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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上小學有哪些條件

北京上小學有哪些條件

小學,是人們接受初等正規教育的學校,是基礎教育的重要組成部分。下面是小編分享的北京上小學有哪些條件,希望能幫到大家。

北京上小學有哪些條件

北京上小學有哪些條件 篇1

一、本市户籍適齡兒童少年入學。

凡年滿6週歲的本市户籍適齡兒童均須參加學齡人口信息採集,免試就近入學。根據學位供給情況和户籍、房產、居住年限等因素,穩妥推進單校劃片和多校劃片相結合入學方式,繼續推行學區制和九年一貫制對口招生,形成更加公平完善的就近入學規則。

本市户籍無房家庭,長期在非户籍所在區工作、居住,符合在同一區連續單獨承租並實際居住3年以上且在住房租賃監管平台登記備案、夫妻一方在該區合法穩定就業3年以上等條件的,其適齡子女可在該區接受義務教育。具體辦法由各區人民政府結合實際情況制定。

強化部門聯動審核,區教委要聯合相關部門共同審核入學資格。特別是對本市户籍無房家庭、合法穩定工作、實際居住等條件的審核,重點對過道房、車庫房、空掛户等情況進行核查,凡不符合實際居住等條件的,均不得作為入學資格條件。

二、完成小學教育的學生,應當進入初中繼續接受並完成義務教育。

各區教委要根據適齡學生人數、學校分佈、學校規模等因素,按相對就近原則,合理劃定學校服務範圍,根據學生志願進行派位入學。對報名人數少於招生人數的初中,學生就近登記入學;對報名人數超過招生人數的初中,在學區內隨機派位入學,保證每位小學畢業生免試就近升入初中。

全市使用統一的小學和初中入學服務系統,將每一個學生入學途徑和方式全程記錄,教育行政部門依據權限監控。

三、按本市户籍對待的適齡兒童少年入學。

區台辦認定的台胞子女、區僑務部門認定的華僑子女、持有全國博士後管理部門開具的《博士後研究人員子女介紹信》及其父或母、《博士後研究人員進站備案證明》加蓋博士後設站單位公章、現役軍人證件及部隊師旅、級單位政治工作部門出具的隨軍家屬身份確認函等能確認身份函件的適齡兒童少年按本市户籍對待。

四、非本市户籍適齡兒童少年入學。

非本市户籍的適齡兒童少年因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在本市工作或居住,需要在本市接受義務教育的',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持本人在京務工就業證明、在京實際住所居住證明、全家户口簿、北京市居住證或有效期內居住登記卡、等相關材料,到居住地所在街道辦事處或鄉鎮人民政府審核,通過審核後參加學齡人口信息採集,併到居住地所在區教委確定的學校聯繫就讀。學校接收有困難的,可申請居住地所在區教委協調解決。各區政府按照北京市非本市户籍適齡兒童少年接受義務教育證明證件材料審核指導要求,結合實際制定並公佈實施細則。各區應建立非本市户籍適齡兒童少年接受義務教育證明證件材料聯合審核機制。

五、同等條件優先保障符合條件的殘疾兒童少年就近就便入學。

烈士子女、台籍學生、華僑子女、現役軍人子女、全國勞動模範子女按相關規定在同等條件下給予照顧。

北京上小學有哪些條件 篇2

法律分析

(1)身份證明材料:兒童出生證,適齡兒童及其父母的原籍户口本、在深居住證。

(2)住址證明材料:適齡兒童父母在學校招生地段內的購房房產證(法定監護人的房產份額須51%)或房屋租賃憑證或其他類住房(軍產房、集資房、自建房、集體宿舍等)證明等材料。

(3)就業或社保證明材料:適齡兒童父母至少一方持有本市勞動保障部門出具的社會保障卡或本市市場監管部門登記的營業執照副本(社保和營業執照二選一)。

(4)計生證明材料:適齡兒童父母現居住地街道計生辦出具的計劃生育證明。

(5)就學聯繫函:適齡兒童户籍地鄉(鎮)以上教育管理部門出具的就學聯繫函。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 第十二條 適齡兒童、少年免試入學。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應當保障適齡兒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學校就近入學。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監護人在非户籍所在地工作或者居住的適齡兒童、少年,在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監護人工作或者居住地接受義務教育的,當地人民政府應當為其提供平等接受義務教育的條件。具體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縣級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門對本行政區域內的軍人子女接受義務教育予以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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