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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專升本報名流程

湖北專升本報名流程

普通全日制的專升本考試的選拔工作各省份各有不同,現基本上由各省教育考試院主持舉辦,統一考試。下面是小編分享的湖北專升本報名流程,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一、工作流程

1、發佈招生簡章。

招生簡章應包含有關工作程序、招生專業計劃、報考條件、報名時間及要求、考試辦法、考試科目及參考教材或考試大綱、成績複查和監督、錄取原則、錄取標準及程序等信息。各舉辦高校收到本通知後,招生簡章應於5月14日前發佈。

2、報名。

符合報名條件的普通高職高專應屆畢業生持申請表、本人已修課程成績單(經本校教務部門蓋章確認)和相關證件原件到舉辦高校報名;符合報名條件的退役士兵考生需持申請表、本人身份證、普通全日制高職高專畢業證書、士兵退役證或退役安置證明原件(同時上交複印件一式三份)在11所退役士兵招收高校中選擇一所報名。舉辦高校在報名工作開展期間,應依照規定審核申請人的專科學籍,未經審查或審查未通過的學生不得參加考試。每名考生限填報一所舉辦高校的一個相關專業。報名應於5月29日前完成。

報名結束之後、考試之前,根據報名情況,舉辦高校可在本校普通專升本總計劃數內適當調整相關專業招生計劃數,並報我廳備案。專業計劃增減調整情況由學校負責及時向社會公示,公示時間為7天,接受社會監督,最終錄取嚴格按調整後公示的分專業招生計劃執行。

3、考試。

全省普通專升本考試時間為6月22日(確需一天以上考試時間的,則在第二天即6月23日進行),考試地點在各舉辦高校。

4、錄取。

普通專升本錄取工作由舉辦高校負責。舉辦高校按招生簡章中事先公佈的錄取標準、原則和程序及招生專業計劃,根據考生的考試成績,在專升本計劃內按成績擇優統一錄取。擬錄取的普通專升本學生名單經學校公示後一律不得變更;錄取時除按招生簡章規定的錄取規則成績完全並列的情形外,一律不得超錄;報到後一律不得補錄。

指定接收退役士兵考生的`舉辦高校對參考的退役士兵按照招生簡章中事先公佈的錄取標準、原則和程序,按照成績單獨劃線錄取。錄取人數按各專業報名人數60%的比例確定。

5、公示。

舉辦高校對擬錄取的普通專升本學生考試成績及排名、錄取名單必須在本校工作網站或校園網公示並同時受理異議或申訴,公示時間為7天。不符公示要求的需重新公示,公示期間受理的異議未處理完畢的,不得上報擬錄取名單備案。

6、報到。

經舉辦高校錄取和省教育廳備案通過後,普通專升本錄取考生在舉辦高校規定的時間內,持舉辦高校發放的錄取通知書及本人專科畢業證原件和複印件報到。報到入學時,舉辦高校應認真審核其入學資格。專升本學生的檔案由原所在學校或單位集中整理後,與舉辦高校按照學籍管理的有關規定辦理轉出和接收手續。

二、普通專升本選拔對象及條件

1.高職專科學生選拔對象為:湖北省普通高校普通全日制高職高專應屆畢業生,包括普通本科院校、獨立設置的高職高專院校、獨立學院以及成人高校舉辦的普通全日制高職高專應屆畢業生。

高職專科學生報名條件為: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政治素質,熱愛祖國,遵紀守法,在校期間未受任何紀律處分;修完普通高職高專教學計劃規定的課程,成績良好,能如期畢業;身體健康。在此基礎上,舉辦高校可根據本科專業培養目標和要求,制定具體的報考條件和標準。

2.退役大學生士兵。根據《教育部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做好高校學生參軍入伍工作的通知》精神,退役士兵選拔對象為:我省普通高校全日制高職高專學生應徵入伍服兵役退役,在完成高職高專學業後可自願報考。

退役士兵考生報名條件為:本省具有普通全日制高職高專畢業學歷,在服役期間未受過任何處分,且自願報名參加普通專升本考試的退役士兵。

三、普通專升本舉辦院校、招生專業計劃及形式

普通專升本舉辦高校及其招生專業、計劃普通專升本招生計劃計入舉辦高校辦學規模。普通專升本招生專業保持學科門類、種類和分佈總體穩定,繼續擴大應用型專業招生規模。報考普通專升本醫學類專業的考生,其專科階段所學專業須與報考本科醫學類專業保持相同。報考的本科專業可參加醫療衞生、法律、教育等行業執業資格考試的,舉辦高校應審核考生專科階段所學專業等條件是否符合執業資格考試相關規定。

退役大學生士兵普通專升本實行招生計劃單列。為方便退役士兵考生集中參考,我廳指定相關高校接收退役士兵考生報考。承擔退役士兵考生普通專升本的舉辦高校為長江大學、武漢紡織大學、湖北師範大學、湖北醫藥學院、湖北科技學院、黃岡師範學院、湖北理工學院、湖北第二師範學院、武漢生物工程學院、武漢東湖學院、武漢工商學院等11所院校。報考的退役士兵考生可參加以上指定高校與其專科相同或相近招生專業的普通專升本選拔考試,考試科目由學校確定,單獨劃線錄取。同時,根據教育部文件精神,我省獨立設置的高職高專院校錄取的普通全日制高職在校生,符合退役士兵報考資格且服義務兵役期間榮立三等功及以上獎勵的,在完成高職(專科)學業後,可申請免試就讀以上接收退役士兵普通專升本的高校,申請免試就讀的專業應為與其專科相同或相近的專業。每名學生只能申請一所高校,錄取手續由擬接收高校負責辦理,辦理時間與普通專升本錄取工作同步進行。

四、普通專升本考試

普通專升本考試由舉辦高校根據人才培養要求自主選拔,自主確定考試科目和錄取分數線。

普通專升本考試科目分為公共課和專業課,舉辦高校應根據應用型技能型人才培養目標要求,進一步改革普通專升本考試內容和方法,在現有考試科目和方法的基礎上,可採取“文化+技能”等多種方式,增強“專升本”考試招生的針對性、應用性。

招收退役士兵考生的舉辦高校原則上應對退役士兵考生單獨組織考試,考試內容參照成人高校招生專升本考試的科目設置和複習考試大綱單獨組織命題,因實際報考退役士兵人數不足等原因不滿足單獨開考條件的,可安排退役士兵參加本校普通全日制高職高專應屆畢業生統一考試。

五、收費項目

普通專升本學生入學後的收費項目和標準與舉辦高校同一專業全日制普通本科生一致。舉辦高校對普通專升本學生除收取報名考試費、學費、住宿費等規定費用外,不得另立其他收費項目或額外收取其他費用。普通全日制高職高專應屆畢業生所在院校不得以普通專升本名義向學生收取任何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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