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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蘇省2021年高考體育類專業省統考須知

江蘇省2021年高考體育類專業省統考須知

高考,是合格的高中畢業生或具有同等學力的考生參加的選拔性考試。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江蘇省2021年高考體育類專業省統考須知相關內容,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大家!

江蘇省2021年高考體育類專業省統考須知

一、專項考試內容

1.田徑:100米欄(女)、110米欄(男)、200米跑、400米跑、1500米跑、3000米跑(女)、5000米跑(男)、跳高、跳遠、三級跳遠、鉛球、鐵餅、標槍。考生須在上述項目中自主確定一個單項。

2.籃球:“V”腳步移動、投籃A、全場綜合技術A〔以右手為例:考生站於端線中點處(籃板下),面向場內。持球聽口令(或哨音)按圖示路線用右手運球至①處,在腳踏上①時做體前變向運球換左手運球至②處,當腳踏及②時做體前換手變向運球,右手運球繞過障礙物③傳球給站在接球區的陪考員×並接回傳球右手上籃。球中籃後搶籃板接右手運球至④,在腳踏上④時做體前變向運球換左手運球至⑤,當腳踏及⑤時做體前換手變向運球,右手運球繞過障礙物⑥傳球給站在接球區的陪考員×並接回傳球右手上籃,投籃不中必須補中(補籃方法不限),球中籃停表。每人2次,計其中1次最佳成績(X)。(左手考生考試則相反)〕

3.排球:助跑摸高、傳墊球A、發球A、扣球(必考)。

4.足球:30米跑、1分鐘顛球、腳背長傳球踢準、運球繞杆射門(必考)。

5.乒乓球:3.5米移動、發球、自拋正手攻球、左推右攻(必考)。

6.武術:正踢腿(左、右)、騰空飛腳、豎劈叉(左、右)、僕步掄拍、器械(初級刀、初級棍、初級劍、初級槍任選一套)。

7.體操:

(1)男生:引體向上、跳繩、縱叉、肋木懸垂舉腿、技巧(必考)、雙槓。

(2)女生:仰卧舉腿、俯卧撐、靠牆手倒立、縱叉、技巧(必考)、山羊。

8.健美操:縱劈叉(左、右)、俯卧撐、單足跳、仰卧兩頭起、規定動作B。

9.羽毛球:左右移動、正手發高遠球、網前放球、殺上網(必考)。

二、考點及所承擔考試專項

南京體育學院:排球、羽毛球、體操

南京師範大學:足球、武術、健美操

蘇州大學:田徑

揚州大學:乒乓球

江蘇師範大學:籃球

專業考試的身體素質科目均在專項所承擔考點統一進行。

三、信息確認及考試安排

1.專業考試信息確認

3月13-16日(截止時間:16日下午17:00),考生須登錄網上報名系統(或),在網上確認專業考試信息、網上支付報名考試費、網上打印專業考試信息確認表。逾期視為考生自動放棄。系統開放時間為3月13-15日每天8:30-22:00(其他時間為系統維護時間),16日8:30-17:00。

凡需更改高考報名時所填報體育專項的考生,可在網上確認專業考試信息時,直接修改報考專項。專項一經確認,不得變更。

2.准考證打印

3月29-31日,考生須登錄網上報名系統自行打印准考證。

3.報到和考試安排

考生須攜帶本人居民身份證和准考證到測試專項對應的考點報到、面試。具體報到時間、地點和有關要求以考點公佈的安排為準。考生須按時到指定考點報到。考生報到時,考點必須對考生的報考資格進行復核,如發現不符合條件或弄虛作假者應取消其專業考試資格。符合報考條件者,由考點為考生安排考試日程。

4月10日起開始考試。具體考試安排以考點公佈的考試日程為準。考生須按考試日程上規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考試,逾期不予補考。

四、有關考試執行標準的説明

1.身體素質和田徑專項考試中涉及徑賽項目的起跑,執行全能徑賽項目比賽的有關規定和裁判方法,即:在徑賽項目中,每組考試只允許第一次起跑犯規而考生不被取消資格,之後每次起跑犯規的一名或多名考生均將被取消該項目的考試資格。因犯規被取消資格的考生,不得再參加本項目的考試。

2.參加原地雙手頭後向前擲實心球考試時,考生不得穿着釘鞋測試,不允許自帶球。

3.乒乓球專項考試時,用球大小規格為40+。

五、有關要求

1.體育類專業省統考是普通高校招生考試的重要組成部分,關係到每一位體育類考生的切身利益。各地在思想上要高度重視,切實做好對所轄縣(市、區)招辦及有關中學的指導和政策宣傳,確保每一位考生都能按時進行信息確認、報到和考試。

2.各地要指導有關中學安排專人引導考生網上信息確認事宜,組織考生學習省教育考試院門户網站公佈的《江蘇省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體育類專業省統考網上信息確認須知》,指導考生進行信息確認和參加考試。

3.各地要指導有關中學進一步加強組織和管理,做好帶隊老師選聘工作,加強安全教育,做好交通、食宿、應對天氣變化等方面的各項準備工作,提醒帶隊老師和考生在規定的時間內,到考點報到和考試。逾期一律不予補考。

4.各地要指導有關中學按教育、衞健部門的規定建立學生健康檔案,瞭解考生及其家人的身體狀況,做到異常情況早發現、早治療,並對身體異常考生做好心理疏導。非在校生的健康監測,由當地招生考試機構負責制定具體辦法。考生應儘量減少跨區域流動,主動配合中學、當地招生考試機構和考點的疫情防控檢查。

5.考點要聯合各有關單位和部門制定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工作方案,合理安排考生的報到、考試,最大限度減少人員聚集。積極協調當地有關部門,對集中食宿點及考點周邊的酒店、賓館、飯店、流動餐飲等進行摸排,為考生的食宿提供方便。對涉考人員,做好衞生防疫教育和健康篩查。

6.各市、縣(市、區)招辦、中學和考點要加強對帶隊老師和考生誠信考試的宣傳和教育。對在專業考試中被認定為違規的考生,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教育部令第33號)和有關規定嚴肅處理,並將考生違規事實記入其高考誠信電子檔案;《刑法》規定,在法律規定的國家考試中,實施組織或參與組織考試作弊的、代替他人或者讓他人代替自己參加考試的,將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請各市招辦(考試院、招考中心)將本通知轉發至所轄縣(市、區)招辦和各有關中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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