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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協議書私了

交通事故協議書私了

一般情況下發生輕微交通事故,車主都會選擇私了,這時候就需要籤交通事故協議書了,那麼,下面是小編給大家整理收集的交通事故協議書私了,希望對大家有幫助。

交通事故協議書私了

  交通事故協議書私了1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就 年 月 日因乙方駕車發生交通事故將甲方致傷一事,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達成以下調解意見

一、因乙方駕車致甲方腳部之損傷,甲方經在 人民醫院治療,已痊癒出院。

二、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若干問題的解釋》之規定,乙方應賠償甲方各項損失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必要的營養費、殘疾賠償金、康復費、後續治療費等本次因乙方交通肇事甲方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共計 元人民幣。

三、乙方在本協議簽訂之日起 日內,一次性向甲方全部支付。

四、甲方收到乙方的上述人身損害賠償費用後,不得以賠償項目缺失、身體傷害嚴重、後續治療發生其它併發症等等理由,向乙方繼續索要賠償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索取賠償。乙方不得以上述賠償項目多、賠償金額多等理由,向甲方索要賠償費用最新交通事故私了協議書合同範本最新交通事故私了協議書合同範本。如一方違約,違約方要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 元。

五、甲方鑑於乙方家屬在事故發生後能夠積極給予賠償,達成了本調解協議。故對乙方應承擔的刑事責任給予諒解,請求人民法院對乙方應付的刑事責任給予從輕、減輕處罰,對可能判處的緩刑處罰不提出任何異議,  六、為保證乙方交通肇事案件的順利進行,甲方保證在公安機關、檢察機關及法院審理過程中的需要,給予積極的支持和配合。通訊地址 ,聯繫電話

七、本協議自簽訂之日起生效。本協議一式五份,雙方當事人各一份,公安局、檢察院、法院各一份最新交通事故私了協議書合同範本合同範本。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交通事故協議書私了2

甲方:

乙方:

對於xxx年1月15日發生的交通事故,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自願賠償給乙方各項損失共計45000.00元人民幣(包括已經支付的2000.00元)。

二、損失賠償包括乙方的交通費、護理費、誤工費、伙食住宿費、被扶養人生活費、後續治療費、精神損失費、殘疾賠償金等各項損失賠償。

三、本協議簽定時,甲方須支付給乙方所剩餘的43000.00元。

四、本協議所涉及的賠償是一次性終結賠償,甲方支付乙方費用後,今後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主張任何權利,甲方不再負有任何賠償責任。

五、本協議簽訂時,雙方均是在自願的情形下籤訂的,不存在任何重大誤解或顯示公平的情形,甲、乙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對於協議提出反悔。

六、在甲方賠償乙方後,在甲方向保險公司理賠時,乙方應積極配合甲方和保險公司的工作,內容包括做傷殘鑑定等等,如果因為乙方不配合甲方的工作造成了甲方不能向保險公司理賠時,乙方應當返還甲方應當由保險公司理賠的金額。

五、本協議自雙方當事人簽字後生效。

六、 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相關知識

交通事故私了應如何進行保險理賠

(一)《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中關於機動車理賠的主要內容

1)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實施後,保險公司對被保險機動車發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車人員、被保險人以外的受害人的人身傷亡、財產損失,在責任限額內予以賠償。

2)如果駕駛人未取得駕駛資格或者醉酒、被保險機動車被盜搶期間肇事、被保險人故意製造道路交通事故的,保險公司在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責任限額範圍內墊付搶救費用,並有權向致害人追償。但是造成受害人的財產損失,保險公司不承擔賠償責任。

3)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在全國範圍內實行統一的責任限額。責任限額分為死亡傷殘賠償限額、醫療費用賠償限額、財產損失賠償限額以及被保險人在道路交通事故中無責任的賠償限額。搶救費用超過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責任限額、肇事機動車未參加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機動車肇事後逃逸的,道路交通事故中受害人人身傷亡的喪葬費用、部分或者全部搶救費用,由救助基金先行墊付,救助基金管理機構有權向道路交通事故責任人追償。

4)被保險機動車發生道路交通事故,被保險人或者受害人通知保險公司的,保險公司應當立即給予答覆,告知被保險人或者受害人具體的賠償程序等有關事項。

5)被保險機動車發生道路交通事故的,由被保險人向保險公司申請賠償保險金。保險公司應當自收到賠償申請之日起1天內,書面告知被保險人需要向保險公司提供的與賠償有關的證明和資料。

6)保險公司應當自收到被保險人提供的證明和資料之日起5日內,對是否屬於保險責任作出核定,並將結果通知被保險人;對不屬於保險責任的,應當書面説明理由;對屬於保險責任的,在與被保險人達成賠償保險金的協議後10日內,賠償保險金。

7)被保險人與保險公司對賠償有爭議的,可以依法申請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8)《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簡稱交強險)責任限額為死亡傷殘賠償限額11萬元、醫療費用賠償限額1萬元、財產損失賠償限額2000元,以及被保險人在道路交通事故中無責任的賠償限額。其中被保險人無責任時,無責任死亡傷殘賠償限額為1.1萬元;無責任醫療費用賠償限額為1000元;無責任財產損失賠償限額為100元。

(二)事故損失賠償

交通事故“私了”的最後一個環節是事故損失賠償。雖然《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已於2006年7月1日起開始施行,但是在相當長的時間內,發生交通事故的機動車參加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險、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商業險、保險過期、未參加保險的情形等並存的局面。針對不同情形,事故損失賠償也不同。

1)機動車與非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在人員未傷亡的情形下,非機動車方的損失不可能超過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責任限額。此時不論非機動車方有無責任,非機動車方的損失均由機動車方全部賠償。因此如果機動車方考慮到非機動車方的損失不大,到保險公司索賠太麻煩,可以與非機動車方協商賠償數額。雙方一致同意後,交付賠償費,在交通事故記錄文書上予以註明即可。如果達不成一致意見,可以通過保險公司或者人民法院處理。

2)機動車與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可以分別按照下列方式解決:

①如果雙方均考慮到損失不大,到保險公司索賠太麻煩,願意放棄保險公司的賠償,可以協商賠償數額。雙方一致同意後,交付賠償費,在交通事故記錄文書上予以註明即可。如果達不成一致意見,可以通過保險公司或者人民法院處理。

②如果雙方均參加了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險,又不願意放棄保險公司的賠償,應當立即向投保的保險公司報告出險,向投保的保險公司索賠。

③如果雙方均參加了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險,但是損失超出了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責任限額,就超出部分繼續按照下列方式解決:

·參加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商業險的,向投保的保險公司索賠。

·未參加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商業險的,就超出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責任限額部分協商解決。

④對保險公司的理賠有異議,或者協商解決不成的,可以通過訴訟渠道解決。

⑤肇事車輛未參加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的,由肇事車輛按照相當於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的責任限額先行賠償。

超過責任限額的部分,參照下列比例確定當事人的賠償責任:

·當事人負全部責任的,承擔100%的賠償責任;

·當事人負主要責任的,承擔70%的賠償責任;

·當事人負同等責任的,承擔50%的.賠償責任;

·當事人負次要責任的,承擔30%的賠償責任。

3)機動車之間發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傷亡、財產損失的,由保險公司在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責任限額範圍內予以賠償。

交強險責任限額分為死亡傷殘賠償限額11萬元、醫療費用賠償限額1萬元、財產損失賠償限額2000元,超過責任限額的部分,可依下列比例確定當事人的賠償責任:

無責任的賠償限額分別按照無責任死亡傷殘賠償限額為11000元;無責任醫療費用賠償限額為1000元;無責任財產損失賠償限額為100元計算。

超過責任限額的部分,可依下列比例確定當事人的賠償責任:

①機動車方負全部責任的,應當承擔非機動車、行人方損失超過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的責任限額部分100%的賠償責任;

②機動車方負主要責任的,應當承擔非機動車、行人方損失超過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的責任限額部分70%的賠償責任;

③機動車方負同等責任的,應當承擔非機動車、行人方損失超過機動車交通事故保險責任限額部分50%的賠償責任;

④機動車方負次要責任的,應當承擔非機動車、行人方損失超過機動車交通事故保險責任限額部分30%的賠償責任;

⑤機動車無責任的,應當承擔非機動車、行人方損失超過機動車交通事故保險責任限額部分10%的賠償責任。如果10%的賠償款額超出了機動車交通事故保險責任限額6萬元的,超出部分可以不予賠償。

①當事人負全部責任的,承擔100%的賠償責任;

②當事人負主要責任的,承擔70%的賠償責任;

③當事人負同等責任的,承擔50%的賠償責任;

④當事人負次要責任的,承擔30%的賠償責任。

機動車與非機動車、行人之間發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傷亡、財產損失的,由保險公司在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責任限額範圍內先行賠償。

(三)出險理賠的程序

出險,是一個保險術語,指發生了保險事故。出險,是理賠的前提。從廣義上説,凡是保險合同上規定或約定的賠償或給付的條件出現時,即是出險。

理賠是指在保險標的發生保險事故而使被保險人財產受到損失或人身生命受到損害時,保險公司根據合同規定,履行賠償責任的行為,是直接體現保險職能和履行保險責任的工作。理賠有其嚴格的程序:

1)立案檢驗。保險人收到被保險人的出險通知後,先立案並編號,在派專門人員到現場進行調查,記錄損失的實際情況。

2)審查單證,審核責任。保險人通過調查和對單證的審查,確定賠償責任。其中主要包括保險單是否有效,被保險人所提供的單證是否齊全,被保險人是否具有可保利益,是否違背了最大誠信原則(包括告知,保證),該事故是否發生在保險期限內,該事故是否是保單中承保的保險事故,是否存在第三者的賠償責任。

3)核算損失。通過調查,確定損失的大小及賠償的額度。

4)保險公司支付賠款。

5)保險公司行使代位求償權。

發生交通事故後,首先要做的是及時向保險公司報案。一方面讓保險公司知道投保人發生了交通事故,另一方面也可以向保險公司諮詢如何處理。報案方式可採用電話報案、網上報案、到保險公司報案以及理賠員轉達報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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