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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南理工大學2021年運動訓練專業招生指南

華南理工大學2021年運動訓練專業招生指南

華南理工大學是直屬教育部的全國重點大學,是國家“雙一流”建設A類高校。華南理工大學體育學院成立於2006年1月,擁有體育學一級學科碩士學位授權點和廣東省一流本科專業運動訓練專業。以下小編為大家整理了華南理工大學2021年運動訓練專業招生指南的相關內容,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華南理工大學2021年運動訓練專業招生指南

一、招生人數及報考條件

1.面向全國計劃招收50人(含保送錄取運動員),均為全日制在校培養。考生依據所獲得的運動等級證書的項目進行體育專項考試,不得跨項考試。

2.符合2021年高考報名條件,且必須參加生源所在地省級招生考試機構組織的高考報名(具體按各省級招生考試機構要求執行)

3.具備國家二級運動員(含)以上運動技術等級稱號(等級證書審批日期為2011年1月1日-2021年2月28日)。考生運動等級以“中國運動文化教育網”或“體教聯盟APP”中“國家體育總局運動員技術等級系統”公示的數據信息為準。

注:我校各項目招生計劃將視生源情況或保送情況進行調整。如有調整,將在我校招生工作辦公室網站()公告,敬請留意。

二、註冊報名

考生規定時間內在“中國運動文化教育網()或“體教聯盟APP”中“普通高等學校運動訓練、武術與民族傳統體育專業招生系統”(以下簡稱“體育招生系統”)完成註冊,校驗運動員技術等級信息。註冊時間為2021年2月1日至3月1日12:00。

已完成註冊的考生在“體育招生系統”內填報志願並交納考試費。報名成功以考生完成交費為準,一旦報名成功,考生志願等所有信息均不允許修改。報名時間為2021年3月1日至3月10日12:00。因其他特殊原因無法正常報名的考生,需在3月11日12:00前聯繫所報名一志願院校填寫報名申請表並提交。

考生註冊過程中如發現本人運動員技術等級信息有誤,需在2021年3月3日12:00之前聯繫頒證體育部門進行信息更正。考生依據公佈的專業考試時間,合理選擇不超過2所招生院校進行報名,並確定好志願順序。錄取將依據考生確定的志願順序執行。考生依據體育專項考試的收費標準和生源所在省級招生考試部門文化考試收費標準在線交納考試費。

三、考試

1.體育專項考試

體育專項考試滿分100分,考試分項目採用全國統考和分區統考方式,執行國家體育總局制定的《普通高等學校運動訓練、武術與民族傳統體育專業體育專項考試方法與評分標準》(2021版)。具體時間和地點以及打印體育專項考試准考證等事宜,請考生務必關注國家體育總局“中國運動文化教育網”和“體教聯盟APP”,以其公佈內容為準。體育專項考試將進行興奮劑檢查,興奮劑違規或拒絕檢測的考生,將取消錄取資格。

2.文化考試

考試科目:語文、數學、政治、英語;考試分值:每科150分,總分600。

文化考試由各省級招生考試機構指定標準化考點,並按照高考相關要求組織實施。考生4月10日12:00後登錄“體育招生系統”打印文化考試准考證。5月14日12:00後可登錄系統查詢文化考試成績。對成績有疑議的考生可於5月14日12:00-5月15日12:00在“體育招生系統”中提交複核申請。閲卷單位進行文化成績複核,於5月17日12:00前提交系統。

四、錄取原則

1.文化考試成績及體育專項考試成績須達到我校劃定的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文化成績錄取控制分數線不低於180分,體育專項成績不低於60分,文體綜合成績不低於60分)。對具備一級運動員等級的考生,可在我校文化成績最低錄取控制線下降低30分錄取;對具備運動健將技術等級的考生,可在我校文化成績最低錄取控制線下降低50分錄取。

2.在達到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基礎上,根據考生的'文化成績(摺合百分制後)和體育專項成績3:7比例進行綜合評價(綜合分=(文化成績/6)*30%+體育專項成績*70%)。

3.根據考生志願先後順序和各項目招生計劃按綜合分從高到低,分項目擇優錄取;綜合分相同時按體育專項成績擇優錄取。先錄取第一志願,若招生計劃未完成,再錄取第二志願。

4.考生若已報名運動訓練、武術與民族傳統體育專業志願並被錄取,不得放棄錄取資格,同時不再參加普通高考及高校高水平運動隊的錄取。

五、保送錄取運動員

根據《體育總局辦公廳關於做好2021年高校保送錄取運動員有關事宜的通知》(體科字﹝2020﹞155號)的文件精神,符合條件的優秀運動員,可以申請保送進入我校運動訓練專業學習。申請保送錄取的運動員須在2021年2月1日-15日登陸“體育招生系統”中的“運動員保送系統”進行報名,並提前聯繫我校體育學院。

六、學費標準

我校體育類專業學費收費標準為6850元/生學年。學費收費標準以當年廣東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規定的收費標準為準。

七、監督管理

1.所有考生應本着高度負責的精神和誠信的原則如實申報相關材料和參加考試。凡在報名、考試各環節中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我校將記入考試誠信檔案,並向有關教育主管部門、學校通報;在報名階段發現的,取消報考資格;入學前發現的,取消入學資格;入學後發現的,取消錄取資格或學籍;畢業後發現的,由教育行政部門宣佈學歷、學位證書無效,責令收回或者予以沒收;考試中涉嫌犯罪的,我校將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2.依據國家體育總局《2021年普通高等學校運動訓練、武術與民族傳統體育專業招生管理辦法》(體科字﹝2020﹞169號)的規定和要求制定本簡章,若教育部及國家體育總局關於運動訓練專業的政策有所調整,則按新的政策執行。本招生簡章由華南理工大學招生領導小組委託華南理工大學招生工作辦公室負責解釋,對該簡章在實施過程中存在疑義者應在簡章公佈之日起一年內通過諮詢或者信訪提出,過期不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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