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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就是我作文範文(精選10篇)

我就是我作文範文(精選10篇)

在平平淡淡的學習、工作、生活中,説到作文,大家肯定都不陌生吧,藉助作文可以提高我們的語言組織能力。那麼,怎麼去寫作文呢?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我就是我作文範文(精選10篇),歡迎閲讀與收藏。

我就是我作文範文(精選10篇)

我就是我作文 篇1

我姓宋,名藝,全名是宋藝。我的姓,我就不再多做解釋了,當然是我爺爺姓宋、我爸爸姓宋,我也就姓宋了。這個“藝”嘛當然是因為我的家人希望我多才多藝了。

我雖然長得不那麼玉樹臨風,但我肯定也不醜。本人相貌最大的特徵就是眉毛特淺,基本看不見,眼睛也不大,在細一點就是一條縫了。有了這兩個特點,相信從人羣中把我找出來並不困難吧!

我愛好讀書。對於白話文又稍帶點幽默的歷史書尤為感興趣。例如《明朝那些事兒》《如果這是宋史》,都是我的典藏讀物之一。

爸爸媽媽判斷我是否喜歡某一本書,就看看我讀書的時候有沒有打哈欠。如果有,就證明這本書我不是很喜歡,沒有的話就説明我已經精力集中地看書了。

有那麼一回,在我寫完媽媽的佈置的作業後,便拿起了《明朝那些事兒》。當是時間還不到八點。讀了一會兒書,我便入了迷,感覺只剩下眼睛、手、大腦在動了。

到了十點,媽媽喊我睡覺了,喊了兩遍沒有應聲,媽媽便以為我睡了,便沒有過來視察。於是我繼續全神貫注地讀書。

一直到十點半,才有了合書的聲音,然後是一聲長長地哈欠,沒多久就響起了輕微的鼾聲。面對這樣一個讀書愛好者,爸爸媽媽只能“沉默是金”了!

本人專長數學。曾n次在全國及全市的數學競賽中獲獎。因此如果同學們有不會的數學題儘管可以來問我哦!

我的性格和大多數男孩子一樣,活潑好動,還特別調皮,坐着也閒不住,還經常在牆上留下我的“大作”。曾經還把一扇門給踢懷過。

我也有粗心大意的毛病。你要是告訴我什麼事情,我沒準過半天就給忘了,就是因為這個缺點,我還耽誤過不少的事情呢!不過。在學習上,特別是學習奧數的時候,我就會“玩深沉”。就是別人跟我説話我也不會搭理他。我玩的時候,非得玩的滿頭大汗才會回去。

這就是我,一個快樂的我;這就是我,一個幽默的我;這就是我,一個活潑好動、開朗上進的我!這是我高中生活的第一篇當堂命題作文。我得到了全班的最高分:39分;老師給我的評語是:語言風趣幽默,有思想、結構完整,中心突出,希望繼續努力。

我就是我作文 篇2

從小學起就開始寫自我介紹,寫到現在都不好意思在寫了。

我叫劉佳,性別:女,今年17歲,現在是一名高三的學生。我不像品學兼優的同學一樣常得到表揚,學校發獎狀時,也只能看着別人從老師手中領過獎狀,自己在心裏只能羨慕,我在老師心目中的形象只是上課認真聽講,按時交作業的乖學生,可我也有自己的生活和個性,我不怕別人的目光,我就是我。我,嗓門大,不願隨波逐流,積極進取,集於一身。但丁説過:“走自己的路,讓別人説去吧。”我只認為做自己最自在,做別人太彆扭了。有一句廣告詞説得好:“我就是我自己,我不模仿別人,也不復制自己”別人比自己好?“好”字從古到今的含義有多少,誰能給出最好的定義呢?不用想了,自己就是最好的。

我,嗓門大。曾經上初三的時候,因為我嗓門大,有的女同學不喜歡我,朋友叫我改,叫我做個淑女。她還教我怎樣做淑女:第一,舉止。第二,着裝。第三,吃飯,不能發出聲音。第四,説話聲音小。這前兩條我還能做到,可這後幾條我可做不到,那豈不要了我的命。我才不要做個淑女,説話聲音小,你的離她特別近,而且旁邊説話聲不能太大,才能聽見她説話,想想看聽淑女説話多累啊。我不認為嗓門大這是我的缺點,我認為這是我的優點,大嗓門的好處:

第一、聲音大,別人在你旁邊,不至於聽不清。

第二,打電話方便,你不在電話機旁,別人也可以聽見你説話。

第三,喊人方便,只要不是離的很遠,你喊他,他應該能聽見。

大嗓門的好處可別當淑女的好處實惠多。直到現在還有人勸我當淑女,我認為我就是我,我不要改變自己。

我,不願隨波逐流。在美國詩人弗羅斯特的《未選擇的路》寫道:“黃色的樹林裏分出兩條路,可惜我不能同時去涉足。““而我選擇了人跡更少的一條,從此決定了我一生的道路。“只融於大眾的我便成為了實實在在的平凡人。我不願去走別人庸俗的老路,去過跟別人同樣庸俗的生活。在偷窺他人的同時,也否定了自己。

我,積極進取。小小的我是一粒沙,但不甘於落後。中國古代楚國詩人屈原説過“路漫漫其修遠兮,吾將上下而求索。”我渴望朝向藝術之塔,文化之巔,不負這繁花似錦的時代,留一行紮實穩健的足跡。

我就是我。

我就是我作文 篇3

我就是我,是顏色不一樣的煙火。

如果你不能成為一叢小灌木,那就當一片小草地;如果你不能成為太陽,那就當一顆星星;決定成敗的不是你尺寸的大小,而在於認識好自己,進而做一個最好的自己。

記得曾經看到過這樣一個故事,説的是:新加坡旅遊局給總理李光耀打了一份報告,大意是説:“新加坡不像中國有萬里長城、有秦始皇兵馬俑,不像埃及有金字塔,不像日本有富士山,除了一年四季直射的陽光,什麼名勝古蹟也沒有,要想發展旅遊事業,實在是巧婦難為無米之炊。”李光耀看後大筆一揮,只在報告上批了一行字:你想讓上帝給我們多少東西?我們有陽光就足夠了。旅遊局看了報告上總理的批文,細細思考,終於恍然大悟,總理的意思再明白不過,是讓我們利用自己的優勢——陽光,來大做文章。後來,新加坡利用一年四季直射的陽光種植花草,發展成為世界上著名的“花園國家”。我們不僅只是能夠看到別人的長處,最重要的是能夠看到自己身上的閃光點,任何一種事物都有他的獨特性,唯有讀懂我們自己,方能讀懂一切。

一代喜劇大師卓別林,少年時因相貌不佳成為別人的笑柄。然而,他能夠正確地認識自己,把自己的優點發揮到極致。在他的喜劇生涯中,容貌恰恰成為了一種優勢。他演的無聲喜劇電影,達到了無聲勝有聲的境界。其實,上帝給我們每個人的東西都是一樣多的,上帝給了你陽光,你就要讓它照亮遠方,上帝給了你雨水,你就讓它把彩虹鋪上。只有看到自己所擁有的,我們才會活得更快樂、更出色,這個世界也才會變得更美好。每個人都是最優秀的,要擦亮眼睛去認識自己,欣賞自己,發現和重用自己。

“我喜歡我,讓薔薇開出一種結果,在孤獨的沙漠裏。”

風景總是彼岸的美,但是如果你走到對面去看的話,你現在的位置不正是彼岸嗎?學會認識自己,不要迷失了自己,不要忘記自己的才幹。在哪個場合,相信自己總會有用,“天生我才必有用”,知識沒找到屬於自己的天空,要找到自己的`位置,更要學會認識自己,量力而行,生活總不會拋棄你,認清自己,相信生活總是更美好的,相信一切都是可能的。

我就是我作文 篇4

我,樂觀開朗又自以為是,是個平凡而真實的女孩。我矮矮的,肉肉的,皮膚白白的,眼睛眯眯的,一切的一切構成一個獨一無二的我:喜歡隨着大眾的腳步前進;喜歡暢遊在書的海洋中;喜歡為一丁點兒表揚而洋洋得意;喜歡獨自寫一些自己喜歡的文字;喜歡和朋友一起玩樂;喜歡悽美絕倫的悲劇……這就是我。

我不盲目的追逐時尚的潮流,但也不會落後。CD、漫畫、海報、網絡、暢銷小説,都是我必備的東西。其中,暢銷小説多半是校園小説,很符合年輕人的口味,我也很喜歡。但後來,有人説:“文學和時尚是一組反義詞,如果生活是一條河,時尚在此岸,文學在彼岸;時尚是波光,文學就是河牀;時尚嘩嘩地向前流,文學在靜靜地沉澱。時尚也許可以流傳很廣,文學卻可以流傳久遠;時尚也許可以讓你眼前一亮,文學卻是你掩卷閉目後的悠然心動。”説得真好,面對着那一本本隨着時尚的波光嘩嘩地向前流的小説,不禁覺得有些走樣,心中更多的是茫然。

在學習之餘,我喜歡看動漫。最喜歡的就是《AIR》了。這部片子講的是一個悲哀的宿命,千年的悲劇。讓我懂得了天空的浩大,人類的弱小。人類靠自己的力量只能做垂死的掙扎,永不能超越時光的力量,不能擺脱悲哀的宿命。可我不明白,上天既然要賜予可以飛翔的翅膀,為什麼又要束縛它,讓它不能飛翔?看完這部片子後,我哭了,不知為什麼哭,為誰而哭,只覺得有一種淡淡的淒涼、一絲幽幽的哀愁,纏繞在心中,好難受。

我自負,是大人公認的缺點。但我覺得雖然我會因為一點兒表揚而洋洋得意,因為一點成就而“忘我”,這頂多也只能算偶爾有一丁點兒輕微的自以為是。自負,我就“高攀”不上了。爸爸常説:“你呀!真是半壺水,響叮噹。人家滿壺水的,才不會像你這樣驕傲呢!”我不服氣,反駁到:“沒有水也不會響,半壺水總比沒有水強吧!”話一出口我就後悔了,這不是承認自己只有半壺水了嗎?不過爸爸還沒反應過來,反而氣急敗壞,我心裏偷着笑呢!

我總是活在自我的世界裏,常常迷路,看不清真實的自己。所以,我不能為自己下一個定義——以後的我。我只知道:我就是我!

我就是我作文 篇5

小的時候,老師經常問我們,“你長大之後想當什麼啊?”我們都異口同聲地説:“科學家。”當這當那,回頭想想現在的我什麼都不是,只是一名普通的學生罷了。

我就是我。我不像山羊那樣,自己嘴上有幾根鬍子就認為自己是哲學家。我只是一名學生,最起碼我現在都不知道哲學家到底是一個怎樣的概念。我不懂得什麼是宏觀,什麼是微觀,不懂得什麼哲學大道理。我不是哲學家,還是個學生,一個正在學習哲學的學生。

我就是我。我不像袋鼠那樣,自己穿了一身保護服就認為自己是拳王。我是一個温柔細心的人,我不懂得暴力,更不會去使用它。我可不想被人打得滿地找牙。我就是我,一個有愛心的我,一個不會説大話的我,我只想安穩地當一名學生。

我就是我。我不像斑馬那樣,自己身上長了一些斑紋就認為自己是英國皇家水兵。我不想當兵,就算當兵,也是一名人民解放軍。我也不會水,不會硬着頭皮去做我不會做的事。我就是我,我目前還沒有那麼大的目標,我只想老老實實地當好我自己。我就是我,我不是哲學家,我不是拳王,我不是健康活潑的英國皇家水兵。我願做真實的自己,不羨慕他人的功名與利祿,不留戀他人的地位與財富。我就是一名普通的學生。

從老師的角度看,我是他的一名學生,所以我要當好學生。我要遵守學校的規章制度,好好學習,認真求實,刻苦鑽研,把這些做好,我就是一名好學生了。儘管我很弱小,可是我很快樂。

從朋友的角度去看,我是他們的好兄弟,所以我們每天都聚到一起。説説笑笑,無所不談,對待朋友要做到真誠,這樣,我就是他們的摯友。儘管我很普通,可是我很快樂。

從父母的角度看,我就是他們的好兒子。無論是做錯了什麼,他們都能原諒我,因為他們以我為自豪,以我為幸福。我只想真實地做父母的兒子,因為我很快樂。

從我的角度看,我要很嚴肅地説:“我就是我,我不敢説我能當什麼,也不敢想那些不屬於我的東西,但我敢肯定,我不會盲目羨慕與效仿,我能活出自己的個性。”我的名字很普通,可是我不會由於普通而憂傷與難過,我什麼都沒有,可是我卻能夠活出自己真實的色彩,因此我覺得自己很富有。有什麼能比讓自己真實地生活更珍貴的呢?我就是我!走自己的路,讓別人去模仿吧

我就是我作文 篇6

“我是誰?”站在鏡前的我,不知所措的自問着。

文潔,好一個清新的名字,文靜、高潔,這個名字的背後寄予着父母多少殷切的期望。他們希望我是一個具有文學才華的文靜、清爽的乖孩子,確實有人這樣評價我,但是,也有人説到我時首先想到的詞語是“活潑”。雙重性格的我喜歡交友,認為交友不僅可以排除寂寞,而且可以互學對方長處,使自己變得更完美。有時,我也喜歡一個人靜靜地看書,好好休息一下。動靜結合的我喜歡迎接任何挑戰,同樣我也會永不言敗。越困難的事,我越要盡力完成,越複雜的題目,我越要力求解決。我會為解一道題奮戰到12點,我會為一個舞蹈動作直練到腰痠背痛。原因很簡單,我喜歡成功後的快樂,這也培養了我堅忍不拔、不屈不撓的進取精神。

我喜歡陽光,因為陽光象徵着青春的活力。在陽光下跑跑步,打打球——直到滿頭大汗為止。不僅可以鍛鍊身體,還可以放鬆心情,真是一種不可多得的一種享受。我是個“陽光女孩”,游泳、跑步樣樣那手,於生樂天派的我希望戰勝一切“黑暗”,在陽光下無憂無慮地成長。

我喜歡月光。在深夜,銀色的、似水的月光從空中灑下,灑在狂風呼嘯的大海上,灑在一望無際的田野裏,灑在“春風春又生”的草原上,便是一幅幅令人回味無窮的畫卷。我喜歡這一切,喜歡天空、大海、田野和草原,喜歡它們的寬廣無垠,人的胸襟不也應這樣嗎?

當然,我也和無數女生一樣喜歡“星光”,球星、影星、歌星各有各的風采。我被巴蒂斯圖塔飄逸的長髮和那突如其來的凌空一腳所迷倒;喜歡看周星馳演的搞笑電影;更欣賞會自編自唱、才華橫溢的周杰倫……我喜歡“星”3,但我卻不盲目追星,乃至刻意模仿明星。因為我就是我,我不會被“星光”迷惑而喪失真我。

我最喜歡的就是燈光了,柔和卻不張揚,明亮而不刺眼,做人不也應該這樣嗎?平平淡淡才是真,不要處處鋒芒畢露。幼時的我在燈光下練舞蹈,學書法,如今我在燈光下靜靜的看書、繪畫。所以燈光如我那顆永恆的心一樣遲遲不滅。

我是誰?站在鏡前的我自信地回答:“我就是我!一個不漂亮卻很可愛,不聰明卻很努力的女孩。”

我就是我作文 篇7

當我得到了上帝的禮物——生命後,我便插上了天使的翅膀飄飄然的降臨到了這個人間。從我出生的那一刻起,父母就為我傾注了所有的心血,為了不被競爭殘酷的社會淘汰;為了長大後我能以優異的成績跨入夢寐以求的高等學府;為了使我的知識更淵博;父母從我呀呀學語的時候就開始鍛鍊我的寫作和口語交際的能力。

我就是我,是在“晨光花園”裏撿到的一個普通的孩子,我的字典裏沒有“輸”字,因為我相信在嬰兒室的眾多寶寶中,誰會是愛因斯坦,誰又會是居里夫人呢?

我的眼睛告訴大家:我是個愛讀書的人,閒來無事,我總會習以為常地一頭扎進書海里,我覺得書就象一塊磁鐵,把我的目光牢牢地吸引在字裏行間。我喜歡《夢想風暴》裏一個又一個生動有趣的故事,也喜歡《快樂精靈》中那個不安分的羅小卜。我的眼睛一刻不停的在書中汲取營養,使我一點點成長。

我的耳朵向大家反映:我是個善於傾聽的孩子,我愛聽在花朵下開過的春天;在蟲鳴中飛過的夏天;在秋葉下掃過的秋天;也愛聽在飛雪下飄過的冬天。在業餘時,我總愛聽聽一些前衞的音樂,它們用自己獨特的畫筆在我空白的課餘畫紙上添上了幾筆流行色。

我的嘴不安分的向大家透露:我是一個健談開朗的人,子曰:“人不知而不愠,不亦君子乎。”遇到難過的事,在我心底不由自主的就會湧上一股快樂的泉水,過不了幾分鐘,你又會在陽光下聽見我銅鈴般的笑聲。在失敗時,我會用女足的隊歌《風雨彩虹鏗鏘玫瑰》來鼓舞自己,因為論成敗,人生豪邁,大不了,從頭再來!一次失敗,不等於永遠失敗,一次成功,也不會成為永久的保證。

“千磨萬擊還堅勁,任爾東西南北風”在巖石之間的樹根,總是張得十分蒼勁;沙漠裏的種子,常能能在長時間缺水的情況下而依然存活;極地的苔蘚,可以在冰天雪地中生根發芽。“有自信的人,可以化渺小為偉大,化平庸為神奇”當你遇到困難時,千萬別忘了自信,如果有了自信,那麼我相信,你一定會撥開重重雲霧,看到勝利的曙光。人生難免遇到挫折,如果喪失了信心,就等於失去了成功的機會。

我就是我,我希望每天都能:作業少一點,快樂多一點,批評少一點,表揚多一點。成功多一點,失敗少一點……

我就是我作文 篇8

世間萬物,瞬息萬變,滄海桑田般變化莫測,也不過千年一現,鏡裏的那個自己走過十四年的春夏秋冬,每日一點一滴地成長劃過十四年的長河,膨脹發亮,那個曾經梳着兩條小辮的女孩變成了紮起高高馬尾的女生,天真爛漫的大眼睛隨時間的推移填滿了青春活力,鼻樑上架起了一副眼鏡,千言萬語道不盡十四年的改變,放下劉海,紮起馬尾繫上鞋帶,我就是我。

十四年的時光長河,成長的點滴鑄就了我,化作粒粒星辰嵌在時光長河。小的時候,媽媽總是教導我,人要往前看,就算身前的路殘石斷崖,也要越過去,衝出危險的黑暗,就能夠看到陽光,擁抱希望。因此,陽台是我最喜歡的地方,坐在陽台上畫畫是十四年來不曾更改的愛好,陽光柔和地灑在陽台上,就是記憶中最美的風景。那是一個閒暇的午後我依偎在陽台上,抱着畫板,享受陽光,從陽台的角度可以看見樓下成片的綠蔭,綠草,我希望記錄下這一刻,卻忽然有一個小男孩闖進我的畫面,他似乎只是孤身一人,遠遠的望去很是熟悉,好像在尋找什麼東西,架上眼鏡一看,原來是鄰居家的小男孩。我下了樓才發現,原來男孩心愛的小狗“毛球”不見了,見他急得哭了,我也幫着找起來,很快就在樹下發現了滿身是土的“毛球”。送走了小男孩,我又回到了陽台,卻發現自己身上沾滿了泥垢,陽光灑進房間,照在身上,蓋過了泥漬,感受着陽光的温度,暖暖的,也許,媽媽説的助人是幸福就是如此吧……

從小,或許受媽媽的感染,無論發生什麼,與別人相處,要不爭不搶,不過我到現在還未做到,那個早晨清風微微,卻瀰漫着火熱,我碰到了同學的水瓶,因此,我們大吵一架,為保面子,我死活不肯認錯,後來直至畢業都沒能化干戈為玉帛,現在想來,不免是遺憾……這樁樁件件化作成長路上的墊腳石,助我前進。

十四年歲月變遷,物是人非,但點滴成長匯聚一屋,存於心中,發熱發亮,陽光會均勻地灑在每個人身上,不管溝溝坎坎,無論高卑貴賤,無論前路再怎樣困難重重,帶着陽光,也要越過去,擁抱希望,交替變化的晝夜抹不去歲月時光長河的記憶,我就是我。

我就是我作文 篇9

什麼時候我們會了解最真實的自己?家庭、傳播媒體,都影響着我們自身,有時候我們甚至瞭解別人甚過自己,你瞭解自己嗎?

每個人都是獨特的個體,儘管是雙胞胎,個性、長相,還是會有些微的不同。而瞭解自己,需要的是“時間”,當我瞭解了當下的自己,幾年後,我卻又改變,變成了另一個樣子,想法不同、面貌也變了許多,所以在當下我能瞭解的,也只有現在的我。

“重感情”是我的痛腳之一,但對我來説並不壞,因為我想守護的,也就只有感情而已,對家人、朋友的那份情感,我想一直一直保留着,那是我唯一會奮不顧身的握在手裏的東西,當我與朋友漸行漸遠,會慌張、無措,會絞盡腦汁想要親近彼此的距離,只因我不想失去。並且只要是朋友,我便會毫不猶豫的相信那人所説的每一句話,這使我時常被朋友惡作劇,雖然只是一些小事,可是我還是深深的相信着,直到事後,才知曉一切都是玩笑,但這對我來説並不是什麼大問題,那只是朋友們課業壓力太大時的小小娛樂罷了,只不過那娛樂的對象是自己。

偶爾我也感到自卑,因為不出眾的外表、日漸豐腴的身材,甚至是“低”人一等的身高,都常常被別人拿來取笑,或許是命運的捉弄,在我身邊的每一個人幾乎都比我高了許多,只要我和朋友講話時,仰着頭已經成為了習慣,對我來説,長高似乎已經變成了所謂的“夢想”,遙不可及的白日夢;毫無根據的,我在國二時開始發福,像發酵後的麪包,蓬鬆、軟綿綿的,每當洗澡時看見鏡子裏的自己,總是不禁感傷,懷念起過去那令我引以為傲的身材,但這只是我的外在。

寫作,我抱着極大的熱情,任何有關文學的事物,小説、散文、詩篇、古文、故事、……,無一不是我喜歡的,尤其是小説,當我沉迷於別人的故事中,就不會想到現實生活中的事情,這是我舒壓的一種方式,也顯示出我是右腦比較發達的人,所以我念書常常需要恆心與毅力,才能支撐下去,而對於看到理化、數學就會開始頭痛,卻因為不服輸的個性,造就我今日的成績並不是太差,雖然偶爾會出差錯,但我始終努力的在彌補我不足的地方。

或許我還不瞭解真正的自己,但我就是我,是獨一無二、無可取代的,儘管我並沒有真正的瞭解自己,卻已經瞭解部分的自己、現在的我了。

我就是我作文 篇10

在這個世界上,我最熟悉不過的就是我自己了。我嘛,是個多面派,讓你怎麼猜不透,只有我自己知道。

我喜歡寫作,特別是童話和科幻童話,我想起來的情節會讓你大吃一驚。在那次學校三至五年級舉行看圖寫話比賽,我展開聯想,洋洋灑酒寫了三頁,輕輕鬆鬆地拿了一等獎。怎麼樣?我夠可以吧!

作文寫得好,當然離不開課外書嘍!

我還酷愛看書。最喜歡看的就是童話和校園小説了。看童話,我比較愛看楊紅櫻的《笑貓日記》了。如果帶我去書店啊,我會以百米衝刺的速度衝進去,不過半天我是絕對不會出來的。

接下來還是講講我喜歡的功課吧。

我比較喜歡英語,這是為什麼呢?因為教英語的楊老師上課十分活潑,學了單詞後還會和我們玩一些小遊戲。對學英語,我覺得很有趣,就自然而然愛上英語了。

我參加過的比賽有很多:作文比賽,英語口語比賽,奧數比賽……

説了這麼多,你們應該對我有所瞭解了吧。我就是我,一個無法替代的我,對這樣的一個自己,我很滿意。

我有一張圓溜溜的臉蛋,上面長着一雙炯炯有神的眼睛,閃着光亮。還有一張伶俐的小嘴巴,每當甜甜地微笑時,就露出了一排小白齒,充滿了對生活的熱愛。

我特別愛踢足球:每當中午,我都會去操場上踢一下足球,再回教室。記得有一次,我和謝冰琦來了一場比賽,我隊有我、林恩傑和四年級的大哥哥,“敵隊”有謝冰琦、陳羿帆、蔡京洋。我們分了小隊,就開始踢足球了。一開始,是“敵隊”發球,我隊立刻變成了三角形來防守,結果他們來了個飛球,害我們差一點輸了呢!現在,球到了我們這邊,我們先“石頭剪子布”,分出了:大哥哥第一,我第二,林恩傑第三。所以,這球是大哥哥的。大哥哥使用了“飛火流星”,説遲時那遲快地將足球射向了“敵隊”,誰知道防門員陳羿帆的“神之手”擋住了“飛火流星”的去路。陳羿帆接住後,給了謝冰琦。他為了讓自己隊贏,就發出了大招“天馬流星拳”像箭一樣飛向我,幸虧我練過“銅牆鐵壁”防住這大招。於是,我和林恩傑一起合作用“雙龍出海”把他們搞得頭暈眼花後,就射了門。最後,我們隊贏了。

這就是我,一個愛踢足球的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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