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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學學校財產管理制度(通用10篇)

小學學校財產管理制度(通用10篇)

在充滿活力,日益開放的今天,各種制度頻頻出現,制度是指一定的規格或法令禮俗。你所接觸過的制度都是什麼樣子的呢?下面是小編整理的小學學校財產管理制度(通用10篇),歡迎閲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小學學校財產管理制度(通用10篇)

小學學校財產管理制度1

1、學校總務處重要職責是認真做好固定資產管理工作,實行財產保管責任制,建立財產分類帳和總帳。

2、凡是購進或調進資產、儀器、音體美器材等都記入固定資產清冊,建立借用制度和賠償制度,每學年末總務處根據財產變動情況進行一次核對調整。

3、注意檢查維修、延長財產使用期限。總務部門要有高度責任心,對學校財產應一清二楚,對損壞事故應及時發現、及時處理,對損壞財產應及時組織維修,以提高使用效率。

4、學校財產、物品實行分級管理、教室內財產由班主任管理,辦公室財產由各辦公室負責人管理,少先隊財產由大隊輔導員管理,圖書、教具、體育、音樂、美術、勞技室、實驗室、實驗儀器室、計算機、語音室、總控室、電教室、多媒體、檔案室、教師資料室、儀器和日常物品由學校確定人員專人負責管理。

5、做好財產交接手續,開學初,各任科教師清點所接財產新舊和數量情況後保管使用,學期結束後,各任科教師交回相關財產,各室財產清點後上報總務處備案。

6、學校各部門要加強對學生進行勤儉節約,愛護公物教育,同時充分利用校會、班會、廣播、黑板報等進行檢查評比,大力表揚好人好事,批評不愛護公物的行為,加強學生愛護學校財物的責任感、提高愛護公共財物的自覺性。做到平時有人保管,壞了有人報告,毀了有人賠償,丟了有人查找。

7、身教勝過言教,教師首先要作學生表率。

(1)、離校要關好門、窗、電燈、吊扇、飲水機。

(2)、各室物品不要任意搬運。

(3)、節約用水用電,提倡“節約為榮,浪費為恥。”風格。

8、校產管理小組要定期對各部門財產使用保管情況進行檢查。

附一:財產賠償制度。

1、教師在失職情況下,損壞遺失物品。根據新舊質量酌情賠償。

2、學生在違紀情況下,損壞公物照價賠償。

3、公物被竊應弄清責任人員,根據具體情況確定賠償。

附二:財產領、借制度。

1、學校公物由總務處統一管理,任何人一律不得私自拿用。

2、教職工因工作、學習和生活需要需暫借用學校財物,須辦借領手續。

3、領用消耗辦公品,必須向保管員辦理登記手續。

4、借用教學用具、儀器、掛圖、參考資料向管理員辦理登記手續,為提高利用率,用後必須及時歸還。管理員對還物品要檢查驗收,如有損壞必須查明原因,酌情處理。

5、因參加各項活動需要服裝、物品等,必須三天前與保管員聯繫(除特殊情況外)以便準備所需物品。

6、學校各類校產一般不借校外,如遇特殊情況必須備有書面借據報總務處批准,並收取一定的押金,方可借用。

小學學校財產管理制度2

一、固定資產管理制度

1、資產起訖標準如下規定

(1)單價在800元以上,耐用時間在一年以上的物品列為固定資產範圍。

(2)單價不足800元,但使用時間在一年以上的批量同類財產,如課桌椅、牀、辦公桌、各類櫃子等學生、教師使用的固定用品,也列為固定資產。

2、學校的固定資產由總務處統一分類編號,並由校產管理員建立固定資產一級台帳,附單件明細卡片:計算機、舞音美室、體育室、電工室、物理實驗室、生化實驗室、圖書館、閲覽室、食堂等部門,由專管員建立相應的二級台帳並負責管理。其他固定資產實物由總務處校產管理員建立二級台帳,由使用人(部門)負責保管。

3、新增財產,應由總務處採購人員填寫入庫單(一式三份,總務處留存一份,附發票交財務一份,專管員一份),校產管理員驗收簽字後,方能列入固定資產台帳。

4、總務處的台帳,每學期應與財務部門的固定資產台帳、各專管員的二級台帳核對一次。每學年學校對固定資產清點一次,做到帳帳相符,帳實相符。

5、固定資產增加、減少、轉移,須報總務處負責實施。未經總務處辦理手續,任何人不得自行處置。

6、根據各部門工作需要,如需調配固定資產,由總務處填寫調用單,調入部門負責人或專管員簽字領用,並調整各級台帳。

7、根據學校實際情況,教室課桌椅、寢室牀鋪及其有關設施由總務處負責配置和調整,每學期由班主任、學生寢室生活指導老師向總務處校產管理員辦理借用手續,填寫財產登記表一式兩份,總務處校產管理員和用物責任人簽字,各存一份備案,每學期總務處對財產保管情況組織檢查驗收。

二、低值易耗品管理制度

1、計算機、舞音美、體育、電工、生化、圖書閲覽、食堂等專業的教學用品、用具管理參照本制度執行。

2、各部門專管員必須建立抵值易耗品台帳,耐用品並附明細帳。所有物品都應及時列入台帳。

3、因辦公、教學需要的抵值易耗品(耐用品)由專管員填制借用單,借用人簽字並註明借用理由,使用結束後應及時歸還。消耗品由使用部門(人)簽字領取使用。

4、各班清掃用具,要實行包乾辦法,確定用物定額,超額不補。

5、各部門專管員按月填報物品進出庫報表。各部門專管員應於每月初進行一次庫存清點,並將上月物品的入庫、出庫及庫存情況月報表報總務處。如出現帳實不符,應及時查明原因。

6、總務處應妥善保管原始憑證、入庫單、出庫單、月報表等,並裝訂成冊。

三、財產採購、驗收、入庫制度

1、凡需新增或補充的財產,由請購人提前三天向總務處領填請購單,經處室負責人審核,分管校長審批。總務處組織人員採購。屬專用物品,由使用人蔘與採購、負責質量、數量、規格選擇。政府集中採購目錄商品報財政部門審批後由學校採購小組根據有關規定進行採購。

2、添置的財產如屬國家專項控制商品,需先辦理控購手續,經批准後方可購置。

3、凡新購入的財產,應由總務處採購員填寫入庫單(一式三份,總務處留存一份,附發票交財務一份,專管員一份),經保管員對數量、質量、規格、單價等進行驗收簽字,請購單方可報銷。

4、固定資產、辦公用品、維修材料、衞生清潔用品由總務處校產管理員驗收登記:文體用品、實驗用品、圖書資料、實習材料等低值物品購入時由部門專管員驗收登記。

四、財產的出借與賠償制度

1、學校一切財產,任何人不得擅自出借、出租,如確實需要借用、調出的,必須經領導研究決定。

2、批准借用的財產,必須辦理借用手續,注意愛護,精心保管,按期還回,照價賠償。

3、離退休及調出人員要自覺歸還自己領用和借用的公物,不得轉借他人或私自拿走,否則不予辦理手續。

4、所有人員,都要自覺愛護公共財產,故意破壞或不負責而破壞的,要追究責任,照價賠:情節嚴重者,加倍處罰。

五、財產報廢、變賣制度。

1、不能再使用和再修復使用的固定財產由使用部門提出報廢申請,由總務處組織相關人員進行鑑定後辦理相關手續,並報分管校長批准:大型、貴重設備報有關部門批准,並註銷合同

2、抵值易耗品(耐用品),由專管員統一收集並造冊上報總務處,由總務處組織相關人員進行鑑定後辦理相關手續,並報分管校長批准,並註銷台帳。

3、任何個人無權決定固定資產變賣價格。凡要變賣的固定資產,分兩步走,第一步由學校相關人員確定基礎價格,第二步由相關人員根據學校內的基礎價格與購方確定變賣價格變賣,報分管校長審批再作變賣。學校固定資產收入,均納入“專用基金”核算。

六、財產移交制度

1、校內保管員、各實驗室管理人員,各類財產材料使用人,因工作變動,學校應及時組織有關人員辦理交、接手續,要求帳物相符後,方能接收。

2、移交中實行按帳點物,逐件核准。凡有外借的,概由移交人追回,接收人不接收空帳。移交中發生帳物不符時,移交人應寫出書面報告,學校作出相應的處理意見,方可辦理移交手續。

小學學校財產管理制度3

校產是國家財產,為了進一步提高財產的使用效率,延長使用期限,更好地為教育教學服務,達到育人的目的,特制訂本管理制度。

一、要求:

1、師生必須樹立主人翁思想,熱愛學校,愛護財產,不允許做有損於財產的事。

2、固定資產的管理環節必須做到及時登記,月月做帳,季季對帳,做到帳帳相符,帳物相符。圖書館、實驗室等部門均應建立相應台帳。

3、堅決執行誰用誰管,公用分管,責任到人的財產管理原則,桌、凳等可移動的物品,誰拿出室外,由誰負責拿回,杜絕亂拖、亂換等不良現象。

4、各級財產保管人員必須做好平時財產的保養工作。

二、請購制度:

1、全校各部門根據教育教學工作的實際需要,在學校全年經費預算分配的範圍內提出購物申請。

2、凡申請購物者(部門)須填寫請購單,經有關領導批准方可同意採購。

三、驗收制度:

1、徵用的土地,新(擴建)的房屋、建築物等財產,由校產管理員依據憑證(一式兩份)入帳。

2、自制、局撥、捐贈的財產,局固定資產、耐久品由經辦人將物品、原始憑據交學校財產管理員驗收簽字,填寫入庫憑證,報負責此項工作的總務主任審核。憑證一式兩份,一份留底,一份交財務室,並據此及時計帳。

3、建立校舍資料檔案,財產帳,做好房屋編號。

4、做好固定資產(除校舍)的編號、登卡、計帳工作。

5、低值易耗品,直接由保管員驗收簽字,分類定位儲存,建立收支登記帳冊。

四、領用制度:

1、各部門的公用設備,均為部門領用,個人保管(簽名)離校時歸還。

2、各處室或個人因工作需要特殊的辦公用品或教具(經負責此項工作的總務主任同意,可向倉庫保管領取,在領用登記卡上簽名或寫借條。

3、一般辦公用品和清潔工具,在每學期初由部門負責人向倉庫保管員統一領取,在領用卡上簽名。

4、堅持領用、借用、賠償制度。

五、報廢、報損制度:

1、確定報廢、報損,應由有關人員會同技術人員作出技術鑑定,經確認無修復和使用價值後,由經管人員上報,總務主任籤具意見,校長批准,並報上級教育行政部門備案。

六、檢查制度:

1、每學期開始,要根據登記本由總務處有關負責人,到各部門核實所有公用設備。

2、每學期結束,各處室應自行核實台帳,再由總務處有關負責人複查台帳及有關物品,做到帳物相符。

3、每學期結束,總務處有關負責人要到各部門收齊所借用的物品及教具。

4、每一年結束前,由總務處牽頭,各部門(組)財產管理員參加的校產年報會。

小學學校財產管理制度4

1、學校所有財產、教具、辦公用品,都要清楚、有數。按規定上帳,統一管理。此項工作後勤全面負責。

2、財產管理採用分崗專人負責。後勤每學期至少要清點核對一次,以便維修、補充、報損,並急事登記新的物品。

3、本校職工或外單位人員借用物品,必須經學校同意,並辦理借用手續,不能私自借出。傳達室要問清情況,方準出門。

4、學校財產發生損壞、丟失情況,要由具體保管人員負責,由後勤負責執行。按有關賠償制度及時處理,不得拖延,不了了之。

5、財產保管人員要加強責任感。對保護、修復學校財產有貢獻的予以表揚、獎勵。對失職、損壞財產的予以批評、處罰。

6、各辦公室共用財物由組長負責,各教室由班主任老師負責。

7、學校貴重財產(筆記本電腦、攝像機、照相機等)由專人保管的,填寫保管紀錄,妥善保管,發生丟失或損壞的',由保管人賠償。

小學學校財產管理制度5

學校的一切財產是國家和人民的公共財產,全體教職工,學生都應自覺愛護和妥善管理,為了延長財產的使用週期,提高使用率,不使學校財產遭到不應有的損失,更好地為教學和師生服務。特制訂以下制度:

一、各校區總務處是財產管理的主要部門,負責統一收發、調配、登記入帳,保管和核對等工作,全體師生必須協同做好此項工作。

二、財產管理人員要認真做好校產、校具及採購物品的登記保管工作,做到帳物相符,定期清點。

三、財產使用實行分室管理,落實保管使用責任制,各校區每學年進行一次清點、維修和報廢。校產維修、報廢要經主管部門簽署意見後,主管校長批准,並要辦好報廢手續,填好清單。

四、借用公物及領取有關教學用品,必須有出借手續,任何人都不準私自拿用公共財產。

五、歸還物品(器材)時要驗收,如有損壞,要查明原因,按規章辦事。

六、貴重儀器的購置和出借,必須經校領導批准。

七、愛護公共財物,人為損壞的應照價賠償。

八、節約水電,放學下班要關好電源,發現浪費現象要予以批評教育。

小學學校財產管理制度6

為更好地維護學校的財產,節省學校對公共財物不必要的維修經費,保持教室的整潔美觀,創造一個良好的教學環境,使學生養成文明守紀的良好習慣,促使師生共建文明校園,特規定如下:

一、班級財產管理班主任是第一責任人,全體教師應有責任、自覺地協助各班主任共同管好班級財產。

二、教室的財產實行包乾管理。課桌凳椅以及其他設施期初由班級登記交到總務處統一存檔,分班造冊登記,交班級按學期包乾管理使用。教室內的各種設備應由班主任指定一名學生管理,按照相關的操作規程進行。如有損壞,請班主任及時追究。

三、班主任和科任教師應該經常教育學生愛護公物,故意損壞財物者均按有關規定進行賠償。

四、對所損壞的設備,均需由該班班主任或班上公物管理員寫出報修單交到到總務處,由總務處通知有關人員進行維修。

五、每個學生使用的課桌、椅子,課桌、椅子不準塗寫、刻字。對於亂塗、亂刻、損(毀)壞公物的同學,班主任通知其家長,並責令修復如初,或照價賠償。

六、學校班級財產由班主任簽字承包,原則上一包一學年。中途若學生變動,必須到總務處做好財產交接手續。不與總務處做好交接手續的將按學期初數處理。

七、各班財產不能互相調換,不能隨意移動到室外(校、年級集會例外)。

八、各班必須節約用電、用水,做到人離燈熄。不得損壞線路設備。

九、學校每個月檢查一次,公佈於門廳處。期末彙總上交學校。

賠償標準如下:

1、課桌椅每套150元(課桌100元、凳子50元)、桌面50元、椅子面10元,亂塗、亂刻一次5元,桌椅橫檔斷裂每張5-20元。

2、牆壁損壞、亂塗、亂刻或有污跡等每平方米20元(不足1平方米按1平方米計算),黑板500元。

3、電器開關、插座每件20元。日光燈每盞10元。燈管每隻10元。

4、玻璃每塊20元,帶窗框損壞每塊200元。5、每扇門280元,把手每隻30元,鎖每把10元。

6、喇叭每隻60元。

7、講桌200元。

8、班牌25元。

9、樓道及教室宣傳牌每塊40-100元。

10、衞生工具由班主任定價。

11、其它按實際原料費加施工費計算。

小學學校財產管理制度7

財產物資是學校開展正常的教育教學、業務活動的物質基礎,也是保證完成工作任務,實現工作計劃所必須的物質條件。隨着學校規模的不斷擴大,學校在各方面都加大了投入。為了能更充分發揮財產物資的作用,提高使用效益,服務於教育教學,必須加強財產物資的管理,制定相應的制度。

一、正確區分b學校固定資產與庫存材料,配備專人負責。

分別由固定資產保管員和材料保管員對固定資產及庫存材料進行專門的管理工作,學校財務部門對其進行總額控制。

1、學校的校產校具以單位價值在500元以上,專用設備單價在800元以上,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並在使用過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質形態的資產。單位價值雖未達到規定標準,但耐用時間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類物資也應作為學校固定資產進行管理。學校固定資產一般分為六類:房屋和建築物;專用設備;一般設備;文物和陳列物;圖書;其他固定資產。固定資產保管員應根據這六類進行固定資產的登記造冊工作,並按固定資產分類設置固定資產明細賬,建設固定資產卡片進行管理,隨時做好固定資產的增減核算工作。

2、學校的庫存材料是開展教學及其它活動過程中為耗用而儲存的流通資產,包括各類材料、燃料、消耗物資和低值易耗品等。通常直接為某項活動購置的一次性就消耗完的物資直接作支出外,其餘為耗用而儲存的物資必須由材料保管員驗收入庫。

二、明確專人分部門、分室保管,總務處應明確保管人員的保管責任制。

1、固定資產保管員要結合學校部門特點和自身管理需要,分別組織圖書館、實驗室、電教室、文體器械室、醫務室及食堂等部門進行分室專人保管。各部門分室兼職保管員由固定資產保管員與處室負責人共同確定,名單擬定後報校長室與財務部門備案,並與他們簽訂保管責任書,同時對他們進行有關保管業務(如建帳、固定資產明確帳的登記造冊建卡、保管、整理、盤盈、盤虧及報廢等)指導,建立一套嚴密的固定資產保管網絡。

2、固定資產保管員每月要與各分室保管員核對帳目,使固定資產一級明細帳與二級明細帳相符,同時與財務總帳核對,做到帳帳相符。

3、固定資產保管員與分室保管員要定期對學校固定資產盤點(暑假、年末前各一次),發現問題及時找出原因,分清責任進行處理,做到帳卡物相符。

三、實行使用管理責任制度,建立班級和個人承包使用制度。

1、開學初,總務處固定資產保管員與班主任和各班班長簽訂保管責任書(一式三份)總務處、政教處、班主任各執一份,將教室、宿舍、桌、凳、椅、門窗玻璃等交班級使用並負責管理,學期結束時需驗收交還。對有缺損的,分清責任,按規定進行賠償、整修或報廢處理,及時調整固定資產帳目。

2、對各處、室、組辦公用具實行包乾使用,及時調整增減,年底盤點核對,缺損的分清責任,按規定進行賠償,整修或報廢處理,並重新辦理續管手續。

3、對各班級、處、室、組在一年中固定資產使用保管認真負責,為學校節約資財成績顯著的,保管員應報經總務處及校長室批准給予一定的精神和物質獎勵。對於損壞公物屢教不改者除按規定負責賠償外,還要視情節輕重給予批評、教育直至紀律處分。

4、凡在學校報支的圖書資料、軟件等都必須先入圖書館固定資產帳,須用人員應按圖書館的借書手續辦理。

四、在明確財產物資保管和使用責任制的過程中特別要做好安全防範工作。

確保固定資產、庫存材料的安全可靠,務必做好防火、防盜、防潮、防腐等安全工作,經常保養、整修,保障教育、教學、生活、學習所需。

五、學校一切校產、校具都必須由固定資產保管員登記造冊。

特別要加強固定資產、物資的調撥、自制、改制、融資租入及接受捐贈的登記造冊工作,都要入固定資產及材料帳,避免資產的“體外循環”,杜絕變相“小金庫”的發生。

加強固定資產,庫存材料的購建(採購)、驗收(入庫)、使用(領用)、調撥、報廢、清查環節的管理,嚴格各項審批、領用手續。

1、購建(採購)環節的管理

(1)要根據需要與可能,努力用現代科學技術裝備充實和改善辦學條件。但是要反對不切合實際的貪大求洋標新立異講排場擺闊氣的不良之風,結合學校事業發展的實際需要,制定固定資產的購建計劃。

(2)庫存材料的採購一定要按教育教學及業務的需要,制定消耗定額,按計劃進行採購,要防止積壓和浪費。材料儲備定額由材料保管員制訂報校長室和財務部門備案。某種材料儲備定額=某種材料全年耗用量/360天×單價×儲備天數。

(3)購建前,必須按計劃填制請購單(一式兩份)。如果是基建項目還必須有可行性研究決策分析報告和設計概算資料。

(4)購建時,要做到集中統一,由採購人員按批准的計劃採購,按照內控制度規定,業務經辦與財物保管員屬不兼容職務,必須分開。採購要貨比三家,大宗同類物資要集中批發採購,按物資的最優性價比挑選採購。專業設備或貴重物品要吸收專業人員一起採購。

(5)採購財產物資的折讓、回扣或搭售的物品都必須如實反映並繳財物部門入帳,作相應的會計處理。

2、驗收(入庫)環節的管理

(1)固定資產、庫存材料購建後必須驗收入庫,倉庫保管員憑請購單、購貨發票進行實物驗收,如發現實物與請購單或與發票所載內容不同,暫緩驗收,待查明原因後再處理。如果一致,則開出驗收入庫單,並在發票上加蓋“已入庫”戳記,並在驗收欄簽章,分別固定資產或庫存材料登記明細帳,是固定資產的還要填制固定資產卡片。

(2)採購人員憑請購單、發票及財產、物資驗收入庫單,先送有關人員審核,再送有關負責人審批後方可報銷。

3、使用(領用)環節的管理

(1)按照工作任務和工作進度的需要領用物資,充分發揮固定資產和庫存材料的效能。

(2)按部門領用,保管的責任落實到部門和責任人。

(3)嚴格領用的審批手續,領用財產物資一般以部門為單位,由領用人填寫領用單(出庫單)經部門負責人審核,按學校財務管理制度規定的審批權限,報經有關負責人審批後,方可領用。對於手續不全的領用單,保管員不予受理。按照財務制度規定當期的支出當期入帳,月底(每月25日前)保管員要將出庫單(採用先進先出法發出材料)隨月報表,報財務會計進行核算,對手續不全的出庫單財務部門不予受理。

(4)凡領用的固定資產,材料物資,只作辦公、公務之用,不得私自挪用它處。

(5)在使用過程中,要配合有關部門,對師生員工加強行為規範和愛護公共財物教育,保持勤儉治校,厲行節約的好作風,樹立以節約愛護公物為榮,浪費破壞公物為恥的好風尚,把有限的教育經費用到最需要用的地方。

(6)加強多餘財產物資的退庫管理。財產物資領出後,因某些原因未用的設備,工具和材料等,或在工作任務完成後剩餘的材料和工具等,必須納入單位財物的統一管理和核算,退庫由原領用部門和人員將多餘物資及時繳回倉庫,由倉庫保管員做好驗收並填寫入庫單(註明是退庫)。若是固定資產,還須在財產卡片上填寫有關內容。不需用的固定資產驗收入庫,保管員只需將固定資產卡片從原領用部門抽出,插入庫存。

(7)做好財產物資的保養和維護工作,做好固定資產大修和小修的管理工作,及時調整有關固定資產存量和固定基金餘額。

4、調撥環節和管理

學校財產物資的調撥應由上級主管部門和學校負責人批准。學校財產物資原則上不得外借,更不得借給私人。如確有特殊原因需調劑使用或借用的,必須經有關負責人批准,辦好有關借用手續,約定歸還時間方可借出(必須同時開出門證),到期及時催還,經保管員檢查驗收無損後入庫。

5、報廢環節的管理

財產物資有一定的存放、使用期限,在使用過程中亦有人為損壞現象。對於規定期限外已不能使用或我校已用不上的財物、對於人為損壞已辦理賠償手續的財物,應按規定報廢或轉讓處理。

(1)固定資產的報廢和轉讓,一般經單位負責人批准後核銷。大型精密、貴重設備、儀器報廢和轉讓,應經有關部門鑑定,報教育主管部門或國有資產管理部門、財政部門批准。

(2)固定資產報廢發生的變價收入減清理費用的淨值,必須入帳,計入修購基金,同時核銷固定資產。

(3)非固定資產的報廢與轉讓,由材料保管員列出清單,註明原因,經單位負責人批准後由財務管理機構的有關人員清點後辦理有關報廢和轉讓手續。

6、清查環節的管理

(1)財產清查制度作為單位內部會計監督制度的重要內容之一。也是會計核算工作的一項重要制度,所以在編制年度財務會計報告之前必須進行財產物資清查。

(2)固定資產保管員,分室保管員及材料保管員要對自己所

管財產物資定期或不定期的盤點(每年至少兩次,年底前必須徹底盤點,由總務處配合),按規定做好帳務處理工作,隨時接受有關部門組織的財產物資檢查,做到“家底”明瞭、真實。

(3)通過清查工作,使保管員掌握財產物資的使用和保管情況,並向有關負責人提出盤盈、盤虧、損耗和報廢報告,及時辦理有關手續,做到帳、物、卡相符。

(4)財務管理部門要會同學校內審小組成員在保管員自查的基礎上進行定期或不定期的全面清查或局部清查,對檢查結果要報告校長室及處室負責人,並提出處理意見作為對保管員履行崗位職責的考核意見之一。同時要求保管員每月帳目要與財務部門核對一致,每季末報財產物資清冊一式三份,保管員、財務會計及校長各一份。

六、嚴格執行照價賠償制度。

通過清查盤點,如有人為因素髮生的責任事故損失,一旦查實,照價賠償。學生畢業、工作人員調出、離退休人員離開學校時,要與保管員辦清有關公物的歸還工作,如缺少、損壞、丟失的要照價賠償,人事部門方可辦理有關轉移手續。

七、固定資產保管員每年要積極配合國有資產管理局。

做好學校固定資產的年檢,核證等有關管理工作。

小學學校財產管理制度8

憲法規定“公共財產神聖不可侵犯”,保護公共財產是每個公民義不容辭的光榮職責。學校公共財產是學校開展政黨的教育教學工作必不可少的物質基礎。為切實保護我校的一切公共財產,使其更好地服務於教育教學工作,全體師生員工須遵照執行。

一、建立定期檢查制度

學校每學期組織人員對公共財物進行一次全面清查,並登記造冊,落實財產管理責任人。每學期對公物進行必要的檢查維修。

二、建立財產登記制度。

一是建立公共財物借、還登記制度。凡是向公共財物管理責任人借、還公物,均記錄好借、還公物的品種數量及日期和其它應有的説明。凡有損壞或遺失,借物人須昭價賠償或負責維修好。登記薄將作為財會檔案予以保存備查。二是會計要建立健全財產管理財薄,及時準確地做好記錄,做到物物有賬,賬物相符。

三、班上的公物管理實行班級負責制。

凡是班上的講桌、講凳、衞生工具,毛刷、一切電器、門窗、玻璃、美化教室用品,班級牌,均由該班全體學生共同負責保護、管理。如有人為損毀,由該班自行解決維修或昭價賠償的問題。

四、建立公共財物管理部門負責制。

實驗器材管理由古剛義負責,微機室器材管理同廖長清負責,團隊室公物管理由李建負責,體育器材管理由體育教師共同負責,油印室的公物管理由張鳳仙負責,油印資料老大需要教導處先登記,再由張鳳仙記錄及油印。檔案室的公物管理由工會負責,雜物保管室由黃澤林負責,錄音機、聽力磁帶、教參、教學掛圖由教導處負責管理,伙食團公物由李建輝負責,段學良負責對電器、辦公用品等進行發放與登記。辦公桌椅經編號、登記後由各位教師負責管理。

五、學校公物非經校長和管理責任人簽字同意,並辦理好有關手續,不得外借,否則,一切責任由管理責任人承擔。

小學學校財產管理制度9

一、學校財產、物資的管理和使用,必須貫徹統一領導、分工負責、管用結合、人盡其職、物盡其用的原則。

二、學校指定專人負責財產、物資的管理工作。

三、學校財務財物進出要有審批意見,要辦理進出庫(室)借還手續,誰借誰還,按時歸還,任何人不得無理強行借物和無償使用。管理人員也不得擅自將財產、物資出借,一經發現,必須追查責任。

四、學校財產、物資任何組織或個人不得侵佔或破壞。對財產實行管理責任制。按使用部門和存放地點,落實到處、室、班、組、人。定期檢查,誰用誰管,明確責任。

五、學校財產如有丟失、損失等,要追究當事人責任。如遇抵賴或無理取鬧不賠償者加賠處罰,情節嚴重者給予必要的行政處分。

六、學校的房屋、場地、設備,任何人不得擅自出租、交換或出售。

七、財產物資管理人員及教職工,工作調動要辦理交接手續,負責和使用學校的財產、物資都要清點交出,不得自行帶走。

八、財產管理人員要勤勤懇懇,廉潔奉公,一視同仁,敢於堅持原則。所有物品要做好驗收、保管,嚴格手續制度,做好收發記錄,做到帳物相符。

九、加強對學校財產物資的維修保養工作,平時加強檢查,發現有損壞,立即向總務處彙報,及時維修,延長財物的使用壽命。

小學學校財產管理制度10

一、對所有校舍、財產進行登記造冊,核定基本價格,建立固定資產台帳。常用流動財產要建立清冊,由學校管理人員和責任人各執一份,以備核查。

二、教職工工作變動時,學校領導工作調整時,必須嚴格清交財務財產,認真辦理交接手續,丟失損壞財產照價賠償。

三、定期對校舍、財產進行安全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四、學校財產每學期清查一次,凡人為損壞或丟失的,由相關責任人負責賠償。

五、對學校重要的設備、財產要落實專人管理,明確責任,建立定期檢查制度。

六、對校園設施,學校教師要共同關心愛護,發現損壞行為,要及時制止並報告。節假日必須安排專人值班、保護校產。

七、校舍、財產使用都要嚴格遵守使用制度,自覺維護校舍、財產安全,學校任何人不得損公肥私,對化公為私的行為要嚴肅處理。

八、重大突發事件,學校重要財產按預案搶、撤保護,儘量減少財產損失。

九、摸查校內患有癲癇病的學生,且重點監護,排查校園周邊精神病患者,杜絕安全事故發生。

十、學校領導要及時對安全隱患排查情況進行核實,對隱患的排查情況進行督辦,並在學校安全會上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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