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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成都體育學院研究生招生指南

2021成都體育學院研究生招生指南

成都體育學院(Chengdu Sport University),簡稱“成體”,坐落於四川省成都市,是由國家體育總局與四川省人民政府共建,以四川省管理為主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以下小編為大家整理了2021成都體育學院研究生招生指南的相關內容,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2021成都體育學院研究生招生指南

一、培養目標

旨在培養熱愛祖國,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擁護社會主義制度,遵紀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務國家服務人民的社會責任感,掌握本學科堅實的基礎理論和系統的專業知識,具有創新精神、創新能力和從事科學研究、教學、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層次學術型專門人才以及具有較強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能夠承擔專業技術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職業素養的高層次應用型專門人才。

二、招生專業及人數

我校有教育學、醫學和文學三個學科門類下的14個全日制學術學位碩士專業,體育、中醫、新聞與傳播、藝術4個全日制碩士專業學位,及體育1個非全日制碩士專業學位類別,擬招收碩士研究生519名(含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碩士研究生招生計劃5名,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幹人才計劃8名),其中全日制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465名和非全日制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54名。

本章程公佈的擬招生計劃僅作為參考,實際錄取時將根據教育部當年下達的招生計劃和生源情況做相應調整。

三、報考條件

(一)報考我校並參加碩士研究生招生全國統一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1.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

2.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品德良好,遵紀守法。

3.身體健康狀況符合國家和我校規定的體檢要求。

4.考生學業水平必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國家承認學歷的應屆本科畢業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舉辦的成人高等學歷教育等應屆本科畢業生)及自學考試和網絡教育屆時可畢業本科生。考生錄取當年入學前必須取得國家承認的本科畢業證書或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否則錄取資格無效。

(2)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畢業學歷的人員。

(3)獲得國家承認的高職高專畢業學歷後滿2年(從畢業

後到錄取當年入學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員,以及國家承認學歷的本科結業生,符合我校根據培養目標對考生提出的具體學業要求的,按本科畢業同等學力身份報考。

(4)已獲碩士、博士學位的人員。

在校研究生報考須在報名前徵得所在培養單位同意。

報考我校中醫碩士專業學位下中醫骨傷科學(105703)、鍼灸推拿學(105707)和中西醫結合臨牀(105709)專業的考生,限招符合中醫師資格考試報考條件規定的專業要求的應屆或往屆全日制普通本科畢業生。已獲得住院醫師規範化培訓合格證書人員原則上不得報考中醫碩士專業學位。

(二)我校是經教育部審定可以開展推免生工作的'高等學校。凡按規定可接受應屆本科畢業生報考的學科(類別)、專業

(領域)均可接收推免生,但不得只接收推免生。具有推薦免試資格的考生,須在國家規定時間內登錄“全國推薦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研究生信息公開暨管理服務系統”(網址:http//)填報志願並參加我校複試。截止規定日期仍未落實接收單位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資格。已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報名參加當年碩士研究生考試招生,否則取消其推免錄取資格。我校接收推免生程序按《成都體育學院2021年接收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章程》執行。

四、報名

報名包括網上報名和現場確認兩個階段。所有參加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考生均須進行網上報名,併到報考點現場確認網報信息和採集本人圖像等相關電子信息,同時按規定繳納報考費。應屆本科畢業生原則上應選擇就讀學校所在地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指定的報考點辦理網上報名和現場確認手續;其他考生應選擇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指定的報考點辦理網上報名和現場確認手續。

(一)網上報名要求

1.網上報名時間:

2020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網上

預報名時間為2020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報名流程:

考生應在規定時間登錄“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公網網址:http://,教育網址:,以下簡稱“研招網”)瀏覽報考須知,並按教育部、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報考點以及我校的網上公告要求報名。報名期間,考生可自行修改網上報名信息或重新填報報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條有效報名信息。逾期不再補報,也不得修改報名信息。

3.注意事項:

(1)考生報名時只填報我校的一個專業和方向,為第一志願報考專業和方向。待考試結束,教育部公佈考生進入複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我校確定進入我校複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後,可通過我校研究生院網站,瞭解我校的複試辦法、調劑辦法、計劃餘額等信息,並在“全國碩士生招生調劑服務系統”中填報調劑志願。

(2)考生應如實填寫學習情況和提供真實材料。

(3)考生要準確填寫本人所受獎懲情況,特別是要如實填寫在參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學校招生考試、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等國家教育考試過程中因違紀、作弊所受處罰情況。對弄虛作假者,將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

《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行為處理暫行辦法》嚴肅處理。

(4)報名期間將對考生學歷(學籍)信息進行網上校驗,考生可上網查看學歷(學籍)校驗結果。考生也可在報名前或報名期間自行登錄“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網址:)查詢本人學歷(學籍)信息。未能通過學歷(學籍)網上校驗的考生應在現場確認時完成學歷(學籍)核驗。

(5)按規定享受少數民族照顧政策的考生,在網上報名時須如實填寫少數民族身份,且申請定向就業少數民族地區。

(6)“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幹人才計劃”招生以考生報名時填報確認的信息為準。

(7)報考“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碩士研究生招生計劃的考生,應為高校學生應徵入伍退出現役,且符合碩士研究生報考條件者〔高校學生指全日制普通本專科(含高職)、研究生、第二學士學位的應(往)屆畢業生、在校生和入學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專科(高職)應(往)屆畢業生、在校生和入學新生,下同〕。考生報名時應當選擇填報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並按要求填報本人入伍前的入學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關信息。

(8)國防生和現役軍人報考我校,應事先認真閲讀了解解放軍及我校有關報考要求,遵守保密規定,按照規定填報報考信息。不明之處應當事先與我校聯繫。

(9)考生應當認真瞭解並嚴格按照報考條件及相關政策要求選擇填報志願。因不符合報考條件及相關政策要求,造成後續不能現場確認、考試、複試或錄取的,後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10)考生應按要求準確填寫個人網上報名信息並提供真實材料。考生因網報信息填寫錯誤、填報虛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試、複試或錄取的,後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二)網上確認(現場確認)要求。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應當在規定時間內在網上或到報考點指定地點現場核對並確認其網上報名信息,逾期不再補辦。

1.現場確認時間:

具體時間請關注報考點的現場確認通告,逾期不再補辦。

2.現場確認程序:

(1)考生根據報考點公佈的時間和地點進行網上確認(現場確認)。

(2)考生網上確認(現場確認)應當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應屆本科畢業生持學生證)和網上報名編號,由報考點工作人員進行核對。報考“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碩士研究生招生計劃的考生還應當提交本人《入伍批准書》和《退出現役證》。

所有考生均應對本人網上報名信息進行認真核對並確認。報名信息經考生確認後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寫錯誤引起的一切後果由其自行承擔。

(3)考生按規定繳納報考費。

(4)考生按報考點規定配合採集本人圖像等相關電子信息。

五、報考資格審查

我校將對考生報考信息和網上確認(現場確認)材料進行全面審查,確定考生的考試資格。

考生填報的報名信息與報考條件不符的,不得准予考試。

六、初試

(一)2020年12月19日至12月28日期間,考生可憑網報用户名和密碼登錄“研招網”自行下載打印《准考證》。《准考證》使用A4幅面白紙打印,正反兩面在使用期間不得塗改或書寫。考生憑下載打印的《准考證》及有效居民身份證參加初試和複試。

(二)考生報名時須簽署《考生誠信考試承諾書》並遵守相關約定和要求。

(三)初試日期和時間。2020年12月26日至27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考試時間以北京時間為準。

(四)初試科目。

12月26日上午思想政治理論

12月26日下午外國語

12月27日上午業務課一

12月27日下午業務課二

每科考試時間一般為3小時。初試一般設置四個單元考試科目,即思想政治理論、外國語、業務課一和業務課二,滿分分別為100分、100分、150分、150分。

教育學、醫學門類初試設置三個單元考試科目,即思想政治理論、外國語、專業基礎綜合,滿分分別為100分、100分、300分。體育、中醫專業學位碩士初試設置三個單元考試科目,即思想政治理論、外國語、專業基礎綜合,滿分分別為100分、100

分、300分。初試方式均為筆試。

(五)統考科目

我校碩士研究生招生全國統考科目為思想政治理論、英語一、英語二、俄語、日語、臨牀醫學綜合能力(中醫)。

(六)報考我校的考生初試成績由我校負責通知。

七、複試

(一)複試是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重要組成部分,用於考查考生的創新能力、專業素養和綜合素質等,是碩士研究生錄取的必要環節,複試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二)複試時間、地點、考試科目及考試方式另行通知,全部複試工作一般將在2021年4月底前完成。

(三)教育部按照一區、二區制定並公佈參加全國統考考生進入複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一區包括北京、天津、河北、山西、遼寧、吉林、黑龍江、上海、江蘇、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東、河南、湖北、湖南、廣東、重慶、四川、陝西等21省(市);二區包括內蒙古、廣西、海南、貴州、雲南、西藏、甘肅、青海、寧夏、新疆等10省(區)。

報考地處二區招生單位且畢業後在國務院公佈的民族區域自治地方定向就業的少數民族普通高校應屆本科畢業生;或者工作單位和户籍在國務院公佈的民族區域自治地方,且定向就業單位為原單位的少數民族在職人員考生,可按規定享受少數民族照顧政策。

(四)我校在複試前將對考生的居民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學歷學籍核驗結果、學生證等報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資格進行嚴格審查,對不符合規定者,不予複試。

考生學歷(學籍)信息核驗有問題的,應當在規定時間內完成學歷(學籍)核驗。

少數民族考生身份以報考時查驗的身份證為準,複試時不得更改。少數民族地區以國務院有關部門公佈的《全國民族區域自治地方簡表》為準。

(五)以同等學力身份(以報名時填報的信息為準)報考的考生,複試時,須加試兩門本科主幹課程(加試科目見我校招生目錄)。加試方式為筆試。成人教育應屆本科畢業生及複試時尚未取得本科畢業證書的自考和網絡教育考生,可以不加試。

(六)外國語聽力及口語測試在複試中進行,成績計入複試總成績。

(七)參加“大學生志願服務西部計劃”“三支一扶計劃”“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赴外漢語教師志願者”等項目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內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初試總分加10分,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高校學生應徵入伍服現役退役,達到報考條件後,3年內參

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考生,初試總分加10分,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納入“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招錄的,不再享受退役大學生士兵初試加分政策。在部隊榮立二等功以上,符合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報考條件的,可申請免試(初試)攻讀碩士研究生。

參加“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項目服務期滿、考核稱職以上的考生,3年內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初試總分加10分,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其中報考人文社科類專業研究生的,初試總分加15分。

加分項目不累計,同時滿足兩項以上加分條件的考生按最高項加分。我校將嚴格按教育部統一規定的範圍和標準規範執行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初試總分加分政策,不會擴大範圍、另設標準。加分項目考生應在複試前填報申請表,並提供相關證明材料。

(八)我校將根據教育部確定的《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考生進入複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結合生源和招生計劃等情況,按專業確定初試成績基本要求,一般按照不低於招生計劃的120%進行差額複試。

報考體育教育訓練學、民族傳統體育學、體育碩士,具有國家一級及以上運動員等級證書,初試分數達到國家分數線的考生可酌情優先進行復試。具體方案見後續通知。

八、調劑

待初試結束,我校將根據實際複試錄取情況,確定生源缺額信息,考生可通過我校研究生院網頁和“全國碩士生招生調劑服務系統”瞭解生源缺額信息並根據自己的成績在“全國碩士生招生調劑服務系統”填報調劑志願。我校一級學科內不接受相互調劑。調劑工作的具體要求和程序由我校按教育部錄取政策確定並公佈,詳見《2021年成都體育學院碩士研究生招生複試錄取辦法》。

九、體檢

考生體檢工作由我校在考生擬錄取後組織進行。參照教育部、衞生部、中國殘聯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要求,按照《教育部辦公廳衞生部辦公廳關於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規定進行體檢。

十、錄取

我校根據國家下達的招生計劃,考生成績,並結合考生平時學習成績和思想政治表現、業務素質以及身體健康狀況確定錄取名單。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是保證入學新生質量的重要工作環節,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現實表現,內容應當包括考生的政治態度、思想表現、道德品質、遵紀守法、誠實守信等方面。考生考試誠信狀況也作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內容和錄取的重要依據。對於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定向就業的碩士研究生應當在被錄取前與我校、用人單位分別簽訂定向就業合同。考生因報考碩士研究生與所在單位產生的問題由考生自行處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複試或無法錄取,我校不承擔責任。

新生應按時報到。不能按時報到者,須有正當理由和有關證明,並向我校請假。無故逾期2周不報到者,取消入學資格。

被錄取的考生如保留入學資格,須在錄取前由本人提出申請,經我校同意,可以參加工作1年,再入學學習。

應屆本科畢業生及自學考試和網絡教育屆時可畢業本科生考生,入學時未取得國家承認的本科畢業證書者,錄取資格無效。

指導教師招收、培養研究生數量按學校《關於研究生指導教師招收、培養研究生數量的暫行規定》執行。

十一、違規處理

對在研究生考試招生中違反考試管理規定和考場紀律,影響考試公平、公正的考生、考試工作人員及其他相關人員,一律按

《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教育部令第33號)嚴肅處理。對在校生,由其所在學校按有關規定給予處分,直至開除學籍;對在職考生,應通知考生所在單位,由考生所在單位視情節給予黨紀或政紀處分;對考試工作人員,由教育考試機構或其所在單位視情節給予相應的行政處分;構成違法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法律責任,其中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對弄虛作假者(含推免生),不論何時,一經查實,即按有關規定取消報考資格、錄取資格或學籍。

相關單位應將考生在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中的違規或作弊事實記入《國家教育考試誠信檔案》,並將考生的有關情況通報其所在學校或單位,記入考生人事檔案,作為其今後升學和就業的重要參考依據。

十二、其他

(一)學習方式:全日制攻讀碩士學位採取全脱產學習方式;非全日制攻讀碩士學位採取多種方式和靈活時間安排進行非脱產學習。

(二)修業年限:3-5年。

(三)學費標準以我校計劃財務處公示為準。諮詢電話:028-850960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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