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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歡≠合適≠在一起美文

喜歡≠合適≠在一起美文

可能每個人都會遇到一個愛而不得的人吧,相比於最初得不到時的哭天搶地,後來的我們漸漸變得平和,開始接受生命裏的不可得。

喜歡≠合適≠在一起美文

1. 喜歡是乍見之歡,久處仍怦然

喜歡一個人是什麼感覺呢?

是即使周圍人山人海也總能夠第一眼就看見對方;是微信聊天時的滔滔不絕以及見面後的欲言又止;是即使心裏放棄了一千次,也會在看見他之後再奮不顧身。

喜歡一個人會讓自己產生變得更好的念頭,因為只有變得更好,才能以更好的姿態站在對方身邊,才能與心目中完美的他相配。

喜歡是電石雷火的迸發,也是無論時間過去多久,再看一眼都想要擁有的堅持。

2. 合適是你來我往,聽得懂和聊得來

其實在很多時候,我們喜歡一個人可能只是被他身上的某個特質所吸引,遇見他之前,你對於另一半有很多標準,可在遇見他之後,他成了所有標準。

因為喜歡,你可以不考慮其他因素,對你而言,喜歡這件事只和他這個人有關,即使他不喜歡你,但你就是喜歡他。

可合適則意味着磨合,意味着相處以後找到一個彼此契合的點。

合適其實要比喜歡難的多,合適不僅僅意味着門當户對,勢均力敵,它更意味着兩個人能夠你來我往,你們聽得懂對方,也很容易能夠聊得來。

當然,合適並不意味着不喜歡,事實上它比單純的喜歡還要難,因為那個人將會是你權衡再三做出的決定,他對你而言意味着永遠,意味着餘生的輕鬆愜意。

3. 在一起是抽絲剝繭之後的慎重決定

最近我有一個朋友結婚了,我在參加她婚禮的時候也忍不住感慨,她得有多大的勇氣才能排除萬難,抵住其他更多更好的誘惑,堅定的`在這一生一世只牽他這一雙手。

我們在一起不容易,我們一開始都覺得彼此是自己最合適的結婚對象,可是經過朝夕相處,我發現,現在的我對你更多的是喜歡和眷戀,餘生的日子,承蒙關照啦。

其實,喜歡和合適或許都會成為在一起的理由,無論你們在一起的理由是什麼,我都希望你是發自內心的誠懇和堅定。

和一個對的人在一起並不容易,所以我總覺得,“在一起”這三個字才是愛情的最高形式,因為那意味着,你們彼此執着而勇敢,你們無畏於未來的風雨,你們終於從一個人,變成兩個人。

真的希望你們之間的愛情,有直抒胸臆的輕鬆,有惺惺相惜的温柔,還有堅韌篤定的果敢,更希望你們所有在愛情裏受過的苦,都能變成你們熱烈而長情的擁抱,然後一生一世一雙人,漫長而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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