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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用的勞動仲裁申請書彙編七篇

實用的勞動仲裁申請書彙編七篇

在現在社會,我們都會用到申請書,申請書可以使我們的願望得到合理表達。大家知道申請書的格式嗎?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勞動仲裁申請書7篇,歡迎閲讀與收藏。

實用的勞動仲裁申請書彙編七篇

勞動仲裁申請書 篇1

如下:

(此欄)申請人:××,××,××,出生年月日

被申請人:×××公司

法定代表人:××,電話:×××

地址:××,郵編:××××

仲裁請求:

1.請求裁決解除被申請人與申請人之間的勞動合同關係;

2.請求裁決被申請人向申請人支付×個月經濟補償金×××元;

3.請求裁決被申請人為申訴人補繳200×年×月至200×年××月社會保險費。

事實與理由:

…………………………

以上請求,請仲裁委支持。

此致

××市勞動仲裁委員會

  申請人:

  年 月 日

勞動仲裁申請書 篇2

申請人: 姓名 xx 性別 女 年齡 xx 民族 漢

住址 上海市xxx

電話 xx 郵編 xx

被申請人1:單位名稱 上海市xx 電話 xx

法定住所 上海市xx 郵編 xx

法定代表人 xx 性別 女 職務 總經理

請求事項:

1.裁決被申請人支付終止勞動關係經濟賠償金為一個月工資XX元(不含已支付部分)

2.裁決被申請人支付待通知賠償金為一個月工資4000元

3.裁決被申請人為申請人補辦工作期間公積金(XX年9月至XX年6月)

4.裁決被申請人為申請人補辦XX年6月各類養老保險

5.裁決被申請人賠償從XX年9月至XX年6月的休息天加班工資19天×2×(4000/21.75)=6988.50

6.裁決被申請人退回申請人過失單扣款900元

事實與理由

申請人於XX年9月8日正式進入被申請人上海市xx公司上班,擔任會計主任一職。並簽訂了為期三年的勞動合同。由於xx公司財務內控制度薄弱,前任財務人員未出具以前年度及月度財務報表,也未完善保存財務歷史資料,給申請人的後續財務工作帶來極大困難,並在此期間因公司快速發展,連鎖門店由XX年9月的9家店鋪增長為XX年6月的23家店鋪,全部店鋪及貨物供應鏈的財務工作都由申請人所在的團隊負責,而在整個發展期間團隊工作人員未增加一人,申請人在此工作期間兢兢業業,每天都於晚上10點後離開公司,星期六、天都在公司工作,如此強大的工作量給申請人的身體及精神帶來極大的疲憊及壓力,身心一直處於緊繃狀態。因此出現上班遲到現象,遲到時間為1分鐘,2分鐘等。

XX年6月1號被申請人因申請人遲到累計四張過失單,被申請人在員工手冊中規定累計三張過失單可將員工開除為理由,將申請人開除,雙方在XX年6月1日晚8點至12點協商及談判,被申請人同意支付賠償金為半個月工資,並誘騙申請人在自願離職書上簽字,於XX年6月10日將款打入申請人工資卡內,申請人查詢後金額不符,於XX年6月15日至19日期間與被申請人交涉,被申請人拒絕支付相應的金額,拒絕再交涉。

基於以上事實,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等的相關規定,訴訟貴處,請求依法裁決,支持申請人的請求。

此致

上海市xx區勞動局勞動仲裁委員會

申請人:xx

勞動仲裁申請書 篇3

申請人,男,年月日生,住址,鄭州市金水區南陽路號院號。

被申請人,河南省旅遊汽車有限公司,住所,鄭州市路9號。法定代表人,經理

仲裁請求

一要求被申請人支付所欠的工資、保證金共計元。

二仲裁費用由被申請人承擔。

事實及理由

申請人於年月到被申請人處上班,在上班期間按照公司要求交納了元的保證金。在年春運期間公司決定申請人的工資為2500元,但是隻發給申請人500元錢,剩餘的工資一直未給。20xx年4月申請人離開公司要求退還保證金並支付剩餘的工資20xx元但是被申請人以各種理由不予支付。公司的違法行為使申請人的合法權益受到嚴重的侵害,為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的相關規定提起勞動仲裁,以此維護合法權益。

此致

鄭州市管城區勞動仲裁委員會

  申請人:

  年月日

勞動仲裁申請書 篇4

申訴人:xx,男,漢族,198x年x月x日出生,

身份證號:

住住址:

通訊方式:

代理人;xx,xx律師事務所律師

電話:

被訴人:四川建設勞務有限公司(勞務派遣單位)

法定代表人:xx職務:總經理

住所地:

通訊方式:

被訴人:四川xx建設工程有限公司(用工單位)

法定代表人:xx職務:總經理

住所地:

電話:

申請事項:

1、請求裁決被訴人支付申訴人9級工傷傷殘補償金合計人民幣52362元。

2、請求裁決被訴人支付申訴人將來必然會發生的後續治療費7000元(司法鑑定書確認)

3、請求裁決被訴人支付申訴人在醫院治療工傷期間的伙食補助費2520元。

3、請求裁決被訴人補交申訴人於20xx年2月26日開始參保至今的社會保險費(包括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

4、請求裁決被訴人向申訴人支付因沒有與勞動者簽訂書面勞動合同而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即11月的工資賠償共計22000元的賠償。

5、請求裁決被訴人支付給申訴人經濟補償5000元(解除勞動合同時每滿一年工齡支付一個月工資給勞動者,不足六個月的按半個月工資予以補充)。

6、請求裁決被訴人支付申訴人20xx年2月致20xx年11月的加班工資24000元

事實與理由:

20xx年2月xx應聘到四川xx建設勞務有限公司,職位為電焊工,月基本工資為20xx元,公司承諾一個月後與其簽訂書面勞動合同,入職後公司以種種藉口拖延勞動合同的簽訂,也沒有為其購買職工基本社保。20xx年3月xx被四川xx建設勞務有限公司勞務派遣到四川xx建設工程有限公司的項目工地上工作,20xx年11月14日在工作過程中從高約4米處跌落致左足受傷,送成都第一骨科醫院被確診為“左足跟骨粉碎性骨折”,後被勞動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認定為工傷,20xx年6月8日被成都市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成勞鑑字[20xx]2457號)評定為工傷傷殘9級。20xx年5月3日經四川西南司法鑑定中心鑑定確認“被鑑定人xx後續醫療費用還需人民幣7000元”。根據以下法律法規被訴人應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1、依據第十七條、第三十五條和的實施意見>的規定被訴人應當支付給申訴人52362元的工傷傷殘補助金(其中含: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本人工資8個月,一次性醫療補助金和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16個月)。

2、依據第八十二條的規定和第七條的規定,用人單位不與勞動者簽定書面合同,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個月的次日起應向勞動者支付本人工資標準2倍的工資,申訴人依法應當獲得22000元的賠償(即11月的工資賠償)。

3、依據第三十八條、第四十六條和第四十七條的規定,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金,即: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申訴人應當獲得兩個半的工資補償共計5000元。

為了維護法律的尊嚴,保護勞動者的合法利益,懇請仲裁委員會依法支持申訴人的主張。

此致

成都市勞動仲裁委員會

申訴人:

20xx年7月26日

附:1、副本2份;2、一份;

勞動仲裁申請書 篇5

申請人:劉xx,男,1xx4年4月23日出生,漢族,住址:xx省xx縣xx鎮xx村x組x號。

被申請人:xxxXXX物流有限公司

住所地:xxx市xx區XX路XX號XXx房

法定代表人:羅xx

仲裁請求:

一、請求裁決解除申請人與被申請人之間的勞動關係,並裁決被申請人向申請人支付經濟補償金1125x元(45xx元/月×2。5個月);

二、請求裁決被申請人向申請人支付未簽訂勞動合同的11個月(從xxxx年x月至xxx1年x月)雙倍工資差額4x5xx元(45xx元/月×11個月);

三、請求裁決被申請人向申請人支付停工留薪期工資2xxxx元(45xx元/月×x個月);

四、請求裁決被申請人向申請人支付xxx1年1月4日至xxx1年x月15日的醫療費3xx35。5x元、交通費13xx元、住院伙食補助費5145元(5x元/天×xx%×14x天)、勞動能力鑑定費3xx元;

五、請求裁決被申請人向申請人支付護理費14xxxx元(41xx元/月×3x%×12個月×1x年);

六、請求裁決被申請人向申請人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x1xxx元(45xx元/月×1x個月);

七、請求裁決被申請人向申請人支付傷殘津貼4x5xxx元(45xx元/月×x5%×12個月×1x年);

八、請求裁決被申請人向申請人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54xxx元(45xx元/月×12個月);

以上各項合計x1x1xx。5x元。

事實與理由:

申請人劉xx於xxxx年x月入職被申請人xxxXX物流有限公司,工作崗位是搬運工,月工資為45xx元,但被申請人一直未與申請人簽訂勞動合同。xxx1年1月4日上午x點上班時,劉xx在公司倉庫F1號庫內裝卸貨物時從5米高的貨物堆上掉下,當時由12x急救車接往中山大學附屬第一醫院xx院區治療,經醫院診斷為:一、重型開放性顱腦損傷1、右側額顳葉腦挫裂傷硬膜外下積血2、左顳葉腦挫裂傷蛛網膜下腔出血3、顱底骨折鼻漏4、右眼眶內側壁顴突鼻骨骨折5、右側額部頭皮挫裂傷;二、右中上肺創傷性濕肺、胸腔積血;三、右側x、x肋骨骨折;四、有肩鎖關節脱位;五、右側髖臼撕脱骨折。 由於申請人無力負擔繼續治療的費用,被醫院強行要求出院。申請人共住院14x天,住院期間需要護理。醫院建議繼續康復治療,加強營養,需專人陪護。xxx1年3月1日,申請人的受傷事故已被認定為工傷事故。xxx1年x月2x日,申請人經過xxx市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鑑定傷殘等級為四級,護理等級為四級,停工留薪期從xxx1年1月4日起至xxx1年x月4日止。

基於以上的事實以及根據《勞動合同法》、《工傷保險條例》等相關法律規定,為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申請人特此提出上述仲裁請求,向貴仲裁委員會申請勞動仲裁,請求早日依法裁決。

  xxx市xx區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

  申請人:劉xx

勞動仲裁申請書 篇6

申訴人:xx,女,出生xx年xx月,現住xxxx號,身份證號碼:xx聯繫電話:xxxx 委託代理人(特別代理):xx,男,xx年xx月xx日出生,身份證號碼:xxx,聯繫電話:xxxx。

被申訴人:xxx 住所地:xxxx 聯繫電話:xxxx 法定代表人:xx,系公司xxx

仲裁請求:

1.請求裁決被申訴人支付拖欠的基本工資1800x125%=2250元。

2.請求裁決被申訴人支付經濟補償金0.5x3000=1500元。

3.請求裁決被申訴人支付拖欠的加班工資2896{3000 21.75x(103天 7)x2}+1931(3000 21.75x7x2 )=4827元。

4.請求裁決被申訴人支付未依法簽訂勞動合同的'雙倍工資3000+3000+1200=7200元。

5.請求責令被申訴人為申訴人補繳20xx年7月1日-20xx年10月XX日期間的社會保險費用。

事實與理由

我叫xx,我是20xx年7月1進入被申訴人xx公司(以下簡稱新興公司)工作的,20xx年10月XX日提出辭職,期間的工作情況大致如下:1、新興公司沒有依法與我簽訂書面勞動合同,也沒有按照法律規定為我購買任何社會保險。2、雙方只是口頭約定工資3000元/月,實行每週工作6天、每天工作7.5小時的工作制度(法定每週工作5天,每天8小時),而新興公司實行該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又沒有通過勞動行政部門的審批。3、20xx年8月1日-20xx年10月12日,被申訴人不僅沒有及時支付基本工資,還在約定的工作日外安排我加班7天,也沒有給我支付任何加班工資。

20xx年10月XX日,鑑於被申訴人新興公司遲遲沒有依法與我簽訂勞動合同和為我繳納任何社會保險,我感到自己的權利嚴重地受到侵害,於是向被申訴人新興公司提出了辭職,但在離開新興公司的那天,新興公司既沒有按照《工資支付暫行條例》第九條、第十三條之規定及時支付基本工資和加班工資,也沒有按照《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之規定及時支付經濟補償金,只是一個月後向我補發了2400元的基本工資,尚欠基本工資1800元、加班工資4827元,對經濟補償的事更是隻字不提。

綜上所述,被申訴人相應的違法行為已經嚴重侵犯了我的合法權益,今特依據相關勞動法律法規的規定向貴院提起訴訟,懇請貴院能為我主持公道,謝謝!

此致

  長沙市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

  申訴人:

  年 月 日

勞動仲裁申請書 篇7

反申請人:廣州xx電子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黎xx 職務:總經理

住所:廣州市海珠區xx西路xxx號

委託代理人:田黨勝,廣東格林律師事務所律師。

被反申請人:史xx,女,漢族,198x年x月x日出生,住址:廣東省xx市xx鎮xx居委會xx街。

仲裁請求:

1、裁決被反申請人向反申請人支付違反《外貿業務保密合同》的違約金xx萬元,被反申請人賠償反申請人經濟損失xx萬元。

2、裁決被反申請人退回其收取xx國際貨運代理有限公司回扣xxxx元予反申請人。

事實和理由:

20xx年x月x日,被反申請人入職反申請人外貿部,擔任外貿業務員。20xx年x月x2日,雙方簽訂了《勞動聘用合同》、《外貿業務保密合同》等法律文件,其中《勞動聘用合同》約定合同期限從20xx年x月16日至20xx年1x月31日止,被反申請人每月工資由崗位工資、績效工資和保密費構成。勞動合同期滿後,反申請人多次催促被反申請人續簽勞動合同,但被反申請人故意拖延不續簽勞動合同。從20xx年x月起,被反申請人擔任外貿業務主管,掌握公司所有的客户資料,其自行註冊網站、製作名片從事與反申請人經營同類產品的外貿業務(有被反申請人自書材料證實)。20xx年x月,反申請人發現有被反申請人收取客户回扣、使用公司規定以外的個人郵箱與客户聯絡、任職期間從事與反申請人經營同類產品的外貿業務、泄露和使用公司商業祕密等嚴重違反《勞動聘用合同》、《外貿業務保密合同》和《外貿務人員管理基本制度及相關規定》的行為,遂要求其立即停止損害公司的行為及做出書面保證。20xx年x月x日,被反申請人自書承認上述違反《勞動合同》、《外貿業務保密合同》及公司相關管理制度的情況均屬實,承諾退回從20xx年x月起收取xx國際貨運代理有限公司回扣約xxxx元、刪除家裏電腦資料、撤銷網站及聯繫方式,並自願立即離職,保證離職後2年內不從事與反申請人產品業務相關的銷售、生產、管理工作等。但讓人料想不到的是,被反申請人於20xx年x月1日向貴會提起勞動仲裁要求反申請人支付因其不續簽勞動合同的雙倍工資、提成等合計27000元。被反申請人的卑劣行徑,讓反申請人感到十分氣憤。故此,反申請人提出反申請要求其支付違約金和賠償經濟損失等。以上事實有《勞動聘用合同》、《外貿業務保密合同》、《競業限制合同》、《外貿業務人員管理基本制度及相關規定》、被反申請人自書保證書、被反申請人自行註冊網站資料、阿里巴巴服務合同訂單及發票、增值税納税申報表等證據材料證實。

被反申請人的上述違約行為,違反了雙方簽訂的《勞動聘用合同》、《外貿業務保密合同》和《外貿務人員管理基本制度及相關規定》的有關規定,應當依法承擔違約責任。由於被反申請人泄露和使用公司商業祕密、任職期間自營外貿業務導致反申請人外貿訂單丟失以及訂單大幅減少,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九十條的規定,被反申請人應賠償因反申請人外貿訂單丟失或訂單大幅減少而帶來的全部損失。在此,懇請貴會在查明案件事實的基礎上,依法裁決支持反申請人的仲裁請求,以維護其合法權益!

此致

   廣州市海珠區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

  反申請人:廣州xx電子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黎xx

  20xx年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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