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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同濟大學研究生招生簡章

2021年同濟大學研究生招生簡章

同濟大學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直屬,教育部與國家海洋局、上海市共建的全國重點大學。下面是小編分享的2021年同濟大學研究生招生簡章,文章內容希望大家喜歡。

2021年同濟大學研究生招生簡章

一、培養目標

培養熱愛祖國,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擁護社會主義制度,遵紀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務國家服務人民的社會責任感,掌握本學科堅實的基礎理論和系統的專業知識,具有創新精神、創新能力和從事科學研究、教學、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層次學術型專門人才以及具有較強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能夠承擔專業技術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職業素養的高層次應用型專門人才。

二、概念界定

根據教育部要求,從2017年起將碩士研究生分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兩類。

全日制研究生是指符合國家研究生招生規定,通過研究生入學考試或者國家承認的其他入學方式,被具有實施研究生教育資格的高等學校或其他高等教育機構錄取,在基本修業年限或者學校規定的修業年限內,全脱產在校學習的研究生。

非全日制研究生指符合國家研究生招生規定,通過研究生入學考試或者國家承認的其他入學方式,被具有實施研究生教育資格的高等學校或其他高等教育機構錄取,在基本修業年限或者學校規定的修業年限(一般應適當延長基本修業年限)內,在從事其他職業或者社會實踐的同時,採取多種方式和靈活時間安排進行非脱產學習的研究生。

三、政策説明

1、全日制研究生

(1)全日制研究生就業方式包括非定向就業和定向就業兩類。除“上海市醫學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教育與住院醫師規範化培訓相結合項目”和“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幹人才”外,其他全日制研究生全部為非定向就業,即人事關係和人事檔案須在入學時轉入同濟大學,按本人與用人單位雙向選擇的辦法就業,學校安排住宿,可參加上海市大學生醫療保障。

(2)“上海市醫學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教育與住院醫師規範化培訓相結合項目”全日制研究生就業方式為定向就業,即在被錄取前與招生單位、用人單位分別簽訂定向就業協議書,人事關係和人事檔案不轉入同濟大學,在讀期間不參加上海市大學生醫療保障,學校不安排住宿,不納入獎助體系,畢業生不納入就業計劃。

(3)“少數民族高層次人才骨幹計劃”考生按錄取當年協議執行。

2、非全日制研究生

除專項計劃外,非全日制研究生不接收應屆本科畢業生報考,就業方式全部為定向就業,即在被錄取前與招生單位、用人單位分別簽訂定向就業協議書,人事關係和人事檔案不轉入同濟大學,在讀期間不參加上海市大學生醫療保障,學校不安排住宿,不納入獎助體系,畢業生不納入就業計劃。

四、全日制研究生

(一)報考條件

1、學術學位研究生

(1)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

(2)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品德良好,遵紀守法。

(3)身體健康狀況符合國家和我校規定的體檢要求。

(4)考生的學業水平必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①國家承認學歷的應屆本科畢業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舉辦的成人高等學歷教育等應屆本科畢業生)及自學考試和網絡教育屆時可畢業本科生。考生錄取當年入學前必須取得國家承認的本科畢業證書或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否則錄取資格無效。

②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畢業學歷的人員。

③已獲碩士、博士學位的人員。

在校研究生報考須在報名前徵得所在培養單位同意。

2、專業學位研究生

(1)報考工商管理(專業的代碼:125100)的考生須符合下列條件:

1)符合四(一)1、中第(1)、(2)、(3)各項要求。

2)學歷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①國家承認學歷的大學本科畢業3年(從大學本科畢業到錄取當年入學之日,下同)或3年以上;

②國家承認學歷的高職高專畢業或大學本科結業5年或5年以上;

③已獲碩士學位或博士學位2年或2年以上。

工商管理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相關考試招生政策同時按照《教育部關於進一步規範工商管理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見》(教研〔2016〕2號)有關規定執行。

(2)報考臨牀醫學(專業的代碼前4位為1051)和口腔醫學(專業的代碼前4位為1052)的考生須符合《同濟大學2021年醫學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教育與住院醫師規範化培訓相結合項目招生簡章》要求。

(3)除上述專業學位外,報考其他全日制專業學位研究生須符合四(一)1、中的各項要求。

(二)報名程序

報名採取網上報名與網上確認(現場確認)相結合的方式。

1、網上報名

報名網址為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或),網上報名時間:2020年10月10~31日每天9:00-22:00。

網上預報名時間為2020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根據教育部有關文件,考生應選擇學習、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級教育招生考試管理機構指定的報考點辦理網上報名和網上確認(現場確認)手續。應屆本科畢業生原則上應選擇就讀學校所在地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指定的報考點辦理網上報名和網上確認(現場確認)手續;其他考生應選擇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指定的報考點辦理網上報名和網上確認(現場確認)手續。

報名期間,考生可自行修改網報信息或重新填報報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條有效報名信息。逾期不再補報,也不得修改報名信息。

報名期間將對考生學歷(學籍)信息進行網上校驗,考生可上網查看學歷(學籍)校驗結果。考生也可在報名前或報名期間自行登錄“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網址:)查詢本人學歷(學籍)信息。

未通過學歷(學籍)校驗的考生應及時到學籍學歷權威認證機構進行認證,在複試時將認證報告交我校核驗。

考生在網上報名時務必按要求在相應的欄目內正確填寫報考院系、所報考的專業、選考科目及其對應的代碼,否則由我校指定。考生提供的本人(及所屬單位人事檔案主管部門)的通信地址、郵政編碼、電話及電子信箱必須準確無誤。

“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幹人才計劃”招生以考生報名時填報確認的信息為準。我校專業目錄中學習就業方式為“定向就業”的招生專業不接受“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幹人才計劃”考生報名。

報考“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碩士研究生招生計劃的考生,應為高校學生應徵入伍退出現役,且符合碩士研究生報考條件者(“高校學生”指全日制普通本專科(含高職)、研究生、第二學士學位的應(往)屆畢業生、在校生和入學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專科(高職)應(往)屆畢業生、在校生和入學新生,下同)。考生報名時應選擇填報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並按要求填報本人入伍前的入學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關信息。

考生應認真瞭解並嚴格按照報考條件及相關政策要求,根據自身實際情況和我校招生章程的要求選擇填報志願。因不符合報考條件及相關政策要求,造成後續不能現場確認、考試、複試或錄取的,後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考生應按要求準確填寫個人網上報名信息並提供真實材料。考生因網報信息填寫錯誤、填報虛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試或錄取的,後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2、網上確認(現場確認)

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應當在規定時間內在網上或到報考點指定地點現場核對並確認其網上報名信息,逾期不再補辦。網上確認(現場確認)時間由各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根據國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區報考組織情況自行確定和公佈。

考生網上確認(現場確認)應當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應屆本科畢業生持學生證)和網上報名編號,由報考點工作人員進行核對。報考“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碩士研究生招生計劃的考生還應當提交本人《入伍批准書》和《退出現役證》。考生應當按規定交納報考費,按報考點規定配合採集本人圖像等相關電子信息。

所有考生均須對本人網上報名信息進行認真核對並確認。經考生確認的報名信息在初試、複試及錄取階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寫錯誤引起的一切後果由其自行承擔。

3、其他説明

(1)報考“中法工程和管理學院”的考生,報名時應先選擇相關院系,至複試階段再申請相關專業的中法班。

(2)有意願報考“中德學院”合作項目的考生,報名時應選擇相關學院(機械與能源工程學院、經濟與管理學院、電子與信息工程學院、汽車學院)的對應專業或研究方向。

(3)報考“知識產權(世界知識產權組織WIPO項目,全英文課程)”的考生,報名時先選擇上海國際知識產權學院(學院代碼:320)法學(專業的代碼:030100),至複試階段再申請知識產權(WIPO項目)班。

(4)應屆本科畢業生及自學考試和網絡教育屆時可畢業本科生考生,入學時未取得國家承認的本科畢業證書者,取消錄取資格。

(5)已被我校接收的推薦免試入學者,不得再報名參加全國統考。

(三)初試日期

2020年12月26日-27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2020年12月19日至12月28日,考生可憑網報用户名和密碼登錄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下載打印《准考證》。《准考證》使用A4幅面白紙打印,正反兩面在使用期間不得塗改或書寫。考生憑下載打印的《准考證》及有效居民身份證參加初試和複試。

(四)初試地點

由各報考點另行通知。

(五)複試

我校實行差額複試。複試內容包括外語口語與聽力、專業外語、專業課和專業綜合。我校專業課的考試內容和形式由各學院會同學科、專業委員會根據各專業實際情況自行確定。考試內容需結合專業培養要求、知識和能力考核統籌確定。考試形式可以是口試或者筆試與口試相結合,詳見本章程專業目錄的複試部分。

複試時間為2021年3月中下旬(具體時間另定),複試前將對考生的有效居民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以報名現場確認截止日期前所獲得文憑為準)、學歷學籍核驗結果、學生證等報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資格進行審查,對不符規定者,不予複試。複試通知信息通過同濟大學研究生招生網()發佈,不再寄發書面通知。

(六)錄取

1、錄取程序

(1)初試成績公佈後,我校參照教育部有關文件精神,制定複試分數線,並在同濟大學研究生招生網頁()公佈各招生院系複試安排。

(2)根據初試和複試成績,結合考生身心健康狀況等整體素質和政審結論,擇優錄取。

(3)對未通過我校複試,但達到教育部的初試科目複試分數線者,可自願調劑到其他學校錄取。

(4)擬錄取的'考生應按有關通知寄送人事檔案、組織關係等材料。

(5)除“少數民族高層次人才骨幹計劃”、“上海市醫學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教育與住院醫師規範化培訓相結合項目”外,其他擬錄取為全日制的碩士研究生就業方式須為非定向就業,即人事關係和人事檔案須在入學時轉入同濟大學,按本人與用人單位雙向選擇的辦法就業。

(6)擬錄取為定向就業的碩士生應在被錄取前與招生單位、用人單位分別簽訂定向就業協議書。

(7)考生入學時須進行體格檢查,身體狀況應符合國家規定的體檢標準(同《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教育部辦公廳衞生部辦公廳關於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和我校相關規定。未達到高校招生體檢標準者,取消入學資格。

2、學費和獎助

(1)按照國務院常務會議精神,從2014年秋季學期起,向所有納入國家招生計劃的新入學研究生收取學費。學費標準以入學當年物價局備案為準,學費標準可參考同濟大學網站(網址:)。

(2)對非定向就業學術學位研究生和非定向就業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同濟大學有完善的獎助體系。對於納入獎助體系的非定向就業學術學位碩士生和非定向就業專業學位碩士生在入學後全部都可以獲得8000元/學年的全額學業獎學金。對納入獎助體系的碩士研究生還可獲得不少於600元/月的助學金,每年發放10個月。另外,納入獎助體系的非定向就業研究生都可以申請助教和助管的崗位,獲聘後可得到額外資助。所有非定向就業碩士研究生在學期間納入上海市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可申請辦理國家助學貸款,可參加有關專項獎學金評定。

(七)學制、學習年限

碩士研究生學制一般為2.5年(風景園林、生物學、醫學院招生專業和口腔醫學院招生專業均為3年),最長學習年限為4年,具體參照入學當年培養方案執行。

(八)培養校區

1、四平路校區:建築與城市規劃學院、土木工程學院、經濟與管理學院(企業管理、技術經濟及管理、金融碩士、會計碩士、公共管理碩士、工商管理碩士、工程管理碩士)、環境科學與工程學院、外國語學院、航空航天與力學學院、數學科學學院、物理科學與工程學院、化學科學與工程學院、口腔醫學院、職業技術教育學院(教育學部分研究方向、教育碩士)、生命科學與技術學院、海洋與地球科學學院、人文學院、體育教學部、法學院、政治與國際關係學院、馬克思主義學院、設計創意學院、測繪與地理信息技術學院、國際文化交流學院、上海國際設計創新學院、上海國際知識產權學院和國際足球學院。

2、嘉定校區:機械與能源工程學院、電子與信息工程學院、經濟與管理學院(企業管理、技術經濟及管理、金融碩士、會計碩士、公共管理碩士、工商管理碩士及工程管理碩士除外)、材料科學與工程學院、交通運輸工程學院、鐵道與城市軌道交通研究院、軟件學院、汽車學院、藝術與傳媒學院和職業技術教育學院(教育學部分研究方向)。

3、滬西校區:醫學院

4、最終培養校區以錄取通知書為準。

(九)考生不得偽造有關證明。一經發現作偽,將取消其考試資格、錄取資格或取消其學籍。

(十)其他

1、錄取類別為非定向就業的研究生可以申請住宿,“少數民族高層次人才骨幹計劃”的定向就業研究生可以申請住宿,其他錄取類別為定向就業的研究生不可以申請住宿。

2、我校在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公佈的招生計劃僅供參考。具體招生人數將根據教育部實際下達的招生計劃、實際錄取推免碩士生人數和各學院報名考試情況確定。

3、《2021年同濟大學碩士研究生專業目錄及初複試科目》中專業的代碼第3位為“5”和“6”的專業為專業學位。

4、我校不舉辦任何形式的考前輔導班,不提供歷年試題及複習資料。

5、我校自命題科目均參考大學本科的教學大綱進行命題,部分科目提供考試大綱。

6、有關我校研究生學籍管理的規章制度、收費標準等信息,可在同濟大學官網查閲。

7、從2012年起工商管理類(包含企業管理和技術經濟與管理兩專業)學術學位碩士研究生培養採用新方案,考生必須具備良好的英語水平,碩士期間採用全英文授課,國內學生與外國留學生合班上課的教學方式,以培養高層次的國際化管理人才。

8、招生信息如有變動,以報名期間我校研究生招生網()公佈的招生章程、專業目錄、複試內容及相關信息為準。

9、我校2021年接收推薦免試研究生章程另行公佈,請留意查詢我校研究生招生網()。

五、如本章程與教育部2021年招收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規定有衝突,將按教育部文件要求執行。

單位代碼:10247

聯繫部門:同濟大學研究生院招生處

聯繫地址:上海市四平路1239號瑞安樓512室

郵政編碼:200092

聯繫郵箱:

聯繫電話:021-65982944

申訴部門:同濟大學監察處

申訴郵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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