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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2021員工規章制度

最新2021員工規章制度

隨着社會不斷地進步,我們都跟制度有着直接或間接的聯繫,制度是各種行政法規、章程、制度、公約的總稱。那麼什麼樣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最新2021員工規章制度,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最新2021員工規章制度

員工規章制度1

第一章:勞動條例

一、招聘

餐廳以任人唯賢為基本原則,凡有志於餐廳服務工作的各界人士,都可對照餐廳招工簡章,報名參與。餐廳將通過考核面試體檢等必要的程序擇優招聘員工。被錄用者需按不同工種交納相應的工作及生活用品保證金。

二、試用期

員工需經過三至六個月的試用期,試用期滿後經考核合格後正式聘用,不符合錄用條件者將終止試用。

三、勞動合同

凡被正式錄用者,餐廳將簽訂聘用合同,通常為一年。

四、個人檔案

1、所有職工在應聘前及時提交有關簡歷、學歷證明等。填寫包括個人簡歷、家庭成員情況等在內的登記表。

2、對於家庭住址、婚姻狀況等情況的變更應在五天內告知辦公室門。

五、工作時間

1、參照有關法規,結合本地情況和餐廳工作特點編排工作日和工作時間。

2、對加班超時的員工給予合理的補償。

六、發薪方式

每月未發放工資。如遇周未或法定假期,工資將提前一天發放。

七、崗位變更

根據工作需要,餐廳有權在內部調整員工崗位。

八、員工辭職

員工辭職必須(試用期提前7天,正式聘任後提前30天向所在部門負責人提出書面申請,經餐廳批准方可離崗。

九、解聘

1、員工無任何過失而自動辭職,符合餐廳規定程序,獲准後,餐廳將退還保證金併發給當月工資。

2、發生下列情況之一者,餐廳有權解除合同,不再退還受聘員工保證金。

(1)不遵守勞動紀律,玩忽職守,嚴重違反餐廳規章制度。

(2)曠工3天以上,偽造病假、事假。

(3)服務態度惡劣,責任心不強,營私舞弊,給餐廳信譽帶來嚴重影響者。

(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5)違反計劃生育規定,造成不良後果者。

第二章:有關權益

一、假期

1、國定假:

按國務院規定,員工享有十天法定有薪假期(元旦一天、春節三天、五一三天、國慶節三天)。如法定定假日需要員工加班,餐廳將按《勞動法》規定給予假期或薪金補償。

2、病假:

員工生病必須在市級以上的醫院就診,憑醫院出具的病情證明請假,並於當日通知所在部門主管(病情嚴重者,可由家屬代請)方屬有效。病假期間的工資將工資考勤制度執行。

3、事假:

無充分理由,員工不得請事假。事假不發薪。如有特殊情況需要無薪請假,必須提前二天申請,經部門主管、辦公室、總經理批准。

4、店內培訓:

店內培訓主要有:業務技巧、工作態度、語言訓練等。員工必須根據安排參加培訓,課程結束時要進行考試,成績合格,將發給結業證書,成績在分數線以下要扣浮動工資或獎金,無故缺課,按失職處分。

二、員工餐

1、每個工作日餐廳負責免責供應員工一餐工作餐,只准員工本人用膳。

2、未經部門經理許可,員工不得把工作餐食口和餐具帶出員餐廳。

3、工作餐時間為半小時,用膳時間表由辦公室門經理統籌制訂。

4、員工憑餐券用膳,加班加點員工將由辦公室另外發給餐券。

5、不準在員工餐廳內喝酒和浪費飯菜。

第三章:員工守則

一、工作態度

1、按餐廳操作規程,準確及時地完成各項工作。

2、員工對上司的安排有不同意見但不能説服上司,一般情況下應先服從執行。

3、員工對直屬上司答覆不滿意時,可以越級向上一級領導反映。

4、工作認真,待客熱情,説話和氣,謙虛謹慎,舉止穩重。

5、對待顧客的投訴和批評時應冷靜傾聽,耐心解釋,任何情況下都不得與客人爭論,解決不了的問題應及時告直屬上司。

6、員工應在規定上班時間的基礎上適當提前到達崗位作好準備工作。工作時間不得擅離職守或早退。在下一班員工尚未接班前當班員工不得離崗。員工下班後,無公事,應在30分鐘內離開餐廳。

7、員工不得在任何場所接待親友來訪。未經部門負責人同意,員工不得使用客用電話。外線打入私人電話不予接通,緊急事情可打電話到各部門辦公室。

8、上班時嚴禁串崗、閒聊、吃零食。禁止在餐廳、廚房、員工通道等公共場所吸煙,不做與本職工作無關的事。

9、熱情待客,站立服務,使用禮貌語言。

10、未經部門經理批准,各級管理人員不準利用職權給親友以各種特殊優惠。

二、制服及名牌

1、員工制服由餐廳發放。員工有責任保管好自己的制服,員工除工作需要外,穿着或攜帶工作衣離店,將受到失職處分。

2、所有員工應佩戴作為工作服一部分的名牌。不戴名牌扣人民幣10元,員工遺失或損壞名牌需要補發者應付人民幣20元。

3、員工離職時須把工作服和名牌交回到辦公室,如不交回或工作服破損,須交付服裝成本費。

三、儀表、儀容、儀態及個人衞生

1、員工的精神面貌應表情自然,面帶微笑,端莊穩重。

2、員工的工作衣應隨時保持乾淨、整潔。

3、男員工應修面,頭髮不能過耳和衣領。

4、女員工應梳理好頭髮,使用髮夾網罩。

5、男員工應穿男色皮鞋、深色襪,禁穿拖鞋或涼鞋。女員工應穿黒鞋,肉色統補襪其端不得露於裙外。

6、手指應無煙薰色,女員工只能使用無色指甲油。

7、只允許戴手錶、婚戒以及無墜耳環。廚房員工上班時不得戴戒指。

8、工作時間內,不剪指甲、摳鼻、剔牙、打哈欠、噴嚏應用手遮掩。

9、工作時間內保持安靜,禁止大聲喧譁。做到説話輕、走路輕、操作輕。

四、拾遺

1、在餐廳任何場所拾到錢或遺留物品應立即上繳保安部作好詳細的記錄。

2、如物品保管三個月無人認領,則由餐廳最高管理當局決定處理方法。

3、拾遺不報將被視為從偷竊處理。

五、餐廳財產

餐廳物品(包括髮給員工使用的物品)均為餐廳財產,無論疏忽或有意損壞,當事人都必須酌情賠償。員工如犯有盜竊行為,餐廳將立即予以開除,並視情節輕重交由公安部門處理。

六、出勤

1、員工必須依照部門主管安排的班次上班,需要變更班次,須先徵得部門主管允許。

2、除4級管理人員外,所有員工上、下班都要打工卡。

3員工上班下班忘記打卡,但確實能證明上班的,將視情節,每次扣除不超過當月5%效益工資。

4、嚴禁替他人打卡,如有違反,代打卡者及持卡本人將受到紀律處分。

5、員工如有急事不能按時上班,應徵得部門主管認可,補請假手續,否則,按曠工處理。

6、如因工作需要加班,則應由部門主管報總經理批准。

7、工卡遺失,立即報告辦公室,經部門主管批准後補發新卡。

8、員工在工作時間未經批准不得離店。

七、員工工作櫃

1、員工工作櫃的配給由辦公室負責,必要時,可兩個或兩個以上的員工合用一個工作櫃。員工工作櫃不能私自轉讓,如有違反,將受紀律處分。

2、員工須經常保持工作櫃的清潔與整齊,櫃內不準存放食物、飲料或危險品。

3、辦公室配給工作櫃時,免費發給一把鑰匙。如遺失鑰匙,須賠人民幣10元。

4、如有緊急情況或員工忘帶鑰匙,可向辦公室借用備用鑰匙,但須部門主管同意,故意損壞工作櫃,則須賠償,並予紀律處分。

5、不準在工作櫃上擅自裝鎖或配鑰匙,辦公室和保安部可隨時檢查工作櫃,檢查時兩個以上人員在場。

6、員工離店時,必須清理工作櫃,並把鑰匙交回辦公室,不及時交還工作櫃,餐廳有權清理。

八、員工通道

1、員工上下班從指定的員工通道入店.禁止使用客用通道。

2、後台員工非工作關係不得任意進入店內客用公共場所、餐廳、客房,使用餐廳內客用設施。

3、員工在工作時間要離開餐廳時,應填寫出門單,經部門主管簽字後方能離店。

九、餐廳安全

1、員工進出餐廳,保安人員保留隨時檢查隨帶物品的權利。

2、員工不得攜帶行李、包裹離店,特殊情況必須部門主管簽發出門許可證,離店時主動將出門許可單呈交門衞,由保安部存案。

第四章:消防安全

餐廳配有標準的消防控制和報警系統。每一位員工都必須熟悉並瞭解正確使用火器和消防設備,熟記餐廳消防樓梯和疏散通道。

一、火災預防

1、遵守有關場所禁止吸煙的規定。

2、嚴禁把煙蒂或其它燃燒留在電梯內、棉織品運送處或字紙簍裏。

3、餐廳內任何地方都不得堆積廢紙、髒毯、髒棉織品或其它易燃物品,以杜絕易燃源。

4、不準在灶台或高瓦數電燈附近放置燃易爆物品。

5、盛有易燃、易爆物的容器,不得存放在大樓內。

6、任何員工發現還在冒煙的煙頭都應該立即把它熄滅。

7、如果發現電線鬆動、磨損、折斷、電源插座和電器的破損等情況,應立即報告工程部,以便及時修復。

8、廚師上班前必須檢查燃油管道、燃燒器、開關等設施的安全狀況。發現泄漏,應該關閉閥門,報告工程部。

9、廚師下班前必須檢查所有廚房設備,關掉所有閥門的開關。

二、志願消防委員會

包括下列人員:

1、副總經理。

2、安全部經理。

3、行政管家。

4、消防主管。

5、工程部經理。

6、前廳部經理;

7、餐飲部經理。

消防委員會要定期召開會議專項檢查消防設備,確保消防工作落實。

三、火警程序

當消控室火警報警時,消控中心值班員要立即查明火警指示方位板,並採取下列措施:

1、通知巡邏安全員找出起火位置,並立即報告安全部經理和值班經理。

2、與樓面服務員保持緊密聯繫,隨時準備提供幫助。

樓面服務員將採取下列措施:

1、檢查樓面指示板,確定哪一間房間發出火警。

2、檢查有沒有起火,起火時,通知接線員撥119報火警。

3、如查明是假火警,巡邏安全員要立即報告安全部經理(白天)、值班經理(晚間),以便找出原因及時復位,解除警報。

四、滅火程序

發生為災後,在立即通知119的同時,由總工程師/安全部經理指揮滅火。餐廳參與滅火的有關員工須按以下程序進行:

1、水工到維修中心報到,密切注意消防泵和供水系統工作。

2、電工到大廳報到,按指令切斷電源。

3、安全部人員到大廳報到,並接受總工程師/安全部經理的指示,協助滅火和人員疏散工作。

4、電梯將停止使用,消防隊來到後,由他們接替指揮滅火,直到火滅。

五、疏散

由餐廳總經理髮布決定疏散,總工程師、安全部經理(白天)、值班經理(晚間)組織實施。

1、客房服務員要敲門通知所有的客人並進行檢查,通知客人立即離開房間。

2、阻止任何人使用電梯。

3、客房服務員帶領客人從樓梯疏散、撤離建築物,到指定地點集合。

4、樓層主管/員工要快速檢查並關掉所有客房的門、窗、走廊門、邊門,然後離開現場。

第五章:獎懲條例

一、優秀員工

餐廳每月按照各員工的崗位職責進行考核,年終進行評比,被評為優秀員工者,將受到餐廳的榮譽及物質獎勵。

二、嘉獎、晉升

餐廳對改進管理,提高服務質量和經濟效益有突出貢獻,或者在餐廳日常的工作中,創造出優異成績者將進行嘉獎或晉升。

三、紀律處分/失職的種類

1、紀律處分為口頭警告、糾正面談、書面警告、辭退警告、停職停薪、辭退、解除合同或開除。紀律處分由部門經理髮失職表,失職表交失職的員工簽收,副本送辦公室歸檔。

2、失職行為分為甲、乙、丙三類,犯有其中任何一條都要填寫職工失職表,並據此扣發浮動工資。

3、凡第四次發生甲類失職時將會受到三天停職停薪的處分,受到二次以上停職停薪處分時將被辭退。每次失職將扣除10%的浮動工資。

4、凡第三次發生乙類失職時會受到三至五天停職停薪的處分,受到二次停職停薪處分將會被辭退。

5、凡犯丙類失職,將視情節輕重,分別給予停職停薪、辭職警告直到辭退。

6、員工違反餐廳規章制度停職停薪處分時其當月50%的效益工資將被扣除,另按日扣除部分底薪。

7、因違反餐廳規章制度受停職處分的員工在停職期間不得進入餐廳,對員工的停職、解除合同、開除處分,應由部分主管或辦公室提出,經總經理批准。

第六章:其他

一、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生效。

二、最終解釋權屬於公司。

員工規章制度2

一、總則

1、公司全體員工必須遵守公司章程,遵守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和決定。

2、公司倡導樹立“一盤棋”思想,禁止任何部門、個人做有損公司利益、形象、聲譽或破壞公司發展的事情。

3、公司通過發揮全體員工的積極性、創造性和提高全體員工的技術、管理、經營水平,不斷完善公司的經營、管理體系,實行多種形式的責任制,不斷壯大公司實力和提高經濟效益。

4、公司鼓勵員工積極參與公司的決策和管理,鼓勵員工發揮才智,提出合理化建議。

5、公司實行“崗薪制”的分配製度,為員工提供收入和福利保證,並隨着經濟效益的提高逐步提高員工各方面待遇;公司為員工提供平等的競爭環境和晉升機會;公司推行崗位責任制,實行考勤、考核制度,評先樹優,對做出貢獻者予以獎勵。

6、公司提倡求真務實的工作作風,提高工作效率;提倡厲行節約,反對鋪張浪費;倡導員工團結互助,同舟共濟,發揚集體合作和集體創造精神,增強團體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7、員工必須維護公司紀律,對任何違反公司章程和各項規章制度的行為,都要予以追究。

二、辦公室管理制度

1、文件收發規定

1)公司的文件由辦公室擬稿。文件形成後,由總經理簽發。

2)業務文件由有關部門擬稿,分管副總經理審核、簽發。

3)屬於祕密的文件,核稿人應該注“祕密”字樣,並確定報送範圍。祕密文件按保密規定,由專人印製、報送。

4)已簽發的文件由核稿人登記,並按不同類別編號後,按文印規定處理。

5)公司的文件由辦公室負責報送。送件人應把文件內容、報送日期、部門、接件人等事項登記清楚,並報告報送結果。

6)經簽發的.文件原稿送辦公室存檔。

7)外來的文件由辦公室文書負責簽收,並於接件當日填寫閲辦單,按領導批示的要求送達有關部門,辦好文件閲辦;屬急件的,應在接件後即時報送。

8)文件閲辦部門或個人,對有閲辦要求的文件,應在三日內辦理完畢,並將辦理情況反饋至辦公室。三日內不能辦理完畢的,應向辦公室説明原因。

2、文印管理規定

1)所有文印人員應遵守公司的保密規定,不得泄露工作中接觸的公司保密事項。

2)打印正式文件,必須按文件簽發規定由總經理簽署意見,送辦公室打印。各部門草擬的文件、合同、資料等,也由辦公室各統一打印。打印文件、發傳真均需逐項登記,以備查驗。

3)文印人員必須按時、按質、按量完成各項打字、傳真、複印任務,不得積壓延誤。工作任務繁忙時,應加班完成。辦理中如遇不清楚的地方,應及時與有關人員校對清楚。

4)文件、傳真等應及時發送給有關人員。因積壓延誤而致工作失誤或造成損失的,追究當事人的責任。

5)嚴禁擅自為私人打印、複印材料,違犯者視情節輕重給予罰款處理。

3、辦公用品購置、領用規定

1)公司領導及未實行經濟責任制考核部門所需的辦公用品,由辦公室填寫《資金使用審批表》,報總經理審批後購置。實行經濟責任制考核的部門所需購置辦公用品,到辦公室領用,辦理出入庫手續,明確金額。需購置的,由部門負責人填寫《資金使用審批表》,報總經理審批後由辦公室購置。大額資金的使用,由經理審核並總經理批准後辦理。

2)辦公用品購置後,須持總經理審批的《資金使用審批表》和購貨發票、清單,到辦理出入庫手

續。未辦理出入庫手續的,財務部不予報銷。

3)辦公用品只能用於辦公,不得移作他用或私用。

4)所有員工要勤儉節約,杜絕浪費,努力降低消耗和辦公費用。

5)個人領用的辦公用品、用具要妥善保管,不得隨意丟棄和外借,工作調動時,必須辦理移交手續,如有遺失,照價賠償。

三、考勤制度

1、公司員工必須自覺遵守勞動紀律,按時上下班,不遲到,不早退,工作時間不得擅自離開工作崗位,外出辦理業務前,須經本部門負責人同意。

2、工作時間按照國家規定為為雙休制。假日和夜間值班由辦公室統一安排。

3、嚴格請、銷假制度。員工因私事請假1天以內的(含1天),由部門負責人批准;3天以內的(含3天),由副總經理批准;3天以上的,報總經理批准。副總經理和部門負責人請假,一律由總經理批准。請假員工事畢向批准人銷假。未經批准而擅離工作崗位的按曠工處理。

4、上班時間開始後5分鐘至30分鐘內到班者,按遲到論處;超過30分鐘以上者,按曠工半天論處。提前30分鐘以內下班者,按早退論處;超過30分鐘者,按曠工半天論處。 (上下班時間)

5、一個月內遲到、早退累計達3次者,扣發5天的基本工資;累計達3次以上5次以下者,扣發10天的基本工資;累計達5次以上10次以下者,扣發當月15天的基本工資;累計達10次以上者,扣發當月的基本工資。

6、曠工半天者,扣發當天的基本工資、效益工資和獎金;每月累計曠工1天者,扣發5天的基本工資、效益工資和獎金,並給予一次警告處分;每月累計曠工2天者,扣發10天的基本工資、效益工資和獎金,並給予記過1次處分;每月累計曠工3天者,扣發當月基本工資、效益工資和獎金,並給予記大過1次處分;每月累計曠工3天以上,6天以下者,扣發當月基本工資、效益工資和獎金,第二個月起留用察看,發放基本工資;每月累計曠工6天以上者(含6天),予以辭退。

7、工作時間禁止打牌、下棋、串崗聊天等做與工作無關的事情。如有違反者當天按曠工1天處理;當月累計2次的,按曠工2天處理;當月累計3次的,按曠工3天處理。

8、參加公司組織的會議、培訓、學習、考試或其他團隊活動,如有事請假的,必須提前向組織者或帶隊者請假。在規定時間內未到或早退的,按照本制度相關條款處理;未經批准擅自不參加的,視為曠工。

9、員工按規定享受探親假、婚假、產育假、結育手術假時,必須憑有關證明資料報總經理批准;未經批准者按曠工處理。員工病假期間只發給基本工資。

10、員工的考勤情況,由各部門負責人進行監督、檢查,部門負責人對本部門的考勤要秉公辦事,認真負責。如有弄虛作假、包痺袒護遲到、早退、曠工員工的,一經查實,按處罰員工的雙倍予以處罰。

四、人事管理制度

1、公司對員工實行合同化管理。所有員工都必須與公司簽訂聘、(僱)用合同。員工與公司的關係為合同關係,雙方都必須遵守合同。

2、公司人事部負責公司的人事計劃、員工的培訓、獎懲;勞動工資、勞保福利等各項工作的實施,並辦理員工的考試錄取、聘用、商調、解聘、辭職、辭退、除名、開除等各項手續。

3、公司各職能部門,用人實行定員、定崗,其設置、編制、調整或撤銷,由總經理提出方案,報董事局批准後實施。

4、因工作及生產、業務發展需要、各部門需要增加用工的,一律報總經理審批。

5、公司聘用的員工,一律與公司簽訂聘用合同。

6、各級員工的聘任程序如下:

1)總經理,由董事局主席提名董事局聘任;

2)副總經理、總經理助理、部門主任等高級職員,由總經理提請董事局聘任;

3)部門副主任(副部長)及其他員工,由總經理聘任;

7、公司內部若有空缺或有新職時,可能由內部晉升或調職,出現下列情形進行對外招聘。

1)公司內部無合適人選時;

2)需求量大,內部人力不足;

3)需特殊技術或專業知識須對外招募人才時。

8、甄選員工任用之主要原則是應聘者對該申請職位是否合適而定,並以該職位所需的實際知識及應聘者所具備的素質工作態度、工作技能及潛質和工作經驗等為準則,經所屬部門考核合格任用。

9、新聘(僱)員工,用人單位和受聘人必須填寫《員工登記表》,由用人單位簽署意見,擬定工作崗位,經人事部審查考核,符合聘僱條件者,先簽試用合同,經培訓後試用3個月。

10、新員工正式上崗前,必須先接受培訓。培訓內容包括學習公司章程及規章制度,瞭解公司情況,學習崗位業務知識等。培訓由人事部和培訓部負責。員工試用期間,由人事部會同用人單位考察其現實表現和工作能力。試用期間的工資,按擬定的工資下調一級發給。

11、員工試用期滿15天前,由用人單位作出鑑定,提出是否錄用的意見,經人事部審核後,報總經理審批。批准錄用者與公司簽訂聘(僱)用合同。

12、臨時工由各下屬公司、企業在上級核准的指標內僱用。報勞動人事部備案。

13、公司按照按勞取酬、多勞多得的分配原則,根據員工的崗位、職責、貢獻、表現、工作年限、文化高低等情況綜合考慮決定其工資。

14、員工的工資,由決定聘用者依照前條規定確定,由人事部行文通知財務部門發放。

15、公司執行國家勞動保護法規,員工享有相應的勞保待遇。

16、員工的獎金由公司根據實際效益按有關規定提取、發放。

17、婚假:法定婚假3天,晚婚(男25週歲女23週歲)假10天,異地結婚可適當另給路程假,假期內工資照發。

18、產育假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19、員工的直系親屬(父母、配偶和子女)死亡時,喪假3天;異地奔喪的適當另給路程假。假期內工資和津貼照發。

20、公司有權辭退不合格的員工。員工有辭職的自由。但均須按本制度規定履行手續。

21、試用人員在試用期內辭職的應向人事部提出辭職報告,到人事部門辦理辭職手續。

22、員工與公司簽訂聘(僱)用合同後,雙方都必須嚴格履行合同。員工不得隨便辭職,用人單位不準無故辭退員工。

23、合同期內員工辭職的,必須提前1個月向公司提出辭職報告,由用人單位簽署意見,經原批准聘(僱)用的領導批准後,由人事部給予辦理辭職手續。

24、員工未經批准而自行離職的,公司不予辦理任何手續;給公司造成損失的,應負賠償責任。

25、員工必須服從組織安排,遵守各項規章制度,凡有違反並經教育不改者,公司有權予以解聘、辭退。

26、公司對辭退員工持慎重態度。用人單位無正當理由不得辭退合同期未滿的員工。確需辭退的,必須填報《辭退員工審批表》,提出辭退理由,經人事部核實,對符合聘用合同規定的辭退條件的,報原批准聘用的領導批准後,通知被辭退的員工到人事部辦理辭退手續。未經人事部核實和領導批准的,不得辭退。

27、辭退員工,必須提前1個月通知被辭退者。

28、聘(僱)用期滿,合同即告終止。員工或公司不續簽聘(僱)用合同的,到人事部辦理終止合同手續。

29、員工嚴重違反規章制度、後果嚴重或者違法犯罪的,公司有權予以開除。

30、員工辭職、被辭退、被開除或終止聘(僱)用,在離開公司以前,必須交還公司的一切財物、文件及業務資料,並移交業務渠道。否則,人事部不予辦理任何手續;給公司造成損失的,應負賠償責任。

五、差旅費管理制度

1、本辦法適用於本公司因公出差支領旅費的員工。

2、出差旅費分交通費、宿費及特別費三項:

1)交通費係指火車、汽車、飛機等費用。

2)膳宿費係指膳食費及宿費。

3)特別費係指因公支付郵電或招待費等。

3、員工因公出差,應事先填明員工出差申請單,經部門負責人審核並呈報總經理批准後出差,如因事情緊急而未及時填表,須事先由部門負責人口頭報告總經理,等返回公司後,應立即補辦手續,員工出差報支表的處理程序如下:

1)出差前依單填明單位、級別、姓名、出差事由、搭乘交通工具、出差日期、預支金額,經部門負責人審核後呈報總經理批准。

2)出差人憑核准的預支金額,填寫借款單,向財務部預支差旅費。

3)出差人返回後7日內應填寫差旅費報銷單,註明實際出差日期、起始訖地點、工作內容、報支項目、金額等,由所屬部門和財務部負責人審核後報總經理批准,由財務部在報銷時沖銷預支數。

4、差旅費按業務需要按崗位職務分成如下幾個包乾:

1)享受總經理以上待遇的人員,差旅費實報實銷。

2)享受副總經理待遇的人員,宿費上限150元/日。

3)享受部門負責人待遇的人員,宿費上限100元/日,其他人員宿費上限80元/日,另伙食補助30元/天。交通費以經主管領導核准的交通方式依票據實報實銷。

4)公司員工出差期間,確因工作需要宴請時,需經主管領導核准,依票據實報實銷,同時取消當日伙食補助。

5)公司員工出差期間,因遊覽或非工作需要的參觀而開支的一切費用,由個人自理。

5、因公出差、經總經理批准借支公款,應在回單位後七天內交清,不得拖欠。非因公事並經總經理批准,任何人不得借支公款。

六、合同管理制度

1、公司對外簽訂的各類合同一律適用本制度。

2、合同管理是企業管理的一項重要內容,搞好合同管理,對於公司經濟活動的開展和經濟利益的取得,都有積極的意義。各級領導幹部、法人委託人以及其他有關人員,都必須嚴格遵守、切實執行本制度。各有關部門必須互相配合,共同努力,搞好公司以“重合同、守信譽”為核心的合同管理工作。

3、合同談判須由總經理或副總經理與相關部門負責人共同參加,不得一個人直接與對方談判合同。

4、簽訂合同必須遵守國家的法律、政策及有關規定。對外簽訂合同,除法定代表人外,必須是持有法人委託書的法人委託人,法人委託人必須對本企業負責。

5、簽約人在簽訂合同之前,必須認真瞭解對方當事人的情況。

6、簽訂合同必須貫徹“平等互利、協商一致、等價有償”的原則和“價廉物美、擇優簽約”的原則。

7、合同對各方當事人權利、義務的規定必須明確、具體,文字表達要清楚、準確。

8、雙方都必須使用合同專用章,原則上不使用公章,嚴禁使用財務章或業務章,註明合同有效期限。

9、除合同履行地在我方所在地外,簽約時應力爭協議合同由我方所在市人民法院管轄。

10、任何人對外簽訂合同,都必須以維護本公司合法權益和提高經濟效益為宗旨,決不允許在簽訂合同時假公濟私、損公肥私、謀取私利,違者依法嚴懲。

11、變更、解除合同,一律必需採用書面形式(包括當事人雙方的信件、函電、電傳等),口頭形式一律無效。

12、變更、解除合同的協議在未達成或未批准之前,原合同仍有效,仍應履行。但特殊情況經雙方一致同意的例外。

13、合同管理由董事長授權總經理總負責,歸口管理部門為財務部、辦公室。

14、公司所有合同均由辦公室統一登記編號、經辦人簽名後,按審批權限分別由董事長、總經理或

員工規章制度3

第一節超市日常工作制度

一、做好本職工作,積極、主動、熱情、周到為賓客服務。

二、嚴格執行物價政策,明碼標價。每天檢查標籤標識與貨物是否相符。無用便籤隱藏或撤掉。

三、誠實守信,保質保量,不出售有害健康的食品。誠實守信不單是指對待客户,同時要對業主守信,員工使用超市物資必須有償支付後告知業主方可使用,超市因進貨收到贈送物品一律歸超市所有,任何人不得私吞據為己有。尤其是煙酒等屬貴重商品,任何人不得私自動用,請所有在職人員珍惜自己的人品,尊重業主的厚德,延續彼此的信任。

四、遵守紀律,做到不曠工、不遲到、不早退,不擅離職守。

除約定休息日外,員工曠工每日扣100元,休息時間超時30分鐘以上每人每日扣30元,休息時間超時1小時每次扣50元,早退原因必須在經理同意下離開,因私人瑣事擅自離守,藉口偷閒如被發現扣工資辭退。請在職人員自覺遵守,自己申報違規項目,不要存有僥倖行為,自欺欺人。無視自己違規而指責他人更不可取。希望在職人員都要自覺自律,管好自己。

五、及時對商品進行整理,保持陳列整齊美觀。

六、接受監督,虛心聽取意見。員工之間互相協助,互相監督,提供違章線索者將現金,對改善意見要虛心聽取,正確消化。

七、交接班時,做好貨物的盤點工作。所有收銀員不得在沒有計入POS機前提下收取現金,自家員工更不允許,實有特殊情況,兩人以上經手,派送也要先收銀後派送,請自覺遵守,免得口舌。

第二節超市商品保管制度

一、根據商品所需的存儲條件,分類進行保管。制定庫存貨物監管員,負責監管物品少缺預報,有效期監督。

二、統一貨物編碼,標明商品存放的精確位置,並以明顯的字跡將編碼標明於貨位、貨架上。繪製庫房商品儲存位置平面圖,以便全面反映庫存情況。

三、保持庫房的清潔衞生,消除導致商品黴爛、變質及蟲蛀、鼠咬等隱患。

四、控制庫房温濕度,在庫房內設置温濕度計,利用密封、吸潮、通氣等方法加以調節,以適應保管商品的需要。

五、經常檢查庫存商品,及時發現在存儲過程中數量、質量的變化情況,採取措施加以預防。庫存商品發現變質、破損、超過保管期時,或出現滯存情況,倉管員要及時上報主管,提出處理意見。

第三節衞生管理制度

一、保持營業場所環境衞生。

二、根據商品的性質,清理商品上的灰塵。

三、清潔衞生後,必須把商品迅速整理、擺設、陳列好。

一、店面員工工作程序

1.收銀員清理自己負責區域的衞生;每次上崗前到貨物區巡查一圈,逐一檢查貨架品名、價格,位置。同時要提供顧客需求信息,銷量好的物品信息。2.整理貨架,確保整齊,安全;指定補貨時間,在班人員必須集體出動,庫管員指導讓缺少物品迅速上架。

3.準備好足夠的購物車,購物籃及相關工具;顧客方便多購貨物。

4.微笑服務,隔三米向顧客問好;罵不還口,熱情周到。

5.不斷整理貨架,補充商品;補貨人員要留意旺銷貨品,提供進貨信息。

6.將散放與各區域的商品歸回原位;

7..做好交接班記錄;票據與實收不符要備註原因(不得超過50元),超過時,要查找原因並彙報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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