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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高中招生指南

深圳高中招生指南

高中是我國九年義務教育結束後更高一級的教育機構,接受初中合格畢業生,一般學制為三年制,即高一、高二、高三。以下小編為大家整理了深圳高中招生指南的詳細內容,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一、報名

(一)報名時間

中考報名時間為5月6日至15日。

(二)報名條件

1.具有我市户籍的初中畢業生,可以在我市報名參加中考。

2.符合條件規定的非本市户籍就業人員隨遷子女可以報名,具體條件詳見《深圳市教育局關於做好2020年中考報名工作的通知》。

3.高中階段學校在校生不得報名。

(三)報名辦法和要求

1.本市應屆初中畢業生在就讀學校集體辦理報名手續。符合我市中考報名條件的深圳户籍往屆生、在市外就讀的深圳户籍應屆初中畢業生通過網上提交報名資料,由户籍所在區(含新區,下同)教育行政部門所設的報名點網上審核報名。

2.繼續實行網上報名。各學校要開放計算機房,為本校考生上網報名提供方便。

3.學校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符合報名條件的學生報名。如有違反者,將嚴肅查處,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

4.各區(含新區,下同)教育行政部門、各有關學校(報名點)要嚴格審查報名材料。對不符合報名條件、弄虛作假而被錄取的考生,一經發現,取消其錄取資格;已經到錄取學校報到註冊的,取消其學籍,並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二、考試

(一)考試科目、時間與成績呈現

1.全市中考科目:語文、數學、英語、理化(合卷)、歷史、體育六科。

2.考試時間:

(1)體育考試於6月10日至25日進行。

(2)英語聽説考試於6月26日至27日進行。

(3)語文、數學、英語、理化(合卷)、歷史考試於7月20日至21日進行。語文100分鐘,數學、理化各90分鐘,英語80分鐘,歷史60分鐘。

3.成績呈現

中考成績以單科原始分、單科等級和原始總分同時呈現。

語文、數學、英語、理化(合卷)、歷史試卷滿分均為100分。其中,英語聽説考試佔英語科目總分滿分(100分)的15%,即15分。體育考試滿分100分。

單科等級根據單科原始分確定,等級設定及各等級劃定比例

為:A+(5%)、A(20%)、B+(25%)、B(25%)、C+(20%)、C(5%)。如果出現滿分人數超過考生總人數5%的特殊情況,則滿分者均為A+,後續等級所佔比例相應扣減。其它等級劃定時出現同分情況,以此類推。

原始總分由語文、數學、英語、理化(合卷)四科原始分及歷史、體育兩科按原始分的30%折算後所得分數相加而成,滿分為460分。原始總分按四捨五入取整數。

(二)英語聽説考試繼續採用“人機對話”方式進行,考點由各區教育行政部門選定,報市招考辦核准。各區教育行政部門要進一步完善考點的硬件、軟件建設,調試好設備,採取有效措施,加強對考務和技術人員的培訓和考務管理,確保聽説考試順利進行。

(三)生物與地理(合卷)學業水平考試形式為閉卷,考試時長為80分鐘,卷面滿分為100分(生物50分、地理50分)。此項考試成績不計入中考總分,但考生均須參加考試,沒有生物地理(合卷)成績的,中招錄取時不能投檔。生物與地理(合卷)學業水平考試安排在初二年級末進行,缺考的考生可申請在初三年級末參加一次補考。

(四)物理、化學、生物的實驗操作考核由市教科院負責組織實施,考核成績不計入中考總分,考核結果在《考生檔案表》中記錄,供高中階段學校參考。

(五)進一步提高中考命題和評卷質量,加強命題人員培訓和人員庫建設,認真做好試卷保密工作,制定命題和評卷工作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命題及評卷工作由市教科院負責組織,統一採用封閉方式命題,全面實行“網上評卷”。各區教育行政部門、各有關學校要增強全局觀念,合理調配教師,認真按市教科院要求選派教師參加中考命題及評卷工作。

三、招生計劃及範圍

(一)各高中學校的招生計劃及範圍,按市教育局下發的招生計劃文件執行。部省屬(含跨市)中等職業學校及本省五年制高職班招收初中畢業生工作,按廣東省關於2020年中等職業學校及高職院校五年一貫制高職班單獨招生考試試點工作的有關規定和招生計劃執行。

(二)指標生的招生計劃根據《深圳市2020年優質普通高中部分招生名額直接分配到初中學校改革實施方案》(以下簡稱《指標生分配方案》,詳見附件1)中指標生名額分配比例制定,並與全市高中階段學校招生計劃一併下達。指標生分配名額具體分配辦法按《指標生分配方案》執行。

(三)學校要嚴格執行招生有關規定,未經市教育行政部門批准,不得改變招生計劃和招生範圍。民辦學校招生納入統一管理,並與公辦學校同步招生。

四、志願填報

繼續實行考前網上填報志願,時間定在7月1日至10日。志願應由考生本人按照有關規定自主填報,學校不得限制考生填報志願。考生志願是招生學校錄取的重要依據,填報志願工作截止後,任何人不得更改信息。凡按志願錄取的考生,不得退檔或轉錄。

五、錄取

(一)錄取組織

高中階段學校招生錄取工作由市教育局統一組織,市招考辦具體實施。部省屬(含跨市)中等職業學校錄取工作按省招委會的有關規定執行。中招繼續實行遠程“網上錄取”。

(二)錄取批次

提前批:深圳藝術學校、深圳體育運動學校。

第一批:普通高中;國家中職示範校、國家級重點中職學校、省級重點中職學校和國家級重點技工學校試點專業(每校限一個專業)。

第二批:本市中等職業學校(不含第一批錄取專業)。

第三批:部省屬(含跨市)中等職業學校。

凡已被上一批次學校錄取的考生,不再參加下一批次學校的錄取。

(三)錄取辦法

1.錄取以中考成績和初中畢業生綜合表現評價結果為主要依據。根據考生所報志願順序、各學校的招生計劃、中考六科原始總分、考生中考單科等級成績和綜合表現評價等級,劃定各學校最低錄取標準。投檔原則是“分數優先、依照志願順序”,具體按市招考部門制定的操作細則執行。在中考總分相同的情況下,則按“同分比較原則”錄取優先者,比較順序如下:

(1)生物與地理(合卷)分數高的優先錄取;

(2)綜合表現評價等級高的優先錄取;

(3)語、數、英三科總分高的優先錄取。

省一級學校所錄取的考生綜合表現評價等級須在B以上(含B),省一級公辦普高所錄取的考生五科文化課單科等級(即語文、數學、英語、理化、歷史)須在C+以上(含C+),體育單科等級為C以上(含C)。

2.招生學校(專業)對考生身體條件有特殊要求或限制的,須報市招考辦審核,並在《學校招生簡介》中明確列出,向社會公佈。

3.凡參加了中考而未被所填志願學校錄取且符合劃線錄取資格的考生,可在市招考部門規定的時間內重新填報未完成招生計劃的學校,參加第二次錄取。

4.民辦普高在第二次錄取結束後仍未完成招生計劃的,由市教育局統一安排在劃線錄取後進行補錄。被民辦普高劃線錄取的考生應在錄取結果公佈後一週內到校報到,各校根據報到情況合理確定補錄計劃並報市教育局審核批准,補錄計劃向社會公佈。補錄對象為已參加我市中考未被錄取並達到補錄控制線的考生,符合我市劃線錄取資格的考生在同等情況下優先進行補錄。

各民辦普高要嚴格遵守招生工作紀律,實事求是進行招生宣傳,嚴禁超計劃招生、超範圍招生。對違規招生的學校,將根據情節嚴重程度,給予通報批評、取消年度評優評先資格、取消補錄資格、降低學校年檢評定等級、核減招生計劃等嚴肅處理。

5.中等職業學校第二次錄取結束後仍未完成招生計劃的,可根據各自的`辦學條件,以註冊入學方式補錄參加我市中考未被錄取的考生,學校按規定辦理有關錄取手續,並把錄取名單在規定時間內報市招考部門備案。

各中等職業學校要積極貫徹教育部和省教育廳關於加快發展中等職業教育的文件精神,努力完成中職招生任務。各區、各學校要加大職業教育的宣傳力度,讓社會更全面瞭解職業教育,引導學生髮現職業樂趣,感受職業教育特色與魅力。支持中等職業教育優質發展,合理引導初中畢業生有序分流,鼓勵和引導學生根據自身興趣特長等實際情況選擇適合自己發展的教育。努力促進普職招生比例科學合理,拓寬職業教育人才培養上升通道,打通職業教育“中職升本科”成長通道,提升中等職業教育吸引力。

(四)對於符合民政部、教育部、總政治部印發的《優撫對象及其子女教育優待暫行辦法》,公安部、教育部、民政部印發的《人民警察優撫對象及其子女教育優待暫行辦法》和省教育廳、《關於軍人子女教育優待辦法的實施細則》中所列的優撫對象子女,按有關規定給予適當加分投檔錄取的照顧。

對於符合廣東省人民政府印發的《廣東省人民政府關於印發廣東省消防救援隊伍職業保障辦法(試行)的通知》中所列的消防救援隊伍人員子女,按有關規定給予適當加分投檔錄取的照顧。

根據《廣東省散居少數民族權益保障條例》精神,對我市散居少數民族考生,給予適當加分投檔錄取的照顧。

每位考生只能享受其中一項加分照顧政策。

對軍屬子女、歸僑子女考生,在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

根據《廣東省教育廳 廣東省衞生健康委員會關於做好抗擊疫情一線醫療衞生工作人員子女教育優待工作的通知》(粵教基函〔2020〕11號),對符合條件的抗擊新冠肺炎疫情一線醫療衞生工作人員,其子女在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

(五)指標生與相應高中學校普通生同批次劃線投檔,錄取具體辦法按《指標生分配方案》(附件1)執行。

(六)根據廣東省教育廳進一步完善和規範自主招生的相關要求,經市教育局批准,允許部分普高開展自主招生改革試點,自主招生比例原則上不超過學校年度招生計劃的10%。我市原公辦普通高中體育藝術特色團隊和術科特色班,納入到全市普通高中學校自主招生計劃內統籌安排。自主招生具體辦法另行通知。

(七)全市中職類學校均可申請參加自主招生改革試點。申請試點學校的自主招生章程須報市教育局審核同意,並在本校網站上向社會公佈。自主招生章程須明確招生計劃、報名條件,明確報名、考核和錄取的辦法及時間安排,有嚴格的工作程序、工作規則和監督制度,確保招生公平公正、公開透明和平穩順利。

中等職業學校2020年自主招生名額原則上不超過本校招生計劃的30%,具體名額在各校自主招生章程中公佈。自主招生對象為參加我市中考且符合劃線錄取資格的考生,考生户籍不限。考生限報一所自主招生學校。

中等職業學校自主招生擬錄取名單須在6月19日前報市招考辦審核。通過審核的考生,須參加全市統一中考,但不再填報中考志願,也不得退檔轉錄其他學校。

各校自主招生計劃未完成的,自動轉為普通生招生計劃進行劃線錄取。

(八)健全考生電子檔案。按廣東省教育考試院的有關文件規定,全省中招工作“採取統一招生工作電腦平台,實現統籌管理、數據集中、實時監控”,所有報名、志願、成績、錄取信息全部進入省、市中招電腦管理系統。考生畢業學校必須按市招考辦的有關規定,建立完整的考生電子檔案,必須保證所上報的考生信息可靠、準確。市招考辦將通過互聯網分批分段給招生學校投檔,招生學校在本校上網審閲考生電子檔案後直接錄取學生。招生部門和學校應嚴格遵守招生規定,按時限進行錄取,無故逾期,影響下一批錄取的,要承擔相應的責任。錄取名冊由市招考辦統一打印,並負責審核,全市各普通高中學校(含民辦普通高中)需根據網上錄取名單,在開學兩週內核實確認報到入學的學生,並上報市招考辦。經市招考辦審核的新生錄取名冊是學校核準新生入學資格的依據,市教育局學籍管理部門將在9月底前按照經學校確認和市招考辦核准的新生錄取名冊,給予報到入學的學生辦理學籍。

(九)有關部門、學校及個人要嚴格執行招生管理工作的規定,抵制不正之風,保證中考中招工作的公平、公正、公開,杜絕違規招生。嚴禁學校不經市招考部門批准擅自錄取考生、擅自發出《錄取通知書》或接受考生入學。凡違規錄取的行為,一律無效,產生的後果由學校校長(或學校法定代表人)負責,並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凡未經市招考部門批准擅自錄取的學生,學籍管理部門不予承認學籍,高中畢業時不予辦理畢業證,不予以所就讀學校的學生身份報名參加高考。高考報名時,市招考部門根據學籍管理部門提供的學籍證明予以確認高考報名資格。

六、組織領導

(一)加強對高中階段學校招生工作的領導。全市成立高中階段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

領導小組下設招生計劃組、命題組、評卷組、錄取組、技校招生組、監察組、宣傳組,由工委辦、政策法規處、發展規劃與財務管理處、基礎教育處、職業與終身教育處、德育與體育衞生藝術教育處、市招考辦、教科院抽調人員組成。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市招考辦。

(二)嚴格做好保密工作。中考試卷安全保密是第一要務。根據教育部和國家保密局制定的《教育工作中國家祕密及其密級具體範圍的規定》,“國家教育地區(市)級統一考試在啟用之前的試題(包括副題)、參考答案和評分標準”屬國家祕密級事項,各區教育行政部門和考點(學校)必須按有關保密要求,切實做好中招考試保密工作。

(三)組考工作繼續實行各區(市屬學校按屬地劃到區)負責制。各區教育行政部門要按全市統一要求和佈置,加強對本區中考保密、考試工作人員隊伍的培訓,加強對本區中考保密、考務、考點(含區域內市直屬學校考點,下同)的管理和監督,切實履行職責,確保考試安全順利。

(四)考點實行分級管理和主考負責制。我市中考考點由市、區教育行政部門按照相對集中、分片設點的原則統籌安排,全市統一考務要求,由各區負責選點和管理(市屬學校按屬地劃到區)。各區教育行政部門、各考點(學校)要成立考點工作領導小組,按《深圳市高中階段學校招生考試考場設置標準》,切實加強考點硬件軟件建設,實現電子監控和“網上巡考”,加強督查,提高考試管理水平。

(五)抓好考風考紀。各區教育行政部門主要負責人為考風考紀責任人,對本區考風考紀負全責。各區應成立考風考紀檢查組,對所屬考點進行巡查,堅決維護考試紀律。要切實做好考試工作人員的選聘與培訓工作,認真學習有關考試的法規文件,熟練掌握考務技能,嚴格執行考試工作人員迴避制度,杜絕違紀舞弊現象的發生。凡出現違規舞弊嚴重問題的,將依法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

(六)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要進一步端正辦學思想,加強對初中畢業班教學工作的管理,規範辦學行為,改進評價辦法。任何學校和單位不得違反規定提前結束課程或擅自刪減非考試的教學內容、亂編濫印中招考試複習資料、組織各種名目的模擬考試;不得以各種理由拒絕學生參加中考複習,並讓其提前離校;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涉考生填報志願和參加高中階段學校自主招生;不得以任何形式按學業水平考試成績排名次。各區、各學校要關注考生心理健康,妥善安排好考生赴考交通等事項,把考生及考試工作人員的健康安全工作作為頭等大事切實抓好。初中學校應為需回户籍所在地報名中考的非本市户籍學生提供必要的服務。

(七)根據教育部、省教育廳有關加強招生管理、嚴肅招生紀律的文件精神,嚴格執行“十項嚴禁”紀律,繼續推進“陽光招生”,加大招生宣傳力度,切實加強對中招錄取工作全過程的紀律監察。各學校的招生錄取工作,是校務公開的重要內容。實行高中學校錄取結果備案制度,將錄取結果刻錄成光盤,移交市教育紀工委和基礎教育處備案。

(八)考試收費標準按《關於高中階段學校招生考試收費標準的覆函》(粵價函〔2001〕213號)精神執行。收費嚴格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堅決制止各種與招生錄取掛鈎的亂收費行為。根據《關於減免高考中考特困考生考試費的通知》(深教〔2011〕577號)規定,2020年我市應屆初中畢業生中的特困考生可免交中考考試費。

(九)市招考辦要按此文件精神,制定有關的工作細則,並組織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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