結應該怎麼寫?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西區藥品安全專項整治工作總結,歡迎大家借鑑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西區藥品安全專項整治工作總結

根據國務院、省、市關於深入開展藥品安全專項整治的工作部署和要求,自20xx年7月,我區開展藥品安全專項整治以來,堅持標本兼治,強化市場監管,強化部門聯動,落實安全責任,建立健全藥品安全工作機制,進一步落實了“地方政府負總責、監管部門各負其責、企業是第一責任人”的藥品安全責任體系,進一步規範了藥品市場秩序,藥品質量安全水平進一步提高,全區沒有發生一起重大藥品質量安全事故,確保了人民羣眾用藥安全。

一、工作開展情況

(一)加強組織領導,落實責任

1、成立領導機構,制定整治方案。為加強對全區藥品安全專項整治工作的組織領導,我區及時成立了區政府辦公室主任為組長、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局長王克林為副組長,區衞生、公安、工商、經信等部門分管領導為成員的全區開展藥品安全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由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負責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同時,制定下發了全區藥品安全專項整治實施方案,明確了整治工作的指導思想、總體目標、主要任務、整治措施、工作要求,對專項整治的工作步驟和時間安排進行了細化,堅持做到工作有目標、監督有記錄、查處有案卷、舉報有迴音。召開領導小組會議3次,研究解決專項整治推進中遇到的問題。

2、分解目標責任,建立健全責任體系。一是增強企業責任,提高企業管理水平。通過召開監管工作會、組織從業人員培訓、與190餘家藥品經營企業、醫療機構簽訂了《藥品安全責任書》、建立企業聯繫人制度、加強誠信體系建設、加大對違法違規行為的懲戒力度等多種形式,嚴格落實藥品安全責任落,增強企業責任意識、守法意識、自律意識,促進企業依法從事藥品經營行為。二是制定了全區藥品安全監管目標考核辦法和考核細則,區政府與區食品藥品監管、衞生、工商、經信、公安、城管、各街道、格里坪鎮等相關單位和部門簽定了2011年藥品安全監管目標責任書,把藥品安全監管目標考核納全區績效目標考核,與評先、評優、獎懲掛鈎,將藥品安全監管責任分解落實到各個部門。

3、加強產業結構調整,優化醫藥產業發展環境。制定了《關於攀枝花市西區醫藥產業結構調整的意見》和《2011年產業結構調整目錄(醫藥篇)》,積極推動藥品流通領域現代物流和藥品經營模式的發展,積極支持和鼓勵藥品零售企業做大做強,大力發展規模化經營和連鎖經營,加強政策引導,加大支持力度,調動企業積極性,推動醫藥行業結構優化升級。兩來轄區新較大規模藥品經營企業7家、藥品連鎖經營企業門店12家,企業的市場競爭力和綜合實力進一步增強。

(二)強化日常監管,規範市場秩序

1、認真開展藥品經營企業GSP認證跟蹤檢查和日常監督檢查。積極協助、配合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派出的GSP認證檢查組工作,對我區需換證的30家藥品經營企業進行了認證檢查,除2家限期三個月整改外,其餘的均順利通過了GSP認證檢查。同時,加強對轄區藥品經營企業GSP日常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和藥品分類管理的指導,對存在的問題責令其限期改正。加大對GSP知識的宣傳培訓,指導各藥品經營企業嚴格執行GSP的相關規定。

2、加強基本藥物質量監管。認真貫徹落實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和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關於加強基本藥物質量監督管理的規定》,將基本藥物質量監管作為工作重點,在日常監督檢查中,加大了對轄區涉藥單位基本藥物購進、進貨驗收、儲存養護、銷售使用等環節的監督檢查,轄區社區衞生服務中心、格里鎮衞生院均實行了基本藥物制度,基本藥物的購進均從全省中標企業購進。在基本藥物經營、使用環節沒有發現違法違規行為。建立了基本藥物電子監管制度,增強基本藥物的可追溯性。

3、大力推進藥品不良反應監測工作。加強組織機構建設,全區成立了藥品不良反應監測站,將轄區180家涉藥單位設立為監測點,制定了《西區藥品不良反應報告和監測制度》,逐步建立了相應的監測系統。加強了ADR知識的宣傳和監測工作培訓,組織開展了5次以藥品不良反應、合理用藥等為主題的培訓宣傳活動,修訂和完善了我區藥械不良事件應急預案,組織學習了其他地方開展的藥品不良事件應急演練,制定了應急演練工作手冊,每年開展了1次應急知識培訓,不斷增強各部門應急處置能力。兩年來監測上報藥品不良反應140餘例,連續三年監測報告比例數名列全市第一。

4、認真開展藥品抽驗工作。加強對基本藥物尤其是流通和使用環節違規廣告較多、購進渠道不規範、外觀質量疑點多的藥品的抽檢,增強抽檢的針對性。完成藥品180批次,檢出不合格藥品3批次。

5、加強醫療機構藥械質量日常監管。制定了《西區醫療機構規範藥房建設指南》,對轄區內醫療機構的藥事管理、藥品購進、儲存和養護、調配使用等環節進行規範。在日常監管中,相關部門加強對各醫療衞生單位藥品的購進驗收、藥品的貯存養護、拆零使用,特殊藥品的管理等進行指導,對醫療機構存在的藥品購進、驗收制度不完善、養護不到位等問題責令其立即改正,不斷規範醫療機構藥房建設。

(三)突出重點,強化專項整治

兩年來,在藥品專項整治中我區共出動執法人員1000餘人次,車輛300餘台次,監督檢查藥品經營企業700餘家次,醫療機構1000餘家次。對違法行為立案28件,結案22件,罰沒款共計3萬餘元;接受羣眾舉報22件,辦結22件。

1、加強重大節假日和重大活動期間藥品安全監管。為確保人民羣眾節日期間的用藥用械安全,讓廣大羣眾過一個放心、愉快的節日,組織開展了“元旦”、“春節”、“五一”期間藥械安全大檢查、迎春購物月商品展銷活動期間藥械安全的專項檢查和端午節雄黃等毒性藥材專項檢查。對部分涉藥單位存在藥械購進記錄不全、未按規定進行檢查驗收等問題,已要求其限期整改。

2、及時清查國家食品藥品監管理局通報的問題藥品。根據國家局、省、市的安排部署,及時組織開展了國家局通報的力源補腎丸、益精補腎丸、鹿茸壯腎丸、益腎糖寧膠囊等200餘種問題藥品的清查,對轄區內2家涉藥單位經營過通報的壯陽春膠囊進行了立案查處。

3、開展藥械購進渠道專項整治。以規範藥品購銷中的票據管理為突破口,有針對性地對基本藥物、疫苗、生物製品等重點品種的購進渠道進行了專項檢查,通過檢查藥械購進中“票”、“賬”、“物”是否相符等,查找各單位藥械購進中不規範的行為,對檢查發現的3家涉藥單位藥械購進中的違法行為進行了立案查處。

4、開展整治非藥品冒充藥品專項整治行動。區食品藥品監管、衞生、工商等部門開展了全區非藥品冒充藥品專項整治工作,主要針對包裝或説明書上標識有藥品的成份,明示或暗示藥品功能主治、適應症的假冒批准文號的消毒產品、保健食品、化粧品等可疑產品進行檢查,收集上報非藥品類產品信息44條,暫停銷售非藥品冒充藥品品種25個,其中標示為保健用品的13個,標示為保健食品的5個,標示為化粧品的7個,立案查處非藥品冒充藥品案件1起。

5、認真開展含麻黃鹼複方製劑專項檢查。為進一步規範含麻黃鹼類複方製劑經營秩序,認真開展含麻黃鹼類複方製劑專項整治工作。檢查藥品經營企業60家,未發現違法違規購進和銷售含麻黃鹼類複方製劑的情況。

6、開展打擊通過互聯網和郵寄渠道銷售假藥行動。通過對本地網站進行搜索,搜索本地互聯網上是否存在無證銷售藥品和銷售假劣藥品的信息,區食品藥品監管部門、郵政部門加強溝通聯繫,嚴格藥品郵寄監管。同時加大宣傳力度,在農村、社區放發宣傳資料,宣傳郵寄藥品的危險,預防外地郵寄假藥的流入。在專項行動中未發現相關違法行為。

7、開展鹽酸克倫特羅等“瘦肉精”類藥品專項檢查。對轄區56家藥品零售企業和62家醫療機構經營、使用鹽酸克倫特羅、萊克多巴胺、沙丁胺醇的情況進行了專項監督檢查。通過檢查,我區藥品經營企業、醫療機構有經營、使用沙丁胺醇氣霧劑、硫酸沙丁胺醇片的情況,但均按規定經營、使用,沒有發現大處方銷售、使用的.情況。

8、開展處方藥銷售情況專項整治行動。為加強我區藥品零售企業處方藥的規範銷售及駐店藥師的管理,保證駐店藥師在崗履行職責及規範服務,對50家藥品經營企業進行了處方藥銷售和藥師在崗履職情況專項檢查治理工作,對檢查發現的14家藥品經營企業不憑處方銷售處方藥的情況給予了警告,並責令其改正,並對檢查發現的藥師不在崗未掛牌告知、專用標識不醒目、處方藥與非處方藥混放等情況給予了現場責令改正。

9、大力加強違法藥械廣告治理力度。針對我區無新聞媒體的情況,重點加強了集貿市場、社區、農村分發藥品廣告傳單、涉藥單位店堂內非法張貼藥品廣告等行為的監管和查處,對8家藥品經營企業在店堂內非法張貼廣告的行為,當場責令改正。將違法違規廣告監測與GSP追蹤檢查、誠信體系建設相結合、與藥品安全宣傳相結合,督促企業提高自律意識、誠信經營,引導消費者理性、合理消費,保障人民用藥安全。

(四)加強聯合執法,增強部門協作

結合我區實際,發揚“部門協作、聯合執法”的工作思路,強化轄區藥品安全監管。一是為進一步規範疫苗流通、使用秩序,確保轄區羣眾使用疫苗的安全有效。20xx年以來,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與區衞生局聯合對全區20家疫苗接種點的疫苗購進、冷鏈運行、使用情況進行了聯合檢查,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和存在的隱患,執法人員在批評教育的同時,提出改進方法和措施,督促相關單位立即整改。二是部門聯動,聯合開展打擊非法行醫行動。為整頓我區醫療市場秩序,我區衞生、工商、公安、食品藥品監管、各街辦等單位和部門開展聯合打擊非法行醫行動5次,查處無證行醫攤點25個,沒收違法藥品80餘公斤,沒收醫療器械18件,價值25000餘元。三是加強部門間投訴信息溝通和聯合執法。針對轄區藥械監管實際和太平礦、大寶鼎等因區域情況特殊,城區與農村犬牙交錯的情況,涉及部門的多樣性,在處理藥品投訴舉報時,加強了與市藥監局、仁和藥監局的協調配合,區食品藥品監管、衞生局、工商局等相關部門定期或不定期開展信息溝通和聯合執法檢查,查處藥品、保健品、醫療器械投訴舉報7起,積極消除監管盲區。

(五)加大宣傳教育力度,營造良好氛圍

按照貼近生活、貼近實際、貼近羣眾的要求,結合“3.15”國際消費者權益日、科普宣傳月、國際知識產權日、愛國衞生宣傳月等活動,開展了8次藥品安全知識宣傳,通過現場展示、講解假劣藥品,發放宣傳資料、現場接受羣眾諮詢等方式,向廣大羣眾宣傳合理用藥、藥品不良反應、假劣藥品辨別、藥品廣告宣傳等方面的知識和相關法律法規,把藥品安全宣傳向社區、農村、企業、學校、機關延伸,發放宣傳材料30000餘份,提供現場諮詢1000餘人次,進一步提高人民羣眾藥品安全意識,為監管營造了良好的輿論環境。同時,加大藥品安全專項整治宣傳報道,編髮藥品安全專項整治簡報28期,在區公眾信息網、黨政網上刊發24期,被市公眾信息網採用9期,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網站採用7期,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網站採用1期,有效宣傳了藥品安全整治成效。

二、存在的問題

(一)公眾對藥品只是和法律法規以及用藥安全常識瞭解不夠,有的不能正確辨識藥品、保健食品、保健用品,因受推銷人員的宣傳影響,將保健食品、保健用品當藥品購買、服用的情況時有發生。

(二)從非合法渠道購進藥品的情況時有發生。

(三)醫療機構對藥品質量管理不規範。醫療機構存在重醫輕藥的現象,醫療條件和技術水平參差不齊,藥品的購進驗收、養護、保管等方面不到位。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加大宣傳力度。採取多種行之有效的方式,加強藥品法律法規、假劣藥品產生途徑、危害及識別方法等的宣傳,增強人民羣眾認知違法行為和自我防範意識,自覺拒絕假劣藥品,充分發揮社會監督的用,減少假劣藥品和非法行為生存的空間。

(二)進一步健全部門協調機制,加大違法行為打擊力度。進一步加強區食品藥品監管、衞生、工商、公安等相關執法部門的協調配合,形成強有力的聯合執法機制,做到有假必打,有案必破。

(三)進一步深化藥械市場日常監管。加強藥品經營企業日常監督檢查,加大藥品分類管理力度,進一步規範處方藥銷售行為,有針對性地開展藥品市場專項整治,不斷規範藥品市場秩序,切實提高人民羣眾用藥安全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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