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文書都 >

經典美文 >哲理 >

哲理散文:人生有緣

哲理散文:人生有緣

中國有句古語“有緣千里來相聚,無緣對面不相逢”這句話就象真理一樣世世代代被印證,誠然人生有緣。人生為何有緣?緣為何物?緣因何在?就象愛情沒有完整的定義一樣,難以解釋清楚,只能默認它的存在。但是,按照電磁原理,磁場的相吸相斥,是不難理解的,在特定時空狀態下,雙方場能量狀態的相吸平衡,即奠定了緣。

哲理散文:人生有緣

許許多多的人在追求愛情和婚姻時,總是為自己設定偶像和標準,試圖尋找最完美的對方,最適合自己的另一半,相依相伴到老,內心總是默默尋找和選擇。但在現實生活中,婚戀對象沒有太多的選擇機會,換句話説,姻緣是自然與偶然的完美結合,無論是情人還是配偶都是碰來的,而不是尋找來的,也許這就是“緣”定終身。

愛情和婚姻是兩個不同的概念,愛情是心理感應和生理慾望的思想表現;婚姻則是人倫秩序的'存在形式,它受社會、法律、責任、道德的約束,受利益、子女、親情、生存關係的捆綁和糾纏。愛情和婚姻是一對自由與不自由的矛盾關係,兩者有時矛盾平衡,有時失衡,相反相成。關於這對矛盾終身能夠保持平衡者,是少數人擁有的福份。

關於愛情,是時空狀態下雙方的心理感應和慾望,或一相情願或兩相情願,屬於個人思想行為表現。

關於結婚,雙方都接受人倫秩序的制約和捆綁,或情願,或不情願,或無奈,或將就。不同的社會秩序,社會環境,道德規矩,則有不同的情感表現,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則表現父母長輩的行為意願為主,自由婚戀則表現當事雙方的行為意願為主。

關於離婚,解除婚姻涉及情感、家庭、子女、法律四個方面的因素,必需慎重對待,故有名存實亡,藕斷絲連,破鏡重圓等等現象。

既然人生有“緣”,“緣”又不允許人有太多的選擇機會。這個“緣”由雙方的思想行為產生。“緣”既是“合”,“合”既“彌補、彌合”。由於人的性格各異,慾望作怪,行運曲線使人的性格隨環境、須求產生變化,這個“合”也就產生了許多不盡如人意的地方。導致這個“合”產生裂痕的原因,還是奠定“緣”的思想和行為。

人生靠經營,事業靠經營……婚姻同樣靠經營,“情”之初,性本善,人生禍福本相依,真誠祝願天下既“合”的夫妻,共同對自己的行為負責,用心經營,回為“本善”,不讓離婚的悲劇發生。

  •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wenshudu.com/meiwen/zheli/zlpr2j.html
專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