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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審計報告出具時間

年度審計報告出具時間

年度審計報告就是會計師事務所根據《中國註冊會計師審計準則》在實施審計工作的基礎上對企業一個會計年度的財務報表的合法性和公允性發表審計意見的書面文件。

年度審計報告出具時間

通常用於工商年檢,企業投標,股東瞭解公司的.運營情況等。會計師事務所對所出具的審計報告要承擔法律責任。

年度審計報告出具時間

審計報告可以根據企業需求,要求事務所什麼時間段內出具。彙算清繳報告截止期通常為5月底,或者6月初。

什麼時候需要審計報告?

1、企業年度會計報表審計,這是按照“公司法”的要求進行的,有限責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均需要審計,一般在工商年檢及外資的税務年審,均需出具上年的審計報告作為必備的輔助文件。通常審計會在每年1月-5月之間進行。

企業會計報表審計其它用途:辦理工商年檢,向銀行貸款,公司清算,股東瞭解經營情況,收購,企業重組、兼併等等。

2、專項審計,這是根據法律的審計或投資者需要對指定問題作深入調查, 或税務健康自查等,即內部審計。

審計內容包括資產、負債、淨資產以及相關的經濟活動的真實性、合法性、效益性等和任期目標的完成情況。健全的財務報告制度在經濟的發展過程中是不容忽視的關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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