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坪山區小一學位申請材料

坪山區小一學位申請材料

小學,是人們接受初等正規教育的學校,是基礎教育的重要組成部分。隨着社會發展,在其前又開設了幼兒園。下面是小編分享的.坪山區小一學位申請材料,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坪山區小一學位申請材料

(一)深圳户籍兒童

1.户籍材料:適齡兒童及其父母(或法定監護人)的户口本。

2.住房材料:適齡兒童父母(或法定監護人)在學校招生地段內的合法有效(用途為住宅或商住兩用)住房材料。

3.計生材料:適齡兒童父母(或法定監護人)在學位申請前到居住地所在社區工作站登記家庭計生信息。由於家庭計生情況影響到最終學位積分,請家長務必於學位申請前到居住地社區工作站登記、核對計生信息。

(二)台灣籍兒童

1.適齡兒童及其父母《中華人民共和國台灣居民居住證》或五年期《台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

2.適齡兒童父母(或法定監護人)在學校招生地段內的合法有效(用途為住宅或商住兩用)住房材料。

(三)港澳籍兒童

申請在深圳市義務教育學校就讀的港澳籍學生,參照我市暫住人員子女接受義務教育相關規定,須提交以下材料:

1.兒童出生證明、香港(澳門)永久性居民身份證、香港(澳門)居民居住證、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回鄉證)。

2.父母雙方或者一方為深圳户籍:父母户口本、身份證(或其他身份證明材料);

父母雙方均為非深户籍: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經濟特區居住證》,父母身份證(或其他身份證明材料)。

3.住房材料:適齡兒童父母(或法定監護人)在學校招生地段內的合法有效(用途為住宅或商住兩用)住房材料。

坪山區小一學位申請條件

在坪山區居住,符合教育法律規定“年滿六週歲”並符合以下條件之一者:

1.深圳市户籍兒童;

2.享受市政府相關優惠政策人員子女;

3.父母雙方或一方具有深圳户籍的非深户籍適齡兒童;

4.父母雙方或一方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經濟特區居住證》,在深圳居住滿1年、連續參加社會保險(養老保險和醫療保險)滿1年的非深户籍適齡兒童。

已在各類學校就讀小學的,謝絕重複申請小一學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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