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文書都 >

求學指南 >小學教育 >

寶安區學位申請錄取規則

寶安區學位申請錄取規則

學校領導人是管理者,又是設計者;是實踐者,又是引導者;是探索者,也是創造者。可見他們工作之艱辛,付出的總難以用物質來回報。以下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寶安區學位申請錄取規則的相關內容,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一、寶安區學位申請錄取規則

1、實行共享學區的學校。

根據片區內各學校計劃數,按照類別及積分的高低和志願順序錄取。先根據共享學區片區內所有學校的招生計劃總數,按照片區內所有學校就讀資質審核合格學生的類別及積分圈定被錄取的學生,然後按照“平行志願”的規則錄取。

遵循“分數優先,尊重志願”原則按學生類別和積分從高到低的順序,由計算機對每個學生所填報的A、B、C……若干個平行志願依次檢索,首先將學生投給A學校,如A學校沒有錄取滿,則被A學校錄取,如果A學校已經錄取滿,則投給B學校,如此類推。

2、實行分享學區的`學校,先行錄取。

未能被錄取的學生信息自動進入被分享學區的學校,按照學位類型和積分參與排隊錄取。

例如:學生甲第一志願填A學校,分享學區志願填報第二志願B學校,錄取時,該生如因為類別和積分未達到,沒有被A學校錄取,則與填報B學校志願的其他學生一起,參與排隊錄取。

3、實行單享學區的學校單獨錄取。

注意:招生系統錄取結束並公告錄取名單後,如有個別學生放棄公辦學位,不予遞補。就讀資質審核合格但未錄取到公辦學校的學生,由學區教育辦統籌,按照家長志願及類別積分順序協調到民辦學校就讀。未被所填志願的民辦學校錄取的,家長可在規定時間內自主選擇到有剩餘學位的民辦學校申請學位或回户籍地就讀。

二、信息初核流程

信息初核(小一:5月25日—5月30日;初一:5月27日-6月1日)。

1.不需要到志願學校現場初核的情況:申請學位住房材料使用商品房房產證(或不動產權證)、安居型住房或房屋租賃憑證(或個人跟住建部門簽訂的公共租賃房合同)的家長,不需要到學校現場進行信息初核,只需將申請學位所需的所有入學證件材料掃描拍照,按要求上載至報名系統,學校將在網上對材料進行初審。

2.需要到志願學校現場初核的情況:申請學位住房材料使用祖屋或特殊住房(含軍產房、集資房、自建房、集體宿舍等)的家長,需要到學校現場進行信息初核。家長網上報名時把申請學位所需的所有入學證件材料掃描拍照,按要求上載至報名系統後,攜帶學位申請表及各項資料的原件(另備一套複印件)提交給申請的學校,學校初審合格,開具回執。填報了第一批民辦志願學校的,使用特殊住房申請學位的家長到公辦學校(第一志願)進行初核,學校初審合格,開具回執。

3.未按時向學校遞交或上載初審材料視自動放棄學位申請;對不符合入學條件的學生,學校一律不受理其入學申請。

4.家長按要求籤訂《寶安區義務教育入學信用承諾書》(下載模板簽署後,上載至報名系統;模板下載網址:寶安區教育局基礎教育科),申請人對申請材料的真實性負全部責任,提供虛假材料的,一經查實將取消學位申請資格並記錄在案,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三、寶安區學位申請基礎分計算規則

根據申請人户籍和居住情況,設置八種基礎分值:

1、寶安户籍,學區購房(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有學區合法產權房或祖屋,且產權份額≥51%,下同):積105分。

2、寶安户籍,學區租房(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在學區租房且經過備案,下同)或有特殊住房(含自建房、軍產房、集資房、集體宿舍等,下同),並且父母雙方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在深圳無產權房(提交房產信息登記部門在入學當年出具的無房證明):積95分。

3、寶安户籍,學區租房或有特殊住房,並且父母雙方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在深圳有產權房(即不能提交房產信息登記部門在入學當年出具的無房證明):積70分。

4、深圳其他區户籍,學區購房:積100分。

5、深圳其他區户籍,學區租房或有特殊住房,並且父母雙方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在深圳無產權房(提交房產信息登記部門在入學當年出具的無房證明):積85分。

6、深圳其他區户籍,學區租房或有特殊住房,並且父母雙方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在深圳有產權房(即不能提交房產信息登記部門在入學當年出具的無房證明):積65分。

7、非深户籍,學區購房:積75分。

8、非深户籍,學區租房或有特殊住房:積60分。

  •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wenshudu.com/qiuxuezhinan/xiaoxuejiaoyu/0z2n9z.html
專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