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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我的朋友作文500字

最新我的朋友作文500字

朋友就是感情很好,有共同語言而經常交流,雙方有時間就相約在一起而聚一聚。小編收集了我的朋友作文,歡迎閲讀。
 

最新我的朋友作文500字

  第一篇:我的朋友

我的好朋友周雯 軒,她長着葡萄般水靈靈的大眼睛,烏黑髮亮的頭髮,紅潤潤的小嘴巴,看上去很漂亮。

她不僅長得漂亮,學習也很好,什麼科目她樣樣都拿得下。她聲音甜美,前幾學期還當過音樂委員,可這學期同們們又推選她當學習委員。她也是語文科代表,把每項工作都做得很棒,作業書寫工整,幾乎每次都得“優”。老師讓她背誦的時候,她總是一字不漏,倒背如流。她作文也寫得很好,老師幾乎每次都會拿她的作文在班上讀給我們聽。但她她絲毫不驕傲,反而加倍努力地學習,常常得到老師的表揚或認可。

她也很誠實。有一次,我們一起跳皮筋,她和吳雯怡一組。她正跳着跳着,不小心踩到了皮筋的那個結,我們的遊戲規則是不能踩結的,如果踩了就算輸。於是她主動説:“我踩到結了。”吳文怡悄悄地把結往後移了點兒,説:“沒有踩到,快點兒跳。”可她還是説:“我踩到了,還是你來跳吧!”吳雯怡不好意思地羞紅了臉。

她也非常樂於助人。有一次,我的鋼筆沒有墨水了,我急得像熱鍋上的螞蟻團團轉。問了好幾個同學借,他們都説沒有。我只好去找周雯軒,她説:“我也沒有多餘的鋼筆,要不我給你輸一點墨水吧?”我高興地説:“好呀!”於是我飛快地跑回自己的座位,拿起鋼筆遞給了周雯軒,她把我的筆的筆尖和她的筆尖對在一起,然後墨水輸了一大半給我。

周雯軒身上種種的好品質都值得我學習,我也希望我和她的友誼能地久天長。

  第二篇:我的朋友

每次和她一起玩耍時,她那水靈靈的大眼睛彎得像月牙兒一樣。她那彎彎的眼睛一閃一閃,猶如一位小仙女。當她看着大家時,似乎在俏皮地説:“大家看呀!我多美呀!”她就是我的朋友——王楠南。

我發現王楠南是一個非常愛美的女孩。有一次,我到她家去玩,她拿出她媽媽給她買的皇冠戴在頭上,又拿出她媽媽的口紅抹了一圈又一圈,她眨一眨水晶般的大眼睛問我:“你説我像不像書中的公主呀?”我説:“像,太像了,你好漂亮呀!”我羨慕地雙手握成拳頭。她還不罷休,拿出好多髮卡和扎頭髮的紅繩子,又拿出一本《小公主》的書,對我説:“你看,書中的小公主頭上有許多漂亮的頭飾和蝴蝶結,你幫我看一看,打扮一下吧!”我笑着説:“那麼美麗的‘小公主’我怎麼會不幫呢?”我拿出一堆髮卡中的一個假頭髮,用別針扣在她的頭髮上,再給她戴上假手鍊啊,徦戒指啊一些“首飾”。我滿意地“欣賞”着自己的“傑作”。她俏皮地説:“你還沒給‘本公主’穿衣服呢!你這‘化粧師’怎麼那麼糊塗呢?”我笑着説:“是,小姐。”我在她的衣櫃裏找了半天,才發現有一條公主裙是和灰姑娘穿在身上的一模一樣的,啊!她這也準備好啦!我苦笑一聲:“唉!你真厲害,愛美真是愛到極致了呀!”她吐了吐舌頭,説:“我喜歡,怎麼樣啊?你難道還不給我打扮不成?”“沒有。”我的頭搖得像撥浪鼓,我可是真拿她沒辦法呀!

我的朋友就是這樣愛美,而且是美的可愛。

  第三篇:我的朋友

轉過身去,看到的總是那一瞬間的回眸一笑;抬起頭來,見到的總是那正在思考中的嚴肅的臉;俯下身去,摸到的總是一雙手蓋住了我眼前的光明。猜猜他是誰?她就是我形影不離的朋友——“死魚” 接下來,我就為大家介紹介紹他吧!她的真名叫陳思雨,這個名字很好聽吧!我也一樣喜歡。

今年十三歲了。呵呵!我因該叫他姐姐。是十二星座中的天秤座。她為人慷慨大方言之有信。至於她的長相嘛!對於我來説是挺漂亮的。我最喜歡她那雙眼睛了,炯炯有神,水靈靈的。其實我的好朋友也挺多的,但是一見到陳思雨,那種想做朋友的感覺就油然而生。就像是命中註定我們要做最好的朋友一樣。雖然有些人説她以前並沒有那好,還有些壞。可是,我一點兒也沒覺得,儘管她以前真的是那樣,她現在也改過自新了,不是嗎? 而且,我還發現,我和“死魚”身上有很多的共同點,比如:不愛湊熱鬧,喜歡獨來獨往。並且,還很互補。他數學好,我數學不好,他英語有些弱,我英語還不錯。

上個學期末的時候,也不知怎地,學習成績總是上不去,那段時間情緒非常低落。而陳思雨卻總是在穩步上着。都有點兒讓我就得自己不配在當她的朋友了。可是陳思雨卻一直跑過來安慰我,“這有什麼關係呢?學習成績差只不過是一時半會兒罷了朋友是可以做一輩子的呀!只要你不否定自己,別人當然也不會否定你啊!要自行哦!我最好的朋友!” 我的“死魚”不但外表美,她的心靈更美!

  第四篇:我的朋友

進入初中後,一切都變了。環境變好了、作業變多了、連朋友也換了。就在這完全陌生的環境中,我結交了一位新朋友——小王。

我和他的.相識是在開學的第一天,那時他正坐在我前面,因為一個問題我想向他請教,他轉過頭來時,我看清楚了他的長相,扁扁的頭、稍微有點胖的臉、健康的小麥色的肌膚與高高的個子。嗯,長得不錯,可以和他交一下朋友。那時我心裏想着。於是,我結交了初中的第一個朋友。

隨着我們友誼的加深,我對他的影響也越來越好。但令我對他刮目相看的,還是另一件事。

那是在一個週末,我和很多同學一起去一個陌生的地方玩,其中也包括小王,玩到一半,我突然發現我的錢包不見了,我立刻沒有了玩的興趣,焦急的想:怎麼辦啊?錢包去哪了?如果我回去找,同學們肯定會丟下我一個人的,我又不識路,怎麼辦啊?我頓時像一隻熱鍋上的螞蟻——團團轉。

一旁的小王看出了我的焦急,忙問什麼事。我把我錢包丟了的事告訴了同學們,同學們沒什麼反應,都衝我説:“你錢包丟了就會去找唄,我們不陪你了,拜拜!”唉,擔心的事情果然發生了,他們果然丟下了我,唉!我在心裏歎着氣。

突然,在一旁沉默不語的小王站了出來,他拍拍胸脯,豪言萬丈地説:“不用怕,我陪你去!”

這句話令我本來已經傷了的心又好了起來:這就是真正的朋友啊,危急時刻不離不棄,幫朋友的忙義不容辭,這就是真正的朋友啊!我在心裏感歎着。

後來,我還是沒有找到錢包,但是比起收穫了一段真正的友情相比,錢包又算得了什麼呢?小王,是我真正的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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