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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泰縣初中生入學指南

永泰縣初中生入學指南

初級中學簡稱初中(junior high school)。初中是中學階段的初級階段,初級中學一般是指九年義務教育的中學,是向高級中學過渡的一個階段,屬於中等教育的範疇。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永泰縣初中生入學指南,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一、指導思想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的規定,依法保障適齡兒童、少年接受義務教育的權利,全面推進素質教育,促進我縣義務教育均衡、協調、可持續發展,不斷滿足人民羣眾日益增長的教育需求。

二、招生原則

有利於就近入學;有利於教育均衡發展;有利於教育資源優化配置;有利於社會和諧發展。

三、招生對象

(一)具備本縣户籍和全國中小學生學籍信息管理系統學籍的小學畢業生。

(二)外縣户籍在本縣務工、從業人員的子女需在本縣初中升學的小學畢業生。

四、報名辦法

(一)在縣內小學就讀的畢業生應持户口簿等原件、複印件於6月10日至6月12日在畢業學校報名。

(二)在外地小學畢業需回本縣初中升學的,應於7月5日至7月20日由監護人直接到縣教育局基礎教育科報名。隨帶以下材料的'原件及複印件:户口簿、畢業證書、畢業學校《XXXX初中招生登記表》或網絡下載打印的《學生個人信息表》以及小學階段學籍檔案(加蓋就讀學校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門公章)。

五、資審辦法

(一)畢業學校應對畢業生的户籍、學籍、居住地、學生來源等情況進行嚴格審核。對符合城區初中學校招生條件的畢業生基本情況必須列表造冊,並在學校對外公示欄上公示,自覺接受羣眾監督。

(二)畢業生應填寫《永泰縣初中招生登記表》相關信息(“畢業成績”欄由學校負責填寫“優秀、良好、合格、不合格”等級),貼上近期正面免冠與畢業證同底的相片並加蓋畢業學校公章,操行評語由畢業學校實事求是地綜合學生平時成績與表現,實行綜合素質評價。

升中學欄原則上應按户籍地對口中學填寫(符合城區初中入學條件的填報城區初中校),監護人要簽字確認。各中心小學、城區小學對錶內信息要嚴格審查無誤後在畢業學校審核情況欄加蓋公章。

(三)報名號統一用七位數,前二位為中心小學(校)代號,中間二位為完小代號(先中心小學01後完小,城區小學用00替代),後三位為畢業生代號(由中心小學連續統一編制);

學生畢業後及時在“國網”進行學生畢業操作,畢業去向為“升學”,畢業評語要實事求是綜合學生平時成績與表現,畢業證號編排規則與學籍輔號相似,其中第一位數表示學段代碼(小學為1),第二、三位數表示畢業年度後兩位數(如20表示畢業年度為),第四、五位數表示學校校址所在地的縣(市、區)代碼(永泰09),第六、七位數表示學校校址所在地的鄉鎮(街道)代碼(見附件),第八、九位數表示學校代碼(先中心小學01後完小,城區小學用00替代),最後四位數表示由學校確定的學生順序代碼。前面加冠字母B(B1200901010001),畢業時間為當年的7月10日。

(四)各小學應按報名號順序把《永泰縣初中招生登記表》信息輸入《小學畢業生花名冊》(學生信息必須從“國網”導出)併發送至初教科。

(五)各小學應按報名日程表規定時間將户口薄房產證等原件複印件、紙質《小學畢業生花名冊》一份、《學籍卡片》、學籍變動證明材料、及相關附表送縣初招辦,辦理集體報名手續。學籍卡片、《永泰縣初中招生登記表》順序要與畢業生花名冊順序一致。

六、招生辦法

(一)城區初中招生辦法

1.招生學校:永泰一中、城關中學、青雲中學

2.招生條件:

(1)6月30日之前具備樟城鎮、城峯鎮(以下簡稱為城區)户籍的小學畢業生。

(2)6月30日前户籍未遷入城區的購房户子女:須提供監護人的購房正式交款税務發票、經房管所簽章備案的購房合同和不動產登記證明,其中交房時間一年以上的購房户必須提供房產有效證明(房產證或不動產證)。

(3)具備富泉鄉出生申報的户口和富泉中心小學學籍,且1-6年級都在富泉中心小學實際就讀的小學應屆畢業生(包括在外縣就讀的學生)。

(4)縣環衞所職工子女,按縣政府《關於環衞工人子女(非城區户籍)在城區義務教育階段入學的若干規定》樟教〔2007〕95號精神安排入學。

(5)上級文件另有規定的,按文件規定執行。

(6)在我縣務工持有居住證的外縣(省、市)户籍務工人員隨遷子女確需在我縣初中升學的,必須提供原籍户口簿、監護人的身份證、居住證,根據城區三所學校學位情況予以安排(當城區初中學位不足的時候通過隨機派位抽籤的方式安排入學,其餘的安排到城區周邊公立學校就讀);未持有居住證外縣(省、市)户籍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安排城區城區周邊公立學校就讀。

3.生源調配:

城區中學七年級計劃招生32個教學班,其中永泰一中10個班、城關中學10個班、青雲中學12個班。户籍或常住地在大樟溪南岸的生源安排永泰一中就讀,其餘學生按城關、青雲中學招生班級數分組抽籤,分別安排兩所中學就讀。

(二)農村初中招生辦法

1.梧桐鎮、同安鎮户籍小學畢業生按原定相關中學招生區劃片招生,由學生畢業學校負責生源劃分,具體名單送縣初招辦。

2.塘前、丹雲鄉户籍小學畢業生分別升入葛嶺中學、清涼中學就讀。

3.除上述鄉鎮外,其餘鄉鎮小學畢業生原則上根據户籍在對口鄉鎮中學升學。

4.外縣籍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安排在居住地就近初中入學。

七、注意事項

(一)縣教師進修校負責向縣初招辦提交畢業生質量檢測成績。

(二)實行分組抽籤入學的,提前五天向社會公佈入學分組名單,以抽籤形式確定入學學校,確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公開。

(三)初中招生錄取工作在網上進行。

(四)嚴肅紀律,廉潔招生。如若發現有違規違紀行為,一經查實將由縣紀委駐局紀檢組嚴肅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

(五)本辦法未盡事項由縣招生領導小組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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